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掟上今日子的挑戰狀 第二話 今日子小姐的密室講座(2/2)
當然,遠淺警部的部下們目前正在過濾被害人在家庭及職場上的人際關係——一思及此,如今正和今日子小姐優雅地共進晚餐的自己,感覺好像沒在認真工作,著實有些心虛愧疚。但是這也讓他重新體認到,自己終究是把這次會談視為工作的一環,所以一定要從其中挖掘出成果。
「或許也可能是毫無動機的殺人,也或許原本並沒有殺害對方的意思,但結果對方卻死掉了的狀況。」
今日子小姐繼續舉出可能性。
「的確……抑或是殺錯人嗎?」
遠淺警部也順勢提出就連自己也覺得不太可能的假設——今日子小姐回了聲「殺錯人是嗎」之後,接著說。
「以為她是另一個人,失手錯殺——原來如此,或許也有可能。」
「真……真的有可能嗎?都要殺人了,還搞錯對象……」
「很有可能吧。根據證詞,被害人似乎戴著很大的平光眼鏡——要是在情緒焦急之時看到,說不定認不太出對方是誰。」
今日子小姐摸摸自己的眼鏡。
「畢竟要殺人的時候,任誰都會緊張吧。在賭上人生的時刻,人們意外地還挺容易會犯下令人跌破眼鏡的錯誤。」
今日子小姐就像是站在殺人犯立場似地發言。這對於身為警察的遠淺警部來說是很難辦到的——可說是民間偵探的獨門絕活。
然而在不容許失敗之時,的確不容易保持冷靜與理性吧——但是被錯殺的人又情何以堪。
「可是,今日子小姐。無論有什麼樣的動機,還是不會想在光天化日下的商店裡殺人吧。」
話題又繞回原點,但這裡確實是最大的瓶頸——如果是趁她一個人走夜路時下手之類,這種臨時起意的犯罪行為還比較容易理解。
「尤其,如果因為屋根井是令人傷腦筋的常客才要殺害她——也就是假設兇手是店裡的員工,整個就更不對勁了。在自己的職場、自己的地盤策畫進行殺人什麼的,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通常都不會想這麼做吧。」
等於是要人快來懷疑自己。
就算不看這點,只針對更單純的得失,在很重視品牌形象的服飾店裡有人被殺,可能會嚇得客人不敢再上門。抑或是「好像有人在那家店的試衣間裡被人用衣架打死了」的風聲流傳開來(一定會流傳開來吧),最糟的情況可是會讓一家店倒閉的。
即使不到那個地步,自己的職場成了命案現場,心裡還是會毛毛的吧。
有百害而無一利。
若說在自己的地盤上動手殺人有什麼好處——再牽強也姑且先往這個方向想一下的話——大概就是身在熟悉的地方,要大幹一場之時,緊張也多少會緩和一點吧。
只是,憑遠淺警部的感覺,比起這個,仍然覺得「兇手一時衝動,沒想太多——沒去思考利弊得失或好壞就打死被害人」的推想,比較容易接受。
「假設在熟悉的地方犯罪,還有其他好處的話……」
今日子小姐將蓋好筆蓋的筆遞了過來——似乎是能寫出來的情報都已經寫下了。的確,幾乎是把今天收集到的情報都複習了一遍了——遠淺警部接過筆,插回胸前的口袋裡。
「應該是『可以綿密地進行事前準備』吧。像是設計機關、執行前置作業——能夠事先布下為了殺死被害人的天羅地網。」
「機關嗎……密室詭計……」
不過,關於這起命案,實在很難想像背後有此類工程浩大的機關。
結果還是卡在有太多目擊者上。
要是有那麼大的動作,絕對會被人看見吧……要避開眾人的眼睛和天花板上的監視器,實際上應該是不可能的。要推說一切都是湊巧,感覺也怪怪的,但要說是計劃性的犯案,又實在不合理——
小王子曾說過「真正重要的東西,用
眼睛看不到的」,但今日子小姐卻說「用眼睛看得到的東西其實也同樣重要」。那麼如果要舉一反三地引申出「重要的東西之第三法則」,或許可以說是「即使是不重要的東西,也有用眼睛看不到的」吧?唉,真希望有人看到卑劣兇手的身影……
「即使是不重要的東西,也有用眼睛看不到的——真是一句至理名言。的確,人很容易在關鍵的時刻,忽略關鍵的東西。」
今日子小姐在奇怪的點上感動不已。
「說來,《小王子》一開頭也有密室呢。鑽進箱子裡的羊——」
「啊……這麼說來。」
雖然嘴裡說著「這麼說來」,但遠淺警部並無法打從心底同意。應該說,如果將那個也解釋為密室,真的是推理腦已經病入膏肓。
「箱子裡的羊……就像是薛丁格的貓呢。」(註:量子力學的著名思想實驗,由物理學家薛丁格在一九三五年提出。)
為了不讓今日子小姐察覺他有些退避三舍,遠淺警部隨口附和——薛丁格的貓至少比小王子更貼近推理的世界。
「啊哈哈,萬一羊在箱子死掉了,小王子可是會哭的呢……啊!」
這時。
遠淺警部以為今日子小姐原本只是被隨口說說的閒聊逗笑了,但她卻突然發出「啊」的一聲,掩住嘴角,連餐後義式濃縮咖啡的小咖啡杯都手滑沒拿穩,一整個明顯是「想通了什麼」的反應。
「怎、怎麼了?今日子小姐。」
「沒什麼。」
「你這可不是沒什麼的反應。」
「可是真的沒什麼。」
今日子小姐邊說邊重新拿起義式濃縮咖啡品嘗——遠淺警部還是第一次看到喝雙倍義式濃縮咖啡還不加糖、不加奶的人——但這不是重點。
「呃……今日子小姐。如果你察覺到什麼……」
「我什麼也沒察覺,什麼也沒想通,什麼也沒推理出來。我沒有解開這件事的謎團,所有的疑問和不對勁的感覺也都沒有消失。」
說得斬釘截鐵。
由於說得過於斬釘截鐵,導致一點可信度也沒——反而讓人覺得不可思議,她怎能說謊說得這麼堂而皇之。
「謎,謎團解開了嗎?」
「就說沒解開啊。我什麼都不知道,時間差不多了,我們走吧。今天謝謝你的招待,餐點非常美味。我由衷期待遠淺警部今後的活躍表現。」
