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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掟上今日子的辭職信 第四話 掟上今日子與溺水的屍體(2/2)

目錄

「難道他以為沉入水裡,心愛的人就能死而復生嗎?又不是脫水昆布——如果不是擊斃,而是以曬乾的方式殺害,或許還有一點可能。」

在波止場警部不算豐富的經驗里,從未見過那種酷刑般的死法——何況認真地說,若是將曬乾的屍體「泡水恢復原狀」,也一定會留下痕跡。

「並非基於哀悼死者的心情將其沉入水中,而是藉由像這樣將死者沉入水中的行為,洗滌自己的罪惡——也就是,所謂贖罪的儀式。」

「嗯,贖罪的儀式嗎?」

今日子小姐微微點頭,似乎認為有思考的價值。

因此,倒也不是得意忘形,於是波止場警部補了一句。

「是的。像是把浮屍放水流一般,將罪孽放水流。」

「啥?」

今日子小姐面露訖異,還皺起眉頭,一臉「你說話居然這樣不經大腦思考」的表情——自己明明大放厥詞了半天,這也太任性了吧。

「這是個池塘,水是不會流動的——浮屍怎麼浮也無法放水流吧!」

在毫不留情的否定之後,今日子小姐又提出另一個可能性。

「不是儀式,而是情緒的發泄。」

從這裡開始,「網羅推理的忘卻偵探」總算要發揮真本事,使出渾身解數的今日子風格了吧。但——何謂情緒的發泄?

「我的意思是說,正因為水質是這副德性,才要故意把屍體丟進這座池塘里——是為了損壞,而不是丟棄。」

「是為了損壞——而不是丟棄。」

類似故意將有身分地位的人的屍體隨便棄置於垃圾場,藉此凌辱對方的行為嗎?但這座池塘並沒有髒到那個地步——而且,原本還是親子或情侶們的休閒場所。

「而我接下來要提出的另一個假設,就是『為了要嚇死那些親子或情侶們』。」

「為了嚇死他們?」

「所以說,如同我剛才講過的那樣,第一發現者——當時正在約會的情侶不就被嚇壞了嗎。」

是啊,她還說氣氛都被破壞光了。

要是在約會時看到屍體漂浮在水面上,的確是很……嗯。今日子小姐是要說那並非偶然下的產物,而是兇手蓄意為的嗎?換言之,正因為夠淺,屍體不會沉在池底,不久之後就會浮起來——這全是兇手從一開始就打好的如意算盤?

「你是指……兇手的目的就是為了破壞那對第一發現者情侶的約會?為了發泄自己的戀愛無法修成正果的怨氣……像是故意找麻煩似地,把屍體放在約會勝地嗎……」

「要這麼假設,確實是有些荒唐過頭就是了。」

今日子小姐聳聳肩。

無法釋懷的反而是波止場警部——明明是今日子小姐自己從剛才開始,就一直提出一些不切實際的假設。

她心中「何謂現實」的標準實在非常難以捉摸。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說,若是要刻意鎖定那對情侶來找他們麻煩,其實是很荒唐的——如果是以不特定多數為目標來找碴,這個可能性倒也不是沒有吧。」

「所以你是認為所有的親子或情侶們都是目標嗎?就是說如果發現的,那個……該怎麼說呢……只要看起來過得很幸福,任誰發現屍體都無所謂。把屍體設置在池底,做為某日將平靜的公園風景炸得粉碎的定時炸彈……」

倒也不是不可能——嗎?

