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勢如破竹(2/2)
鄧長春也不理解,篤定地說:「這不可能!」
馮見雄智珠在握地轉向趙宇成:「審判長,我請求將上述反證提交法庭記錄、驗明真偽!」
「接受上述反證,請書記員記錄情況。」趙宇成首肯道。
很快,東西就被記錄妥帖,並且經過簡單鑑定就確認是真的。鄧長春這才看到了展示的具體內容。
「啊?!這不是因為……」他一看,頓時就後悔不迭。
「看來,被告已經說不出話來了,那我幫他解釋一下吧。」馮見雄看著對方敗犬一樣的驚慌失措,調笑著說,「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審判員。相信你們可能不知道隆盛食品為代表的地方性副食特產企業的特點。
這些鄉鎮企業起家的公司,雖然後來都會做大到年銷售額數千萬乃至過億,但它們的根子,還是紮根於原產地保護的特產品——比如在我們錢塘,在龍井,就有很多村子的村支書,是炒茶廠的老闆,然後實質上是壟斷性地收購本村村民的茶葉,炒制加工、加價販售。在臨案,做核桃等堅果炒貨的企業,也是這樣。
或許他們對本村村民的農產品原材料收購價,會比外來戶更低一些,但勝在本鄉本土的人情,以及常念包銷、旱澇保收的威望,很多村民還是會屈服於這種差價。而被告企業的老闆鄧長春,顯然也是這種發家模式——」
馮見雄的鋪墊有些長,以至於趙宇成聽了一分多鐘都沒聽出和案子有什麼關聯,不得不開口提醒對方:「原告代理人,請注意你的話與本案的聯繫!」
「謝謝,當然有聯繫,我馬上就會說到。」馮見雄謙虛接受了審判長的意見,繼續說道,「鄧長春的企業,是靠著他在東甌當地的漁民供貨,經營地方特色產品起家的。所以,他也要和所有同類的鄉土特產企業一樣,注意保護自己的供應商——這也是這類企業比外來戶有人情味的地方。
剛才李律師提供的那兩張02年的發票,內容是什麼呢?是銷售了『海鮮乾媽』牌的油浸麻辣沙丁魚罐頭。而根據我們的調查,當時他們公司的宣傳資料上,寫著的『海鮮乾媽』牌產品,也只有這麼寥寥幾款大路貨的產品——注意,我只是說他們的宣傳是這樣寫的,沒說我承認他們當時已經用『海鮮乾媽』這個牌子實際銷售產品、並且銷售出去了。
可是,我們又很奇怪因為這兩張發票都是集中在5、6月份開的。而全年其他時候,我們不僅沒有查到該公司有開寫明『海鮮乾媽』品牌的銷售發票,甚至於連他們的『油浸麻辣沙丁魚罐頭』這一類產品,都極少在銷售發票中出現——這顯然是不合常理的,為什麼一款熱銷的產品,在一年中只在某幾個月熱銷,在其他月份又突然沒人買了呢?」
「說不定只是季節性原因、沙丁魚只在某幾個月有呢?」是李義風忍不住對方的長篇大論,開始沒事兒找事兒的反擊,總之就是不能讓馮見雄暢所欲言就對了。
馮見雄一笑:「李律師,那我只能說你五穀不辨,太沒有常識了:沙丁魚供應是全年都有的,而且可以低價從鄰國進口加工。
不過,我還是要感謝你『仗義執言』,因為你好歹說對了半句——沒錯,之所以產生這種不正常的開票,正是因為原材料的季節性,只不過表現形式恰好相反!」
「怎麼回事!」趙宇成都有些好奇起來,不過語氣仍然不失威嚴。
「審判長,情況是這樣的:我方調查過,在隆盛食品當年的其他月份裡面,油浸麻辣黃魚乃至其他口味的鯧魚罐頭銷量特比高,在發票中也有體現。而到了某兩個月,那些產品就突然銷聲匿跡了,或者是含混不清地不寫具體銷售貨物,或許只有在部分客戶強烈要求體現品名的時候,才附會成別的產品。
開始我們也百思不得其解,後來調查了當年和前一年漁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的聯合辦案稽查後,才猜測到了一種可能性:
在此前一年,東甌漁政部門為了嚴查禁漁期違法捕撈,採取了找稅務部門配合的辦法,核查當地特產副食企業生產的短保質期禁漁產品,在禁漁期先後的銷售情況,然後順藤摸瓜拷問貨源,倒逼追查攤派違規不撈名額、取締漁船柴油補貼。
這種情況下,如果是我前述的『外來戶企業』,配合漁政、稅務是沒問題的。因為他們購買黃魚、鯧魚等當年還不具備養殖技術、肯定是來自野生捕撈的漁獲原材料,是不違反任何法律的。違法的,只是他們的上游供應商,也就是那些頂風禁漁捕撈的漁民。所以外來戶企業可以死道友不死貧道地把供應商供出來。
但是,如我所說,鄧長春的企業,是本土性的企業,必須維護在當地的威望,不能出賣作為供應商的鄉親們。所以,他不得不讓自己公司的財務部門注意一些,不要在不該出現某些產品的月份,開票體現這些產品,以留下麻煩。
所以,當年完全有可能是剛剛搶注了一個『海鮮乾媽』、宣傳上才捏造了幾款產品、並沒有實際銷量。然後就為了應對核查順手為之編造了一些訂單,用於掩護真實的、並非體現『海鮮乾媽』品牌的實際銷售貨物!
