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四零章 捨我其誰?(2/2)
樂譚新城區規劃能否順利進行,最關鍵的因素是輕軌項目。而輕軌項目政府沒錢投資。除非灣州同意只將輕軌連結到樂譚。不然這個項目還真的沒辦法做。
但是灣州不會願意放棄其它幾個縣市。
樂譚的優勢在於距離灣州市區近。如果輕軌不連結其它的縣市,灣州到樂譚縣的交通,現有的公交體系就足夠了。而輕軌系統的作用是推動全市的消費和經濟融合。
所以輕軌系統對灣州市和樂譚縣都是關鍵的,但樂譚縣在輕軌項目卻不是關鍵。灣州不會願意因為樂譚縣而放棄輕軌項目。
因為雙方在新城區項目上的分期,這次談判不得不暫停。政府方面提出在下午繼續。他們需要再進行討論。
唐浩澤在這個問題上,不打算妥協。
他知道樂譚縣政府的想法。但他也必須維護自己的利益。樂譚縣在這個項目中絕對不會吃虧。只要輕軌項目一宣布,樂譚縣的地價可能會升一截。新城區的土地,也不可能都由縣政府使用。大部分土地土地都會賣出去。而整個新城區的基礎設施都由天方公司承擔。樂譚縣賣地收到的錢,最多就是用來建醫院等等公共衛生基於設施。
那還只是短期的收益,新城區開發出來後,樂譚縣的商業發展帶動的消費,這些都是長期收益。
所以唐浩澤不可能妥協。
下午重新談判開始後,樂譚縣原則上同意唐浩澤的條件,談判才得以繼續。
下午的談判重點在於唐浩澤的另外幾個項目。遊樂園、水上公園和農家項目的投資。那八千畝土地就是為著幾個項目準備的。
那幾個項目的投資額並不是談判的焦點。而談判的焦點在於唐浩澤要求在那八千畝的土地,劃出兩千畝的土地用於建設一個高級別墅區。
那相當於是改變了土地用途。樂譚縣捉住這一點,希望得到更好的條件。但唐浩澤沒有讓步的打算。
雙方一直談判到下午六點鐘,才最終商定了所有合作項目的基本框架。
這個框架主要以唐浩澤的條件為主。
後續的談判降會在這個框架下進行。而唐浩澤不可能一直留在灣州,接下來的談判,他就交給天方地產。
在離開灣州之前,唐浩澤對程總說:「這個項目我們已經準備了幾個月了。各個項目的規劃也早已經做好。而這個項目談的越久,變數越大。大的方向我們要堅持,但在細節上,可以做一些妥協。儘快將合同簽訂下來。」
「我明白。」程總也知道唐浩澤實際上是很希望能做那兩個項目的。「在現有的框架下,我們天方實際上並不吃虧,稍作妥協。可以讓合作更順利。」
唐浩澤點頭,說:「我就是這個意思!」
輕軌系統一旦建好,灣州政府肯定也為圍繞這個公交系統做出一些新經濟布局。比如加大在沿線城鎮的投資,吸引農村人口向這些城鎮流動。流到那些城鎮的人口就是灣州市區的潛在消費力。
一個消費中心的出現,能帶動周邊很多製造業。製造業的發展,又能帶來大量的流動人口,進一步促進消費市場的壯大。那是一個良性循環的開端。
而灣州正是因為唐浩澤提出來的計劃,產生了做北部灣和粵西地區將近兩千萬人口的消費核心城市的野心。
灣州市有骨氣一些的話,就算唐浩澤不投資,他們也完全可以擠出資金進行投資。
但問題的關鍵是唐浩澤的計劃中還有另外幾個項目。那幾個項目看起來只是簡單的商業項目,但在整個計劃中卻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唐浩澤對此也很清楚。他又笑著說:「幾個旅遊項目,是整個計劃的助推器,灣州就算有錢建輕軌,也不會撇開我們。所以該強硬的時候還是得強硬。」
正如他與那黃縣長說。有錢投資到灣州,不如將錢投到其它地方。他知道,其他人當然也知道。灣州市根本不可能找到別人來替代他的投資。因為除他之外,不可能會有人那那樣大的代價做這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