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二章 充滿後設的癖好(2/2)
「噁心死了……唉唷,簡直是糟透了!喂,你們快把犯人抓起來!應該可以透過機器上的指紋查明對方身份吧!」
「指紋?是現在被你亂摸一通的那個東西嗎?」
聽見這般指摘,妮娜反射性地放下錄音機,接著不知想到什麼,連忙抽出面紙——
「等、等一下!田澤小姐!不行啦!你那麼做的話,會連同犯人的指紋也一併擦掉!」
「咦……啊、對、對耶……」
「哼哼,蠢斃了,犯人怎麼可能會留下指紋。」
南先生一臉賊笑,俯視著慌亂成一團的我們。
可惡,被耍了。
話說回來,記得南先生剛才也直接用手摸過錄音機。
「就算犯人當真有在上面留下指紋,沒有拿去讓警方採樣與比對也毫無意義。委託人小姐的方針,就是不想報警對吧?既然如此,調查指紋只是浪費時間。」
南先生毫不避諱地如此說道。雖然他總是擺出目中無人的態度,但原則上仍會尊重委託人意願的樣子。
不過,還真是令人傷腦筋。
明明好不容易發現與犯人有關的證據卻毫無幫助,若是沒有警方介入,就不能比對指紋,也無法依循錄音機的販售店家來追查犯人,單憑民間的偵探事務所,能做的事情有限。
「請問一下。」
當我一籌莫展時,南先生向妮娜提問:
「你真的對於犯人一點頭緒都沒有嗎?」
妮娜訝異地睜大雙眼,一副像是被人說中心事的模樣。
「這、這是怎麼回事?南先生,你為何會知道這些?」
「只是猜的。」
「猜、猜的?」
「與其說是猜的,應該更接近直覺。」
語畢,南先生以犀利的目光望向委託人。
「無論是信件、竊聽或竊盜,你明明受到許多騷擾,卻從一開始就露出知道犯人是單獨犯案的態度。此外,你直呼犯人為『那傢伙』……聽在我耳中,只覺得是在稱呼某個熟人。」
「……是這樣嗎?妮娜。」
妮娜一臉困惑地低下頭,接著緩緩道來。
「我、我並沒有……想要隱瞞,只是因為沒有任何直接證據,又覺得光憑臆測,先入為主地冤枉人是不好的行為……真要說來,我跟他也不是什麼熟人……只是不時會碰到那個男人……」
於是,田澤新菜據實以告。
說出她懷疑是犯人的男子姓名,以及對方的各種特徵。
4
那位男子名叫江口原。
外表像是三十出頭,身材微胖,頭髮略禿,喜歡穿著黑色衣服,經常扛著一個背包。
他是個激進的偶像宅,一部分同好暱稱他為「小江」。近年來,他比起關注當紅偶像團體,似乎更致力於聲援、培育新人偶像。在他的部落格「小江日記」里,曾寫下「比起欣賞別人贈送的美麗花朵,我更想試著培育尚未綻放的花苞」。
只是他太熱衷於粉絲活動,過去曾數次被人投訴跟蹤騷擾行為,儘管每次都因證據不足而沒被起訴,不過東京有幾處演唱會場地,都明文禁止他進入。
此人從「GARUGARU少女組」出道時就熱情聲援,主要支持對象是「妮娜」。只要是她的握手會、拍照會與擁抱會,從來沒有缺席。在他近幾個月的部落格文章里,最引人注目的是曾提到「妮娜是我的天使」、「在我至今支持的偶像里,她可能是最與眾不同的」、「好想讓她成為我一個人的」等偏激言論。
「……真可疑。」
「是很可疑,卻又可疑到換成是在推理小說中的話,這種人反倒不是犯人。」
「但既然發生在現實中,那他肯定是犯人。」
「最可疑的傢伙不是犯人」這句話,我相信是推理小說最典型的原則,但在現實中,根本不能拿來當作參考。
在現實里,絕大多數最可疑的人物就是犯人。
「因為江口原對於妮娜的現場表演是從不缺席,我想他應該就在人群里……」
我隔著咖啡廳的玻璃,抬頭望向表演會場的入口。現在是表演開始前十分鐘,近百人群聚在入口附近。絕大多數的支持者都是男性,他們為了今晚的表演而聚集在此。以「GARUGARU少女組」為首的各個偶像團體,即將在那個會場上台表演。
聽完妮娜的猜測後——
由於她今晚的行程有現場演唱會,因此是直接從家裡前往會場。那不自然的完美妝容,就是為了今晚的工作。
我跟南先生前往會場附近的咖啡廳,坐在靠窗的座位上,觀察到場的支持者們。
「你有發現江口原嗎?」
「沒有……」
我低頭看著手中的平板電腦,畫面中是上傳到部落格「小江日記」里,江口原與妮娜的合照。
擁有一張胖臉的男子嘟起嘴唇,將臉湊近到快跟年輕女子接吻的程度。即使是為了工作,仍是一張令人不忍卒睹的照片。
「果然太勉強了,畢竟每個人都穿著類似的演唱會T恤,這麼遠根本辨識不出來……」
「啐,你真沒用耶。」
「你有意見的話,請一起來幫忙找啊,別獨自在那邊悠哉吃著鬆餅。」
明明我正在努力工作,南先生卻一個人在享受點心。
「南先生,既然要埋伏逮住犯人,待在妮娜的住處,趁犯人回收錄音機時再出手逮人,不是會更好嗎?更何況我們也還沒確定江口原就是犯人。」
「你想這麼做的話,自己一個人去吧。埋伏等待一個天曉得何時會回收錄音機的犯人,我可敬謝不敏。誰要干那種不划算的事情。」
「唔……」
「總之,江口原是犯人應該錯不了。誰叫他長得那麼猥褻,一臉就像會成為偶像跟蹤狂的樣子。」
「……這麼武斷的想法,以一名偵探而言不太恰當吧?」
「《死亡筆記本》的尼亞曾說過吧?所謂的搜查,就是先入為主地展開行動,如果錯了,說句『抱歉』即可。」
我想只有尼亞那種特權階級的偵探,才允許擁有這種行事作風。假如在現實中抓錯犯人,可不是一句「抱歉」就能了事。
「話說回來……越是調查那位名叫江口原的人,越覺得他是個過分的粉絲。因為被他跟蹤騷擾而放棄成為偶像的人,似乎有好幾位喔。我反倒很懷疑他怎麼沒被逮捕。」
「誰叫這個國家的法律原則是『罪疑唯輕』。不管犯人做出何等天大的壞事,只要罪證不足就無法起訴,肯付錢就
可以和解。縱使被判有罪,也能利用其情可憫、精神失常等等,隨便找個理由來減刑。就算在無從掙扎的情況下被判重刑入獄,等待犯人的也是不愁三餐與過夜地點、快樂舒適的監獄生活。這個名叫日本的國家,就是對犯罪者心軟到如此可笑的國家。」
南先生語氣無奈地說完,揚起嘴角笑道:
「無論是警察、律師、國家或法律,全都對犯罪者太過心軟。既然如此——偵探對犯人嚴厲一點,應該沒關係吧。」
他猙獰的笑容,仿佛一頭空腹的猛獸,同時又像是把昆蟲分屍當成兒戲的幼童,帶有一股既殘酷又天真的氣質。
南先生將那雙蘊含凶光的眼睛,移向擠滿人群的演唱會場入口,或許在他的腦海里,已經閃過各式各樣的算計也說不定。
