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老三篇 十一(2/2)
「咳咳咳……我為英俊而死。」麥考爾先生這次依然沒有笑場,一口氣讀了下去。
「卻因孤懼難以將息。」(I DIED for Handsome,but was scarce adjusted in the tomb.)
「……」
聽到這一句,現場突然安靜了下來。
「直到有人來到隔壁。
他悄聲相問:『你為何在此?』
我誠實以告:『因太過帥氣!』」(When one who died for truth was lain in an adjoining room.
He questioned softly,why I failed?「For Handsome,」 I replied.)
「哈哈哈……」
眾人不由得再次哄堂大笑。
「『哦,那我是為了真理』
他說,『真與美一體,咱們是兄弟!』」(「And I for truth,the two are one;We brethren are,」 he said.)
「呵呵呵……」
笑聲低了下來,眾人不自覺地側耳傾聽。
「從此我們一見如故,
從此我們隔牆相敘。」(And so,as kinsmen met a night,We talked between the rooms。)
「吼吼吼……」
除了少數幾位反應太慢的人之外,幾乎所有人都閉上了嘴巴。
「直到蒼苔蔓過唇際,
將我倆的名字從世間拭去。」(Until the moss had reached our lips,And covered up our names.)
「……」
這下滿場寂靜,針落可聞!
好吧,這首詩的情況比較複雜,不得不解釋一下。
原版叫做《I DIED for beauty》,直譯是《我為美麗而死》,余光中老先生則翻成《殉美》。(注釋1)
原作者名叫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這位高產的女詩人生於1830年,死於1886年。
她出生於一個律師家庭,一輩子未婚,而且25歲之後就把自己關在家裡過起了宅女……那個修女一般的生活。
艾米莉-狄金森這個名字對於賽里斯人有點陌生。但是美國文學界公認她是美利堅詩歌史上排名第二的大詩人,僅此《草葉集》的作者沃爾特-惠特曼。同時,她和惠特曼一樣,算得上是二十世紀現代主義詩歌的先驅。
狄金森女士一生寫了將近1800首詩歌,但是生前只發表了七首。其餘詩稿被她的堂妹捐贈給了哈佛大學檔案館,而這些詩歌直到她死後才得到世人的關注,陸續地出現在公眾面前。
所以這首詩確實已經寫出來了,但是1921年還沒有公開發表。
很明顯,我們的袁大師覺得這首詩太特麼適合自己了。
他也不顧了那麼多,拿過來把「Beauty」改成「Handsome」就寫在自己的「遺囑」裡面了。
於是就成了他的「老三篇」中的最後一首——《我為英俊而死》。
……………………………………
注釋1:慕容覺得余光中先生那個版本太過追求直譯了,所以自己翻了一下,見笑見笑。余先生的譯本放在作品相關裡面。
殉美余光中譯我為美死去,但是還不曾安息在我的墓里,又有個為真理而死去的人來躺在我的隔壁。他悄悄地問我為何以身殉?「為了美,」我說。「而我為真理,兩者不分家;我們是兄弟兩個。」於是像親戚在夜間相遇,我們便隔牆談天,直到青苔爬到了唇際,將我們的名字遮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