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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掟上今日子的家計簿 第四話 掟上今日子的筆跡鑑定(2/2)

目錄

「很適合你喔。真不愧是警部。潛入調查根本是小菜一碟呢。」

只覺得她是在調侃自己,但接下來也只能服從忘卻偵探的做法——或該說是為了避免泄漏情報,更應該保持沉默。

今日子小姐向櫃檯拿了活動簡章,雖想給她個忠告「熟讀這份簡章在玩脫逃遊戲時很重要。裡頭說不定藏有什麼提示喔」但還是忍住了。

即使這樣的提醒只是常識等級,仍希望她能在完全沒有提示的情況下以最快的速度破關——與其說是希望,或許已經成為一種期待了。

只不過,

「智、智慧型……手機?智慧型?下……下載……A……APP應用……應用程式?」

聽完櫃檯小姐(以世界觀來說並非「小姐」,而是哈德遜夫人——光憑服裝就能看出是哈德遜夫人的人,應該也是極少數吧)的說明後,今日子小姐滿臉狐疑。

這時還是需要給她一點忠告。

常識以前的問題。

(智慧型手機、APP應用程式也就算了,忘卻偵探應該不至於連下載這兩個字都有聽沒有懂吧)

「啊啊。就是現代的行動電話嗎?所謂的應用程式,是像軟體那樣的東西對吧?要從商店下載……」

雖然一開始意外受挫,幸好這並不算在攻略時間裡——而且她似乎已經理解了,並未造成太大的障礙。

「專為這個遊戲設計開發的軟……應用程式,真是太用心了。這樣能回本嗎?以這種活動的特性來說,應該是無法期待回籠客的吧。」

今日子小姐一邊擔心遊樂園的經營問題,一邊用游佐下警部借給她的智慧型手機進行下載。

「所以才會每幾個月就更換遊戲活動內容吧。對A嫌而言,剛更換遊戲內容當天,是下手最好的時機——也說不定。」

「有道理。身為壞心眼的名偵探,也認為『因為是首場玩家,不可能知道內容』的主張很刻意——不過,此時此刻的我並非名偵探,而是貝克街偵緝分隊的一員。」

「……請容我確認一下,貝克街偵緝分隊之於夏洛克·福爾摩斯,就像日本的少年偵探團之於明智小五郎對吧?」

「一點也沒錯。這本活動簡章里也附有解說。雖然說明有些不到位,但是就不要計較了。」

推理小說迷對脫逃遊戲表露不可一世的態度——是在對立個什麼勁。

「可是,我很嚮往貝克街偵緝分隊呢。可以成為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左右手,等於是實現了一個從小到大的夢想。」

忘卻偵探還記得小時候的夢想啊——又或者她只是隨口說說而已。

看樣子,應用程式也順利安裝好了,希望她差不多可以開始闖關了。

「說得也是。那就動作快點——最快的偵探居然受到催促,實在太不像話了。手機可以借我到破關為止嗎?」

「好的,當然可以。」

她說起話來感覺絲毫沒有考慮到破不了關的狀況,真是太可靠了。

「不過,我想不需要我提醒,不可以用手機的瀏覽器上網搜尋解答或提示喔。」

「好的。這的確不需要提醒。還有,雖是競速攻略,但也應該是禁止用跑的吧。畢竟還有其他遊客,萬一撞到很危險。」

總覺得只是快走的話應該沒關係,但游佐下警部判斷今日子小姐是種自我設限反而更能激起鬥志的人,決定不予置喙。

「那就慢慢來吧。然後將可恨的莫里亞蒂教授推下萊辛巴赫瀑布。」

即便這個設施規模再大,游佐下警部仍不認為會準備什麼瀑布來演出這麼爆炸性的結局,但他依舊什麼也沒說,一聲不吭地按下碼錶——因為把手機借給今日子小姐,只好啟動手錶的計時功能——已經有好幾年沒用過這項功能了哪。