事實上,這樣的改變發票上銷售產品品名、商標的行為,在國內是很常見的。比如在那些涉及國家節能補貼退款的行業,三雄雷射、雷土照明,都有把明明銷售的不是發改委補貼名錄中規格的產品,虛假開票為補貼名錄中產品的行為……」
「可是……這一切也只是你的推測!你並沒有直接證據證明當年這兩張發票,乃至後來其他這幾張是你預測的這種情況!甚至於保護供應商都只是你自己的推測!」李義風汗水涔涔地做著最後的抵抗,內心卻是升起一股恐懼。
他再也不敢對對面的年輕代理人,有哪怕一絲半點的輕視——哪怕對方還沒有律師證。
李義風動用了自己的全部常識和推理,絞盡腦汁想了許久,似乎抓到了什麼救命稻草,自以為福至心靈地最後反駁了一句:
「還有!對方代理人的推理有很大的漏洞!眾所周知鯧魚是深海非養殖魚類,因為水壓的問題,出水即死,正常銷售也都是冷凍的死魚。既然已經是冷凍魚了,難道不能多凍幾個月到淡季再銷售嗎?
反正已經不是鮮魚了,哪怕是一個普通的水產品批發小業主,都能想到這種辦法吧?漁政部門怎麼可能從這種供應商追溯來追查違反禁漁期的人?」
可惜,這一反擊並沒有什麼效果,馮見雄顯然功課已經做到了這一步。
他當庭拿出一個黃魚罐頭。
「看來李律師生活太好了,沒吃過罐頭——日常生鮮銷售中,這些非養殖海魚當然都是冰鎮甚至冰凍以延長保質期的。但是對於罐頭企業來說,基本不會有這種多此一舉,因為罐頭本身就是為了延長保質期,即使要拖到淡季銷售,也該是捕撈上來立刻加工,而不是以冰魚的狀態存兩個月再加工——每一次速凍和解凍,都有可能導致魚肉肌理、細胞被冰晶破壞,影響口感。所以我不覺得如果有絕對必要的話,罐頭加工企業會這麼幹。」
馮見雄如此一說,李義風也不懂這些,連忙看了看旁邊的鄧長春,投以求助的眼神,可惜對方神色閃躲,並沒有解釋的意思,看來馮見雄說的都是業內常識了。
見對方緘口不言了,馮見雄乘勝追擊道:「當年的細節,當然是推測,但是今天我拿的這兩張、今年開的發票,卻是實打實的證據!我可以證明,貴公司是有動機開這種品牌、品名都捏造,但偏偏不改變開票金額、不是為了偷稅漏稅的發票的!
我可以證明,貴公司哪怕不是為了避稅,也有開錯誤發票的動機!剩下的,我相信法庭會判斷我的合理懷疑是否值得支持——尊敬的審判長,我覺得上述證據鏈足以證明,被告在這個方面的財務誠信,是證明力不足的!被告出具的當年發票,不足以證明被告從當時起已經在先使用本涉案商標!」
鄧長春和李義風惶恐地看了一眼趙宇成,後者沉吟了一會兒,和兩名陪審員交流了一下,最終選擇了採信馮見雄。
「完了!不對!我們還剩GG宣傳材料這塊的證據,可以證明我們那些年的『在先善意使用』!」李義風被措手不及得有些糊塗,差點兒以為自己要全盤認輸了。幸好冷靜下來之後,發現自己還有一半的證據可以死守。
可惜,馮見雄又怎麼會給他喘息之機呢?
連口茶的功夫都沒留,馮見雄那不緊不慢的聲音就又響起了:「下面,我來質證第二部分——也就是貴公司所謂的『證明在先善意使用的GG證據』——請問被告人,貴公司拿得出這些年針對涉案商標的GG宣傳費用憑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