如果這是殺人的主要目的,的確是不太可能,但若是像這樣利用錯手殺死而無法挽回的屍體,使其另外派上用場的思考邏輯,或許也不是不可能。

人類的腦子裡,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差異只在究竟能不能跨過「付諸實行」的那道高牆。

波止場警部想的那種「安裝在池底的定時炸彈」是誇張了點——但每個人的心中,或多或少都有想破壞那些過得太安逸的傢伙們愉快的日常生活、想惡整別人、想講些討人厭的話、想讓別人難受的破壞衝動。

「畢竟剛殺完人,想必不是在正常的精神狀態下行動——或許已經失去理智,是在一時衝動下做出的傻事。後來才猛然想起不該這麼做,懊惱應該埋到更遠的深山裡,但是沉都已經沉下去,後悔也來不及了。」

當波止場警部以那雙不算太有力的手臂,終於把船劃到池塘正中央時,今日子小姐突然站了起來——在搖搖晃晃的小船上依舊能保持平衡,看來她的體干十分強健,與那纖細的身材實在不太搭軋。

(因為她是超有行動力的偵探,只靠當偵探就能鍛鍊好身體吧——跟只不過是劃個船就精疲力盡,累得像條狗的我不一樣)

「或許殺人這件事,比起付諸實行的準備工作,收拾殘局還更麻煩——因為又不像玩遊戲,敵人一倒下就會自己消失——支解的屍體、墜落的屍體、絞殺的屍體、溺水的屍體,光是屍體種類,就琳琅滿目呢!」

今日子小姐既是隨意,卻也是鉅細靡遺地列出了幾種屍體的狀態。她本身或許全給忘了,但至今偵破過各式各樣刑案——伴隨各種不同屍體發生的刑案(她接觸過的屍體數量,肯定遠遠凌駕在波止場警部之上)——的她都這麼說了,應當視為至理名言,銘記在心吧。

(這想必也不是她第一次處理溺水浮屍案件,只是她忘了……)

那些經驗即使沒留在記憶里,也會鐫刻在潛意識裡,和體干一樣,她每天也鍛鍊著「推理腦」和「推理肌肉」吧。

正當波止場警部顯然放空在思考這些事的時候,今日子小姐依然站在原處不坐下。

「在這裡,我想說些既不是一般人的見解,也不是偵探的見解——而是我身為推理迷的見解。」

身為推理迷的見解?

「也可以說是推理小說讀者的素養吧。雖然我的記憶無法更新,情報來源稍嫌略偏古典。」

「是……素養,嗎?」

聽不太懂。

別說推理小說,波止場警部就連警察小說都不看——讀書量極少,這輩子只看過參考書。但也不認為這有什麼問題。

「正因為屍體被棄置在嫌犯自家附近,形成辦案的瓶頸,使得警方無法動手逮人——這種狀況才是正中嫌犯下懷——身為推理迷,會比較想看到這樣的劇情

。」

「嗯……那,目的是為了擾亂調查嗎?」

「這時應該會再更具體一點——如果自己就是兇手,才不會把屍體丟在那麼近的地方,所以自己不是兇手——試圖建構起這種三段式論述。」

「原來如此……的確是很推理小說。」

所謂罪疑惟輕是刑法的理念,但是以推理小說的黃金定律來看,則是愈可疑的愈不是兇手——不,這也不能全然說是空談。

事實上,警方目前確實是把精神都放在探索這難解之謎的解答,導致無法逮捕嫌犯——藉由刻意採取對自己不利的言行,讓人覺得「事情不單純」的策略,實際上對人類還是相當有效的,而檢調機關則是由人類構成的。