比方說,該如何把此次的犯人逼入絕境。
名叫南陽的男子,徹底活用聰明絕頂的頭腦,以及高超的偵探技巧,全都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施虐心——
開演時間一到,粉絲們仿佛被吞入血盆大口般,消失在位於地下室的表演會場裡。
到頭來,我們並未發現江口原的蹤影,但他有把表演會場的照片上傳至SNS,因此能肯定他有來到現場。
好,這樣就沒問題了。
即便未能找到江口原,只要知道他有來欣賞今天的表演,「計劃」就不會受到影響。
在現場演唱與擁抱會結束以前,我和南先生為了打發時間,一連換了好幾間餐廳。
此時,我忽然想起妮娜說過的一句話。
「江口原是我的粉絲之一,雖然他從『GARUGARU少女組』剛成立時就一直支持我,確實令我很開心……不過,這男人真的很噁心!他既是禿頭又是胖子,外表就已是噁心的聚合體,說話方式與動作更是超噁心的……而且,無論是握手會或擁抱會,總會一直亂摸我的身體,不時需要工作人員出面制止。」
「擁抱會?擁抱會是什麼?」
我針對這個未知的單字發問後,妮娜慢慢地張開雙臂。
然後——一把抱住我。
而且是緊緊抱住我。
「咦、咦……?」
「一如字面所示,擁抱會就是讓偶像跟粉絲擁抱的見面會。對於來欣賞現場表演的粉絲們,我們會像這樣依序擁抱大家。無論是從正面,或是從背後,總之方式分成很多種。」
「你、你們還需要做這種事嗎?」
身體與身體零距離緊密接觸,這麼做不光能微微聞到妮娜的體香,甚至能感受到她胸部的觸感。她們居然跟男性粉絲們做出這種……這麼寡廉鮮恥的事情嗎?
難道說,這就是時下偶像的工作之一嗎?
「在這個年頭,偶像的擁抱會並不罕見。以更偏激的方式服務粉絲,這類偶像也是屢見不鮮喔。」
「……田澤小姐,你……不介意嗎?即便是服務粉絲,像這樣擁抱陌生男性……」
「怎麼?難道你是處女嗎?」
「……咦、啊、那個……」
「哼,我也不是自願這麼做,畢竟會來參加擁抱會的傢伙,基本上只有噁心的阿宅。不過……這也是無可奈何。如今的偶像業界,即使是頂級偶像也需要舉辦握手會,跟粉絲們進行肌膚接觸喔,像我們這種還沒闖出名堂的偶像團體,若是不舉辦這種誇張又偏激的活動,根本得不到粉絲們的支持。」
妮娜低聲說出的這番話,透露出難以掩飾的不滿與心酸。
其實與我年紀相仿卻自稱十八歲的她,以偶像之姿從事各種活動已有四年。在我還是個悠哉大學生的時候,她就一直在這種商業世界裡闖蕩。
想必她面臨過許多挫折,經歷過許多妥協,並且直到現在仍繼續奮戰。
「……我有稍微調查一下,日本現役偶像的人數就有一萬名。」
走出第三間咖啡廳時,我對南先生說:
「附帶一提,不論新手老鳥,搞笑藝人總共是七千人左右。在這個時代,偶像似乎比搞笑藝人的人數還多。」
「如今是偶像戰國時代」這個比喻真貼切。總之,競爭對手多不勝數,僅憑一般做法終將淹沒在業界裡。為了生存下去,只能做出與眾不同的事,或是使出與其他偶像同等激進的手段。
因此,服務粉絲的方式才會越來越偏激。
為的就是儘可能受人矚目,儘可能受人喜愛。
「無論是妮娜或其他偶像,大家都為了生存下去而拼盡全力。」
「我倒是認為,拼盡全力並非就是好事。像那種只要花錢便能和偶像握手、只要花錢便能和偶像擁抱的做法,就跟酒店妹沒兩樣。」
「你、你居然說出這種話!這對努力向上的偶像們很失禮喔!」
「喂喂,你的發言對酒店妹才失禮吧?風俗業也是一種正派的工作喔。」
「這個嘛……」
「不過——以酒店妹來說,田澤新菜根本是三流的。像那種鄙視顧客的女人,絕對成不了大事。」
南先生繼續說道。
「想必那個女人一直以來都很瞧不起舉辦擁抱會的偶像。當她不得不那麼做時,在多餘的自尊心作祟下,導致她無法貫徹服務粉絲的態度。所以,她只能藉由數落粉絲『很噁心』、藉由鄙視粉絲,才勉強維持住自己的自尊心。不過——粉絲也沒這麼笨,對於在心中鄙視自己的那種人,這點小事很快就會看出來了。」
「……」
我起初還很欽佩妮娜。為了工作而扼殺自己的意願,無論心底多麼排斥都以笑容面對——我覺得認真從事偶像活動的她,以一名社會人士來說相當優秀。
不過,或許我錯了。
即使吃了很多苦,忍耐從事各種不願去做的工作,未必就是一件好事。
「在我那個業界裡——作家的業界也一樣。那種鄙視讀者,抱持『反正你們就是喜歡這種作品』的心態,盲目追求潮流的作家,肯定闖不出名堂。認真面對讀者、尊敬讀者,打造出能讓讀者願意上當付錢的『謊言』,就是商業作家的工作。」
真罕見,真令人嘖嘖稱奇,難得聽見南先生說出這麼一本正經的言論。或許有別於偵探這個副業,他對於作家這個本行,是賭上自己的尊嚴也說不定。
為了粉絲而撰寫虛構作品的作家。
為了粉絲而扮演崇拜對象的偶像。
以一名小說家——以一名賦予他人夢想的工作者而言,對於妮娜那種鄙視顧客的態度,南先生大概很看不慣吧。
「假如無法貫徹專業的態度,我看她還是別當偶像算了。這麼一來,她也不必為跟蹤狂所苦,或是因為輸給年輕的後輩而傷了自尊心。」
「這、這句話太超過囉,南先生。即使是妮娜,也有可能因為接下來的某個契機,成功闖出名堂不是嗎?畢竟她擁有熱情支持自己的粉絲呀……」
只是這位熱情支持的粉絲,卻成了一名跟蹤狂。
「熱情支持的粉絲嗎……江口原又是看上那女人的哪一點呢?這個問題等逮到當事人再問問看吧。」
在我們閒聊的時候,擁抱會已接近尾聲。
接下來——差不多該執行計劃了。
總之先設下圈套,把江口原引誘出來後,再從他口中打聽出真相。儘管目前沒有他就是犯人的確切證據,不過極惡偵探的處事態度,就是「事後再找出證據就好啦」。
名為南陽的男子,不拘泥於推理跟解謎。
面對可疑的傢伙,便先設下圈套引對方上鉤。
倘若沒有證據,即使不擇手段也要挖出來。
這就是——專門針對犯人的偵探,「極惡偵探」南陽的做法。
於是,我們走進附近的一間卡拉OK店裡。
5
「南先生,妮娜傳來通知,她已確實把設計好的留言傳達給江口原。」
這個作戰計劃其實相當簡單易懂。
就是等擁抱會結束,把江口原約出來之後,抓住他以聽取真相。
內容就是如此單純。
想當然耳,江口原根本不可能老實接受我們的邀請。就算他不是跟蹤狂,面對我們這種來路不明之人的邀請,很可能基於危機意識而逃跑。
但是——邀約對象換成妮娜,結果又會如何?