就這樣,「貝克街追緝令」開始了。

6

雖然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之後遊戲的展開一如游佐下警部事先調查的那樣——就像在閱讀已經知道兇手的推理小說。

話說回來,如同優秀的推理小說耐得住再三再四的閱讀般,即使已經知道謎底,遊戲內容也仍能讓已經知道答案的人樂在其中——連不諳玩樂的游佐下警部都能樂在其中,所以真的是能夠讓參加者都很開心的遊戲。

今日子小姐也玩得很開心的樣子。

但是玩得太開心也令人很頭痛。

至少在睡著前,希望她不要忘記自己其實並非貝克街偵緝分隊的一員,而是名偵探。

(算了,畢竟我也沒掌握全部的劇情——)

在發現知道太多劇情不太好的當下,游佐下警部就沒繼續調查下去了——幾乎是最後一刻才停下,但是也幸好及時停手,沒有連遊戲的最後高潮場面都查到。

(記得包括最後關卡在內,這個「追逐遊戲」總共分為四關。前三關都是在福爾摩斯事務所內的各樓層進行,最後一關則是在事務所外面的貝克街上……)

上街之後的發展,對游佐下警部而言也是個未知數——所以,自己只要在離開事務所之前的三個關卡里扮演好沉默寡言的刑警,別亂給今日子小姐提示就行了。

(但說到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冒險故事,小時候明明看得那麼著迷……如今卻連故事裡的刑警名字都不記得了,叫什麼來著……?)

不過,一如故事中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今日子小姐根本不需要游佐下警部的協助——她幾乎是馬不停蹄地,然而又是優雅地,如入無人之境般通過了第一關、第二關、第三關。

她俐落的身手一點都不像是生手玩家,不僅如此,那速度更非首次參加遊戲者該有——不曉得有沒有這方面的技能檢定考試,但是看那輕快腳步實在讓人不禁懷疑今日子小姐私下領有脫逃遊戲的執照。

當然也沒有任何作弊嫌疑——自己被委以監視今日子小姐的重責大任,但是看樣子根本沒那個必要,反而光是要跟上她就快精疲力盡。

動作雖然快,但是要說她早就知道答案——似乎也並非如此。看在已經知道答案的游佐下警部眼中,今日子小姐其實有著許多無謂的動作。

固然馬不停蹄,但走的絕不是最短距離。在解出正確答案以前,經歷過許多的不正確——反過來說,就是毫不畏懼錯誤或失敗。

(也說不上是急事緩辦——或許這才是最快的方法吧。換作是我的話,可能會更慎重地思考半天——)

網羅推理是忘卻偵探獨特的思考模式,看來在脫逃遊戲之中也還算能派上用場——至於專用程式,由於是安裝在尚未熟悉操作的智慧型手機里,花了一點時間才進入狀況,不過在突破第三關時,就已經把花掉的時間都追回來了。

適應力也太強——或該說是適應得也太快了嗎。

不確定是否為每天都會重置記憶的體質所致,但是對錯誤及失敗皆無所畏懼的她,說不定也因此連適應速度都變得非常快。

「或許是由於解謎遊戲與推理小說很合拍吧。不過兩者之間,似乎仍有著決定性的差異。」

就連自言自語的閒情逸緻都有了。

決定性的差異?

游佐下警部差點就要表示意見(插個嘴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但對方畢竟是名偵探,天曉得會不會又被她從無心的發言之中挑出語病,劈頭來句「你剛才說什麼來著?」被嫌棄),幸好在緊要關頭把話吞回去——而今日子小姐似乎也沒放在心上,接著說。

「不同於推理小說,脫逃遊戲在某種程度上是以『讓人解開謎題』為前提設計的——雖然推理小說也有『向讀者挑戰』的設計,但是與那種非黑即白的世界還是有很大的不同。」

由於忍住不應聲,所以不確定自己是否正確理解了今日子小姐這番話的用意,但是在事先調查的階段,游佐下警部也有同樣的感覺。

即使是第一次玩的玩家,也能玩到某個程度——而且也提供了求救的管道。以這個「貝克街追緝令」為例,一旦走投無路,似乎可以收到來自哈德遜夫人或華生助手、甚至是夏洛克·福爾摩斯本人的提示。

