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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代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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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現實就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周禮崩解、世卿貴族開始落敗、市民中的工商業者在城市有了一席之地、泗上、齊魯、三晉的私有土地改革,使得出現了這種信奉、喜歡、認可這種幻想理論的階層基礎。

換而言之,墨家的這些理論,是為一個階層代言。

當隨著貴族封田、人身依附的法律關係在泗上、宋國逐漸解體,這世上在泗上、宋地出現了兩種新的「人」,這裡的人指的是社會關係的「人」,而非另一種概念的「人」。

一種人是名義上的自由、擺脫了禮法宗法關係下依附的農奴身份的人。他們自由,他們獨立,他們不再是貴族封田的一部分。但是他們的獨立、自由則因為「自由」地出賣勞動力、在作坊做工因為不做就要餓死、在農田傭耕因為不做就沒得吃的自由而並不自由。

第一種人,因為鐵器、牛耕等生產力的發展,生活生平勝於之前的貴族分封、銅石並用的時代,所以仍舊帶有「努力勞動以得織機、土地,成為作坊主、土地主」的幻想,並且還遠不到破滅幻滅的時候。

另一種則是擁有土地、少量生產資料、手工業者、自耕農、大作坊、大商人等,既擺脫了宗法關係的人身依附、地位不等,同時又以貨幣為媒介將每個人獨立的和其餘人聯繫在一起的一部分人。

他們受制於宗法制,對於宗法制深惡痛絕,處在一種新生、且足以迸發出強大力量的初始之時。

墨家的這些說法,自然是後一種人的代言,而且這些人此時擁有足夠的人口、力量、金錢,他們需要相信,並且想要相信墨家關於法、義、仁的新解釋和新說法。

這是一種非科學的、虛構的、有很大歷史唯心成分的學說。

想要推翻這種學說,需要否定「上古自然之世人不同義」、「人皆天帝之臣人人平等」、「人人求利是天帝賦予人的本性權力」、「人人趨利避害是本性」等幾個問題。

那麼,這種否定足夠簡單、足夠有煽動性嗎?自耕農同意嗎?手工業者同意嗎?商人同意嗎?作坊主同意嗎?已經凝聚在一起的墨家同意嗎?

若是站在貴族世卿的角度反對,那麼雙方都唯心,都不科學,就看哪家信得多,誰把誰干趴下。

若是站在之前說的那些僱工的角度,從科學上論證這不對,那證明天下已經遠非此番模樣,代言這些階層利益的墨家已經不再是變革的驅動者,那麼此時的敵人也早已經化為枯骨,適也就沒必要苦心孤詣地篡改墨家的學說,早投身另一邊去了。

現在沒有第二種可能,那就只能靠暴力,那就更簡單了。

看是庶農、手工業者、商人、墨家的意志讓世卿貴族和王侯服從,還是反過來王侯世卿大夫的意志讓庶農、手工業者、商人和墨家服從。

這一切論證、理論、合理性、階層代言,都完全不同於法家的法的基礎,也不同於儒家的禮的基礎,而是墨家自己的另一套完全不同的體系。

可能在殺人者死、傷人者刑這個結果上,能夠達到和法家近乎相似的結論,但本質上則是完全不同的推論過程,或者說法是結論還是起點;法是眾人之利、還是君之私器的區別。在殺人者死傷人者刑這件事上,也堪堪算是《周易》中所言的「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

但是墨家的這一切,與儒家的理論都格格不入,與此時天下的主流說法也完全是另起爐灶。

所以,若論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吳起說墨家之法與秦地之法「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適可以點頭表示同意。

以墨家的辯術,這就像是不能說因為羊是白的、雪也是白的,就認為羊就是雪,而雪就是羊。

但是墨家可以說,羊和雪有共同點,那就是都是白的。

然而,吳起談及到「繪事後素」和「先質後文」的相似的道理時,適除了不置可否外,絕對不能做簡短的回答是還是不是,因為這是個頗為嚴肅的政治問題。

即便如今墨家勢大,儒家因為尚未與「天命、天人感應」融合,雙方非是同等對手,但考慮到雙方可以矛盾到儒家稱呼墨家為禽獸,墨家弟子稱呼孔子為「孔某」這些細節,適的身份敏感,也不能夠輕易回答。