這也是科學調查的極限。

正因為如此,有時候才會需要像今日子小姐這種來自外部的助力——

「……可是,那不是偵探的見解,而是身為推理迷的見解吧?」

「對的。如果嫌犯是推理迷,我想這不是沒有可能——身為活在現實中的偵探,我實在不太想承認這種假設。要是心思能這麼縝密,手法應該可以更細緻一點——」

今日子小姐邊說,邊在小船上移動,把身體從船緣探出去,擺出往池塘底部窺探的姿勢,看起來很危險——不,是真的很危險。

不管今日子小姐的平衡感再好,人站在那麼邊邊,可能會讓小船本身失去平衡。

「今、今日子小姐……可、可以請你坐好嗎……你站在那裡,可能會翻船哪。」

她大概是在確認能不能看到池塘底部吧,鑑識作業已經結束了,池底應該沒留下任何對調查有幫助的東西——既然什麼都沒有,自然也找不到任何東西。

「也是呢。所以啊,波止場警部。」

今日子小姐說完,非但沒坐下,還一縱身跳到船緣——宛如源義經還是哪個波止場警部也想不起來的誰,單腳站在十公分不到,幾乎沒位置下腳的地方。

不,當立足之地剩下僅容單腳站立的空間,已經不是平衡感的問題,而是膽識的問題了——波止場警部反射性地將身體倒向小船另一邊,盡全力避免小船翻覆。

這個嘗試本身是成功的,但是結果卻離今日子小姐站的位置更遠了——無法用蠻力把她從那個位置拉回來。

所以?所以啊什麼呢?

「可以請你幫忙確認一下,坐在這艘船上,從正上方能看到我嗎?」

「確——確認?」

「實驗、實踐和實際體驗。」

話一說完。

忘卻偵探她——就這麼直挺挺的,在前幾天還有屍體漂浮的位置,面向幾乎有著同樣座標的水面,倒了下去。

5

為了實際確認沉在水底的屍體有多少能見度,今日子小姐似乎打算親自扮演屍體——如同先前模擬兇手的行動一樣,這次則是要模擬死者的行動,或說死者是怎樣不能動。

固然是在過去也曾經這樣一而再、再而三,藉由扮演「屍體」來找出真相的忘卻偵探(雖然本人已經忘了)——但這次,再怎樣都做得太過火了。

波止場警部驚慌失措。

跳進絕對稱不上乾淨的池塘里,而且還是原本泡了一具屍體的同一座池塘里,衛生問題令人擔心啊什麼的,這時根本一點也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人類是無法在水中呼吸的。

重現水中浮屍,與回溯被支解的屍體或墜落死的屍體或遭絞殺的屍體之類的體驗完全是兩回事——儘管如此,她也不見絲毫猶豫,就像是要跳上軟綿綿的床鋪似的,縱身倒入水中。

要是有目擊者,一定會以為有人跳水自殺了——波止場警部脫下外套往旁邊一扔,想立刻跳下水去救她——但最後還是作罷了。

這時要是把沉入池底的今日子小姐拉起來,她就只是白白搞得全身濕——倘若她事前先跟自己商量,波止場警部一定會拒絕這種「實驗、實踐、實際體驗」(大概也是因為這樣,今日子小姐才會二話不說就付諸實行),然而現在也已經真的被她「實行」了。

為了不讓這可說是自我犧牲的行為功虧一簣,在救起今日子小姐之前,必須先親眼檢視才行——究竟能把沉在池裡的今日子小姐看得多清楚。

如果在光線反射之下就完全看不見的話,或許這池塘真的是適合用來做為藏匿屍體的場所——這樣的話,事情多少會有一點進展。

那麼首先要做的,是壓低姿勢、宛如爬行般地在因為失去今日子小姐的重量而搖晃的小船上移動,探出身子往她下水之處張望。

搖晃之所以能抑制在最低限度,想必是由於今日子小姐倒入池中時,任憑重力支配,完全沒給小船帶來反作用力——但既然能貼心設想至此,真希望她不要再擅自行動。不只這次,每次都這樣實在讓人受不了。

「唔……」

波止場警部忍不住呻吟。

並非是因為水深不見底——毋寧說看得比想像中還要清楚——由於這個時間的陽光幾乎是從正上方照射下來,或許也有些影響。而一個人的身體橫

躺在水中的畫面可是相當衝擊,在心理上,這也是怎樣都很容易發現吧。

話雖如此。

今日子小姐一動也不動地躺在水底——只見頭髮和衣服隨波搖曳,手腳則是動都不動。

扮屍體扮得太逼真,幾乎讓人擔心起她是不是因為跳水的衝擊而心臟停止了——只不過,在水裡睜得大大的雙眼,證明她確實還活著。

就是因為被她那鬼氣逼人的視線與表情震攝,波止場警部才會不禁呻吟起來。

(嘴邊也完全沒有氣泡冒出來——該不會為了徹底像具屍體,還屏住了呼吸吧?)

