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分蛋糕(1/2)
新聞發布會的第二天,一大早,手機就響起來。
「小老弟,恭喜你啦,又開了一個新項目。」於東爽朗的聲音傳過來。
「小成本的喜劇片」林誠苦笑:「1,2千萬的投資就足夠了。」
「小老弟,你也要操心一下搏納的業績呀,想要上市,沒有亮眼的業績可不成的。」於東點了一下林誠。
「我知道的,老大哥」林誠是苦笑連著苦笑:「今年柳江計劃拍攝二部電視劇,一部是《媳婦的美好時代》投資3000萬,一部是諜戰劇《黎明之前》投資5000萬。老大哥你投3000萬,占30%收益吧。10%算是給柳江工作室的導演、拍攝的乾股。」
「沒有問題的」於東依然爽朗,:「我相信老弟的眼光,我跟了!」
放下電話,王常田也打了過來。
不同的措辭,同樣的目的,也是讓林誠為光鮮貢獻一點業績。
林誠用同樣的方法,滿足了王常田的要求。
《媳婦的美好時代》,《黎明之前》口碑都很不錯。
記憶中,這二部電視劇都獲獎了,而且是一大堆的獎項。
什麼白玉蘭獎,飛天獎,金鷹獎,華鼎獎什麼的。
不得不說,柳江這幾年,順風順水,開始扶搖直上了。
本來在09年柳江就應該拍攝完成《媳婦的美好時代》的,但因為跟著林誠拍攝電影而耽誤了。
《那些年》讓柳江獲得了中國青春片電影第一人的美譽,卻推遲了各種電視劇的獎項。
到底是好是壞,得失之間,誰能夠說清楚?
不管怎樣,這二部電視劇都不會賠錢,最少可以翻倍的賺錢。
林誠就這樣,把蛋糕分完了。
搏納投資3000萬,占利益30%;光鮮投資3000萬,占利益30%;林誠投資2000萬,占利益30%;柳江工作室不用投資,也可以占利益10%。
至於8000萬元的總預算,遠遠用不了。其中富裕的款項,就是林誠給柳江個人發放的獎金了。
這個事情,心知肚明就可以,誰也沒有必要說出來。
林誠前世的管理風格,就是這樣的。
講人情,給你賺錢的餘地;但不能太貪,如果還要伸手索取更多,那就太過分了,要懲治的了。
老子命苦啊,林誠感慨:以後不光要照顧女人,還要照顧二個男人了(於東和王常田)。
林誠剛剛投資到搏納和光鮮的錢,回頭就被投了回來,還要和他分利潤。
搶錢都沒有這麼爽啊。
但一想到,二年後一上市,就可以獲得10倍的利潤,一切又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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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誠說《宿醉》只需要1,2千萬的投資,真的沒有誇張。
許崢等人,在現在的片酬並不高,他們在電影屆、只能算是二流明星。
具體片酬是:
林誠100萬元(自降片酬),高媛媛80萬元(自降片酬)。
其他人算是拔高了片酬:
許崢100萬元,黃博100萬元,大鵬30萬元,郭碧婷40萬元,王知30萬元。
剩下的1000多萬元,足夠拍攝一部喜劇片了。
《宿醉》這部片子,林誠想做成系列片。
所以他獨家投資了2000萬元,婉言拒絕了包括中影在內的多家娛樂公司的投資。
為了版權的純粹,林誠寧肯大幅刪除原版中搞笑卻又違禁的那些鏡頭,這才可以過審。
不過林誠想到:如果好萊塢來買改編權的話,倒是可以把原版中一些被刪除的創意賣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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