今日子小姐使勁地用餐巾紙把好不容易寫好的時間表擦得乾乾淨淨,再把挽起來的袖子放下,迅速地……或該說是露骨地想要結束這頓飯局——怎能讓她就這樣打道回府。
看樣子,她只打算貫徹好時尚知識顧問的角色,但遠淺警部無心的發言卻給了她靈感,使她不小心推理出真相來了——如果是在推理小說里,這可正是偵探與警部最為理想的關係,但是對於身為職業偵探,專業意識甚高的今日子小姐來說,似乎是非常不得已的展開。
只是,倘若她已經察覺事情的真相,站在遠淺警部的立場,當然不能不問清楚。
這可不是在開推理大會。
他還沒有忘記自己的本分。
如果今日子小姐已經察覺了真相,就應該請她快點吿訴自己,好採取適當的對策——什麼密室之謎、不可思議的疑案,不管這些推理小說的用語看起來有多威,在「任殺人犯逍遙法外」這個事實面前,這些字詞都是軟弱無力的。
「嗯……真傷腦筋,我是怎麼搞的。」
今日子小姐抱著胳膊,露出真的非常煩惱的表情。
「很遺憾我無法幫上你的忙。因為這次只有受託口譯的顧問業務,就算察覺真相,也不能講給你聽呢。」
她雖然講得一臉抱歉,但言下之意就像是「如果不投錢,自動販賣機就不會動喔」這樣無機質的說明——怎麼這麼頑固啊。
不過,以恪守專業意識這點來說,應該要尊敬她吧。
那麼,一開始還想把上頭派來當援軍的今日子小姐遣返的遠淺警部,這時或許也該選擇堅持靠自己的本事解決,目送偵探離去才是——要說這展開不得已,他也是很無奈。
如果不是今日子小姐,他應該會這麼做——但是。
「呃,接下來要不要去第二家店?有家酒吧可以靜下來好好聊的。」
遠淺警部說道。他才不曉得有啥酒吧可以靜下來好好聊(大概又要欠部下一個人情了),而他這輩子也還不曾這麼積極地約過一個女人。
「嗯……我個人倒是比較想直接去警署領取酬勞,然後趕快回家上床睡覺,把不小心推理出的真相全忘掉。」
怎麼能讓她把不小心推理出的真相全忘掉。
問題是——是呀,忘卻偵探還真的能夠全忘掉。
能夠把推理出的結論、對兇手的側寫全都忘得一乾二淨,當這件事沒發生過——到了明天早上就會全忘掉。要是不在今天晚上問出來,她的推理就會化為烏有。
「不過嘛,我對這樣被人強邀不太有抵抗力呢。好吧,我陪你去。但是——我只會給一些提示。能的話,還請你根據提示,自己推理看看吧。」
「提示……嗎?」
「是的,我會給你提示。從只要聽過所有人講的話,就一定知道的情報之中給你提示——提示1,的確有很多人目擊應該是在十一點左右上門的被害人屋根井小姐,但是把證詞整理一下,會發現目擊者都是上門購物的客人。這是為什麼呢?提示2,由於屋根井小姐遲遲不從試衣間裡出來,店員覺得有異,於是拉開帘子發現了屍體——可是那個店員,又是從何判斷屋根井小姐一直待在試衣間裡呢?提示3,試衣間是個密室,無法從外面看到裡頭——可是,能因此確定從裡頭也一定看不見外面嗎?」
「嗯……」
由於今日子小姐口若懸河滔滔不絕,遠淺警部一下沒能抓住三個提示重點,連忙扳著手指確認。
提示1。
目擊證詞的奇妙傾向——目擊屋根井刺子的都是前來購物的客人。
提示2。
第一發現者為什麼會察覺到試衣間裡有異常呢。
提示3。
從試衣間裡頭看不見外面——是真的嗎?
關於提示1,要是今日子小姐沒提,遠淺警部真的沒有注意到。仔細回想起來,的確如她所說——雖然在列表清查透過偵訊得到的所有目擊證詞之前,尚且無法完全斷定——但既然偵訊時負責口譯的偵探這麼說,大概就是這樣沒錯吧。
可是關於提示2和提示3,他覺得這兩點應該已經有結論了——店員之所以會察覺到異常,是因為進入試衣間的屋根井刺子遲遲不出來。然後,因為從外面看不見裡頭,所以當然從裡頭也看不到外面啊?
事情應該就只是這樣而已。
別說是命案的謎團,遠淺警部就連提示的意思也搞不懂,他原本還期待會有第四個提示,但似乎是到此為止。
「那我們走吧。」今日子小姐起身準備離席。「請你基於這幾個提示好好想一想——最好能夠在抵達第二家店之前解答出來——這樣我們就可以在店裡一面暢談推理,一面愉快地暢飲美酒。」
今日子小姐笑著說,但是很遺憾,遠淺警部完全無法回應她的期待。
5
高調的酒吧價位也很高調。
部下不知誤會了什麼,表現機伶的方式讓人有些困擾——剛才那家義大利餐廳的帳單已經貴到害遠淺警部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來了,而這家酒吧明明是間酒吧,價位卻似乎比晚餐還要高。
大概不能用經費報銷吧。
看樣子,必須自掏腰包了——有種比剛才還要走錯地方的感覺,但是他已經不在乎了。
今日子小姐身上那套「Nashorn」品牌穿搭,雖然不是非常符合這家店的灑脫氣氛,但她顯然完全沒把這種小事放心上。
「哇,好可愛的店哦。」
興致高昂地像個普通的小女生。
這偵探長得是很可愛沒錯,但說不定其實只是個可怕的小惡魔——老實說一直以來,遠淺警部對於多次與忘卻偵探共事,乃至升官發達的同事感到不快,縱使無心,也多少在眼神中流露出輕蔑,可是現在看來,自己不得不改變這種淺薄的想法。
一想到他們到底為了忘卻偵探被迫出了多少交際費,甚至還讓他感到憐憫——不管怎樣,事到如今,遠淺警部也成了一丘之貉。
來這家店的路上,他一直在等靈感降臨,但是等到花兒都謝了,靈感之神還是不肯上身。雖然早已心中有數——今日子小姐和自己的思考模式到底是完全不一樣的。
她的提示完全派不上用場。
不,只有提示1,遠淺警部似乎知道今日子小姐是在暗示些什
麼——目擊到被害人的全是客人,反過來說,等於是沒有「Nashorn」員工看到她來店裡的身影。
這的確很奇怪。