「今日子小姐!夠了!看得見!看得十分清楚!請趕快上來!」

波止場警部大聲叫喊——雖說池水很淺,但是隔著水面對話,感覺就像是隔了一百公尺以上。不管再怎麼大聲叫她,還是會擔心她是否聽得見。

「噗哈!」

幸好,今日子小姐似乎聽見波止場警部拼了命的呼喚,從水中探出身子,把手伸向小船——這次她也總算無暇再思考小船的平衡或反作用力,只管把全身體重都掛在船緣,爬了上來。衣服吸了水,肯定變得很重——波止場警部和剛才一樣移動到對角線位置,以免小船翻覆。

「呸!呸!啊哈哈……呼……」

今日子小姐渾身濕透,躺在船上——即使強悍如今日子小姐,水中來去一趟似乎還是會消耗相當多體力。

「聽說溺死是最痛苦的死法,我切身體會到了……雖然這並不是我的目的。」

今日子小姐邊說邊摘下眼鏡。

「不好意思,波止場警部。可以跟你藉手帕嗎?因為我的已經跟我一起變得濕答答了。」

「啊,好的。放在那件外套的胸前口袋裡……請你自己拿。」

「謝謝。」

今日子小姐拿出手帕,擦了擦眼鏡——接著重新戴回臉上,然後開始擰乾白髮。

「失禮了。」

這下則是擰起開襟毛衣及連身洋裝的下擺——毛衣和洋裝似乎都吸飽了水分,漸漸地小船里也到處都是水。

今日子小姐邊忙著擰衣服,也同時進行結果確認。

「你剛才說看得見,具體而言,是怎麼樣的情況呢?」

真不愧是最快的偵探。

「果然相當顯眼呢……即使沒浮上來,感覺還是會被發現。至於划船的人是否會探出身去看水底,則又是另當別論。」

波止場警部回答。

「還是會看吧?在水上划船,會想知道自己所在之處有多深,感覺也是人之常情。這麼一來,就棄屍場所而言,這個位置還真是不太適合呢!」

今日子小姐頓了頓,又補一句。

「再補充說明的話,我認為坐上船後會想『把身體探出去看看』,也是生而為人很自然的心理。」

不只把探出身去,還實際跳了下去的人既然有如此領悟,波止場警部也只能傾聽接受。

「當然,也應該要把兇手為了湮滅證據而把屍體沉到水底之後,才驚覺『完全藏不住啊!』的可能性列入考慮。」

反應可能不是這麼輕佻,可是如果兇手思慮不周,這倒也不無可能!

要是如此,也許是想到要再撈上來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只好把屍體丟在池裡就走人了。

用不著今日子小姐下水一趟,打從一開始。波止場警部就這麼覺得!

原本便想不到有什麼理由,會讓人認為這裡適合做為隱匿屍體的場所。

比想像的還糟,可是在看到池塘時能想像得到的,本來就不怎麼好——實在找不到要冒著「棄屍處在家附近」的風險,也要把屍體

藏在這的理由。

又回到起點了嗎……

結果,今日子小姐的奮不顧身還是落得無功而返嗎?不過以排除每個可能性的角度來說,倒也不是完全白費工夫……

「好了。我已經擰乾了。我會在今天洗好手帕還給你,波止場警部。」

「啊,沒關係,別放在心上。倒是你,不用換衣服嗎……」

「不用。因為我早預料到可能會發生這種事,所以穿了快乾材質的衣服來。」

早預料到可能會發生這種事……難不成她打從一開始就計劃下水嗎?

這什麼計劃啊.

