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三加一(1/2)
本章副標題:高潮之道,一張(章)一科普。
人群外只剩下了袁燕倏、路易斯-貝克、約翰-麥考爾和海倫-布朗小姐。
當然了,這三位老外看著袁大師的眼神都有些不對。貝克先生和布朗小姐是滿滿的擔憂,而麥考爾先生自然是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
他突然嘆了一口氣道:「袁先生,你也不用因為和我鬥氣把事情搞成這個樣子的啊。你看你現在怎麼收場……」
「收場?」袁燕倏微微一笑,打斷了他,「麥考爾先生,我記得你說過你拿到紐約州的律師執照了?」
「曼哈頓的帕里斯」聞言一愣,點點頭道:「對啊,我本來就是nyu法學院的,來斯特恩是進修的。這種時候你還關心這事幹嘛?」
「噠!」
我們的袁大師打了一個響指道:「這就對了,你開始寫合同吧。」
三個小老外被這話同時給驚到了,瞠目結舌地異口同聲道:「合、合、合同?」
袁燕倏理所當然地說道:「對啊,你們……布朗小姐也就算了。你們兩個還是斯特恩學院的學生,怎麼不知道賭博也要遵守基本……嗯,法律規定的啊。」
其實賭博在法學上還真的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射幸合同。
shooting-luck-contract,也稱作chance-contract就是指當事人一方是否履行義務有賴於偶然事件的出現的一種合同。
最常見的射幸合同就是保險人和保險公司簽署的各種保單。實際上,雙方就是在對賭。
當然啦,一般而言,投保人是希望某件事不要發生,可是又不能確定某件事一定不會發生,為了「保險」起見,就拿出一點小錢交給保險公司,等到某件事真實發生了,就能從後者拿到一大筆錢以補償某件事發生之後對自己造成的損失。
期貨其實本來也是和保險一樣是避險手段,買賣雙方為了避免未來價格波動對自己造成損失而簽署的射幸合同
不但保險和期貨這樣的金融衍生產品歸屬於此,還有各種賭博行為那也算是射幸合同。
有人說我和朋友打麻將鬥地主,或者到賭場去玩那也不用簽什麼文件的啊,這叫什麼射幸合同?
其實你參與此類活動的前提就是口頭承諾或者默認了這些活動的規則。
你總不見得同意了打台灣麻將,等人家胡牌的時候卻說,哎呀你怎麼十六張牌,這不是大相公嗎?
你也總不見得在賭場玩二十一點,開牌之後和荷官說,我的牌明明是二十二點,怎麼會輸給你二十一點的呢?
從法理上來說只要不和當地法律牴觸,作為一個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明確意識到並且也是完全自願參與賭博的那一刻,該自然人就承諾了一份口頭合同,也有些國家稱之為「射幸承諾」,其產生的所有的民事法律後果由該自然人承擔。
總之,射幸合同有三個要件:第一,合同當事人。第二,合同標的。第三,合同各方就合同成立的真實意思表達。只要滿足這三個要件,別說押美國大選選舉人票之差,就是扔硬幣猜正反面那也意味著這種法律關係的確立。
所以,賭博當然需要合同咯。
約翰-麥考爾猶豫了一下,這個中國人怎麼這麼自信,難道他有內幕消息?
旋即他就打消了這個念頭,不可能!
這可是全國大選,誰能操控?就算有人能操控總統選舉,那也只要贏了就行了,何必還要贏這麼多呢?好吧,就算贏了那麼多,這個中國人又是從哪裡知道的呢?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