這是應用程式內的預設機能,卡關時就會接到來自他們電話或電子郵件提示。

「來自福爾摩斯的提示」對於推理迷而言,可說是垂涎三尺、求之不得的狀況安排,游佐下警部也暗自期待那樣的展開,只可惜別說是福爾摩斯或華生,馬不停蹄的今日子小姐甚至沒接到過哈德遜夫人的聯絡。

游佐下警部原本曾懷抱著「或許能聽見古典與現代的名偵探之間對話」的小小期待,但終究還是落空了——也罷,只要能滿足他在工作上的期待,倒沒有任何問題。

閒話休提。

第一關的「謎題」是把莫里亞蒂教授留在福爾摩斯房間裡的四封信合起來解讀。就是那種字謎或填字遊戲之類的謎題,游佐下警部覺得只要好好想想,就連自己應該也能解開。

再用手寫輸入將由此導出的關鍵字「四個署名」寫進應用程式顯示的輸入框內,就能從三樓下到二樓。

第二關則是關於音樂的問題——心想大概是以小提琴名家夏洛克·福爾摩斯為題材出的「謎題」。只不過用來出題的並不是小提琴,而是鋼琴。

這也是調節關卡難度的一環吧——如果以小提琴那種專門的樂器出題,游佐下警部之流就束手無束了。但要是鋼琴,即使沒有學過,大家也都知道Do Re Mi Fa Sol Ra Si Do吧。

將手機螢幕里顯示出的電腦用鍵盤當作鋼琴鍵盤,依序輸入解讀出的訊息(其實設定上是「回信」),通往一樓的門就會打開。

游佐下警部覺得題目一口氣變難的,就是這個移動到一樓之後挑戰的第三關「謎題」—

—以追蹤莫里亞蒂教授蹤跡的形式,解開3×3的魔方陣拼圖——那個拼圖本身並沒有什麼,但是解開的答案象徵著什麼,卻讓大部分的玩家在此停下腳步。

他還以為今日子小姐差不多也該在這裡停下腳步。

「這想必是要轉換成功能型電話的數字鍵1〜9來輸入吧——因此,我想只要啟動應用程式內的電話機能,就能破解的。」

瞬間搞定。

暗號型的「謎題」反而正是落在網羅推理好球帶中央也說不定。至於所謂「功能型電話」,似乎是傳統手機比較好聽的說法。

就這樣,今日子小姐一路通行無阻,也順利解開第三關的「謎題」——不過,如前所述,只要花點時間,大部分的玩家都能玩到這裡。因為遊戲本來就是這樣設計的。

與推理小說的差異。

因為是遊樂園中的娛樂設施,一般多有脫逃遊戲必須讓人享受「解謎」而非「謎題」本身樂趣的限制——當然,推理小說肯定也有其娛樂效果,然而在推理小說里,讓讀者覺得「只差一步就能解開謎底也說不定」幾乎等於作者的敗北,因此自然會一股腦兒地提高謎題難度。

今日子小姐以「非黑即白」來表現這種狀態——這麼說來,脫逃遊戲只要能答對八成左右,就會被認為是「有趣的活動」。

游佐下警部對「貝克街追緝令」進行調查時,基本上也同意這是個好玩的遊戲——只不過,能快快樂樂解謎的時光也只到第三關為止。

第四關。

在衛兵的引導之下,從與報名時不同的出口來到外面,玩家無不當場愣住——因為貝克街變成迷宮了。

若能找出正確路線走出這座迷宮——先不管終點是不是萊辛巴赫瀑布——就可以追上莫里亞蒂教授。

理論上。

「這真是——傷腦筋啊!」

就連今日子小姐,至此也終於停下腳步——這也難怪。在紙上走迷宮,和挑戰三次元的迷宮,訣竅完全不一樣。

不僅如此,像這樣從迷宮的起點望向整個街道,有天橋也有地下道,顯然不是能用右手法則(註:如果是簡單的迷宮,只要把手貼在右邊的牆上,扶著牆壁往前走,就能走出迷宮的方法)之類破關的構造。