再說,不管是不是快乾材質,因為剛才躺在水底,今日子小姐身上穿的「衣服」滿是污泥,現在的樣子看起來慘不忍睹,比想像中還要狼狽萬分

——說是「不能見人」也不為過。

看著她的模樣,不禁讓波止場警部陷入沉思——為何這個明明不是警察,只是一介平民的人,要為了解決殺人案做到這個地步呢?

「今日子小姐。」

波止場警部開口喚她。

原本打算等到工作結束以後再問她,也覺得或許不該在此時——還在偵辦案件的時間點上問她,但波止場警部還是忍不住開口。

「你為什麼不惜做到這個地步也要當偵探呢?你不覺得即使不這麼做,也能以其它的方式獲得幸福嗎?」

「幸福?」

今日子小姐微側螓首,臉上浮現不解。

「我又不是為了得到幸福才當偵探的——這就只是工作而已。」

就只是工作。

或許是很不假飾的說法,但是聽起來就跟在某個領域登峰造極的人,絲毫不打算謙虛地說「這只不過是玩票性質」沒兩樣。

「那麼是因為解謎很快樂嗎?當偵探這件事本身只不過是一種手段,主要是對不可思議的犯罪事件充滿興趣之類的——」

「啊哈哈。我是不討厭解謎啦——但是這個世界上充滿了各種魅力十足的謎團,也不只是殺人案會成謎而已。而且要是能解開數學的十大難題,還有獎金可以拿呢。」

倒也是。

照這樣說來,可以將她的能力發揮到淋漓盡致的職業,怎麼說也輪不到偵探——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去挑戰數學十大難題?

她不是最愛錢了嗎?

「我是很愛錢沒錯。但我是那種拿到一塊錢就完成一塊錢份的工作,拿到一百萬圓就完成一百萬圓份的工作——的偵探。」

今日子小姐開門見山地說完,隨即反問她。

「是因為波止場警部要辭職了,才問我這個問題嗎?」

她怎麼知道這件事?

是在哪裡不小心說溜嘴了嗎——還來不及反應過來,今日子小姐已經指著波止場警部的外套說道。

「抱歉,跟你藉手帕的時候,不小心看到了。」

那封用範例文拼拼湊湊組合起來的辭職信,就收在外套的內側口袋裡。

「啊……嗯,其實,我打算處理完這最後一案就辭職。」

既然都穿幫了,也不必再隱瞞——裝模作樣講什麼「最後一案」,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對於經手的所有案件都是「最後一案」的今日子小姐而言,應該真的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剛認識」而且是「初次見面」的一介員警要辭職還是要結婚,都與她無關。

儘管如此,波止場警部還是仿佛要為自己找藉口似地說。

「我想利用結婚做為契機,改變自己的生活……因為我好像不太適合當警察,也覺得這是金盆洗手,離開警界的好機會。接下來,該怎麼說……我想從事與人命、治安無關的工作。」

「與人命、治安無關的工作。」

「是的。所以我才想問你,今日子小姐,你從不曾想過要金盆洗手,不再從事這種協助警方調查的危險工作嗎?」

何止危險,就拿這次來說好了,對她而言如果只是稀鬆平常,那麼她面對的風險顯然跟警察有得比——說是自己在找死也不為過。

然而,她卻這麼回答。

「肯定有吧!我應該也有過想寫辭職信的時候。」

今日子小姐又接著說。

「只不過,不管是厭倦身為偵探,還是厭倦持續工作的心情,一到了明天,我就會忘得一乾二淨。」

「……」

意思是說,就連現在搞不好就會把命賠上的事,到了明天就會忘記嗎——這就是忘卻偵探嗎?

太慘烈了,令人啞口無言。

想到這,更愈是感覺自己寫的辭職信實在微不足道——今日子小姐連不想再當偵探都辦不到。

像她那樣,簡直是強制勞動。

「因此,波止場警部,要說金盆洗手,我可是每天都在洗呢——嗯,你剛剛說什麼?」

今日子小姐正想為與案情無關的閒聊畫上句點之時,又像是突然發現了新大陸似地一臉認真——咦?

