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猖狂(2/2)
三言兩語,就把陳杰的帶節奏險惡用心剖析得淋漓盡致。
……
事實上,今天這個陳杰陳評委,也正是出自青華。只是因為他沒什麼名氣,馮見雄身在賽場又沒法百度,所以並不知道。
那傢伙是個70初,80年代末的時候考上湘中的某個大學,然後在當地當公務員,熬了些年頭之後,研究生才考去的青華,讀的法律系,後來在各路媒體當評論員,所以口才肯定是有點兒的。
幾年前,這個陳杰為了博出位,捏造譁眾取寵新聞——當時他隨機調查了幾個個案後,狂言「武昌10%的女大學生都賣YIN、如果陪侍都算估計有四分之一」——然後就被以「捏造不實新聞」的理由開除並吊銷記者證。
偏偏這傢伙還恬不知恥地打苦情牌,把自己營造成「為了新聞自由而被PO害的鬥士」。後來不知怎麼反而名氣更大了、混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
招簡直和後世的咪蒙案異曲同工——十幾年後,咪蒙也是憑一篇「經過採訪(也不知道是怎麼採訪的,反正可以以保護隱私為由全部用化名),身邊五分之一的男大學生都女票女昌」被微信封號。
真是一時雙臭,相得益彰。
要是知道這一切,馮見雄今天肯定是寧可輸掉比賽,都不會跟這個陳評委多說一句話的。
這種心態,或許就跟B站上某些人常用的那張戟指怒斥的表情圖差不多吧:「世上就是因為有你這種惡劣的妹控!妹控們才被大家誤會!」
馮見雄也能說:「世上就是有你們這種炒作下三路然後被404的瘋狗,所以被和諧的大V們才被人誤會!哥是因為涉某些高大上的東西才被和諧的!跟你們這些小黃文賤狗不一樣!」
不過,雖然馮見雄不知道陳杰的這些案底,但是在場上兩人唇槍舌劍交鋒了一會兒之後,馮見雄僅僅憑經驗都能推算出陳杰是個什麼樣的人。
所以他很快就堤防了對方可能的噁心手段。
陳杰看馮見雄根本不中招,反擊還這麼犀利,他也只能再次立刻調整戰術,布置了第二輪的進攻,把他原先沒把握的論點繼續拿出來掙扎一番:
「好,就算我們承認銀行的得利和消費者的受弊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得利這件事本身也沒有原罪——那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好了,就談消費者這個群體內部的利弊。
眾所周知,你們剛才也提了,消費者在信用卡制度中的主要得利,是很多資金周轉困難的人——還必須是理性的人——靠著信用卡得到了資金鍊壓力的緩解,是不是?請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但是不全面——消費者得到的利主要是這一方面,但還有很多補充。」馮見雄回答得既乾脆又謹慎。
「反正總歸是經濟方面得到的利。」陳杰語速飛快地再次越俎代庖,耍流氓地幫馮見雄曲解總結了一下,然後也不給馮見雄開口的機會,直接一個轉折,「但是我要說的是,消費者因為信用卡消費泛濫受到的弊,可遠遠不是錢可以衡量的——
眾所周知,根據去年的數據,目前我國每年的刑事司法領域,信用卡詐騙犯罪有數萬起,已經是國內進入刑事審判最多的犯罪類別了;在民事司法領域,目前全國法院每年判處案件800多萬件,也有半數以上是信用卡糾紛案。
一個信用卡,導致一國國民的經濟犯罪、乃至需要上升到動用司法審判資源解決的民事糾紛數量,居然占到這個國家的一半以上,這個制度對社會秩序、國家司法的傷害難道還不夠大嗎?是不是可以認為,馮同學你認為只有金錢可以衡量的弊才是弊,那些不能算錢的弊就不是弊了?
這些案子花掉的司法資源,是不是只要算所占用的相關法律行業從業者勞動時間薪酬就能等同了?是不是只要這部分錢比信用卡消費給國民經濟帶來的正面拉動少,你就認為是利大於弊了?
這是拜金主義!而我認為有些東西是不能用錢來衡量的!只要一個行為模式,導致一個國家的刑事、民事司法糾紛暴漲,甚至占到了該國違法行為的最主流,那麼哪怕這種模式帶來再多的金錢利益,也是弊大於利!」
幸虧比賽不需要給提問評委設時間限制,而只需要限辯手的回答時間。不然陳杰這番話還真不一定有機會說完。
他剛剛說完,就忍不住傲然看了一下央視的鏡頭,似乎覺得自己渾身都在發光。
「哼,老子又為民請命了一番。這種話要是播出去,還是打的最近風頭正勁的馮見雄的臉,咱還不又得被人當成一次『公知良心』,那些跟任大炮唱反調唱衰房價的評論員,說不定都不如我漲粉漲得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