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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我憑什麼去成為歌王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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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幾經考慮後,老闆遣散了店員,賣掉了明鑫樂器行,舉家返回北境。

後來姜佑曦和呂丹青還通過電話和LL聊過很長一段時間。

但是練習生的日常是枯燥的,日常排得相當的滿,是沒有多餘時間談情說愛的。

他不是不喜歡呂丹青。

而是真的沒時間去想她。

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想來她也是如此吧。

而且進入大學後的她,變化也很大。

漸漸地,兩人的聯繫越來越少,語氣也越來越淡。

終於,不知什麼時候,姜佑曦才發現,和呂丹青已經有超過半年沒有聯繫了。

然後是一年。

在2000年的年尾,一名叫做「彭斯璋」的歌手橫空出世,用一首首經典的歌曲,迅速在樂壇站穩腳跟。

聽著周圍人的議論,姜佑曦其實並不覺得奇怪。

鬼臉樂隊的主唱,「青面鬼」本就不可能是平凡之輩。

而且有「林可」為他寫歌,其崛起幾乎是一種必然。

至於林可,被鼓手喚作「小可」的帥氣吉他手,因為聲線很迷人,對女粉又特別溫柔,被人稱作「花心鬼」。

姜佑曦只知道其姓杜。

至於具體叫什麼名字,一直到2002年,攝影醜聞爆發前不久,他才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得知。

而鬼臉樂隊的另外兩名成員,在舞台上被稱作「赤發鬼」的鼓手和「長發鬼」的貝斯手,他一直不知其名。

也沒有機會再次相見。

然後在去年,他終於打聽到「林可」杜采歌的隱居之處。

雖然囊中羞澀,他還是花了大代價租下了那個單元頂樓的房子,只期待有一天能和杜采歌偶遇。

他很期待杜采歌認出他時的樣子。

那時他會大聲告訴杜采歌:「是你們,讓我走上了音樂的道路。」

想到這,姜佑曦搖頭失笑。

「明明姐,你還記不記得,我們在請杜哥給我寫歌的時候,他說我其實更適合演戲。」

「恩,記得。」

姜佑曦又笑了笑,眼睛裡有一些晶瑩:「其實我也知道,自己在唱歌方面的天賦不是特別好。」

「其實還算不錯的。」程明明中肯地說。

「還不錯,也就是說不夠好。所以杜哥真的是因為把我當朋友,給我面子,才給我寫歌的。否則以我的資質,他應該是根本沒興趣與我合作吧,因為我根本不可能達到他的要求。」

程明明問:「你覺得他的要求是什麼?」

「至少成為歌王吧。」

「怎麼可能,歌王沒那麼廉價。」

「可是你看啊,杜哥只給6個人加1支樂隊寫過3首以上的歌。」

程明明也是圈內人,稍稍一想,便點點頭:「是這樣。」

「樂隊是行者樂隊,國內的殿堂級樂隊,本來就是最頂尖的,現在更是已經成為傳奇了,首屈一指。」

「那6個人,全部是歌王歌后。正好3位歌王,3位歌后。區別只在於,李玲玉是在認識杜哥之前,就已經有了歌后頭銜。其餘5位都是被杜哥一手捧起來的。」

姜佑曦的臉上寫滿自嘲:「所以,我說杜哥對合作歌手的要求,最低是歌王,沒說錯吧?」

程明明沉默了片刻:「沒錯。」

「而杜哥給我寫了5首歌。」

「是的。」

「所以,他內心深處是期待我成為下一位歌王,應該沒錯吧?」

「或許吧。」

姜佑曦痛苦地閉上眼睛:「可是我沒有這資質。唱功我可以努力,可我沒有一把好嗓子,我的上限在這裡。我怎麼可能成為歌王呢?我憑什麼去成為歌王呢?」

程明明嘆息一聲,說道:「別把自己逼得太緊了。有些東西,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我知道你很失落,可你是一個大人了,我不會再哄著你,這個世界也不會再哄著你,你要學會接受這種失落。」

「這個世界從來就沒哄過我,」姜佑曦努力擠出一個笑容,「你覺得我該怎麼辦呢,明明姐?」

程明明在他肩膀上重重地拍了一下:「作為經紀人,我當然希望你把通告都接了,代言都接了,這都是錢啊,我也要恰飯的啊。」

頓了頓,她又笑道:「不過作為你姐呢,我得說,錢啊,夠用就行。人還是得有點別的追求,不能掉到錢眼裡面去。」

姜佑曦的眼神有點黯然:「可我還能追求什麼呢。」

「別問我,我不是你媽,不能幫你做任何決定。」程明明喝完最後一口啤酒,起身丟進垃圾桶里,然後拿起自己的包。

「我懶得回去了,就在你樓上睡一晚,沒問題吧。」

「沒事,姐你隨意。」

「那我先去洗澡了。你別熬太晚,明天的日程很緊,我讓李佳琪和司機明早6點半到樓下等。」

「知道了。」

等程明明離開,姜佑曦又恢復了之前的姿勢,仰頭看著天花板。

「我該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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