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五章 我不懂(2/2)
馮志勇愣了一下,說這麼能行,我說你是我的朋友,聽到這句話馮志勇有愣住了,過了幾秒種點點頭,說喝酒,今天晚上喝他一通宵!
就這樣我、耿明還有馮志勇三個人,就在我那間羈押室又弄了兩瓶五糧春,席地而坐開始喝,酒喝完了,馮志勇有弄來兩瓶,最後耿明喝著喝著直接趴在了地上。
而我跟馮志勇兩個人繼續喝著,不知道為啥,那天我酒量出奇的好,而且似乎越喝越清醒。
馮志勇跟我說,當我的朋友不虧,如果沒有我,就沒有他馮志勇的今天。
我說這話不能說,朋友就像拐杖,共同支撐著前行,也許沒有拐杖能走,但有了拐杖卻能夠走得更穩。
馮志勇說我說的太對了,為拐杖干一杯!
後來馮志勇跟我說,他確實擔心我繼續追究下去,他不是擔心自己會有麻煩事,而是擔心我,因為他也很清楚第五大道的背景。
還給我講了一下王保華的經歷,因為王保華在下面故事發展中,還占有一定的重要性,所以在這裡介紹一下。
王保華以前是個小混混,在市里混了一些日子也沒有太大的名堂,後來跑到南邊,過了兩年回來,而且名牌服裝,一派成功人士,身邊還有個女人。
這個女人叫徐慧,後來人們都叫她慧姐,一口台灣腔,說是台灣人。
很快兩個人開了一家夜總會,說是夜總會其實也就是掛羊肉賣狗肉,裡面什麼勾當大家都清楚。
不過這家夜總會的生意非常火爆,因為裡面的小姐各個年輕漂亮,那個時候正是全民下海撈金,不少人掙了錢,也捨得找刺激,於是很快這家夜總會就在市里出名了。
每天晚上燈紅酒綠,門口的汽車圍得水泄不通,而且你還得早早去,否則連散座都沒有。
但有人說,這家夜總會的真實老闆是徐慧這個女人,而王保華不過是她的**。
不過一年之後,市里發生了一起著名綁架案,徐慧被人綁架,可最後徐慧被人撕票,案件到現在都沒有偵破。
很快這家夜總會換了主人,而且這家夜總會就是第五大道的前身。
王保華後來跟市里一些高層掛上了關係,緊跟著搖身一變,成為優秀企業家,市人大代表,正式走到了台前。
再後來有人說,是王保華勾結人,把徐慧害死了,當然這個事情也只是傳聞,市裡面一直是懸案。
我聽完之後,真的很難將那個膚色白淨,戴著金絲邊眼鏡,一臉笑容,文質彬彬的摸樣,跟馮志勇嘴裡所說的那個人相互重合。
就這樣我們絮絮叨叨真的喝到了天明,耿明從床上爬起來,搖搖晃晃走到窗戶跟前,猛地將窗簾拉開,嘴裡喊了一句,天亮了!
是啊,天真的亮了,太陽已經升起,金色的陽光照了進來,把整個一間屋子映襯的通通亮亮,真的有些刺眼。
我眯著眼睛看了看外面,又回頭看了看這間房子,端起桌上殘餘的小半杯酒,嘴裡喊了一聲,幹了!
說完一揚脖喝下去,然後像一截沉重的木樁,倒在地上……。
直到第二天中午我才醒過來,頭鈍鈍的疼,就像有一把生鏽的鋸條,在你的腦袋裡不停地拉來拉去,簡直快要裂開。
曼妮瞪著我,一臉的怒容,我急忙賠笑,曼妮說我要不要命了,喝死算了!
我於是使出渾身解數,什麼奴顏婢膝,什麼恬不知恥,什麼喪權辱國,反正該用的全都用上,最後總算博得對方一笑。
曼妮跟我說,事情已經解決了,至於王晨業也主動到公安局撤了案子,我嘴裡罵了一句,這個傻波一!
曼妮說我才是傻,當個縣長弄得這麼狼狽,誰當縣長能像我這個樣子。
我嘿嘿的笑了兩聲,說別看我現在狼狽,將來有人比我更狼狽!
曼妮白了我一眼說,我吹牛,我說我不是吹牛,不信你走著看。
曼妮警告我不要亂來,正說著宗鼎進來,進門就說喲,你好活著吶!
我說你不死我怎麼捨得死,宗鼎說我們是做同命鴛鴦的命!
我說他想得美,我可是天鵝,他屬於癩蛤蟆的級別,永遠只能看見我在天上飛!
曼妮說我們能不能正經點,一見面就鬥嘴!
宗鼎說我這一次命大,下一次未必有這樣好運,還說他查到了一些關於馬六的東西。
我說事情都弄清楚了,再查他有個屁用!
宗鼎笑了笑說道,原來風始於萍末這個道理我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