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飛感謝大家的關心!(2/2)
我打電話給一個桂林的朋友,他直接告訴我,那些電瓶車是政*府明令禁止的。因為包括四座電瓶車和四人單車在內,都特麼出過大事。
但那又如何?
越是風景好的地方,警察越不好使。
我打了電話給幾個廣西的朋友,都讓我私了算了,只是同為廣西口音的電話,讓老闆最後『勉為其難』收了我5000塊了事。
然後我撞的那輛停路邊的,旁人都說是已經報廢的三輪車,又宰了我2000,不然我別指望全家能出十里畫廊。
加上吊車和亂七八糟的費用,一共7500。
我不想評論地方的事。
這次的事給了我一個血的教訓。
也希望藉此機會轉告看到這的大家。
任何景區租借的電動摩托和電瓶車、四人單車都不要租。不是說不照顧貧困地區人民的生意,而是這些玩意你別指望有任何的維修保養,因為租給你的人他自己都不懂,是外面的老闆整條村承包了的。而且不會有任何的保險,出什麼事,都是你自己的全責。哪怕你買了人身保險都還是你的錯,保險公司不賠。
好了,一個稍微好點的消息,我的左臂在噴了雲南白藥之後開始消腫了。應該沒大事,回去之後拍個x光,只要沒骨裂什麼的,這次算揭過了。
打字沒太大問題,等我整理好思緒就恢復更新。
第1134章在出事前就寫好大半了,我趕得及補上個尾巴就今晚發吧。
唉!唯有保持更新這個節操,我是無論如何都不想丟掉的。
這次旅行虧大發了,最後的最後,求安慰,求月票,求1塊錢的打賞(希望打賞一塊錢就好,我現在求的是心裡安慰……)。
ps,特別鳴謝慕容明德兄弟,你持之以恆地連續數月每天給我打賞1塊錢,這份關愛,雲飛銘記於心。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