當然也可能會有這樣的事——但是平心而論,會對客人行注目禮的,不該是同為顧客的客人,而是店員才對。畢竟是服飾專賣的店,店員總得出聲招呼「歡迎光臨」或是會走上前去推薦衣服,應該會有諸如此類的交流。
話說回來,因為被害人屋根井刺子是「傷腦筋的客人」,店員可能避之唯恐不及,再說得露骨一點,可能還會對她視若無睹……然而,要是那樣的話,在對她視若無睹以前,應該也會先目擊到她。要對一個人視若無睹,倒推回去,就必須先看到那個人才行。
被害人既是常客,也是某方面令人印象深刻的客人,工作人員卻都沒看到她——這是為什麼呢——的確是個大問號。
只不過,遠淺警部就是想不明白這個大問號代表什麼意思。
至於提示2、提示3則更是全面舉白旗投降。主打年輕女性客的服飾店的試衣間裡,有著中年男子參不透的未知機關——他只能想到這種結論。
事實上,直到請今日子小姐翻譯以前,有很多時尚用語都是遠淺警部聽都沒聽過的——例如為了不讓臉上彩妝沾到衣服的那張謎樣的紙。若非負責這個案子,他大概一輩子都不會知道世上有這東西吧。
「今日子小姐,我認輸了,舉雙手投降。我只是用來襯托你的警部,請務必讓我聽聽名偵探的高見。」
是價位高到嚇死人的酒精害他醉了嗎?最後遠淺警部還是說出了如此卑躬屈膝的投降宣言。
「哎呀呀。」今日子小姐表情一臉意外地說。「請再堅持一下嘛。我最喜歡一邊喝著美酒,一邊看著男人拼死努力了。」
也太小惡魔。
「真傷腦筋呢。你請我吃飯,又請我喝酒,我真的真的很想助遠淺警部一臂之力,但又不能不收錢做白工……啊,真是的,為什麼我沒收錢呢?我從未因為沒收錢而這麼後悔過。真的,要是能收到錢的話多好!我明明這麼想協助警方,卻無法實現這個願望。」
「我懂了,我付錢就是了。請讓我正式支付委託費用,在原本的顧問費用之外再另行計算。這是我個人的委託。」
在速度最快的偵探聲聲催促之下,遠淺警部終於屈服了——這讓他甚至懷疑,說不定署長早就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
但無論這是不是署長的陰謀,他也只能將計就計了。
警部想與偵探抗衡的心態,總不能凌駕在讓殺人兇手逍遙法外的危機感之上。
因為密室殺人案可不是娛樂。
請她吃飯、喝酒,支付委託費用,全部加起來可能得讓他勒緊褲帶一整年,但是這麼一來堅持自費而不以經費報銷,則成了遠淺警部唯一能做的最後抵抗。
只是,明明提出了正式的委託——明明已經答應會在口譯工作之外再支付酬勞給她,今日子小姐卻沒什麼反應。
受限於店裡的氣氛,固然能想像她應該不至於高興到手舞足蹈,但是面對遠淺警部的委託,今日子小姐看來還有些困擾。
「嗯……」
甚至還像陷入沉思般地閉上雙眼。
該不會是遠淺警部猜錯,今日子小姐並不是要他提出委託嗎?期待遠淺警部自己推理的那番話,難道是說真的嗎?
剛剛為了捍衛自己的心靈而以插科打諢的方式、卑躬屈膝的言詞委託她——是否應該要正襟危坐、低垂頸項地委託才對呢——遠淺警部想著,而今日子小姐也似乎察覺到他心中所想。
「啊,不是,不是那樣的。」她搖搖手。「因為我的推理不過是靈光一閃,只是這道靈光剛好閃得比遠淺警部更早而已。承蒙你的委託,我真的很高興能向警方貢獻一己之力。可是,該說我有點煩惱嗎?會對於說明我的推理有些不太積極,其實是我自己的問題,但……算了,總不能讓殺人兇手逍遙法外。」
而且又是工作——今日子小姐說道。
雖然沒有明說,但是這樣感覺體會到遠淺警部心意的說法,讓他深感欣慰——不過那句「我自己的問題」,則讓他很好奇。
會讓偵探對說明她的推理躊躇再三的問題,到底是什麼呢——最先浮現腦海的是她「和兇手認識」之類,但是對於忘卻偵探而言,應該沒有「認識的人」這種概念。
因為就算今天認識,明天就忘記。
縱使在今天偵訊的那些目擊者之中,有人以前曾經和今日子小姐有過關聯,今日子小姐也已經忘了那個人吧——所以應該沒有會讓她對於指出兇手感到猶豫的理由。如果是這樣的話,還有什麼其他「自己的問題」呢……
「那麼,既然決定要做,就用最快的速度搞定。夜已深,又喝了酒,我已經有點困了,得趁著還沒忘記浮現腦海的推理時,開始解謎。」
進入偵探模式的掟上今日子,用與剛才截然不同的嚴肅表情——哪有可能,她還是用跟先前同樣,溫婉而沒什麼變化的溫吞氛圍,切入正題。
「首先,關於密室。」
6
「首先,關於密室——讓我們試著分析一下這個案子裡的是屬於哪種密室吧。遠淺警部也在看推理小說的話,我想你已經看過各式各樣的密室講義了,但是今天就先聽一下我的解釋吧。」
今日子小姐如是說,又挽起袖子——似乎又要把自己的手臂當白板了。她默默接過遠淺警部遞過去的原子筆,開始寫板書——真的像是在上課。
「首先以最現實……也是最一般的密室。定義①『用來隱匿命案存在的密室』。只要把屍體放到誰也進不去、出不來的密室里,命案就不會曝光——自己也就安全了——基於這種想法而製造的密室。另外還有同類不同型的情況,例如『總之就是不想面對殺了人的現實、不想看見屍體,想把屍體藏在自己伸手不及的地方,結果就形成了密室』也算是這一類。」
他完全同意。
不僅如此,遠淺警部一開始也以為這次的命案是屬於這種「最常見的密室」——然而。
「沒錯。用試衣間做為密室來藏屍體,其實沒什麼意義吧。因為頂多也只能藏個幾小時——稱不上是為了隱匿罪證所製造的密室呢。」
今日子小姐說完,畫了兩條線槓掉用小字寫在手腕處的①『用來隱匿命案存在的密室』——接著在其下方繼續寫上②。
「②『偶然成立的密室』。並非兇手有意製造,而是偶然的要素碰巧全都湊在一起,讓案發現場『看起來』像是密室的例子。」
毫無計劃性的類型嗎?