既然無法俯瞰整個街道,就只能仰賴第六感,但是不怕失敗的網羅推理在此英雄無用武之地——無論再怎麼說都太浪費時間了。

或許遲早還是能破關,但她此時此刻正在進行競速攻略,不可能採取這種可能會玩到天黑的碰運氣玩法。

遊戲在設計上,如果進行順利的話,有一個半小時左右便足以破關,所以這座迷宮應該也有無需仰賴直覺的攻略方法——實際上,也還有個直到第四關都尚未派上用場的提示。

在第一關的房間裡,用刀子插在暖爐上的那封信上,最後的署名——「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

眾所周知,這是福爾摩斯親哥哥的名字,但是今日子小姐卻尚未使用這個明顯到不行的關鍵字——既然已經到了第四關,就連外行人都會認為這時總該派上用場了吧。

「沒錯……說得也是。尤其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在原著小說里是駕著馬車登場的馬夫,再也沒有人比他更適合做為迷宮帶路人了。」

今日子小姐說著推理迷會說的話。

還是不要附和她比較好。

話說來到最後一關,游佐下警部已經不再擔心自己會脫口說出答案了。

因為事前調查的範圍並未及接下來的迷宮。

雖然是因為覺得不妥才停止調查,但是破關的人數本來就不多,所以能調查到的情報也遠比前幾關少了許多。

看了一眼手錶上的計時——現在是四十五分三十二秒。今日子小姐以驚人的速度玩到現在,但要是繼續杵在迷宮口,顯然不可能達成要在一個小時內破關的目標。

「嗯……」

今日子小姐用手指在手機螢幕上滑來滑去,噘著唇瓣操作程式。

與其說是煩惱,看似像是不滿。

從她雖然停下腳步,手指還在動個不停的樣子看來,絕沒有要放棄遊戲的意思。但是比起呆站在這裡,乾脆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走進迷宮……

「呃,今日子小姐……」

其實並沒有什麼特別想說的話,但游佐下警部還是忍不住開口。與此同時,宛如一記交叉反擊般,忘卻偵探也開口對他說。

「呃,游佐下警部……」

對游佐下警部而言雖是一記交叉反擊,但是看在今日子小姐眼中,似乎認為是他先聲奪人,居然以一種「哎呀哎呀,最快的刑警連開口說話都是最快的速度嗎」的眼神瞪著他。

這股對最快的執著到底是怎麼回事。

為這種事對他生氣,再怎麼說都太超過了——總之,其實也沒什麼話想說的游佐下警部就讓她先說。

「什麼事?」

「如今才問也有點怪,官方是不是曾經發表過破關的平均時間為兩個小時的事呢?假設A嫌事先得知這點,才用來製造不在場證明的話……與其聲稱『花了一個半小時破關』,說自己『花了兩個小時以上』或『無法破關』對於製造不在場證明還比較有幫助吧……我從一開始就有這個疑問,為什麼A嫌要這麼說呢?」

「嗯,這個嘛……說得也是……會不會是自詡為脫逃遊戲迷的A嫌,就算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自尊心也不允許用『花了比平均時間更久的時間破關』或『無法破關』做為證詞呢?」