「剛剛說什麼……我想想,呃,那樣簡直是強制勞動——」

不對。

這句話只是在心裡想,並沒有說出來。

不可能對著勞動中的她本人說這種話,而且身為一個即將辭職之人,這發言太不恰當了。

不是這句話——那麼,今日子小姐到底是指哪句話?

「『金盆洗手』——你還連說了兩次對吧?」

「呃……是,我是說了兩次。」

如果是這個成語,包含今日子小姐自己說的在內,一共出現了三次。

這是用來表達「辭去工作」的意思,有什麼問題嗎?嚴格說來,原意指的是辭去「手腳不乾淨的工作」,所以並不適合用在警察或偵探這種職業,難道她是要這樣拿著字典挑語病嗎?的確是過於自虐,乃至於有些侮辱的感覺也說不定——

「不是不是,我怎會挑你的語病——我還要感謝你的指點呢!」

案子解決了。

今日子小姐這麼說,接著嫣然一笑——那顯然不是被迫強制勞動的人會有的表情。

神采飛揚,似乎感覺很有成就感。

整個洋溢著滿足感的表情——即使全身濕透,也一點都不像溺水浮屍。

「你說『案子解決了』……那麼,你已經知道嫌犯為什麼要把屍體沉在這裡嗎?」

「當然。我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案子的真相了。」

為何要說出這種會降低推理可信度的話——不只如此,她接著又說了一句更莫名其妙的話。

「對了,波止場警部。嫌犯比較喜歡貓?還是比較喜歡狗呢?」

6

天曉得嫌犯比較喜歡貓還是狗,跟本案的真相到底有什麼關係——看在波止場警部眼中,貓貓狗狗都是大同小異的生物,喜歡貓或喜歡狗還是不都一樣?對了,說來,曾為男女朋友的嫌犯與死者時常爭執的原因之一,就是為了喜歡貓還喜歡狗起爭執……

「我想想……嫌犯好像養了狗,應該比較喜歡狗吧?我想。」

「這樣啊。既然如此,那這就是動機了。」

順便吿訴你,我比較喜歡貓——今日子小姐自信滿滿地宣吿。由於只稍微把衣服擰了一下,沒有改變多少她從頭到腳的濕淋淋,在這狀態之下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令人感覺甚至有些毛骨悚然。

動機?

不,那的確是引發爭執的理由之一,也或許會是成為痛下毒手的理由之一,但就憑這點將其視為命案的動機,怎麼說都太牽強了——應該看成是像這樣雞毛蒜皮的摩擦日積月累,終於演變成殺人命案才對吧?