光是聽「偶然成立」這幾個字,總讓人覺得機率很渺茫,但若要說第二種密室比較符合現實,卻也是如此——基本上,在不是推理小說的現實世界裡,沒幾個兇手有閒工夫特地去搞一個密室。
截至目前的討論,應該要認為這次是遇到定義②的密室吧——
「沒錯。可是呀,這次的命案若視之為偶然,會讓人覺得過度巧合也是事實。因此,姑且先保留這個定義,進入下一步。」
今日子小姐在②『偶然成立的密室』下面寫了個③——從剩下的空間來反推,大概會有五、六個定義。
「定義③『讓死者看起來像是自殺的密室』。在排除了真實感的推理小說世界裡,這可以說是最常見的密室吧。」
「嗯,也是。藉由排除其他選項,得到『除了自殺以外別無可能』的結論……為此而生的密室,在推理小說的世界裡真的不勝枚舉。」
應該說,這是為了讓「密室」這個關鍵字留在推理小說里的一種策略。如此就能多少製造出「是為密室的必然性」之類的展開……即使是荒唐無稽的密室,這麼一來也會產生說服力了。
「只是,今日子小姐。先不管現實中有沒有兇手會為此大費周章,但單就這次的命案來看,應該不符合這項定義吧?我不認為兇手有意圖要讓屋根井小姐看起來像自殺。」
「沒錯……順帶一提,做為定義③的變化型,也有一種『死者真的是自殺』的密室。推理迷總是會把事情想得很不尋常,但是一般而言,倘若死在密室里的人看起來像是自殺,那九成九大概就是自殺了。」
今日子小姐邊說邊把定義③也用兩條線槓掉——雖然輪不到遠淺警部操心,但這個人都沒在想皮膚也是需要保養的嗎?
「定義④『為了製造密室而製造的密室』。」
「什麼?這是什麼意思……是有關哲學的定義嗎?」
「完全不關哲學的事。我是指因為想製造密室,所以就製造了密室——這種愉快犯幹的好事。沒有必然性或明確理由,只是剛好想到了密室詭計,於是就付諸實行——這種密室也可以說是推理小說看太多的結果。」
我們也得小心
一點呢——今日子小姐說道。不曉得她這句話有多認真,但是看在實際上就是推理小說看太多才成了個警察的遠淺警部眼裡,可不敢武斷地說絕對沒有這種人。
就是剛才認為有閒工夫特地去搞一個密室的那「沒幾個兇手」——不,也可以想像是種受到強迫觀念使然,覺得殺人時就非製造密室不可的兇手。或者只是單純把「製造密室」跟「戴上手套以免留下證據」或「製造不在場證明」混在一起,認定其也是犯罪必要步驟之一的兇手也說不定。
「這也先……保留嗎?今日子小姐。」
「要保留嗎……我認為就算排除也無所謂。如果是『為了製造密室而製造的密室』,拿試衣間製造密室實在太脆弱了。若不是愛看推理小說的遠淺警部,或是身為偵探的我,大概都不會覺得那是密室吧。」
的確,關於這起命案,遠淺警部的部下們似乎沒人往密室這方面聯想。就算和他們討論,大概也只會得到「你想太多了」的回答吧。
「反過來說,線索也藏在這裡……兇手為什麼不選其他地方,非得用試衣間來製造密室呢?」
「嗯……」
好像懂,又好像不太懂。
總之,今日子小姐又用兩條線槓掉了定義④。
「那麼,定義⑤呢?我覺得定義④就已經是極少數派了了……」
要是畫成圓餅圖,假設定義①有百分之八十、定義②有百分之十、定義③大概百分之五……定義④頂多只有百分之三吧。
剩下百分之二以下的密室,應該只是誤差範圍吧——聽說百分之五以下的可能性,根本可以略過不表。
「說得也是呢。但是,身為推理小說的忠實讀者,這個定義⑤才是最令人心動的……」
講了句這種賣關子的話,之後今日子小姐接著說。
「定義⑤『不可能犯罪的密室』。藉由製造出「密室」這種任何人都不可能犯案的狀況,讓人苦於鎖定兇手或嫌犯,好讓命案本身成為懸案……姑且不論好壞,這可說是能夠最為展現兇手之高度理想與抱負的密室。」
「……這跟定義③『讓死者看起來像是自殺的密室』不一樣嗎?」
「不一樣。定義⑤的密室可說是強烈排斥被用這種務實的眼光來解釋,兇手藉由揭示『誰都不可能辦到』的手法,以彰顯『自己也不可能辦到』的目的。其中甚至蘊含某種迫切之情——最後,再加上這五種定義之下,無論如何都會產生的例外,也就是定義⑥『其他的密室』,共有六個定義。」
遠淺警部再次端詳白板——今日子小姐的手臂。被兩條線槓掉的定義雖然難以辨認,倒也不是完全看不出來。
定義①『用來隱匿命案存在的密室』。
定義②『偶然成立的密室』。
定義③『讓死者看起來像是自殺的密室』。
定義④『為了製造密室而製造的密室』。
定義⑤『不可能犯罪的密室』。
定義⑥『其他的密室』。
對於推理小說讀者來說,這樣的分類還算是到位……只是也說不上有什麼特別稀奇或令人耳目一新之處,然而的確是把密室種類整理得非常淺顯易懂。尤其以現實性做為排序來定義,更添簡單明了。
只是,如果討論到這裡就結束,就只是推理講座而已——問題在於這些密室的定義,究竟跟這次的案子有什麼關係。
「排除定義①、定義③與定義④,就表示這次的密室是在定義②、定義⑤、定義⑥之中了。」
「我想其實也可以不用考慮定義⑥。『其他的密室』是指『看一眼就知道是例外』的密室——也可說是『異世界的密室』。而該說是幸也不幸,這次的密室並沒有這麼大的意外性。」
所謂「異世界的密室」會又是什麼樣的密室呢?雖然只能憑空想像,難道是用上魔法或咒語那樣,充滿了奇幻色彩的密室嗎?如果是那樣,這種密室就連圓餅圖的百分之一也不到吧……只不過,在也可以說是某種奇幻物語的推理小說世界裡,存在這樣的密室或許也並不奇怪。
雖說讀者會覺得不公平就是了……
「這麼說,就是定義②或定義⑤的其中之一了嗎?」
「如果假設剛好沒人目擊到兇手,就是定義②的密室了——可是這種推理沒有繼續追根究柢的空間,而且就像我先前所說的,太湊巧了。」
「但定義⑤是『不可能犯罪』吔?別說是湊巧,根本辦不到吧……」
如果是有計劃地製造密室,就表示兇手是刻意且有計劃地避開店員的耳目、客人的耳目、監視器的鏡頭——誠然是不可能犯罪。
不得不說,這種事誰也辦不到。
「如果這麼想是正中兇手的下懷呢?……反過來說,如此挖空心思的計劃性犯罪,竟然被我們用『湊巧』兩字就帶過去,說不定兇手心中也不太甘願呢。」
因此,就讓我來獻上推理吧——今日子小姐說道。
對兇手來說,實在是多管閒事。
站在兇手的角度來看,又不是再三思索密室定義之後才還犯下凶行,不管是定義②還是定義⑤,只要罪行不露餡,就是最理想的定義吧。
「話說回來,遠淺警部。我剛才給你的三個提示,你思考得怎麼樣了?如果不需要說明的話,我就省略嘍。」
「啊,呃,我完全……我連提示1都似懂非懂……那是指『完全沒有店員目擊到身為常客的被害人,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
「是的,完全正確,非常好。」
就算她這樣讚美自己,遠淺警部也高興不起來——是覺得很奇怪,但是若問到哪裡奇怪,他又完全答不上來。
「你就別謙虛了。講到這裡都能明白,答案幾乎就已經呼之欲出了——如果沒有任何一個店員目擊身為常客的屋根井小姐,就等於沒有任何一個認得屋根井小姐的人看到她,只有對屋根井小姐不太熟悉的人目擊到她——」
嗯?