雖是臨時想到的答案,游佐下警部自認倒是挺合理的假設,不過今日子小姐似乎不能接受。

唉,或許她是陷入了瓶頸想轉換心情,不過現在比起命案或嫌犯怎樣,更希望她能把精神集中在這個脫逃遊戲上。

然而,今日子小姐才不管游佐下警部的期盼,繼續問他。

「所以呢?游佐下警部想對我說什麼?」

「沒什麼,我只是想說,停在這裡也不是辦法,不如乾脆不顧一切地挑戰走迷宮比較好……」

事到如今,不管是猜不出暗號,還是走不出迷宮,都沒什麼太大的差別的——游佐下警部的這種建議,或許是玩脫逃遊戲時最不該出現的想法。

「啊。呃,暗號已經解開嘍。」

今日子小姐回答得乾脆。

然後面露煩憂。

「只不過,如果是這樣,無論我的攻略時間再短,A嫌的不在場證明都會成立哪……」

7

一問之下,才知道在完成第三關,離開樓房,站在迷宮的起點時,今日子小姐就幾乎已經解開第四關的「謎題」。然而,因為用那個方法破關並無法符合目的,為了尋找其他攻略法——不要用到「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就能破關的手法,故她停下了腳步。

「但是,看似無論如何都得用上這個關鍵字呢——我也探索過這個系統想看看有無漏洞,但實在是銅牆鐵壁。」

解謎本身與前面三關一樣,全都是聽到答案就會覺得「再一下下就能想通了」的那種——就算實際解不開,也會那麼想。

「一如副標題的『留言』,這個遊戲的主題是以通信、聯絡及署名為主軸。針對如何將一百年前的世界觀置換到現代的設計,很值得身為記憶會重置的忘卻偵探好好地思考吟味一番。在第一關的三樓,是用手寫的方式把想到的答案送出去。第二關的二樓,則是從鋼琴的鍵盤聯想到鍵盤輸入。至於第三關的一樓,則是使用傳統手機的輸入鍵來運用魔方陣的答案。根據我的推理,到了第四關,就應該輪到使用智慧型手機特有的輸入法吧?」

又是第三關,又是一樓的,聽來或許有些混亂——今日子小姐一面補充細節,一面秀出手機的畫面。

應用程式內的電子郵件送信畫面。

沒錯。

提到智慧型手機特有的輸入法——對於今日子小姐而言,與脫逃遊戲同樣前所未見的輸入法,當然就是——

「滑動輸入……是嗎?」

是的——今日子小姐點了點頭。

「具體而言,是以滑動輸入的方式輸入『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マイクロフトホームズ』就是『前』『左』『上』『下』『上』『下』『下』『右』『上』『上』『前』。」

「嗯……最後是『上』『前』嗎?」

因為她是一股作氣地說完,游佐下警部瞬間反應不過來,好不容易才勉強跟上——接著今日子小姐點點頭。

「對。『福爾摩斯(ス』與『濁音』的組合,所以要把再按一次『濁音』鍵解釋為『筆直前進』。」

流暢的說明,讓人無法想像她直到剛才連智慧型手機的存在都不記得——既然她都說得這麼肯定,大概不需要再求證吧。

當然,滑動輸入的方式會依智慧型手機的機種而異,所以遊戲必定配合應用程式準備了各種不同的迷宮走法。而游佐下警部的手機得出的,似乎就是這條路線。

正確答案不見得只有一個,也是其與推理小說的差異嗎……

「那……那麼,就照這個指示走出迷宮吧!現在就跑……呃,就算不用跑的,只要從現在開始加快速度,就能在一個小時內破關……?」

「沒錯。我們可以勉強達成一個小時以內的目標——可是,用這個程式到現在,我才發現——」

這個應用程式,好像會記錄玩家的時間呢。

今日子小姐說道。

8

她說從樓房走到貝克街上時——也就是來到迷宮區時,可能是滿足了條件,應用程式內的碼錶開始計時。

換言之,畫面中清清楚楚地顯示著花在追逐莫里亞蒂教授、攻略迷宮的時間——而且很貼心地將「抵達終點的現在時刻」也同時留下記錄。

以日本警察的慣用說法來表達,就是「幾點幾分逮捕嫌犯」。

事已至此,今日子小姐時間競速攻略的結果,只證明了「能否創下最快的破關紀錄,都與推翻A嫌的不在場證明毫不相關」——因為保存在那傢伙手機應用程式里的記錄,就是一切。

倘若那個記錄真是A嫌本人宣稱的一個半小時,游佐下警部所做的一切不僅無法推翻不在場證明,反而成了A嫌不在場證明的強力背書。

在一點也不適合自己的遊樂園裡頭忙了半天,究竟是所為何來——不,當然,要是能證明無辜之人其實清白,光這樣就已經是成果豐碩,可是……

「實在很難說那傢伙是『無辜之人』呢!」

今日子小姐代替游佐下警部說出了他的內心話——依照著她推理出來的方法,在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帶領下走出迷宮,抓住莫里亞蒂教授之後(果然還是無法將他推入萊辛巴赫瀑布),兩人再度回到咖啡座。

