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飛感謝大家的關心!(1/2)
首先多謝各位讀者兄弟姐妹的關心。
小雲飛是無傷過關的,除了每次經過那鬼地方就說「環保車會掉下水的。」之外,屁事都沒。
我是左臂多處擦傷,然後摔腫了兩處手臂,鼻子和額頭也撞傷了點。岳母大人幾處瘀傷。
雖然這不是什麼值得說出來的事,但我還是決定說出來,給大家知道下這個慘痛教訓是怎來的。
事情的起因就是我和老婆一家今天5月22日去廣西陽朔旅遊,在十里畫廊遇龍河閱山閱水酒店前面決定租一輛四座的電瓶車。就是出租給遊客的那種。
看見路上好多遊客都在開,也沒感覺有什麼危險就決定去租了。
是我開的車。
說真的,我好歹也算開過小汽車,正準備考科目2的人。
但對這電瓶車我不熟悉,也沒想過輕輕一踩油門就飆到四十公里的速度,然後方向盤不靈,剎車也是反人類地幾乎在離合那邊,而且不靈光。
結果我是一頭撞到了路邊一輛三輪車,然後再掉到一條不深的溝里。幸好還有安全帶,不然我和我的家人都完了。
不幸中的萬幸,我和我家人都沒事,小傢伙更是奇蹟般無傷,否則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我自己。
不過接下來問題來了。
車子摔到溝里,不論本身車子剎車是否正常,方向盤本身是否良好,責任全算我頭上。車老闆直接說都特麼是我摔壞的。
開始時拉客的說得都很好聽「哦,你住這酒店的,報個房號,不用押金了。」,大家都沒想過,如果有意外,要賠多少。
結果一出事,人家直接堵酒店大門口了。
一開口就是一萬一千塊。
說是車身壞了,電瓶浸了水,然後各處損壞,還大條道理地說車子買回來是2萬8。
我打電話給一個桂林的朋友,他直接告訴我,那些電瓶車是政*府明令禁止的。因為包括四座電瓶車和四人單車在內,都特麼出過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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