才覺得是不是有點太跳躍性思考,但是在遠淺警部插話之前,今日子小姐就開口了。
「——換句話說,所有看到她的人都不認識她。大家的證詞只能夠證明當時有個客人全身穿著『Nashorn』的華麗衣裳,但無法證明那個客人就是屋根井小姐。」
「欸……可是監視器——」
拍到了——雖然是背影。
由於被害人戴著大大的平光眼鏡,或許並不容易光從監視器畫面確定拍到的真的是本人,所以警方才會試圖整合所有人的證詞,好做出綜合性的判斷——難道這樣還不能確定她是十一點來到店裡嗎?
「因為顧客們的證詞是以屋根井小姐穿的衣服來判斷的——畢竟地點是服飾店,視線會落在同類——其他客人的服裝上,也是很自然的事。」
「你……你是說她們認錯人了嗎?」
這麼說來,的確曾經提過這樣的假設。
被害人屋根井刺子會不會是被誤認為別人而遭到錯殺——雖然是沒有根據的假設,該不會是瞎矇就蒙對了吧?
「不,不是『認錯人』,我是指會不會根本是『別的人』……現在警方是因為有很多人作證看到她走進店裡的身影,所以才認為屋根井小姐那時候還活著,對吧?」
「對……咦?你的意思是說,屋根井小姐那時候其實早就死了嗎?」
「你不覺得這樣一切就很合情合理了嗎?假設被害人在走進試衣間之前就已經遇害,會比假設她先進了試衣間才在裡頭遇害更說得過去些。」
「……」
愈來愈搞不懂了……
也就是說,被人目擊前往試衣間的「屋根井刺子」和被人發現陳屍在試衣間的「屋根井刺子」並不是同一個人?但要是那樣,被人目擊的「屋根井刺子」後來又去了哪裡?
「畢竟地點是在試衣間,愛換什麼衣服都可以呢——由於目擊者都只認衣服不認人。先換件衣服,再拿掉眼鏡和假髮,就能以他人之姿,堂堂正正地走出去——嗯,這時不該說是他人之姿,而是自我本色吧。」
「咦……如果只有換衣服的話就算了,還拿掉假髮?等等,這麼一來,簡直就像特地變裝……」
不是就像——就是特地變裝。
的確,很難想像會剛好有人打扮得跟被害人一樣,如果被眾人目擊的『屋根井刺子』是另一個人,那麼只能認為是故意要打扮成她的樣子。
「可是,也不能堂堂正正地走出去吧。沒有走進試衣間的人突然從試衣間裡走出來,任誰都會覺得很奇怪吧。」
「嗯,關於這點,請容我留到最後再說明——老實說,到時還希望能夠借重遠淺警部的智慧。」
「……?」
什麼意思?聽來似乎不是故意賣關子,而是
真的沒把握……
「我先說明那個人為什麼要打扮成屋根井小姐的樣子——我並未參與現場搜證,所以現階段的推理大多都沒有證據,只是我個人的想像……因此,我想也會有很多與事實不符的地方,這部分請你日後再慢慢地查證。」
接下來要模擬兇手今天的行動——今日子小姐說道。
「首先,兇手約屋根井小姐來還沒有開門營業的『Nashorn』——懷抱著殺意,用事先準備好的衣架毆打屋根井小姐的頭部。」
「嗯……懷抱著殺意,是嗎?」
雖然「還沒開門」這點也因為沒有根據而讓人感到困惑,但是遠淺警部更介意的還是有關「殺意」——依照截至目前的假設,如果有殺意,應該會選更牢靠的兇器吧。
「說到這,或許正因為懷抱著殺意毆打,原本恐怕殺不死人的衣架,也成了殺死屋根井小姐的致命兇器哪!」
「換句話說……是如同今日子小姐一開始講的那樣,為了偽裝成衝動的犯案,故意選擇鮮少被使用的兇器嗎?」
「若要採用這個推理,我想比起這個原因,「為了讓被害人鬆懈」的可能性更大。被叫到還沒開門的店裡,即使沒想到會被殺,也會提高警覺吧。如果用店裡到處都有的衣架做為兇器,就算拿在手上,對方也不會起疑。」
總之關於殺意就先當作有,於是遠淺警部拋出另一個問題。
「……為什麼要約在開門前呢?」
「那只是單純選一個不會被人看見的時間而已。客人當然不用說,店員也都還沒來上班,而監視器也尚未開始運作——」
「……」
監視器會在「營業時間內」持續不斷的錄影——反過來說,除此之外的時間是沒在動的。
愈聽愈覺得兇手打從一開始就滿懷殺意。
而且還離自己打從一開始想像的兇手形象愈來愈遠——非但不是一般人由於驚慌失措導致失手犯錯,根本是窮兇惡極的預謀殺人。只不過……
「這麼,兇手是這家店的人嗎?因為店還沒開,就能夠把被害人約到店裡……但剛才不是說,不太可能會有人挑在自己的地盤上殺人啊?」
如果是一時衝動而「失手」殺人,當然就與地盤什麼的無關,但倘若是有計劃的犯案,應該不會做出風險這麼高、有害而無益的事。除非是不會計算利弊得失的大笨蛋——
「這恐怕也是仔細計算過利弊得失之後的結論吧。換句話說,兇手認為這麼做的好處,比風險和缺點來得大——因為可以善用地盤內的優勢。」
優勢?高風險、高報酬的意思嗎?當然,要說計算利弊得失,在擬訂的是殺人計劃時,就已經顯然是很不會算的了……儘管如此,如果還有什麼不惜要在自己的地盤裡下手的理由——
不可能犯罪。
「因為比較容易製造定義⑤的密室」嗎?