順帶一提,結果還是無法創下一個小時以內的記錄。

真實時間競速失敗了。

要是沒在迷宮的入口發現「推翻不在場證明與遊戲內容無關」而煩惱半天,恐怕就能達成目標吧,但是達成的意義也早在前一刻消失無蹤。

之後幾乎只是把遊戲走完。

正確地說,進了迷宮之後也還有任務,而且是相當有特色的「謎題」,但已經完全不重要了。

「如果有那麼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為何不一開始就拿出來——只是口頭宣稱自己參加了脫逃遊戲,實在很不自然。該不會要說是忘了吧。」

又不是忘卻兇手——今日子小姐說道。游佐下警部對此也是深感同意。至少在他的偵訊下,A嫌並非那麼特殊的兇手。

「話雖如此,但是要偽造出那樣的證據並不容易吧?即使不參加遊戲也能下載應用程式,但遊戲本身一定要自己下去玩——」

「而且也沒有製造偽證的證據。」

講完這番夾纏不清,今日子小姐脫下一直戴在頭上的吉祥物帽子。

「只要在自己動手殺人時,把手機交給共犯,請對方代為參加脫逃遊戲不就行了嗎——戴上這種帽子,再戴起游佐下警部臉上那種眼鏡,乍看之下就判若兩人了。這是只有在遊樂園才能使出的『交換把戲』。」

「『交換把戲』……」

有道理,這類的道具的確可以擔保遊客的匿名性。

「用脫逃遊戲的講法來說,應該是組隊挑戰吧?如果之所以聲稱一個半小時這種有點嫌短的破關時間,是因為共犯真的只花了這麼點時間就破關——所以只能這麼說的話,就很自然了。」

「……」

倒也不是——不可能。

但沒有證據,也沒有根據。

即使要鎖定共犯,也幾乎是件不可能的任務。

「……會不會是因為事先得知智慧型手機與應用程式是必要的道具,就想到利用這些來製造不在場證明呢?」

「A嫌知道不管怎樣,警方都會從動機面懷疑到自己頭上,所以事先製造不在場證明……在接受警方偵訊時刻意隱瞞,打算等到送檢,或是進入司法程序的階段才翻供也說不定。或許還打算以遭到長時間不當拘留來要求警方賠償。」

有這麼不顧一切的可能性嗎。

總覺得守財奴偵探的推理太過於穿鑿附會,不過要是基於「反正都會被懷疑」就想乘機敲一筆的話,膽子倒是挺大的。

翻供。這是游佐下警部最害怕的可能性。

「可是啊,因為逮捕時就扣押了手機……擔心要是一個搞不好,證據可能會被警方湮滅於是絕口不提,可能比較實際就是了……」

即便是再怎麼不樂見的證據,游佐下警部也不至於像個缺德警官似地,做出卸載應用程式滅證這種事——不過,如果是做了虧心事的嫌犯,會疑心生暗鬼也不奇怪。

警方不僅不會滅證,相反地——雖說已經做為證物扣押了,若沒有本人的協助,幾乎不可能看到用密碼鎖起來的手機內容。

「咦?請等一下,游佐下警部。你剛才說什麼來著?已經扣押了A嫌的手機……在逮捕的同時?」

「啊,呃……」

糟了,還沒告訴她這件事——原本也沒打算告訴她這件事,但因為脫逃遊戲終於結束而鬆了一口氣,不小心說溜嘴了。

不過,這件事倒沒什麼好隱瞞的,既然已經破關了,瞞著她反而奇怪,所以就算說溜了嘴也不要緊,反而是被偵探用那句「你剛才說什麼來著?」這麼一嗆,讓他終於體會到保密是多麼困難。

在進行解謎任務時,游佐下警部始終保持沉默,或許是正確的抉擇——然而,以參考人問話,跟逮捕起來加以偵訊,應該沒什麼不同吧?

