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你是賣小女孩的吧?(1/2)
?水綾撥弄一下琴弦,搖搖頭:「我只知道他姓肖,有財有勢。¥℉,」
「肖寬?」
「好像是吧,老闆,你認識他嗎?」
「唔,認識。你是哪天從酒吧出來的?」
水綾想了想,說了個日子,又補充道:「那天,他好像剛和人打了架,心情不好,就拿我撒氣了。酒吧經理也說,我倒了八輩子血霉,碰上那太歲爺。」
林楓掐指一算,吃了一驚。
水綾被開除的日子,真是林楓和肖寬在酒吧打架的那天!
沒想到,這個水綾,正是因為他和肖寬之間鬧矛盾,而殃及池魚的!
在他的記憶里,水綾是在酒吧里唱歌,這才被星探看中,後來參加選秀節止,一炮而紅的。
現在,她整個的命運,發生了變化。
她的人生,還有傳奇嗎?
因為林楓的重生,改變了水綾一生的際遇!
林楓啞然看著這個秀氣美麗的姑娘,湧上一種深深的歉意。
「老闆,你還聽歌嗎?」水綾沒有多想,見林楓發怔,便問道。
「哦,水綾,你從酒吧出來後,為什麼不去別的酒吧唱呢?」林楓問。
「那肖老闆牛得很,市里所有的酒吧,都被他買通了,沒有一家敢收我的。」
「呵呵,是嗎?肖寬居然這麼牛?」
「唉,算了吧,我不去酒吧也挺好的,每天在這地下通道里唱歌,賺的錢雖然少一點。但起碼不要受人的氣,也不要受到男人的欺負。」
「今天大過年的。這裡又這麼冷,你怎麼還在這裡唱歌呢?你不要陪家人嗎?」
水綾俏臉一暗:「我一個人在江州。」
林楓問道:「那你父母親人呢?」
「他們在山區老家。我爸病重,需要很多錢,我沒有籌夠錢,也沒臉回家見他們。」水綾沮喪的道。
「缺多少錢?」林楓溫聲問道。
「二十萬吧。」水綾隨口答道,又問,「老闆,你還聽歌嗎?你剛才給我了我一百塊,我可以唱歌給你聽。」
林楓掏出支票本和筆,在上面唰唰唰的寫了幾行字。然後遞給水綾。
「這是給你的,你拿著回家過年吧!」
水綾沒有接過去,而是就著林楓手裡一瞧,訝道:「老闆,你這是做什麼?」
「這二十萬,給你的。你拿回去給你爸治病。」
「我不要。」
「為什麼不要?你不是急需用錢嗎?」
「再急需用錢,我也不能要你的錢。我又不認識你。」
林楓摸摸頭,心想這孩子怎麼這麼實心眼呢?
「這樣吧,水綾。我請你幫我唱歌,這錢當是報酬。」
「二十萬?我得唱多少歌啊?我還是不能要,這不是把我自己給賣了嗎?」
林楓見她這可愛模樣,不由得啞然失笑:「我們簽個合同。好不好?」
「什麼合同?」水綾問。
「我們簽一個十年合同,明天就是大年初一,正好從明天開始算。第一年。我給你二十萬。以後你唱歌賺的錢,除去運營費用和公司的相關開銷之外。我和你平分。」
「這是什麼意思?」水綾眨著美麗的雙眼,一臉的懵懂。
林楓再次說了一遍。
「老闆。你是演藝公司的嗎?」
「唔,差不多吧!我覺得你是個很有天賦的人,我想簽下你。你要是同意的話,我們今天晚上就把合同簽了,這錢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走。」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