「……假設兇手在店內無人、監視器也還沒開始運作的時間叫被害人出來……那麼選在開門之前的理由是什麼?我是說,為什麼不能約在打烊以後呢?」
「光是要殺人的話,時間其實沒什麼關係,問題在於推定死亡時間。如果是在昨天晚上下手殺人,那麼就算是在今天中午被發現,警方也不會認為被害人是在試衣間裡遇害的——對吧?」
「對……」
真是問了一個笨問題。因為有目擊證詞顯示被害人是在十一點左右走進試衣間,加上發現屍體的時候是正午時分,當然會推測死亡時間是在這段時間裡。而光看驗屍的結果,範圍可能還會更大一點——但儘管範圍再大,誤差頂多也只有幾個小時。
幾個小時……?好像在哪裡聽過這個數字。
「嗯……簡而言之,兇手想讓人以為屋根井小姐是在試衣間裡遇害的嗎?也就是實際行兇之處,就算是在店內,也不是在試衣間……?」
「很有可能。殺死對方以後,再把屍體搬進試衣間裡——要在那么小的空間裡殺人還是不太可能。用的是刀子或槍就算了,用衣架的話……」
極為合乎常識的回答。
之前「因為理論上有可能,所以也不是辦不到」的立論——想想實在很勉強。
不是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的店內行兇,而是在還沒開門、沒有其他人在的店內行兇——極為很合乎常識的推理。
然而,如果接受這個說詞,又會衍生出必須重新思考的問題也是事實——那麼,兇手是何以將根井刺子的屍體搬進試衣間裡的呢?
「要問其何以的話,有各式各樣的工具喔。因為人類的屍體還是有些重量,所以用來搬運商品的推車是不可或缺的。」
「啊,呃,不是指如何……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要這麼做。」
遠淺警部約略懂得兇手想要讓人以為「被害人死在試衣間」的理由,可是他不明白這種行為有什麼意義。
「那麼,讓我們繼續追溯兇手的行動吧。在其他工作人員來上班之前,先把屍體搬進試衣間——然後把帘子拉上。」
「把帘子拉上……?從那個時候就把帘子拉上嗎?」
「沒錯。這麼一來,就暫時把屍體藏起來了。」
因為有暫時先把屍體藏起來的必要呢——今日子小姐說道。無論是聊到穿著打扮還是談到屍體及殺人的話題時,她的情緒都是一樣的,該說是造成遠淺警部有些認知失調嗎?總之讓他感覺很不舒服,但現在可不是顧慮到自身感受的時候。
「把、把屍體藏起來……?為了不讓人看見嗎?不對,這麼一來,不就成了定義①的密室嗎?可是,如果是試衣間這麼脆弱的密室,就算藏起來也頂多——」
——幾個小時。
打從一開始不就說了嗎?
那麼,在服飾店「Nashorn」今天開門營業之前,就已經有屍體在試衣間裡頭了。
這可能嗎?
這種藏法應該撐不了幾個小時吧?畢竟是可以輕易地從外面拉開的帘子——萬一開店以前就有店員覺得帘子沒打開很奇怪,一把拉開來看呢?
「所以嘍,為了防止這種事發生,只要分配給店員其他工作,事先做出潛台詞的指示,別讓他們靠近試衣間就行了……也可以自己攬下試衣間附近的工作,負責監視。」
「分配給店員工作……做出指示……監視……也就是說,兇手的地位是可以這麼做的人嘍?」
「我想是的。」今日子小姐點點頭。「所以我很苦惱……」
「苦惱?什麼意思?」
「抱歉,這是我自己的問題。總而言之,開門前可以這樣撐過去,但開門後就不能這麼做了。畢竟無法管理,也無法預測客人的舉動。」
這倒也是。而且如果是直覺比較敏銳的客人,說不定也會有人覺得毫無動靜的試衣間很可疑——至少這個不安因子是始終存在的。但也不能一直觀察那附近的動靜,監視著試衣間。
「就是說啊。而且最後就是因為試衣間都沒有動靜,才會發現被害人的遺體——然而,像這樣被人發現,應該也在兇手的計劃之中——只要不在十點開店到十一點之間被發現就好。」
於是,剛才的提示就可以派上用場了——今日子小姐說道。
「提示2。第一發現者的店員為什麼會認為有人死在試衣間裡呢?」
「……呃,因為察覺只有那間毫無動靜吧?」
「可是,那位店員也不是一直監視著試衣間吧?說不定會有人在店員剛好沒注意到的時候進去啊?這樣的話,店員究竟是基於什麼根據,才會認為試衣間已經好一陣子沒有人進出呢?」
被她這麼一問,遠淺警部陷入沉思。
既不是薛丁格的貓,也不是箱子裡的羊,天曉得看不見的密室里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連誰在裡頭都不曉得。既然如此,又怎麼會曉得是同一個人一直在裡頭呢……
「……鞋子……嗎。」
一旦想通,真的沒什麼。
是呀,進試衣間以前要先脫鞋——今日子小姐換衣服的時候,也脫下了她的長靴。
「沒錯。反過來說,只要每隔一段時間就換掉放在試衣間前面的鞋,就能製造出裡頭的人也換了的印象——不會想到裡頭始終只有一具屍體。」
兇手就是這樣撐過開店後的一個小時——今日子小姐如此斷定。
鞋子嗎……雖說時尚從腳底開始,但是看在遠淺警部這種人的眼裡,的確是一個盲點。
「是的。服飾店『Nashorn』也兼賣鞋子。只要善用庫存的鞋子,應該可以撐上一個小時。想像兇手避人耳目,偷偷摸摸地更換鞋子的模樣,實在不太好看——可是,動作本身應該很自然。因為整理試衣間前的鞋子是服飾店店員們的日常工作。這件事暫且不提,到目前為止
是兇手計劃的第一階段,接下來要進入第二階段了——也就是從後門之類的偷偷溜出去,找個地方打扮成屋根井小姐,再假裝成客人,走進店裡。」
或許是認為已經不言自明了,今日子小姐並未詳加說明,但是可以在上班時間,恣意離開工作崗位,便能推測出兇手是店裡不受班表限制,職位相當高的人。
「雖說是變裝,但也用不著魯邦三世那種高水準。只要能讓人對衣服留下印象即可——重點反而是在不要被人認出自己是誰。」
「……那變裝時穿的衣服,也不是從被害人身上脫下來的囉?」
「的確不是。因為被害人全身上下穿的都是『Nashorn』的衣服——但好像也不是伸展台系列的當季最新單品,所以就算不是一模一樣,店內應該也有很多相似的衣服吧——大概只有鞋子,得穿上被害人本人的。」
「只穿鞋子?」