從熱愛到不惜去跟蹤騷擾的對象手中,收到「接下來讓我們單獨見面」之類的留言,身為男人會做何反應?
以上就是這次的作戰計劃。
透過妮娜親手寫下的紙條,將來參加擁抱會的江口原引誘過來。縱使會場上有其他粉絲或警衛,但在與對方零距離貼身擁抱的活動中,掩人耳目地將紙條塞給對方,或是在耳邊說悄悄話,應該都很有機會達成目的。
江口原在接獲心儀偶像的邀約後,春風得意地造訪指定的卡拉OK店——不過等在那裡的人,是我跟南先生。
另外,為了確保妮娜的安全,已拜託經紀公司開車送她回家。
「……這個計劃聽起來還算不錯嘛,感覺上很符合南先生『面對可疑之人,就先設下圈套引人上鉤』的方針,是個低風險、高報酬的計劃。縱然在道德方面有諸多問題,但我們終究有別於重視職業道德的國家權力,只是率性而為的民間偵探——可是!」
我大叫出聲。
由於目前位在卡拉OK的包廂內,因此我不必在意音量,可以把心中不滿放聲嘶吼出來。
「絕對不需要我打扮成這副模樣吧!」
映在牆上鏡子裡的身影——是一身穿著與偶像無異的二十歲女性,而這個人就是我。
這是向妮娜借來的舞台服裝,也是掛在她房間裡,裝飾最為花俏且最暴露的一件。
明明衣服各處都縫上荷葉邊,兩臂與肚臍卻露在外頭。至於裙子,根本短到只要一個不小心,我就會變成《海螺小姐》這部漫畫裡的裙帶菜妹妹。
好、好羞人喔……
我已經有些年紀,居然被迫換上這身名副其實的偶像裝扮。由於妮娜是娃娃臉,身材又嬌小,穿成這樣應該還算適合,不過穿在我身上,只像在角色扮演。
而且我與她的體型不太一樣。
妮娜嬌小玲瓏,反觀我則是極度標準的豐腴身材。沒錯,我絕對不胖,而是極度標準的豐腴身材。
因此,這套服裝對我來說有些不合身,感覺上有點緊……
「你要考慮一下江口原的感受。像他那種不受歡迎的偶像宅大叔,在收到心儀偶像的邀請感到心花怒放的同時,心中肯定會產生『難不成是惡作劇?』這類疑神疑鬼的想法。因此,當他被找來卡拉OK包廂時,勢必會在進門之前,先在外面偷窺裡面的情況。」
說起卡拉OK的包廂,為了避免顧客在裡面進行「不可告人的事」,門板上大多有加裝玻璃窗。只要江口原有心,確實有辦法從外一窺包廂內的狀況。
「當他窺探包廂內時,如果發現最想見的妮娜不在這裡,肯定不會進來吧?」
「所以你才要我假扮成妮娜呀……」
簡言之,我是誘餌。
是引誘犯人踏入陷阱的誘餌,就跟捕鼠器上的起司沒兩樣。
「我相信一定會穿幫的……即使髮型弄得很相似,發色仍略有不同,而且我比較高。」
「反正房間裡很暗,你低頭坐在椅子上,肯定沒問題的。」
「既然如此,至少讓我換上其他套服裝吧?為何偏偏挑選這種特別暴露的衣服……」
「什麼辦法?誰叫那是江口原最滿意的一套服裝。他曾在部落格上,有如中邪般大肆讚賞過這件衣服。」
「嗚嗚……這種露肚臍的造型,總覺得肚子有點冷,我可以綁條肚圍嗎?」
「那怎麼行?話說……你會在套裝里加件肚圍的事實,嚇得我不禁退避三舍。」
「不用你雞婆。因為奶奶從小就告誡我,『女孩子不可以讓腹部著涼』。」
大都市在剛入夏時,各店家的冷氣都強到讓人吃不消,所以肚圍對我來說是必備道具。
「不過,像這樣仔細一看……」
南先生感慨良深地說。
他的目光,固定在我這身暴露打扮的胸部上。
「從你平日那套土氣的套裝,真叫人看不出來,沒想到你的胸部挺有料呢。」
「——唔!」
總覺得臉頰發燙到快著火了,我連忙用雙手遮住胸部——用雙手遮住因衣服太緊,而被突顯出來的胸部。
「咦……什、什麼!你、你這樣、你這樣會構成性騷擾喔!剛才的發言,完全稱得上是性騷擾!提及女性身體特徵的言論,可是貨真價實的性騷擾!」
「唉~~吵死了~虧我難得稱讚你。」
「不是稱讚就能隨口亂說!」
「那種事無關緊要,不過奉勸你別亂動,你那沒人想看的內褲露出來了。」
「呀啊啊啊!」
我用右手遮住胸部,左手壓住過短的裙擺,獨自一人驚慌失措。南先生沒有理會我,逕自準備走出房間。
看見南先生背對我的瞬間,我猛然感到一陣不安。在這之後,我得獨自一人與犯人(暫定)對峙。當對方發現我是冒牌貨後,可能會一怒之下訴諸暴力。一股難以言喻的恐懼感,逐漸淹沒我的心——
「南、南先生!」
等我回神時——發現自己已伸出手抓住南先生身上那件連帽皮外套的袖子。
「……假如犯人要襲擊我的話,請一定要來救我喔。」
「放心啦,萬一出事的話,注意到監視器的店員會搞定的。」
「……」
在這樣的情境中,好歹說點帥氣的台詞嘛。即使是撒謊或安慰都行,只要說「我會保護你」,我也能稍微放心。
都怪(多虧?)南先生這段不會看人臉色的發言,我心中的恐懼多少減輕了,接著我們便分開行動。
南先生前往對面的包廂待命,我則是坐在原先包廂的角落。
在隱約能聽見其他包廂傳來的歌聲的房間裡,我耐心等待了約莫十幾分鐘。
有一道可疑的人影從設有玻璃窗的房門外經過。
「!」
來了!
