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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峰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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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央視的女記者權此芳。

作為央視的記者,權此芳在今天這個會場裡還是有點特權的。

她跟其他兩家頭部港媒的記者一起,可以站在保安人員圍成的人牆裡面,直接攔嘉賓問個別問題。

那些被圍在人牆之外的同行,哪怕眼紅不甘,也只能憋著。

權此芳當然更早就看到馮見雄了。當馮見雄目光與她接觸的時候,她立刻鼓起勇氣迎了上去,把話筒也伸了過去。

另外兩家港媒的記者幾乎同時伸了話筒,並且作勢要提問。

但馮見雄虛點一指,示意權此芳問,其他兩個妹子也只能按捺一下。

「馮先生,能了解一下您今天參加峰會的講話內容會是什麼嗎?」權此芳激動地問。

雖然她採訪過馮見雄好幾次了,但哪怕是此前最後一次時,馮見雄的江湖地位也遠沒有現在這麼高。

真是一個每一次重逢都會飛黃騰達的恐怖存在啊。

讓女人激動也就難免了。

「這個不用著急,輪到我的時候自然會知道。問點別的吧。」馮見雄雲淡風輕地婉拒。

他也知道,權此芳本意並不是問這些。只是她真心想問的問題有些失禮,這才拿套話先客套一下。

權此芳也心領神會,連忙改口:「那我問個別的好了:對於您前段時間在博文上發表的、對『國內網際網路免費經濟現狀』的抨擊言論,所引來的爭議,您有什麼看法呢?您為什麼不作回應?最近您都在忙些什麼?」

聽了權此芳的連珠三問,港媒女記者也消停了些,靜靜地把錄音筆打開。

因為權此芳要問的,跟她們本來想問的,基本上差不多。那她們直接錄也就是了。

馮見雄很風搔地撩了一下自己前額的頭髮,沉穩地回答:「我最近在幹什麼?這個問題有點隱私呢。不過,既然是公眾人物,我大大方方告訴你好了——最近,我在幫一個密友料理一些官司上的業務,所以沒什麼空。

至於我對自己此前言論引來非議的看法麼,我想說:那些非議大多數都是零敲碎打、毫無營養的情緒宣洩。我之所以不馬上作回應,是因為我認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多言無益。

現在,我已經有了充分的證據,隨時可以展開深入的、有價值的討論。歡迎一切同行與我分享看法。」

「能說具體點嗎?」權此芳急切的追問。

馮見雄聳聳肩,看也不看身後,只是握起四指,用大拇指指指那個方向。

他聽得見,背後有噼里啪啦地陣陣急促腳步聲。

「記者小姐,您看,時間倉促,我們還是別在走廊上耽誤別人進場了。具體的問題,有機會可以一會兒開幕式後,坐下來聊。」馮見雄隨口扯了一句遁詞。

權此芳心領神會,連忙很上道地說:「那就等你,我會去申請一間小會議廳的。如果有不適合在大會講話上發布的內容,歡迎您跟媒體分享。」

……

上午的開幕式,並沒有馮見雄出場講話的機會。

畢竟,這種會議除了行業大佬之外,還得有中科院的相關院士啦、本省的正邪副主席啦、國家網信辦的某局長啦、公-安部網-監局的某些要員啦……之類的人出場。

所以,第一個上午除了一兩個東道的行業大佬之外,其餘講話機會都是這些官員的。

馮見雄的出場,本來要排到明天下午,有一個15分鐘的機會,主題是談談他對流媒體產業的看法。至於那些不和諧的話,肯定是不能在主會場演講期間說的。

場內的氛圍,也是談不上熱烈。

所有的記者都知道,這種報導只是完成政治任務,但網民是不可能會去看的。

看熱鬧的人,是來看李二馬說了些啥,不是來看官的。

提問環節,點名了幾家對搞事情樂此不疲的媒體來完成,比如港媒的《南華早報》。

事實上國內媒體都懶得問了。

會議開到12點整,才是皆大歡喜的午宴,可見上午的內容還是比較足量。

這種大會的午宴相對比較簡單,大多數人都是自助餐形式,菜色倒是不差的。

只有晚宴,因為時間充裕,才會隆重操辦——不過晚宴並不會宴請媒體,就只是業內與會者參與。

應付差事的記者,就會在自助餐廳里吃飽後打一杯咖啡、然後坐上兩小時,順便靠椅子上假寐。(記者是不提供酒店住宿的)

各路大佬們,如果下午有講話,就回房小睡一會兒,調整好狀態。

至於沒有講話的,便可以端著酒杯隨便走走,交交朋友,了解點兒行業動態。

記者們或風捲殘雲、或優雅自如地吃著魚排、刺身時,一個消息快速在人群間口口相傳流散開來:

「聽說央視的記者組給馮見雄單獨申請了一間小會議室,聽他說些不準備在主會場演講提的私密話題!一共只有50個位置,快去搶啊!」

「什麼什麼?」

「沒想到這麼快就有勁爆乾貨!」

一群人飯也顧不上吃完了,立刻問了路,蜂擁而去。

那間只有50個座位的小會議室,很快擠進了將近200號人。剩下的百來號,統統只能站著,連攝像機都沒地方架,大多數人只能拿可攜式的單反拍了。

「馮先生,能聊聊您早上提到的『某幾個關於網際網路免費模式的奇葩變現渠道』相關的案子麼?我們可以給你轉到法制頻道專欄哦。」權此芳坐在馮見雄對面,伸著話筒言笑晏晏地問。

「感謝大家的捧場,那我就趁著午休時間稍微說幾句,但願不要耽誤大家休息。」馮見雄謙虛地對大家點點頭。

「就從這個案子說起吧——最近我有一個朋友,打了一場網絡誹謗案的官司,成功勝訴了,執行也很順利,已經讓加害人賠償精神/名譽損失、並且在網上公開賠禮道歉了。

這個案子,著實讓我對免費經濟的底層邏輯,有了更多深思。案子的名字,叫『中華女權QQ群主訴XXX名譽侵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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