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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法不溯及既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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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這是要斷了全部同行的飯碗?!你瘋了!就不怕得罪人麼?」

金成義把《法學研究》的審稿人回函仔細看了一遍,從頭到尾,似乎深怕看走了眼漏掉了什麼關節。最後確認馮見雄果然不是在說笑,他才這般哆嗦著指出對方的瘋狂之處。

金成義是淫浸此道近20年的資深大律師,涵養城府已然非比尋常。此前兩次接洽,無論馮見雄如何表現,他都沒有失態過。然而此時此刻發生的事情,實在是過於匪夷所思,以至於連他的定力都被打破了。

「得罪人?我能得罪誰?目前圈子裡都沒幾個人看明白這條路,著手嘗試做準備工作的,更是寥寥可數——要得罪,除非也就得罪你金大律師了,還有誰可以讓我得罪?至於其他人,哪怕將來知道這裡面的關節,他們肯定也會以為是你金大律師巧取豪奪、我這種小學生被逼無奈,只好魚死網破,所以肯定是怪不到我頭上來的。」

馮見雄好整以暇地示人以誠。

金成義啞然,貌似馮見雄還真沒法把多少人往死里得罪。

斷人財路,如殺父奪妻,這個道理人人都懂。

但前提是——這條財路,得已經是別人的財路才行。

換句話說,這條財路得有人走過,切實嘗到了甜頭,然後再被人斷,那才能激發起充分的仇恨值。

但現在,國內其他同行還沒嘗到過甜頭呢!

即使馮見雄就此把「註冊新實用新型用於碰瓷」這條生財之道徹底堵死,對於後來人而言,也不過是「在沙漠裡走著走著想喝水,看到海市蜃樓一綠洲,揉揉眼發現看錯了」而已。

這種仇恨值,終究比對方已經把水杯端在手上,喝過一口,然後再奪過來打翻在地,要輕得多。

在這條財路上,目前走得最遠的,除了馮見雄,就數金成義了——他已經砸下去幾十萬本錢布局,但是還沒布完。而《法學研究》一篇文章把這裡面的風險曝光了,眼見著國家知產局就要根據這裡面的意見修正《專利審查指南》,把漏洞給堵上。

《法學研究》有多大能量,金成義雖然常年在實務界撈錢、久不關心學術圈了,但好歹也是知道的——

《法學研究》是社科院辦的,《中國法學》是司法部辦的,這兩部期刊,是圈子裡有能量讓某個總局級別的單位見到結論就討論修改條例的。

馮見雄和劉淵明此文一出,金成義就評估出來了:他跟進的那些跟風實用新型,在國家知產局有針對性地從嚴收緊之下,只怕到時候都來不及打這個時間差,全部會被駁回斃掉。

如果此時此刻有人能夠站在上帝視角審視這一切的蝴蝶效應進展,就不難發現:因為馮見雄和金成義的對抗,本時空國內的這種專利碰瓷布局,只怕會比歷史同期早2年多就被修法、然後從源頭上扼殺。

當然,金成義並不是重生者,所以他並不知道這個進程被馮見雄提前了多久。

他只是想不通,馮見雄為什麼要做這種魚死網破的事情——當初他只是開口敲詐馮見雄100萬,然後就大家聯手把這門生意做大做強。

為啥馮見雄為了不給他這100萬,寧可要連自己的財路都斷了呢?這種事兒怎麼看都不划算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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