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法庭交鋒(2/2)
「下面由被告辯護律師開始提問。」法槌敲下,到了澳巴馬的提問時間。
「文森特,在控訴方所說的第一堂課中,你當時具體說了什麼內容?」澳巴馬沒有使用「被害人」這一稱呼,因為他要做的是無罪辯護,就絕對不會承認對方是受害人。
「我當時說:你們要想挑戰我,就放馬過來,別躲在後面自以為是,我會把你們打敗,直到回家喊媽媽。」
「你的意思是用功夫揍他們嗎?」澳巴馬循循善誘道,手上還比劃著名拳擊的動作。
「那堂課是馬蒂厄教授的企業管理學,我們正在討論一個課題,我所說的是指學術意義上的。」陳渤一點就透,偷換概念誰都會。
「你曾說過自己會功夫?在什麼情況下說的呢?」
「上課前的自我介紹。」
「好,這些我們已經有了了解,我們來說一下在校慶日事發當場的情況。你和控訴方誰先動得手?」
「控方。」
「誰先罵得人?」
「控方。」
「對方是否使用了種族歧視的詞彙?」
「是。」
澳巴馬和陳渤一唱一和的說出關鍵問題的點,現在雙方的口供都擺在陪審團和法官的面前,最大的歧義是到底誰才是那個種族歧視者,又是誰先動的手?雙方完全是各執一詞,就連問詢的方式也都是對立的。
控訴方一直在扮可憐,被告人則據理力爭完全沒有語言威脅和過節,學術紛爭如果也算過節的話,那麼大學裡就沒活人了。
請出證物也沒什麼太強的效果,因為一把只有皮埃爾指紋的小刀無法證明到底是誰先動的手,畢竟這不是管制武器,藏器於身也是合理合法的,這個時候便進入到了請出雙方目擊證人的環節了。
「一號目擊證人,請說出你的職業和事發當時你在做什麼?」控方就是有這種優勢,什麼都是他們先來,也容易讓人先入為主。
「我是賓大的一名校工,平時主要負責維護體育場的草皮管理,校慶日因為來人比較多,我擔心草皮被踐踏得過於厲害會影響到橄欖球的比賽。賓大已經好久沒拿冠軍了,主要是那個四分衛一年不如一年啊……」目擊證人是個約摸七十歲左右的老頭,頭髮花白,身形佝僂絮絮叨叨得越扯越遠。
「目擊證人請不要說與本案無關的話題。」奧古斯托無奈地敲著法槌道。
「哦,好的,好的,法官大人。」老頭囁嚅著道。
「你在當時看到了什麼?」喬納森問道。
「我……我……」老頭圍觀了一周,指著陳渤道,「我看到他抬起一腳就把一個小伙子給踹飛了,然後又把另外三個人打倒在地。哎呀……那個速度真是快啊,比我們的跑衛速度快多啦……」老頭說著還手舞足蹈起來,這哪是校工,分明是跳大神的還差不多。
「打住,請回歸本案。」法槌再次響起。
「你確定是他嗎?」喬納森指著陳渤確認道。
「是,對,就是他,那個比跑衛……」
「好的,我的問題完了。」喬納森趕緊按住老頭,這情況也不適合多問,不然還不知道有什麼么蛾子。
輪到澳巴馬時,他微笑著開始了提問,「你在賓大工作多久了?」
「三十年?也可能是四十年?!」老頭摸著腦袋道。
「你喜歡喝酒嗎?」
「我反對!」喬納森跳出來道,「辯護律師的提問與本案無關。」
「我只是在確定當時他的神智是否如現在一般清醒。」澳巴馬反駁道,「我現在懷疑他是否有資格作為目擊證人出庭,所有人都能看出來他的神智非常!」
「反對無效,辯護律師繼續發問。」奧古斯托也對這點存疑,駁回了控訴方的要求。
「愛喝威士忌還是白蘭地?」澳巴馬接著問道。
「威士忌,威士忌!我要加冰的!」老頭雀躍道。「我每天都會喝上半瓶!」
「每天?確定嗎!」
「確定,確定。二十年來從沒斷過,除了今天之外!」
澳巴馬得到這個答案便自信地笑了,「法官閣下,這位校工如今已經在賓大工作了55年時間,而且他還喜好喝酒,從不間斷。所以當時事發時他極有可能是在酒後,記憶力衰退再加上酒精的刺激已經無法能夠客觀的證實當場所發生的情況,所以這名證人的陳述不足以採納為證詞。」
喬納森的臉上已經有了豬肝色,這老頭成事不足敗事有餘,而且這也是無法反駁的事實,便索性不再起身,以免破壞法官對他的印象。
「予以採納辯護律師建議,駁回證詞。」法槌落下,老頭被警察給拖了出去。
但這就完了麼?顯然控訴方還有其他招數,這才是第一張牌。
如果還有保底月票的話請表達你對大蔥的支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