「不不不,不是殺人的動機,我是指嫌犯將屍體沉進自家附近池塘里的動機因為嫌犯養狗,才要把死者沉入水底。」

「……??」

聽不懂她在說什麼。

該不會是在水裡屏住呼吸時造成缺氧,導致現在大腦無法好好運作——波止場警部不免有些擔心起來,但今日子小姐接下來的這句話。

「所以才想要洗乾淨啊——不只是洗手,還要把全身,衣服以及隨身物品全都洗乾淨。」

讓波止場警部終於一舉看透真相。

池水的透明度根本無法比的透澈真相。

「也就是說——呃……」

幾乎是被強迫開竅的思緒,閃過的資訊量實在太多,一時半刻整理不過來——想要洗乾淨。用池塘的水——把屍體洗乾淨。

被這麼一提點,反而會覺得之前怎麼會想不到。然而光看這水質實在不算好,只是踏進去都覺得很不衛生的淤積池,的確是不會聯想到「洗滌」這個關鍵字。

會把衣服和眼鏡弄髒的水,嫌犯究竟是想用來洗什麼呢——

事到如今,一切昭然若揭。

如果是一點點髒污,只要當場用面紙擦掉就好——如果是衣服沾到細屑,只要挑起來丟掉就好。

但是,如果這樣還不夠的話。

要說有什麼是無法輕易去除,必須把全身浸在水裡才能洗淨的髒污,無非是——

「寵物的毛……也就是,嫌犯養的寵物……」

「一旦養了毛茸茸的動物,這可是避無可避的煩惱呢!每次出門的時候,都必須用那種滾筒似的玩意兒把全身清理乾淨才行——可是就算這樣,也很難完全弄乾淨哪。」

「……」

「而且透過今時今日的科學調查,只需要取得一根動物的體毛,就能從DNA鎖定個案——倘若這個DNA與嫌犯養的狗一樣,百分之百就會成為逮捕的關鍵吧!」

所以——才要整個洗下去嗎?

把全身浸在水裡——溺水的屍體。

既不是為了隱匿,也不是企圖損壞——目的是要把屍體「洗乾淨」。

無論之後是會浮上來還是怎樣,全都是其次——打從一開始兇手就設想到屍體沒多久就會被發現。重點是在於要使屍體被人發現時,必須讓原本沾在死者身體上的寵物毛一根也不剩。

「案發現場,就是自己在這附近的家——嫌犯是想要隱匿這件事。衝動之下在滿是動物毛屑的房間裡痛下毒手,倒地的死者身上、頭髮、傷口、衣服……乃至隨身攜帶的物品全都沾滿了狗毛……他想要擺脫這困境。」

既然如此,之所以把屍體沉入附近的池塘里,並不是因為地緣關係還是什麼的,單純只是「因為很近」罷了。也許是覺得總不能在自家的浴室洗屍體吧。因為一旦那麼做了,最糟的情況還會留下不必要的痕跡……

不是選擇這座池塘做為棄屍之處,而是拿來當作洗屍之所。

這麼一來,的確在自家附近找可能比較方便。

「波止場警部認為將屍體沉入水中是『為了將罪孽放水流』的推理,也並非全然錯誤呢——只是想放水流,喔不,想用水洗的並不是罪孽,而是動物的毛。」

在最後,今日子小姐還這麼吹捧了一下,給接下來打算辭職的波止場警部做足面子——把那僅是粗淺的意見,捧得高高的。

不,這個人一向如此。

不求取功績。

對功勳沒有半點興趣——她在乎的,只有絕不便宜,但是讓她如此以身犯險也太過微薄,一點都不划算的報酬。

(即使萌生辭意,不想再當偵探,也會忘了這個心情——所以只能日復一日地當著偵探。每日每夜都會把記憶洗去的今日子小姐,也因此無法有任何改變——)

「不,老實說,倒也不是這麼回事呢?」

雖不是申請拘票的藉口,但總之先去敲嫌犯家的門,撿起玄關附近一定會有的寵物毛秀給他看,動搖嫌犯的心理防線。「只是把屍體丟進池裡,真能把寵物毛全洗乾淨嗎?」他一定感到很不安——臨別之際,今日子小姐對今後的調查做出這些相當沒血沒淚的指示,然後捲起開襟毛衣的袖子。

那裡有著粗字簽字筆所寫的——「掟上今日子。偵探。二十五歲」。

是她自己的筆跡。

「只要把這個的這裡給擦掉,在事務所以外的地方找張床躺上去,好好睡一覺就行了。」

今日子小姐輕輕摩挲著「偵探」的部分——那兩個字在還濕漉漉的肌膚上微微暈開。若再搓得用力一點,想必沒兩下就無法辨識了。

或許就不再是偵探了。

「說穿了,這就是我的辭職信呢!對於忘卻偵探而言,辭職信不是用寫的,而是要擦掉的。」

宛如漸漸褪色,終將成為一片空白的記憶。

(辭職信——在今日子小姐擰衣服時,連著我的外套一塊濕透了——)

聽了今日子小姐那麼說,波止場警部這麼想。

(——就重寫吧!雖然終究是要辭職,至少要用自己無法撤回的話語,好好寫下自己不該忘卻的心情)

(掟上今日子與溺水的屍體——忘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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