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 議論紛紛(1/2)
鍵入「智宇科技+301」關鍵詞,搜尋引擎反饋來的網頁連結都沒有任何意義。於磊龍把關鍵字改為「智宇科技+301+2007年+新手機」,春秋搜尋引擎反饋來的網頁連結頓時有了許多實質內容。這些實質內容也都沒有多少意義,絕大多數都是智宇科技粉絲討論2007年6月會不會推出新的手機,新的手機又是怎樣的產品。
於磊龍點開一條帖子。
樓主回顧了智宇科技出品的三款手機,對未來持悲觀態度:「智宇music到智宇video,智宇立足多媒體賣點,先後把mp3播放器和mp4播放器集成到手機。這是非常棒的創新,買一部智宇手機相當於買了mp3、mp4、手機等三樣產品。大家都說3650元賣價高,可拆成三樣產品,把它當成三樣產品,智宇手機反而非常物美價廉。智宇music和智宇video都是非常好的產品,智宇player卻是一款失敗的產品。說句實話,如果遮住video和player標誌,遮住稍有不同的外殼,這兩款手機根本就是同一款產品。音樂、視頻、電子書、拍照,多媒體的賣點就這麼多,智宇玩到player就有了黔驢技窮感覺,我實在不看好智宇的2007年的新品。」
跟帖者大都相似論調,對智宇player表示失望。
也有跟帖者逆勢為了智宇player平反:「說智宇player失望的,肯定不知道何為td-scdma。智宇player是智宇和移動合作推出的第一款基於td-scdma標準的3g手機,核心賣點是3g。層主坐標天津,也曾對失望智宇player,直至1月份移動在天津建成了試驗網並啟動社會化業務測試,我才遲遲感受到3g的魅力和智宇player的魅力。智宇player可惜了,如果移動大範圍建成3g網絡之後再推出,大家體驗了3g上網的樂趣,肯定不會指責智宇player沒有誠意。」
後面有支持為智宇player平反的,但更多的還是反對意見。
於磊龍對智宇粉絲的爭論漠不關心,發現這條帖子是老帖,旋即沿著這條帖子順藤摸瓜來到論壇首頁,發現該論壇竟然是智宇手機用戶的聚集地。論壇首頁紅字置頂了兩條長貼,一條帖子標題是「『智宇起訴蘋果侵權』討論集中樓」,另一條帖子標題是「『智宇2007年新手機sapientia_3g』討論集中樓」。
於磊龍看見蘋果兩字,愣了愣:「這蘋果是蘋果電腦麼?」
點開帖子,於磊龍頓時咂舌:「還真是賈伯斯的蘋果。」
帖子的內容很簡單。
2007年2月1日,智宇分別在華國、歐盟、美國等地起訴蘋果,從邊角形狀到home鍵,控告蘋果1月初發布的iphone涉嫌侵犯智宇的17項專利。
該事件迅速在網絡掀起軒然大波。
自智宇科技推出第一款產品mp3播放器,智宇集成電路設計和智宇科技就官司纏身。據有心人統計,2004年到2006年短短三年時間裡,智宇曾被78家公司起訴侵權,其中不乏諾基亞、飛利浦、摩托羅拉這樣的國際巨頭。彼時,智宇科技略過涉嫌侵權的歐美市場,努力開拓暫時不受專利約束的華國內地市場,同時一邊積極應訴,一邊不斷祭出障礙型專利和國際巨頭近身纏鬥。
所謂障礙型專利,是魏東生利用計算機智能生命的信息單向透明,理清國際巨頭的科技樹點亮次序之後提前設置障礙。舉例來說,假如某企業的某項研究涉及100項專利和潛在的100億美元利潤,魏東生在某些容易操作且極難繞過的關鍵結點率先申請專利,遂能「一夫當關,萬夫莫開」式廢了該公司其它99項專利和潛在的100億美元利潤。如果該家公司想得到潛在的100億美元利潤,就必須坐下來和智宇科技談判協商互相授權事宜。
而且,實際執行中不必辛苦針對78家公司做出78項障礙性專利。只要集中精力做兩到三個障礙型專利談判優勢,智宇科技就能以點破面,通過互相授權方式繞過其它公司的聯合剿殺。
三年來,智宇身上的侵權官司不斷,卻都是被動迎戰。別家公司起訴智宇或預備起訴智宇,智宇才會視之為仇敵,否則很少主動招惹別人。這次侵權事件,性質卻截然不同。蘋果公司之前不曾起訴過智宇,智宇起訴蘋果公司侵權是第一次主動向國際巨頭宣戰,極具歷史意義。
業界評論一致積極評價:「插足華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cec收購飛利浦的行動電話業務,智宇假道滅虢式衝破歐盟市場枷鎖,正式走向世界。智宇科技起訴蘋果iphone侵權,證明智宇科技已經反客為主,慢慢以國際視野與歐美巨頭積極競爭。」
業外的評論,就蕪雜了。
蘋果公司已有三十年歷史,價值觀深入人心,聲譽久經時間考驗。考慮到華國人民和美國人民的收入落差,走國民路線、大眾路線的蘋果產品,到了華國搖身一變成了奢侈品。蘋果筆記本電腦到音樂播放器ipod,除了基本的電子產品功能之外,還融入了企業文化理念帶來的心理愉悅感。以於磊龍為例,聽到智宇起訴蘋果侵權,他腦海第一個反應便是:這不可能。
於磊龍簡單翻了翻貼出來的侵權圖片,就基於蘋果公司立場批評智宇:「都是些鬼什麼專利,畫個圈叫home鍵就算專利了?國內的高科技公司還是不行啊,就會申請一些亂七八糟的專利。有本事就和蘋果拼硬體拼用戶體驗啊,弄些鬼專利搞噱頭有意思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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