「是呀。然後兇手再趁著店員們不注意的空檔,從大門口走進店裡。不管有多少目擊者,只要沒被任何人注意到,就跟透明人沒兩樣。」
「……因為兇手是那家店的人,所以也很清楚監視器的位置,而且跟剛才一樣,為了不讓店員看見變裝的自己,對他們下了各種指示——是這麼回事嗎?」
所以目擊證詞才會有偏倚——不,是被偏倚了。
為了捏造「屋根井刺子在那時還活著」的錯誤目擊情報——另外,因為完全沒有被監視器拍到也很不自然,所以只讓監視器拍到背影。這要做起來大概不難,只是需要膽識。
然後兇手在那之後的行動是……進入試衣間裡嗎?讓其他來買東西的人目擊到自己的背影——刻意地。
嗯,可是,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既然被人目擊走進試衣間的背影,就表示那時,偽裝成屋根井刺子的兇手拉開了帘子——那時,裡頭的屋根井刺子本人屍體也會曝露在眾目之下,和兇手走進去的身影一起被別人看到。
要是看到了,當場就會弓起大騷動才是。
「不會引起大騷動的。因為兇手是進去隔壁的那間。」
「隔壁?」
「是的。然後在裡頭換衣服,恢復本來面目,再一臉若無其事地走出試衣間。這時也沒忘記要把穿著走進店裡的鞋子,和放在內有屍體的隔壁試衣間前面的鞋換過來。」
換過來?有什麼意義嗎——對了,這麼一來等於是把鞋子還給屋根井刺子。把在變裝時,唯一向被害人借來穿的鞋——
「啊,所以讓屋根井小姐走進隔壁的試衣間嗎?啊,不,是屋根井小姐的屍體本來就在隔壁……」
原來如此。六個相隔的試衣間採取統一的設計,如果是最旁邊的兩間也還好,要是正中央的兩間,乍看之下或許真不太容易區別。看見屋根井刺子——偽裝成屋根井刺子的兇手走進試衣間的目擊者,看的時候大概也不會仔細到去數兇手走進的是哪邊數來的第幾間吧——就算正確記得兇手走進了哪個試衣間,在目睹屍體這樣的事實衝擊下,記憶也會被自動改寫吧。
「這麼說來,今日子小姐打從一開始就很在意隔壁的試衣間啊。該不會你當時就已經發現兇手玩了這個把戲嗎?」
「怎麼可能,你可不要隨便亂講。」
今日子小姐看似慌張地矢口否認。
「我才不是那麼厲害的偵探,你太看得起我了……不過,那時搞錯試衣間的事,的確成了一條線索……追溯兇手的行動軌跡,到此大致吿一段落。之後兇手只要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等待屍體被發現即可——因為不再去動在試衣間前的鞋子,所以被發現只是遲早的問題。」
事實上,不到一個小時就被發現了。
看在旁人眼中,就是「屋根井刺子走進試衣間,沒多久卻在裡頭被人用衣架打死了」——但誰也不曾目擊到兇手。
不可解的狀況大功吿成。
不,不是不可解——是根本不可能吧。
不可能犯罪——密室殺人案。
「不……請等一下。這種事還是辦不到吧?」
「哪裡辦不到?」
今日子小姐明知故問。
她不可能不明白他的問題。
因為遠淺警部已經提過這個問題了,只是今日子小姐沒說明。
「進入試衣間的人,打扮成不一樣出來,應該會讓人覺得很詭異吧?進試衣間時還好,因為還能自己抓時間,可是要出來的時候——不是說從裡頭看不到外面嗎?一旦進到試衣間裡,就無法掌握店裡的哪裡有誰了……可能會被人看見和走進去時打扮不一樣,或是交換鞋子的瞬間。」
「只要在不會被任何人看見的時機走出來,不就沒問題了嗎?」
「話是這樣說,但問題是那個時間點要怎麼抓——」
啊,這就是提示3嗎?
因為從外面看不見裡頭,所以從裡頭也一定看不見外面嗎——這是所有提示里最難以理解的一個。
又不是雙面鏡,一定看不到帘子的另一邊不是嗎?
縱使今日子小姐剛才說了「想借重你的智慧」之類的話,不過老實說,遠淺警部真的不認為自己的智慧足以讓人借重——當時雖是這麼想,可是在接下來的討論里他才發現,要解開提示3,自己的協助的確不可或缺。
這並非是因為他真有署長吹捧得那麼優秀——只因為他不是記憶每天都會重置的忘卻偵探。
「我們不是討論過兇手為什麼要在職場、要在自己的地盤行兇嗎——提到『雖然高風險、高報酬,但只要有利於自己,就會這麼做』之類的?」
「是討論過……現階段的所謂優勢,是可以利用自己的立場,控制一半的目擊者視線吧?可是,光憑這樣感覺還不夠……如果能控制所有目擊者也就算了,只有一半……要從試衣間裡出來時,仍然會遇到瓶頸吧。」
「所以呀,我才說是箱子裡的羊……沒人知道別人在試衣間裡做什麼,對吧?如果時間很短,更是無從知曉那個人在裡頭幹嘛——即使在裡頭用手機也沒人知道。」
「……手機?你是指聯絡其他人嗎?對了,也就是說,請共犯吿知出來的時機嗎……?」
「看整體情況如此匆忙,我不認為兇手有共犯——更何況,兇手也不需要共犯。兇手並不是要與共犯聯絡,而是要接收監視器畫面吧。」
「!」
監視器畫面是利用無線網路上傳雲端,由辦公室的電腦管理的。然而「儲存在雲端」也意味著只要知道帳號和密碼,就可以從任何地方讀取到監視器畫面——即使是在試衣間裡——只要透過手機就能登入。
「你是指兇手利用監……監視器的畫面來犯罪嗎?」
「是的。縱使會有死角……儘管試衣間前也是死角之一,但還是能掌握住人潮的流動。只要看準試衣間附近無人的時機,再走出來換鞋子就好……至於到底辦不辦得到,還得請遠淺警部吿訴我了。因為我對Wi-Fi和雲端什麼的一無所知——全都忘了呢。」
剛才還覺得她可真是自信滿滿,結果她卻說了句有點機械白痴的話。
其實不是機械白痴,只是單純喪失記憶。
不過,唯有名偵探才能如此迅速地將前一刻還不懂的知識運用在推理之中——明明握有同樣的線索,明明這些知識在常識範圍內,卻無法推理出相同的答案,遠淺警部覺得好丟臉。
他甚至不由自主地覺得,她之所以把這個問題留到最後,會不會是想做面子給自己。
「如果只討論可不可能,我想是可能的……實在是相當惡質的犯罪。」
運用監視器的目的並不是防盜,而是用來掌握目擊者的動向——不僅是控制店員的動向,還反過來利用大量的目擊者來構成密室。
但是,如果完全不管道德問題,「可以調閱監視器畫面」這點的確是選擇自己的職場做為犯罪現場的好理由。利用一般人認為從密室內部看不到外面的盲點——
「嗯……咦?這樣的話……不就可以確定兇手是誰了嗎?」