我的心臟用力震了一下。因為極度緊張的關係,我差點用力揪起自己的裙擺,幸好最後克制住這股衝動。這可是妮娜的生財工具,我說什麼都不能在上面留下多餘的皺褶。
那道可疑的人影,多次在房門前來回走動,很明顯不是店員。畢竟以店員來說,這樣的舉動太詭異了。想必對方是假裝經過門前,趁機確認包廂內的狀況。
終於,房門被慢慢推開。
「小、小妮娜……你是小妮娜吧?」
一道因欣喜而微微顫抖、嗓音低沉的男性聲音傳來。由於抬頭可能會被對方識破身份,因此我仍低著頭,藉由眼角餘光觀察來者。
因為體型略胖的關係,男子身上的演唱會T恤顯得很緊繃。他豐腴的臉上戴著眼鏡,發線略為偏後。比照本人上傳至部落格的相片,所有特徵都一致。錯不了,他就是江口原。
「我、我真是太感動了……沒想到小妮娜會主動邀請我……而、而且那套服裝……是你去年在『GARUGARU少女組』一周年紀念現場演唱會上穿的服裝吧!是、是我最喜歡的一套服裝耶,嘿嘿嘿。」
一股生理上的排斥感襲向全身。就算沒有抬起頭來,也能透過肌膚感受到,熱情的男性視線仿佛舔遍我全身上下般,仔細打量著我的身體。
大概是基於被心愛偶像邀約出來的興奮感,江口原並未識破我的真面目。
「小、小妮娜,你果然也喜歡我對吧。」
江口原大口吸氣的同時,說出下一句話。
那是個猶如想確認般、猶如想提醒般的問題。
「呵、呵呵……十七次,是十七次喔!你知道這是什麼數字嗎?是在今天的現場演唱會上,你我四目相交的次數。我每次都有計算。前一場表演是十一次,再前一場是二十次。這不是偶然吧?小妮娜是特地在人群中尋找我吧?那是你對我發送的訊息吧?」
江口原以難掩興奮的口吻,單方面激動地說著。
「你、你像這樣約我見面……是、是你也感受到我的心意嗎?對、對不起喔,我那樣擅自調查你家住址,還有寄信給你……不過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我喜歡你喔!」
他以不知是哭腔還是歡笑的語調,以激昂到近乎異常的情緒,脫口說出等同於是犯案自白的話語。
看來這名男子,果然就是此次跟蹤事件的犯人。
「我知道這樣的行為很噁心……但我實在壓抑不了自己。我從以前就是只要喜歡上誰,就會想知道對方的一切,想把對方占為己有……不、不過,小妮娜也喜歡上這樣的我吧!因為喜歡我,才會那麼溫柔對待我吧!」
江口原似乎已興奮到極點,大口呼吸的同時邁出步伐,慢慢朝我逼近,而且他還張開雙臂,像是想一把抱住我——
「咿……不、不要。」
「小妮娜、小妮娜……讓我們今後永遠在一起。往後我無需再花錢便能盡情擁抱你——」
「——OK,大功告成。」
在男子的手即將摸到我的身體前,包廂內忽然變得燈火通明。
抬頭望去,南先生站在門口照明開關附近的身影映入眼帘。見到那張兇惡的笑容時,我竟然不由得鬆一口氣。
逼近我的江口原,也在瞬間渾身僵硬。他的
表情充滿驚恐,愣住幾秒後,有如從地上跳起般,轉身面向入口。
「怎、怎麼回事!你是誰……這、這是……你別誤會喔!我可沒在買春或強暴人,我跟她是兩情相悅……」
江口原可能是把南先生誤認成「為了拯救即將遇襲的女生,正義感十足的男子」,於是連忙說出這番話。
南先生一臉愉悅,俯視著拼死不停辯解,焦急到說話近乎破音的男子。
「哼哼哼,你不必那麼警戒。我不是來拯救那個女人,也不打算妨礙你的愛情表現——前提是你當真能接受那個女人。」
「什、什麼……」
「虧我都讓房間變得這麼明亮,你再瞧仔細點。」
江口原扭過頭來,凝神注視我。
然後,他的臉色隨著時間經過越來越蒼白。
「……咦?咦……奇怪?你、你是誰……」
「很抱歉像這樣欺騙你,我並不是妮娜。」
我從座位上起身,正眼看著江口原。接著我把髮飾摘下,換回以往的髮型。
「我們是某間偵探事務所的成員。妮娜所屬的經紀公司,委託我們處理你所做出的跟蹤行為。」
「偵、偵探……?」
江口原露出一副尚未搞清楚狀況的模樣。南先生經過江口原面前,手伸進包廂中央的桌子底下,取出一樣物品。
「你看,這是什麼啊?」
「咦!」
江口原的臉上隨即布滿驚恐與絕望的神色。想必他在這一瞬間徹底明白,我們已經掌握所有證據。南先生像在炫耀般舉到江口原面前的東西,正是他安裝在田澤新菜住處的錄音機。
我們換掉沒電的電池後,事先把它黏貼在桌子底下。
附帶一提,錄音機旁邊還加裝一台通話中的PHS(昭和偵探事務所的備品)。南先生之所以能在絕妙的時間點闖進這間包廂,是因為他透過PHS即時監聽包廂內的對話。
「江口原先生,你剛才的發言已經全都被錄下來了。這是證明你做出跟蹤騷擾行為的決定性證據。只要交給警方,我相信你會因為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遭受一定程度的懲罰。」
想當然耳,我們並沒有打算報警,這番話只是虛張聲勢。假如讓江口原得知我們不會報警的內情,他的立場將一口氣變得十分有利,因此非得讓他誤以為,主導權掌握在我們的手上不可。
我拼死壓下心中的緊張,態度堅定地放聲說道:
「聽懂了嗎?江口原先生,我們隨時可以把你扭送警局。假如你不想留下前科,答應我們今後不再與身為偶像的妮娜以及『GARUGARU少女組』有任何接觸,而且要簽下切結書。」
「騙、騙人……騙人!」
面對這番話與擺在眼前的現實,江口原仿佛拒絕接受般,語氣激動地說:
「小、小妮娜不會這麼做的!她應該願意接受我才對!小妮娜總是對我很溫柔!在現場演唱會上,她與我四目相交好幾次,握手會和擁抱會時也一樣,一直是既溫柔又熱情地接納我。參加擁抱會時,她每次都在我耳邊輕聲細語說『最喜歡你了』!她對其他粉絲都不會這麼做!只有我……小妮娜只對我特別溫柔!所以她一定、一定對我有意思!」
「……」
這番論調太過主觀,也過於執著,我聽了不禁皺起眉頭。身為一名女性,他的說詞令我怒火中燒,但也讓我為他感到可悲。
江口原根本是自作多情。
偶像為了工作而展露的笑容——平等對待所有粉絲的那份溫柔,他竟然誤以為僅是針對自己一個人。
他的所作所為絕非是基於惡意。
只是這份執著產生扭曲罷了。
想了解對方,想讓對方了解自己——這種任誰都有的戀愛情感,壓抑到爆發出來的結果,令他做出跟蹤狂的行徑。
想當然耳,正因為沒有惡意,反而稱得上是更加惡劣。
「哼,原來如此。」
有別於心情苦澀的我,南先生眯起眼睛,臉上露出笑意。
「果然是這麼一回事。」
他看著發出哀號的江口原,輕聲呢喃般,脫口說出這句別有深意的話語。果然?這是什麼意思?這裡的「果然」是指什麼?
