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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兩者都是蘸水筆,毛筆能蘸的墨水比鵝毛筆充足多了。學會怎麼用毛筆之後,紙小一點,毛筆蘸一次水能寫很久,而鵝毛筆毛管就那麼細,幾乎寫一個字就要蘸一次。

綜上所述,毛筆作為書寫工具,比鵝毛筆好用太多。

夙晨這才想起,好似鵝毛筆必須配備羊皮紙,羊皮紙珍貴稀有(且味道極其難聞),所以西歐貴族中都有許多文盲。

而且西方是字母文字,可以寫連筆,筆劃很少,所以鵝毛筆蘸一次水可以寫一行,不像寫方塊字,可能一個字沒寫完就沒水了。

華國古代似乎也用過鵝毛筆,最後被毛筆淘汰了。看來在自來水鋼筆發明之前,蘸水筆中,毛筆的優越性的確大許多。

毛筆成為華國這個封建王朝中估計文盲率最低的國家最主要的書寫工具,是必然的。

不過鵝毛筆也不是毫無用處。硬筆在製圖的時候,比毛筆方便許多。雖然用炭筆也能達到這個效果,但炭筆作畫太容易模糊,別說保存,在傳遞的過程中,圖紙可能就不準確了。所以鵝毛筆,可以說是工匠必備了。

黑石就對鵝毛筆喜歡得不得了,走之前還問夙晨要了幾支揣著,說回家就把圖紙用鵝毛筆重新畫一遍。

最終,所有人都認可,毛筆和鵝毛筆都得學。毛筆用來寫字,鵝毛筆用來作圖,兩者不衝突。

夙晨原本只是惡搞「兩個都要」,沒想過給學生增負,沒想到商量之後,大家都認可「兩個都要」。

夙晨在心裡幸災樂禍的嘆氣。這可不是我故意為難學生。

「晨,你是不是也該練練字?你的毛筆字比剛學毛筆的我寫得還難看。」當所有人走之後,鴻摸著夙晨的軟乎乎的頭髮,語重心長道。

夙晨⊙_⊙。企圖萌混過關!

「晨,你作為華夏最重要的巫,以後有許多時候需要你展示你的書法?你的故事中,不是也有大人物給其他人題字這種事嗎?」

「你想想,等你去了中部大部落,當著他們的面揮舞著毛筆,寫出一個個漂亮的字,這不是宣傳我們的文化的好機會嗎?」

鴻雖然認為瞪大眼睛裝傻的夙晨很萌,但並沒有被夙晨矇混過關。

夙晨表情糾結。

他也知道啊。如果他毛筆字寫得很好,或者更甚者,再會一點水墨畫什麼的。當他們和中部大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吹噓裝逼的時候,他酒過三巡,拿著大毛筆歪歪斜斜來到鋪好的紙張或者乾脆牆壁錢,揮毫潑墨,肆意揮灑,寫出一個個龍飛鳳舞的大字,畫出一幅幅雄壯秀麗的山水,那裝逼度,絕對比嘴裡瞎逼逼厲害多了。

他都能想像,在這個情景中,那些人崇拜和敬畏的眼神。

但……毛筆字好難啊_(:з」∠)_。夙晨默默的臥倒,並把枕頭擱在了自己的臉上裝自閉。

夙晨其實正兒八經學過毛筆字。

小學一到五年級,他整整學了五年的傳統書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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