「是呀。」
針對他這個後知後覺的單純問題,今日子小姐給了個肯定答案。
「遠淺警部,你說網路監視器的影像都是由店長管理吧?也就是說,如果這個推理是對的,那麼兇手就是『Nashorn』的店長。」
愈是精心設計的犯罪,愈會留下許多的線索,一旦罪行曝光的時候,也就愈難以狡賴——這次可說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當然,就像偵探自己說的,目前沒有確切的罪證,接下來還需查證……除了要調查店長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同時也必須先找本人來問話。雖然已經問過一次,然而這次不會把店長當作是證人,而會將其當作嫌犯來看待。夜已深,能夠的話最好趁今天還沒
結束,馬上進行……
「沒錯,是該這麼做……嗯,事情當然會變成這樣吧。」
「?」
今日子小姐的表情黯淡,一點也不像解開謎團的偵探——說來,今日子小姐打從一開始就不太想解謎的樣子。
「怎麼啦?如果是解謎的酬勞,我一定會付的,請不用擔心。」
「你當然要付。」
今日子小姐直截了當地說道。遠淺警部雖然感覺自己好像漸居下風,但仍不忘補上一句——
「只是,向店長問話的時候,還希望今日子小姐能再當一次口譯……」
雖說一天下來,遠淺警部對於時尚用語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接下來的偵訊肯定會討論得非常深入吧,而且為了請她對自己的推理負責,遠淺警部真心希望今日子小姐務必同行。
再加上倘若只有自己去問話,總覺得好像搶了她的功勞,有點心虛……
然而,原本遠淺警部以為專業意識極高的今日子小姐面對自己的請求,一定會二話不說就答應,沒想到她的態度非常不積極。
「唉,我就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
「……?該不會,這次口譯你還要另外收錢吧?」
「我才沒這麼死要錢呢。」
今日子小姐予以否認。
她已經夠死要錢了。
「可是啊……這就是我剛才講的,我自己的問題。」
「自己的問題?」
「因為我已經完全愛上『Nashorn』的衣服了。實在不想去逼問、去彈劾身為嫌犯的店長——店長一旦被捕,那家店當然就要關門了吧。」
「……」
原來如此,果然是自己的問題。
看在對穿著打扮一點興趣也沒有的遠淺警部眼中,這種個人情感根本是無聊到極點,但是對於此時此刻實際穿著「Nashorn」服飾的今日子小姐而言,或許真的是很迫切的問題。就像警察不能參與調查親朋好友牽涉其中的案子——這種感覺吧。
「白天透過口譯協助你和店長之間對話時,我的內心其實是很雀躍的——還不小心問了一些與命案無關的問題。」
現在突然坦承這種事也只是徒增困擾——可是接下來在查案時,萬一她就因此放水也很傷腦筋——不過既然是情感上的問題,也不能拿她怎麼樣。
「這樣好了,遠淺警部。」
不一會兒,今日子小姐像是下定決心似地說道。把工作和私情放在天平的兩邊,她似乎選了工作。
「去找店長問案以前,只要一下下就好,請讓我睡一下。」
「睡……睡一下?」
「沒錯。這樣就能把今天一天的記憶全部都重置。不管是看到的事、聽到的事、見過的人,還是喜歡上的服飾。」
或許是為了幫助入眠吧,忘卻偵探又加點了一杯酒。
「等記憶和感情全都重置以後,再去問話吧。」
她的臉上,浮現了毫無迷惘的笑容。
7
後來,今日子小姐先是分毫不差地收下調查本案的酬勞,再小睡一下,以不再是「Nashorn」粉絲的她再度陪同遠淺警部去問話、幫口譯,全力扮演與店長溝通的橋樑——事實上,幾乎都是由她一個人面對店長。
當然,今日子小姐一覺醒來,不只忘了「Nashorn」這個品牌,就連與命案有關的一切也都不復記憶,這時她自己寫在左手臂的密室講義就派上了用場——以六個定義為軸心掌握案情的來龍去脈,再進行一次同樣推理,得到同樣結論的今日子小姐,將白天已經見過一次面的店長視為「初次見面的陌生對象」,笑容可掬地進行毫不留情的詰問。
沒有記憶的,是我——
結果店長不僅認罪,還把之所以殺害屋根井刺子的動機,全都一五一十從頭招來——雖然接下來有得搜證,但已經足夠用來申請拘票了。
在尚未收集到確切證據之前,就能卸下對方的心防,光是利用高明而巧妙的誘導套問,就能讓對方坦承不諱,今日子小姐沉穩的話術著實值得警察學習——然而,遠淺警部卻也覺得自己「絕對學不來」。
技術學不來,心態更是望塵莫及。
為了執行職務,不只是記憶——就連感情這種精神性的部分,也毫不遲疑地自願重置的工作態度,已經遠遠超出什麼專業、禁慾云云的領域了。
無論是喜愛的事物,乃至於「喜愛」這種情緒本身,如果會妨礙到推理的話,也不惜主動將其割捨。
如果這就是所謂的偵探,那麼自己在接下來的人生里再怎麼努力,都無法成為偵探的——倘若當個偵探非得做到這個地步,那麼自己這輩子當個負責襯托的警部就好了。
當遠淺警部深刻領悟到自己不可能做到她那樣的同時,也深切體會到自己並不想成為她那樣——至少他這輩子都不會忘記,今日子小姐剛才一覺醒來看著他的時候,那種「初次見面」的視線。
看到不該看的了。
像是這樣的目擊者心情。
……題外話,該怎麼處理買給今日子小姐的那套「Nashorn」的衣服也是棘手課題。當然在第二次問話以前——利用睡眠來重置記憶以前,今日子小姐就已經換掉那身衣服了。但既然穿過一次,也不能再拿去退貨,想到不得不脫下的前因後果,考慮今日子小姐的心情,她也很難再收下吧。可是,遠淺警部也不可能就因此接收今日子小姐穿過的衣服。
「那麼,就只能丟掉了嗎?」
雖然覺得可惜,但今日子小姐說她從不重複穿同一件衣服,所以這麼處置也是不得已的。
「衣服是無辜的。」
今日子小姐提出折衷方案。
「如果有朝一日,有機會再與遠淺警部共事,到時候可以請你再送給我一次嗎?」
「欸……這是什麼意思?」
「因為——等到我忘了自己忘了這件事的那一天,我想我一定會重新愛上那套衣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