「喂,幸運草Z。」
「我叫做桃色!請別用那種明顯故意叫錯的方式稱呼我!」
這種叫錯名字的方式也太新潮了吧。
難道是為了呼應此次事件,才故意採用與偶像有關的梗嗎?
「你稍微出去一下,我有話想跟這傢伙單獨聊聊。」
「咦?」
「男人也有所謂的面子。有女生在場,總是不方便說。」
南先生以開玩笑的語氣說完後,像在驅趕小狗般擺擺手說:「去去。」
簡直是莫名其妙。
十分鐘後——
從包廂走出來的江口原,仿佛變了一個人。
「……對不起,我給大家增添不少困擾。總之,我今後不會再接近小妮娜,也不再參加『GARUGARU少女組』的現場演唱會。即使喜歡上其他偶像,我相信自己也不會再做出類似跟蹤狂的舉動,真的是非常對不起。」
他露出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樣,語氣平淡地開口道歉。原先充滿欲望的雙眼,現在已經失去一切光彩,猶如魂魄被人勾走般,表情顯得十分空虛。
明明他在十分鐘前,像個狂信者般單方面訴說心中的愛意,如今卻全面承認自己的過錯,甚至還順從地簽下切結書。
最後,江口原向我們低頭致意,踏著不穩的步伐搖搖晃晃地離開了。
南先生對著江口原大喊「你保重啊~」,輕輕揮了揮手目送對方離去。我目不轉睛地看著他的側臉。
「……你對他洗腦了嗎?」
「你啊,究竟把我想成什麼?」
居然換來白眼。
「不不,誰叫江口原先生簡直跟失去靈魂的空殼沒兩樣,再加上想法也出現一百八十度大轉變……除了他受到高度的腦力激盪影響以外,我想不出其他理由。」
「所謂的腦力激盪,並未有洗腦的意思。你別勉強使用這類艱澀的詞彙,以免自曝其短。」
「總、總而言之!」
因為我很害臊,於是強行把話題拉回來。
「你到底做了什麼?南先生。」
「你說呢?應該是他終於搞清楚,這個名叫妮娜的偶像,根本沒有讓人成為跟蹤狂的價值吧。」
南先生只以別有深意的言詞轉移話題,完全不肯詳細解釋,這令我有些難以釋懷。不過這樣一來,原則上算是完成委託了。終於從諸多壓力解放的我,大大地鬆一口氣。
6
向荒貝經紀公司表示已完成委託,並交出切結書後,他們立刻將酬金匯款過來。不愧是頗具規模的經紀公司,在付款方面毫不拖泥帶水;至於匯款的金額略微偏高,應該是包含遮口費在內的意思吧。
「——因此,我們已完成委託。我相信在這之後,江口原再次糾纏田澤小姐的可能性很低。當然事情沒有絕對,唯獨這件事請您銘記在心。萬一又出狀況,我建議您下次直接向警方報案。只要有切結書,即使鬧上法庭,也會對您相當有利。」
「嗯,謝謝。」
妮娜滿足地點頭。
「不好意思喔,明明只是報告結果,還麻煩你們特地來我家一趟。」
「不會……」
偵探有義務向委託人解釋事件的來龍去脈——話雖如此,本次的委託人嚴格說來並不是妮娜,而是荒貝經紀公司。
當我們向鄉島經紀人報告過事件經過,並且收到對方匯來的酬金時,偵探與委託人的關係已算是告一段落。
原則上,我們沒有特地來見妮娜的義務。
更何況她是演藝人員,我們這種偵探事務所的成員多次進出她的住處,終究是不太妥當。或許她並不是會被八卦雜誌報導的當紅藝人,不過正所謂小心駛得萬年船。
因此,我原本不考慮再與妮娜見面。
今天像這樣前來拜訪,主要是因為——
「呼~真是太好了,這下子我晚上就能安心入睡。既然知道跟蹤狂,也就是江口原不會再出現,我也能安心專注在演藝事業上。不過……即使江口原是個噁心的傢伙,卻蠢到很願意花錢在我身上,一想到失去這棵搖錢樹,倒是令人有些遺憾。」
「——你看起來很開心嘛。」
旁邊傳來一道聲音。
在此之前一直保持沉默的南先生——強烈主張今天要來這裡一趟的男子,終於開口了。
「哼哼,也難怪你會很開心。畢竟經紀公司、江口原這個跟蹤狂,
以及我們這群偵探,所有人都被你玩弄在股掌中,幫你完成這一連串的騙局,你當然會很開心。如果換作是我,肯定會放聲大笑。」
「……啥?你在胡說什麼?」
「等、等等,南先生?」
我忍不住插話。
「請不要忽然說出這麼莫名其妙的話啦。田澤小姐可是好不容易才擺脫跟蹤狂,感到高興也是理所當然呀。」
「你還真是個老好人。如果總是像個笨蛋一樣,一五一十相信委託人的所有說詞,終有一天會吃大虧喔。」
「咦……」
「這全是她的自導自演。」
南先生繼續說下去:
「這起跟蹤狂事件——田澤新菜,從頭到尾都是你在自導自演。」
最後,他補上一句「真正的犯人就是你」。
南先生露出扭曲的笑容,伸手直指坐在桌子另一頭的妮娜,如此大聲宣布。我的腦中亂成一團,思緒完全跟不上眼前的狀況。
自導自演?
換句話說——南先生想表達的意思,是妮娜信口開河嗎?
她假裝被某人跟蹤騷擾,自導自演裝成受害者,藉此讓周圍的人信以為真——聽說這類手法出乎意料還挺多的,主要都是基於「想讓人在意我」、「想受人矚目」這類理由。
南先生是想表示,這起事件也是類似上述狀況嗎?
