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千瘡百孔的卷宗(1/2)
次日清晨,范進一到了衙門裡,就見到自己的公案上,果然已經放了幾份卷宗。全都是刑部里積年舊檔,無一例外,全都是殺人案。
來刑部觀政的進士總共有四十幾個,對於這種老檔案有興趣的,可以說一個沒有。觀政進士雖然屬於實習生,但是自身又是進士這個階層,在觀政期滿之後就可以授官,與刑部現在的官員位屬同僚,是以在身份地位上,又和後世的實習學生不一樣。即便是這些刑部大員,也不好隨便就支派其去幹這干那,更多時候還是看當事人自覺。
萬曆時期的進士,已經不大喜歡干實事,他們的理想是考進翰林院當庶吉士,幾年以後任檢討,對於實際工作興趣不大。各種庶務性工作被看成胥吏才幹的勾當,讀書人不屑為之。加上各部里,都有些不能為外人所知的私密,很多事也不是他們能參與得了的。是以這些進士在刑部多是找個地方坐下,隨便拿點什麼東西看,再不就是想方設法去找人套交情拉關係,借觀政的契機擴展人脈,最多是把時下的案卷拿過來看看,於地方的判決進行一番感慨。悶下頭看卷宗的,就只有范進一個。
根據范進觀察,發現刑部在審核卷宗時,也就是那麼回事,一般不會推翻地方已有判決。畢竟他們不在第一現場,拿到的只是二手證據,靠這種證據推翻已有判決對地方上工作不利,也並不客觀,是以只要下面的結論不太離譜,刑部就會確認不會找麻煩。
惟一的例外,就是在殺人案上。
在當下大明的刑部,雖然提不到廢死,但是已經強調慎殺。地方上斬立決的案子沒辦法,刑部干涉不到,但是所有秋決的判決,都會嚴格審查,發現問題就會向地方提出質詢,不能給出合理的解釋,就不會批准死刑。即使批准,也會把行刑日期儘量後拖,以求讓待決犯多活一段時間。也正是因為這一點,荷花等人才從萬曆元年一直拖到萬曆三年才殺。而這還是有高拱批示的結果,否則這一案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判下來。
原本的范進對於這種慎殺態度也頗多腹誹,認為其效率太低,耽誤時間。可此時看來,卻開始支持這種態度。人死不能復生,人命關天,以大明現在的冤假錯案率,再加上屈服於各方面壓力不得不做出的妥協,連荷花這樣的卷宗都能被稱為鐵證如山。如果再不搞慎殺,每年不知道要出多少倒霉蛋。
由於有侯守用的支持,范進的調查也就變的更順遂。他也不是大張旗鼓的去查舊案,只是找一兩個胥吏,以閒聊的方式,旁敲側擊問起當初舊事。那些胥吏對他不敢得罪,自然有一句說一句,於消息了解的也就更為全面。
當日周世臣被殺之後,是由五城兵馬司先抓住人過了一堂,送來的人犯已經被拷打得遍體鱗傷。由於明朝承認刑訊的正當性,這種情況並不算異常。那些人的認罪口供也沒因此受到質疑,相反倒成了主審官翁大立最為認可的證據之一。
周家這種外戚都是在當世威風,換個新皇帝就大不如前,周家也不例外。到了周世臣這一代,周家已經衰敗的厲害,不復當日皇親國戚的威風。但也正因為此,他們把體面看的格外重要,總恨不得借一些事情發難,找回曾經的體面。是以周世臣被殺之後,周家的族老帶頭出來鬧事,很想要把這事鬧大,藉以向官府多要賠償,甚至震動天聽。
彼時正好穆宗駕崩,朝廷一片混亂,沒有人有時間應酬周家的事,高拱當時給的意見就是儘快完案,息事寧人。有了前面的口供,又有首輔的批示,翁大立隨後的態度其實也就不難想像。
幾個人每次上堂,都會被打的半死不活,當時都會招認,但反手就會後悔喊冤。翁大立因為幾人多次推翻既有口供,更認定這是三個刁鑽之徒,肯定有問題,反倒堅定了殺心。因此在遞交的本章中,將三人定性為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萬曆當時剛登基,萬事不懂,也不具備處理問題的能力。斬首的批示來自於高拱代天子做出,只是借了皇帝的名義而已。
根據刑部大牢那邊打探的消息,幾個人進了牢房後一直叫冤,但卻不肯拿錢來打點。由於之前確認,周世臣剛剛發了筆財,家中有一百五十兩現銀。在案發現場找不到銀子,在王家也只找到幾兩碎銀,大數肯定在這三人手裡。監獄的獄卒為了搞到銀子,少不了用些手段拷掠,但是無論怎麼搞,那三人就是拿不出錢。
等到晚上散了衙,范進並沒回鄭家鋪,而是到了侯守用的住處。師徒剛剛坐定,花正芳就讓自己的妾室送了鍋麵湯來,三人圍坐一團,每人碗裡都是一碗麵條,外加一碟鹹菜。
花正芳氣色不好,似乎鬧了病,坐在那裡一個勁的咳嗽。但談話的興趣很足,侃侃而談:「御史不食鵝,我們給事中,也只能吃麵。其實有面吃已經不錯了,當初欠俸的時候,發給我的是走了氣的胡椒,據說還是永樂年間,三寶公從海外帶回來的,哪裡還能用?不要說面,就是連稀粥都換不回來。」
侯守用笑道:「花兄說的不盡然啊,小弟後來聽說,外城萬順南貨行,可願意收你的胡椒,開的價格還不低,你卻偏偏不肯交割。最後半賣半送,賣給了個進城收貨的小販。」
「萬順的少東家打死人命,判的是秋決。那家買了好幾個人的胡椒,所圖的無非是買住少東家一條命。買我的胡椒,就是要堵我的嘴,讓我別來壞他們的好事。笑話!給事中做的就是壞人好事的差事,若是放任他們為所欲為,那老夫這官還做個什麼意思?最後就是我盯死了這一案,才把那殺人歹徒判了死刑,死活沒改成斬監候。我花某人的眼睛,豈是幾兩銀子,幾粒胡椒就能擋住的?」
侯守用道:「當時花老沒辦法,借了筆京債,那些人催的很緊,其實也是想讓花老在公事上賣個交情。結果花老寧可典當隨身物品,也不肯徇私,真乃國朝鐵面無私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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