第212章 目的是什麼?(2/2)
「我們現在只考慮了從受害人這邊突破,可我覺得,另一個情況更值得我們關注。根據我們現在所掌握的情況,兩位受害人並非是在西華市被殺的,可嫌疑人為何要將屍體運到東楠街的那間門市呢?他將屍體運到門市後,又將車開到城郊,直接扔進了河裡。試想一下,如果嫌疑人本來就打算將車毀掉,他完全可以連人帶車一起扔河裡,說不定還真能瞞天過海。可嫌疑人沒選擇這種更為簡單的方式,他的目的是什麼?」
一番話,讓在場所有人陷入了沉思之中。
其實要想到這個問題並不難,甚至相關的念頭之前也在劉隊等人腦海中閃現過。但由於當時他們的注意力一直放在死者身上,所以也就沒有將重心放在那間門市本身之上。
另一方面,此時距離屍體被發現也不過是短短几個小時,而這幾個小時裡,他們一直試圖從各個方面找到嫌疑人,特別是那輛「西D91Y21」黑色小轎車出現在他們眼前之後,他們的注意力便完全被其吸引了,形成了一種隧道效應,他們還沒有更多的時間從這種效應中脫離出來。
現在,通過嫌疑車輛這條路遇到了麻煩,這種隧道效應自然也就破除了。
再經慕遠這樣一提醒,他們仔細想想,似乎覺得這情況確實有些可疑。
正如慕遠所說,把屍體放在那門市內,目的是什麼?
很顯然,這不可能是為了藏屍。
「你們說,他會不會是為了報復?」王子瑜狐疑地說了一句。
「報復誰?」李局道,「門市的房東?」
眾人相互看了一眼,這個可能性……還是很大的。門市里擺了兩具屍體,任何準備租這間門市的人,知道這個消息後估計都會打退堂鼓。
慕遠卻搖了搖頭,道:「我覺得不太可能是房東。」
「為什麼?」李局問道。
慕遠道:「這傢伙能連殺兩人,自然不會在乎再多殺一個。而那房東在西華市有固定住所,要是嫌疑人真與他有深仇大恨,相信嫌疑人也不會用這種顯得有些幼稚的方式來報復。這種方式,沒有直接殺了房東來得解恨。」
「那你說是為什麼?」
慕遠猶豫了一下,道:「我覺得,有可能嫌疑人一開始並沒有打算將屍體藏在這裡,亦或者說他藏屍於此完全是因為某種意外情況。」
「什麼意外?」李局隨口問出了一句話,他實際上並沒有期待能從慕遠口中得到這個問題的答案。
慕遠想了想之後,卻說道:「之前租賃這間門市的是兩位年輕女士,而且租的時間並不是很長。門市這東西不比住房,大多數情況下,人們都只知道門市的使用人,而並不知道房東是誰。嫌疑人駕駛裝有屍體的車輛來到這裡,估計不是衝著房東來的,而是那之前租賃門市的兩位女士。這時他發現那兩位女士已經沒再經營這間店鋪,出氣無門的他直接將屍體扔在了店內,然後就驅車離開了。」
王子瑜明顯不是很認可慕遠的說法,道:「你這番推理,依據是什麼?如果他真是衝著那兩位女士來的,既然發現對方沒再經營店鋪,就更沒道理將屍體扔在店內了。」
慕遠抿嘴一笑,依據?我倒是有,可我不能說。
之前他在店內使用時光回溯符的時候,曾見這嫌疑人先用鑰匙打開了捲簾門,當他看到裡面已經人去樓空的場景時,稍稍呆滯了一下,然後才轉身將屍體往店內搬。
當時他也沒細想,他覺得這些細節也不是那麼重要,至少相對於嫌疑車輛的車牌來說,這只能算是細枝末節。
可現在再回頭想想,便發現這裡面存有諸多疑點。
而要給這些疑點一個相對合理的解釋,犯罪心理畫像技術發揮出了很好的作用,讓慕遠很順利地反推出了一些別人所不知道的東西。
只不過這一切慕遠沒法說出來。
但對王子瑜後面的質疑,慕遠卻給出了回答。
「如果嫌疑人真對那兩位女士有過節,將屍體扔在店內也是說得過去的。哪怕對方已經沒有再經營這家店,但從店鋪里的情況可以判斷,店鋪還沒有其他人接手。這種情況下,他或許覺得,將屍體扔在店裡,是可以給那兩位女士帶來麻煩的。就算不能因此栽贓給對方,能讓對方噁心一下也是不錯的。」
劉隊眉頭緊鎖,忽然又張開了,道:「我覺得小慕說的有道理。如果嫌疑人沒有其他辦法找到那兩位女士,將屍體扔在店裡確實是他所能採取的給對方帶來消極影響的唯一辦法。而且,我們這次之所以沒有懷疑那兩位姑娘,主要是因為那兩位女士結束租賃時間與屍體存放時間相差較遠。可嫌疑人應該不會知道她們終止租賃的準確時間,所以他也可能覺得只要將屍體搬到門市內,我們就會將那兩位女士列為嫌疑對象。」
李局緊接著點了點頭,道:「這個可能性確實存在。如果嫌疑人真與這兩位女士有過節,我想她們肯定是認識這個人的。老劉,你再通知金芳到局裡來一趟,對了,還有另外一位女士,一起通知過來。」
劉隊點頭應下,道:「王中隊,你去通知一聲。」
王子瑜默默地起身走出了案件研判室。
不幾分鐘,王子瑜有回來了。
「李局,劉隊,金芳……她說她現在沒時間,估計是對我們連續叫她到公安局有些反感,語氣不是很好。」
李局當即說道:「那我們就自己主動過去,反正也只是讓進行一下辨認。要是她真認識嫌疑人,我們再談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