不對,等一下。
這樣太奇怪了,不可能會有這種事,因為——
「你在說什麼啊?南先生,這起事件不可能是自導自演吧?因為跟蹤狂真的存在呀。」
此次事件的跟蹤狂——江口原,他並非假想人物,而是確實存在。更何況最終逮住他、向他取得口供的不是別人,正是我們。
「江口原在最後承認自己的罪行……他做出跟蹤騷擾的舉動,是千真萬確的事。」
「江口原是貨真價實的跟蹤狂,這一點無庸置疑——但假如那傢伙會成為跟蹤狂,全是受這個女人指使的話,又該如何?」
「……我聽得一頭霧水。指使?難道江口原是聽從田澤小姐的命令,才成為跟蹤狂嗎?」
「命令?哼哼,才不是那麼可愛的手段。對吧?犯人小姐。」
南先生愉悅地說出這句話,與此同時,他直直瞪著妮娜。
對於自己所指認的犯人,他仿佛想一口吞噬般,直直瞪著對方。
「在我向江口原確認後,他坦承犯下的騷擾行為,就是跟蹤結束現場演唱會的你,藉此掌握你家地址,在你家安裝竊聽器——以及親筆寫信給你。似乎就只有以上三件。至於其他的騷擾行為,無論是你收到以印刷文字組成的信件、經紀公司收到的網路郵件,以及休息室的竊盜案件,他表示皆無印象。」
這些內容,我完全不知情。應該是兩人在包廂獨處時,南先生打聽出來的。
「既然江口原否認犯行,那又是誰做的呢?」
「……你想說犯人其實是我嗎?哈,你是笨蛋嗎?肯定是江口原在騙你啊。那種會成為跟蹤狂的男人,說出來的話根本不可信。」
「喲~不是你做的嗎……既然如此——被偷的化妝包,為何會出現在這個房間裡?」
「!」
瞬間,妮娜像是要原地跳起般,猛然抬起頭,迅速往右側看去。她瞪大雙眼,注視著右手邊的柜子。
——那是所有抽屜都整齊關上,沒有任何異狀的柜子。
「原來如此,是藏在那裡呀。」
「咦……啊!」
「哼哼哼,哈哈哈哈!唉~這麼容易上當,真是太掃興了。」
南先生放聲大笑,一臉像是打從心底感到很滑稽似的。
他一連串的舉動有何含意——我隨即就明白了。明白他想表達的意思。
妮娜明確知道被偷的化妝包,就放在那個柜子里。要不然,不可能出現剛才的反應。
儘管是單純的虛張聲勢,時機卻掌握得恰到好處。南先生指認說「你是犯人」,以高壓的態度激怒對方、煽動對方、惹惱對方,令對方心中的動搖與焦躁達到頂點時,擺出仿佛看穿一切真相的表情,光明正大地開口套話。
逐漸失去平常心的妮娜,因此一腳踏進陷阱里。
踏進除了犯人以外,其他人不會上當的陷阱里——
「……這是真的嗎?當真是田澤小姐您自導自演——最初那兩封信都是您寄的,並且假裝自己的化妝包被偷嗎?」
仍感到難以置信的我,如此開口提問。妮娜低下頭去,不發一語。
她的沉默形同是不打自招。
「不會吧,為什麼……」
「肯定是希望有人在意她吧?像這種謊稱被跟蹤騷擾的傢伙,一直以來都是無藥可救的撒嬌鬼。」
南先生單方面如此斷言。
把委託人——不對,把犯人的內心說破。
把犯人不願被揭露的心底深處,以粗暴的方式揭露出來。
從頭到尾沒有一絲忌憚。
從頭到尾都是極盡蠻橫。
「出道一年以上的『GARUGARU少女組』,並沒有獲得顯著的人氣。因為她們沒有特別受歡迎,當然會受到經紀公司的冷落。唯一能依賴的經紀人,又為了照顧人氣直線上升的國中生偶像而分身乏術……想重新受到經紀公司與經紀人關注的你,便自導自演地說自己收到騷擾信與私物失竊,並謊稱遭人跟蹤。」
在妮娜提到的跟蹤騷擾行為中,最初發生的兩起事件——收到兩封以印刷文字組成的信件,以及化妝包失竊,都是她自導自演。
無論是哪一起事件,當事人都能輕鬆造假。
「但是,撒嬌鬼一時興起而謊稱被人跟蹤的事,在經紀公司內部引起超乎想像的軒然大波。先不提信件,偷竊就太誇張了。荒貝經紀公司不愧為大型經紀公司,在這方面的應對相當迅速。相信這場騷動,很快就發展成準備鬧上警局。」
假如只有收到騷擾信,或許會被當成「常有的事」,所以妮娜為了更加引人注目,又自導自演一起竊盜案。
但是,這麼做就太超過了。
先不提騷擾信,竊盜乃是貨真價實的刑事案件,再加上是發生在演唱會現場的休息室,這可是攸關保全的信用問題。站在經紀公司的立場,勢必會傾盡全力採取對策。
「眼見這場騷動嚴重到超乎想像,你肯定心急如焚吧。若是警方介入,就不是鬧著玩的。對於即將失寵的偶像來說,這是足以害自己失去飯碗的理由。為此焦頭爛額的你,便想出一個能將此事弄假成真的方法。」
弄假成真,讓謊言——變成事實。
「假如當真有一名跟蹤狂,你的謊話就不會被拆穿——因此,你打算把自己的其中一名粉絲塑造成跟蹤狂。」
妮娜仍不發一語,並沒有出言否定,只是臉色變得很難看,像是打從心底感到十分害怕,全身不停顫抖。
南陽依然維持充滿惡意與敵意的語調,繼續揭露真相。
「你開始物色自己的粉絲,最終看中江口原。因為這男人是個具有跟蹤狂傾向,糟糕到十分出名的偶像宅,堪稱是最合乎你計劃的絕佳人才。你把他當成目標後,在舉辦演唱會與擁抱會時,原本已算是偏激的攏絡粉絲手段,更是變本加厲吧?」
——小妮娜總是對我很溫柔!
——在現場演唱會上,她與我四目相交好幾次,握手會和擁抱會時也一樣,一直是既溫柔又熱情地接納我。
——參加擁抱會時,她每次都在我耳邊輕聲細語說「最喜歡你了」!
——她對其他粉絲都不會這麼做!
——小妮娜只對我特別溫柔!
難道……
難道、難道說——江口原的說詞,句句屬實嗎?
那不是經常出現在跟蹤狂身上的偏執想法或錯覺,而是千真萬確﹑完全依據事實的描述嗎?