(當然完全不同……我剛才說了什麼來著?)

「不,是否已經逮捕A嫌這件事本身在推理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扣押了手機。請問是什麼時候逮捕,又是什麼時候扣押了手機?」

「……我想想。」

這不正是「幾點幾分逮捕嫌犯」嗎……但當下實在想不起正確時間。

「案發當天的傍晚……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是這樣。」

今日子小姐說道。

一面用食指輕觸游佐下警部放在桌上的智慧型手機畫面。

「如果是這樣,或許就能以此做為製造偽證的根據,推翻A嫌的不在場證明——因此,游佐下警部。」

可以請你從扣押的手機上採集A嫌的指紋嗎?

9

一開始還沒聽懂她在說什麼。

既然是本人的智慧型手機,當然會採到本人的指紋——然而,再仔細一問,她要游佐下警部採集的,是指紋的動作。

指紋的動線。

「倘若A嫌真的參加過『貝克街追緝令』解謎活動,手機螢幕上最少也會留下輸入最後一關的關鍵字『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食指痕跡——『ス』『濁音』,也就是『前』『左』『上』『下』『上』『下』『下』『右』『上』『上』『前』。」

雖然參加遊戲至今已經過了一段時間,輸入的痕跡可能會因為擦拭螢幕、重複輸入新的字句而消失——但既是當天傍晚就扣押,就還有留下動線的可能性。

無需破解密碼,只要分析螢幕上的指紋即可。

萬一有那個痕跡,就能完全證實本人的不在場證明——萬一採集到呈現同樣動線的他人指紋,共犯的存在就浮出水面了。

話說回來,今日子小姐似乎並非抱持那麼大的期待——她認為倘若有共犯喬裝改扮,借了A嫌的手機參加遊戲,應該會採取戴上手套或使用觸控筆等對策才是。似乎挺看得起A嫌的的。

然而,A嫌的朋友做夢也沒想到自己會成為殺人共犯,單純是受到A嫌「請代替我參加」的請託——和A嫌似乎是透過參加脫逃遊戲,由於「組隊挑戰」而認識的——因此朋友不但沒想過要喬裝,甚至直接徒手操作手機,清楚地留下了輸入『邁克羅夫特·福爾摩斯』的指紋。

一切固然沒有順利到那枚指紋剛好是前科犯的指紋,但是遲鈍的游佐下警部經過獨自一人腳踏實地的地毯式搜索,終於找到了指紋的主人——既然找到指紋的主人,接下來就只要順藤摸瓜了。因為共犯借用A嫌的手機時,當然從A嫌口中問到了密碼。

從中確認到的並不是有沒有下載脫逃遊戲的應用程式,而是A嫌的個人隱私,最後是A嫌與A被害人之間的郵件信息往來成了決定性的證據,可說是極為平凡,也可說是相當諷刺。

A嫌之所以不主動提出應用程式記錄的破關時間做為「證據」,並不是為了在進入司法程序的階段翻案,而是還沒

來得及處理掉手機里的各項履歷之前就被捕了。

記憶每天都會重置的忘卻偵探,當然無法看顧游佐下警部這些「事後的調查」到最後,不過當她離開遊樂園的時候,說了這樣的話。

「從我有記憶以來,就常聽到一旦習慣用機械輸入文字,遲早有一天大家都不會用手寫字這種說法——但是說歸說,時代再怎麼變遷,筆跡鑑定永遠還是有效的呢。」

今日子小姐似乎也會談論未來。

即使那是不管速度再怎麼快,都絕對無法抵達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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