於是,適敏銳地轉開話題,說道:「若事真成,墨家也可遣派一些精通測繪、粗通禺知語的年輕人去秦地,你們也要有所支持。所花費用,自由秦出;所得圖冊,墨家與秦各得其一。墨家也可以派遣一些知曉水利修建的人入秦,以興渭谷。」

吳起被適忽然而然的轉移話題弄得一愣,但既然談到了正事,他也就側耳傾聽。此時他的身份是「被聘的途中」,而不是已經為秦之卿相,所以他不便多說什麼,最終還是那幾名叛墨拿主意。

不過在他看來,這是一件好事。

見秦人並未反對,這就算是大方向定了下來,之後的事便是邀請這些人參觀一下冶鐵作坊、商定具體的交換方式、援助數目等等內容。

本身這種交易就是附加了諸多政治條件的,秦人有秦人的底線、墨家有墨家的底線,雙方在底線問題上死咬不放,坐地起價就地還錢,在底線之外卻又不斷交換更多。

十餘日後,泗上、淮北、海陽等各地的民意代表和墨者們齊聚彭城,即將召開這一次同義製法的會議之前,與秦人的商談也基本落下了帷幕。

屆時,秦人將在認同墨家提出了一些改善民生、有利於民的條件之下,獲得墨家的技術支持。

秦人放棄在褒谷以南的幾座城邑,人口戶數不變,交於墨家管轄。墨家將派遣一支大約兩百人的隊伍入秦,進行冶鐵作坊的建設和指導。

泗上這邊會再出十幾名善於測繪畫圖、或是跟隨索盧參西行過的人,前往秦國,在秦人的資助下進行對義渠、禺知以及過禺知之後的荒漠綠洲路線的測繪工作。

秦人則始終不鬆口允許墨家入秦講學這件事,勝綽等人出身墨家,自然知曉墨家的煽動能力,故而嚴禁講學,這是底線。爭論無果,此事便也擱置,同去秦國的那二百多人則盟誓遵守秦地的律法,如果違禁必須要被驅逐出秦境,但是秦人不得依據秦國的法律懲罰那些人。

墨家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與勝綽等人在秦地進行的法律有些相似的地方,但也有極為不同的地方。

墨家法度嚴苛,家法更不用提,而且去秦待遇優厚,想來普通的作奸犯科應該不會出事。

那這個要求與不鬆口,考慮的依舊是墨家講學、煽動、傳播的問題,雙反無奈妥協,也保證了墨家的人只要做的不太過分,便無大礙,而且最多也就是被驅逐到南鄭。

等到這些細節都基本定下來、泗上各地的民眾公意代表們齊聚彭城、吳起等人準備起身穿越楚國回秦國的時候,適終於授意墨家的宣義部著重宣傳一件事,以最快的速度傳播到天下各個巨城大邑。

標題自然是「墨家為了秦川百姓之利,傳播鐵器稼穡之術」,但內容卻是「曾經的魏西河守吳起與秦人一同來到泗上,經楚去秦,墨家之適與吳起談笑風生」等內容。

在這篇消息的最近處,還有一條別有用心的消息:「索盧參在邯鄲見趙公子章,與秦人使團辯財富的來源」。

若是平時,這最多也就引發一些感慨。

但在這個趙國即亂、吳起叛逃、墨家召開製法眾義大會的節骨眼上,恐怕當這些消息傳播到魏國的時候,在魏侯看來,只怕內容應該是這樣的:

公子章勾結墨家、秦國,要跳反三晉!若不能保證親魏的公子朝繼承趙侯之位,趙、墨、秦、楚聯盟將成,共同對抗韓、魏、齊、衛、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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