偶像妮娜,特別關注名為江口原的粉絲。
她多次在現場演唱會中看著江口原,在握手會與擁抱會裡,時常對他表現出明顯有別於其他支持者的粉絲服務,做出勾引對方的舉止。
不過這些表現,全都不是出於對江口原的愛,更不是為了完成身為偶像的工作。
田澤新菜決心利用江口原。
為了推卸自己的過失,她把江口原當成代罪羔羊。
「江口原就這麼徹底上當,成了你的跟蹤狂。接下來只要讓經紀公司雇來的偵探——也就是我們——逮住江口原,整件事就能圓滿落幕。」
妮娜之所以堅持不肯報警,應該是擔心自導自演的騷擾信與竊盜事件,會被警方看穿。對她來說,想必把我們這些民間偵探視為比警方更不如的存在。
她心想,憑那些民間偵探,即使能逮捕跟蹤狂,也無法查明事件的真相。
「我打從一開始就覺得奇怪。瞧你擺明知道跟蹤狂的身份,但直到我開口詢問前,你都沒有透露江口原的名字。或許你覺得由自己說出來,會讓人起疑心——不過遭受跟蹤狂騷擾的女性,普遍會主動把可疑的人物逐一點名出來。」
南先生故意指出對方的過失,繼續解釋:
「看來,你似乎自認為已成功利用經紀公司、江口原以及我們,但說來遺憾,我可沒有落魄到被你這種傢伙所利用。」
「……噗。」
當南先生窺視對方的表情,仿佛在炫耀勝利般說完話的瞬間——
妮娜發出了笑聲。
猶如再也壓抑不了笑意,她噴笑出聲。
「噗、呵呵,啊哈哈!唉~傷腦筋,我投降。你答對了,全都是正確答案。所有一切都如同你的推理。無論是我看不慣經紀人老是照顧愛衣、蓄意謊稱自己被跟蹤狂騷擾,或是利用江口原的計劃,全都被你說中了。你的推理十分完美,我根本無從辯解。看來所謂的偵探,還算挺有一套的嘛。老實說,是我太小看你。嗯,我認輸,而且是輸得一敗塗地。」
妮娜以開朗到非常不自然的語調,全面坦承自己的犯行後——
「所以呢?」
她將身體向前一傾,說出這句話。
那張可愛的娃娃臉,扭曲得極為醜惡。
「所以,你想怎樣?把我扭送警局嗎?不可能吧,因為我沒有做出任何違法的事。江口原做出跟蹤狂的舉動,從頭到尾都是他自願的吧?我從來沒有命令他這麼做喔。」
確實如此。
江口原終究是出於自我意志,自主做出跟蹤狂的行為。就算以立場上來說,那樣遭人利用很可悲,卻不值得同情。
他並不是聽命於人。
根本不是因為命令——這種可愛的手段。
「確實,我為了引誘他成為跟蹤狂,卯足全力給他各種粉絲服務,但這麼做應該沒有違法吧?難道你想堅稱是誘惑男人罪?令粉絲誤會罪?哈,假如真有這些罪名,全日本的偶像都成了犯罪者。」
把江口原塑造成跟蹤狂,對妮娜來說大概也是孤注一擲,是基於僥倖的心態。雖然以結果來看是相當順利,但她在實行時並沒有絕對的自信。
由於這是沒有任何把握、漏洞百出的陰謀,因此沒有留下確切的證據。
以法律上的觀點而言,妮娜並沒有做出任何違法的行徑。
此時,我忽然想起數天前與南先生的對話。
——「後期昆恩問題」。
過度琢磨如何找出犯人這件事所產生的問題。
這次的事件——田澤新菜在幕後控制著江口原,把他塑造成犯人。江口原本人對於「受人控制」一事毫無自覺,就這麼任人擺布。這並非是透過催眠術或幻術,而是巧妙利用粉絲的心理。
儘管這其中確實包含著惡意——反過來說是只有滿滿的惡意,但法律不能光憑這點制裁人。倘若人類只是因心懷惡意就得受罰,全天下的人都會變成犯罪者。
田澤新菜不是犯罪者——換言之,她稱不上是犯人。
既然如此,犯人是誰?
這起事件的犯人到底是誰?
「事實上,江口原應該要感謝我。像他那種除了追求偶像以外一事無成,都已超過三十歲卻沒有工作的禿頭肥宅,雖說只是暫時的,但他曾誤以為與我兩情相悅。這反倒是幫他一圓身為粉絲的宿願吧?」
「!」
我感受到一股強烈的厭惡與憤慨,只是我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這般情緒。身為偵探——身為偵探事務所的職員,面對心懷惡意卻無意犯罪的人,我完全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既然你已志得意滿地披露了推理內容,也該滿足了吧?好啦好啦,恭喜你喔,你真是好棒棒呢。那麼,能麻煩你們趕快離開嗎?真的很礙眼。還是你有本事拿我怎樣嗎?」
「我沒有想拿你怎樣。」
面對像在耍賴般炫耀自身勝利的對手,南先生說出這句話。我以為這是他的失敗宣言。我心想,即使是一路憑著私利私慾、制裁過無數犯人的極惡偵探,在遭遇沒有罪名能夠制裁的對手時,同樣束手無策。
不過,我錯了。
這句話並不是失敗宣言,反倒恰恰相反——是給予對方致命一擊。
「因為最終沒能拿你怎樣,對你來說才是最糟糕的情況。」
「……啥?」
「或許把一群男人玩弄於股掌,讓你大呼過癮——但是到頭來,你的現狀有任何好轉嗎?嗯?沒名氣的三流偶像。」
「……」
妮娜不發一語。
她的演藝事業應該沒有因此好轉。簡單說來,這只是她為了掩飾自己的失敗,所引發的一起事件。
說穿了,是為了讓負數變為零的事件。
絕對沒有變正。
不對,不只是這樣,反倒是——
「主動捨去本是最大搖錢樹的江口原,想重新再找到跟他一樣願意花錢在你身上的粉絲,應該會很辛苦吧。」
「吵、吵死了!這種事跟你無關。反正我的粉絲不光只有江口原一個人,還有其他肯為我花錢的粉絲……話說回來,這全是經紀公司的錯,只要他們肯花錢推銷我,讓我更出名——」
「你不會出名的。」
南先生說。
「你的長相與身材都並非特別好,歌唱與跳舞也沒有十分卓越,另外,你又不是真心愛著粉絲們。只是想出名,個性高傲,過人之處只有陽奉陰違的態度與自尊心——像你這種女人,不可能有辦法出名的。」
「……我、我……」
「真要我說,你就此引退還比較好,畢竟剛好有個正當的名義。比起『不受歡迎』而引退,以『遭到跟蹤狂騷擾』為由而引退,還能夠博得周遭的同情,你也能保住自己的尊嚴。啊~但如今你已無法這麼做了。」
——因為,我已經把江口原當成犯人,讓這起事件落幕。
南先生如此解釋。
我感到背脊發涼,渾身一顫。難道他打從一開始,就已經看穿所有事情?其實不是這名男子被犯人玩弄於股掌之中,而是在此之前,任由犯人在眼皮底下遊走罷了。
原因是這麼做才能夠折磨犯人。
對於主動沖向泥沼的犯人,他沒有加以制裁或阻止,而是等對方無路可退之後,溫柔地從背後再推一把。
真惡毒。
這名男子——真是太惡毒了。
南先生所有的行動都是率性而為,可是一旦決定動手,絕不手軟。他以冷酷到令人心寒的地步,預料出對犯人而言最悲慘的下場。
