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你是賣小女孩的吧?(2/2)
「唔,差不多吧!我覺得你是個很有天賦的人,我想簽下你。你要是同意的話,我們今天晚上就把合同簽了,這錢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走。」
「老闆,你不會是人販子吧?專門賣小女孩的吧?我可不會上你的當。我還是老老實實在這裡賣唱吧!從小我爸就教育我,天上不會掉餡餅!」
林楓哈哈一笑,覺得她越來越有趣了。
「我這錢,總不會是假的吧?」
「那難說得很。三更半夜的,你給我一張紙片子,說是二十萬,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兌現啊!」
「那你可以明天再去兌現。」
「明天大年初一,哪個銀行上班啊?」
「呵呵,你知道的還挺多!那這樣吧,你跟我回家去,我拿現金給你!」
「我就猜到,你會騙我跟你走,然後就想對我做壞事。」
林楓簡直無語了!
「水小姐,你要我怎麼做,你才相信呢?」
「我就是不相信。」
林楓哈哈大笑,眨眨眼道:「我有一樣東西,會讓你跟我走。」
「我絕對不會跟你走。」
林楓掏了掏身上,發現不在口袋裡,便道:「你等我一會兒,我馬上來。」
他回到車上,從包里拿出幾張紙,再次來到地下通道。
水綾仍然坐在原地唱歌。
這大年三十晚上的,行人見她可憐,都會多多少少給她一點零錢,但都是一塊兩塊,加在一起,也沒多少錢。
林楓走過來,聽她唱完歌后,這才把手中紙遞了過去。
水綾道:「這什麼啊?」
「你看吧,這紙上又沒有毒,你拿著吧!」
水綾接過去,只看了一眼,馬上就被吸引住了,櫻唇跟著開開合合,不停的哼唱。
她像著了魔一般,看著那紙,反反覆覆,吟唱了好幾遍。
終於,她驚訝的抬起頭來,看著林楓:「這是從哪裡來的?我找遍了也沒找到這曲譜。」
林楓笑道:「這就是《遇見》的曲譜。」
「是啊,你從哪裡來的?」
「我自己寫的啊!」
「你的作品?」水綾像看見外星生物一般的驚駭。
「水小姐,你仔細看看我,真的不認識我了嗎?」林楓指了指自己的臉。
「你是?」水綾仔細端詳林楓。
林楓一臉被你打敗的表情:「我的帥氣,就這麼不突出嗎?上次在酒吧里,就是我教你唱的遇見,你忘記了嗎?」
「啊?是你!對,我想起來了,就是你!」水綾高興的起身,把吉它放在地上,然後跳過來,拉住林楓的雙臂,「我一直在找你呢!」
林楓翻翻白眼:「找我?那我出現在你面前,你怎麼認不出來?」
「那天晚上,燈光昏暗的,我沒看清你的臉啊。我真的一直在找你,你這歌,寫得太好了!我想試著把曲子譜出來,但總感覺太差了。」
林楓笑吟吟道:「水小姐,怎麼樣?你現在肯跟我走了嗎?」
水綾收拾起葉它,拎起摺疊凳:「好啊,走!」
林楓一怔:「你就這麼信任我了?」
水綾甜甜一笑:「你是做藝術的,你能寫出這麼好的歌,你肯定不是壞人!」
林楓呃了一聲,心想原來藝術家是如此崇高的一個字眼,用來勾妹子,簡直是無往不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