「你今後也好好加油吧,偶像戰國時代的受害者小姐。」
7
距離當時已過了一周。
這天,南先生也同樣一時興起地來到事務所。
「話說,南先生。」
啪——我放下右手的棋子,對坐在將棋盤對側的男子說:
「聽說妮娜不當偶像了。」
並不是當事人告訴我的。單純是我心血來潮,瀏覽她的SNS與「GARUGARU少女組」的官方網站時,發現上頭正式公布「妮娜」的引退消息。
理由是「私人因素」。真是制式化的理由。
「哼~什麼嘛,她最終還是引退啦。真無趣,如果她直到身心俱疲前,都死扒著演藝圈不放,還比較有意思呢。」
南先生以無所謂的語氣說完,「啪」的一聲放下棋子,回應我的攻勢。
「……所謂的偶像,還真是三兩下就能引退呢。」
「假如是當紅藝人,經紀公司自然會拼死勸阻,不過像那種三流偶像脫隊的消息,根本是見怪不怪嘛~或許公司還很慶幸,能夠處理掉這個不良債權。」
妮娜以乾脆到讓人意外的方式,辭去偶像這份工作,放下偶像這份工作。她沒有召開引退記者會,或是舉辦盛大的引退演唱會,新聞媒體也沒有報導相關消息。儘管在規模很小的偶像討論網站上有刊登此消息,但轉眼間,就被隨後公布的「國中生偶像愛衣的眼鏡照上傳至SNS」這則消息給淹沒了。
在偶像人數比搞笑藝人更多的這個年代,類似這樣的消息或許根本是屢見不鮮。
國內絕大多數的人,應該都沒聽說過名為「妮娜」的偶像。
無論是她的努力、苦惱、挫折——以及犯下的罪行。
「這起事件的犯人,到底是誰呢?」
我開口提問。
把一直在心中思考的這個問題說了出來。
「那種事情,你自己決定啦。」
南先生回答。
仿佛從正面直接打斷我糾結許久的煩惱,明白乾脆地說道。
「若是在推理小說里,作者描寫的犯人就是犯人;但在現實中,並沒有能夠證明『這傢伙就是真兇』的作者,沒有能夠讓大家都信服的犯人。你要自己做出決定。對於在這個業界打拼的人而言,大家都是遵循各自的基準走下去。」
——基準。
這個名詞,肯定代表各種不同含意的底線吧。
無論是善與惡、對與錯、有罪與無罪、犯人與受害者、要支持委託人到何種程度、要以何種價位去接受委託、要保護誰與傷害誰。
無論是誰,都設有各自的底線活下去。
「後期昆恩問題」。
在現實中,沒有作者能證明自己查出的事實就是真相。縱使真有這樣的存在,也是登場於名為「現實」的作品中,身為眾多角色之一的我們,終究無法感應到的高次元(META)神明。
因此,要由自己決定底線。
終有一天,我也非得做出覺悟不可。或許哪天,我會碰上法律不能制裁的惡棍,或是與出於善意卻成為犯罪者的人敵對,面對諸如此類善惡對錯交織混雜的事件,迎來不得不決定誰才是犯人的瞬間。
到時,我也非得決定自己的基準不可。
憑自己的意志決定,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決定自己的基準——既然如此,南先生,你的基準又是什麼?你會把什麼人當成犯人?」
「那還用問?」
「啪」的一聲,南先生以更強勁的力道放下棋子,同時回答:
「我最想整垮的傢伙就是犯人。」
「……我居然笨到問你這種問題。」
有別於這個無奈的回答,我其實能接受這是其中一種答案。
這正是只對於玩弄犯人感興趣,符合「極惡偵探」作風的基準。
「哼,瞧你似乎在煩惱一些無聊的事……你不集中精神在棋局上沒問題嗎?你應該沒忘記『贏家可以要求輸家請吃任何東西』的約定吧?」
「我當然沒忘記。反倒是你,這次請別再中途逃跑囉。」
不同於上次,我此次也冒著風險,承擔對等的賭注。
不過嘛,這情況就跟無風險沒兩樣。經過上次的對戰,我已徹底掌握南先生的棋藝——不,以「棋藝」二字來形容,似乎過度高估他的微妙實力。
別說是開局時拿掉飛車與角行,即使是拿掉十枚棋子讓他,我也有自信取勝。
老實說,我根本不會輸。
這次就讓這個愛慕虛榮又不服輸的前輩,破費請我吃一頓飯吧。
我抱著這種遊刃有餘的心態,與南先生對戰——但一段時間後,我發現情況不太對勁。
「……咦?奇、奇怪……」
等我回過神時,已經太遲了。
在接下南先生宛如門外漢的強攻後,不知不覺間自己已快招架不住。在對手蠶食鯨吞的圍剿下,敵兵已入侵至我方陣地。雖然我打算重整態勢,但他接二連三發動犀利的攻勢。原以為是與門外漢無異、欠缺思慮的一步棋,在棋局進入尾聲時,卻成為「只能下這步棋」的絕佳位置。即使我開始認真下棋,卻為時已晚。當初自以為絕對不會輸,剛開始故意放水的代價,如今一口氣全爆發出來。
我的感受從不對勁轉為確信。
只是,一切都已經太遲了。
「南、南先生……難道你——」
南先生像在嘲笑膽寒的我般,「啪」的一聲移動棋子。
他以如同專業棋士的俐落手法,將棋子放在棋盤上。
那是決定這場勝負的一步棋。
接下來已不可能扭轉戰局。倘若對手是門外漢,或許還有機會一搏,但對手的實力在我之上,我無力改變頹勢。是我輸了……
「……我、我認輸。」
輸了。
落敗了。
被騙了。
南陽根本不是將棋的門外漢。
儘管無法正確判斷出他的棋藝水準,但肯定與我是伯仲之間,或是在我之上。他在上次的對戰里故意放水,假裝自己很弱的樣子,冒充一個明明棋藝很差,自尊心卻高人一等的弱小棋士。明明他其實比我厲害,當時卻裝成一個在比賽中惱羞成怒的滑稽丑角。
為的是令我自以為能夠獲勝,把我拉進對等的賭局裡。
為的是誘使我疏忽大意。
不、不會吧?
一般人……一般人會做到這種地步嗎?他居然以這麼無情又徹底的方式,打敗自己的同事,而且是後生晚輩,更是一位女孩子——
「一如我之前所說,對手並未產生『落敗感』的情況,是這世上最聰明的獲勝方式。」
不過,南先生又加上一句話。
他露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樣,俯視因中計而一敗塗地的輸家。
「這世上最痛快的獲勝方式,就是讓對手打從心底萌生『落敗感』。」
然後他又對我補了一句「晚餐就拜託你囉~」。
南先生對我揮了揮手之後,就去頂樓抽菸了。
我……錯愕到啞口無言,甚至連一句不服氣的話都懶得說,無力地躺靠在椅背上,心不在焉地望著天花板。
我懊惱到不禁感到佩服,佩服到冒出一股為之折服的感受。
「極惡偵探」南陽。
原來如此,我已徹底明白了。
這傢伙極度不服輸,而且喜歡以最惡毒的方式戰勝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