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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章 聖旨啊,全都是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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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常說「天子與士大夫共治天下」,可是這個「共治天下」,在後世多數人眼裡也不過是一句口號罷了,最多顯示一下宋代文人的地位有多高,是怎麼樣一個「共治」,幾乎所有人都沒有什麼概念。

以至於在大家的觀念之中,還是保留著皇帝金口一開,莫敢不從的印象。

大喝一聲:「擬旨!」,然後口授幾句聖意,隨便叫個太監落於筆端,就成了至高無上的法律?

扯蛋!

特麼除了滿清,沒有哪個朝代的皇帝是天威無所不決、無所不尊的獨裁者,更何況是「共治天下」的宋朝呢?

還是以聖旨為例,可以深挖一挖裡面的門道,且單此一件就把共治體現的淋漓盡致。

一道天子詔書從草擬到生效,通常需要經過非常嚴密的程序。

......

所謂聖旨,君王聖口之令也。

可雖然是以皇帝的名義頒布,雖然授意擬旨是皇帝的特權,但是,這旨意能不能施行,可不是皇帝說了算的。前面提到過一次,大宋的宰相有權把聖旨駁回。

其實,哪只宰相駁回這一道關卡,除了這一環,士大夫要是不想施行聖令,是有很多個地方可以卡死皇帝的。

比如說,擬旨的人。

這個前面也說過,除了中旨或者叫內旨,也就是皇帝的家事不用走政事堂。

另外的國策施布、政令通行都是有專人起草的,別說是太監,就是首相、皇帝親筆,那都是違法的,這有專屬官職——知制誥。

本來這個職位是東府相公輪職擔任,可是,由於趙禎朝這十幾年來東西府相公穩如太山,上去就不下來,官屬職權也相對穩定,所以這個知制誥的職官一直在給事中歸班手裡握著,之前是吳育,現在是范鎮。

一道旨意,不管是皇帝授意,還是相公們把政令建策以奏摺的形式呈到皇帝面前,需經庭議通過之後,皇帝才能命令擬旨官起草聖旨。

當然了,不光庭議這一關,還要相公、朝臣們把關,擬旨這裡也是一道坎兒......

擬旨官員不是複印機,他要是不高興,不印還算輕的,甚至有權以草旨不合法度為由「封還詞頭」。

不管這旨意是宰相的意思,還是皇帝的意思,只要老子不高興,誰都特麼不好使,這是大宋律法明確賦予知制誥的權力!!

所以,當初范鎮在唐奕賜婚擬旨的時候擺了文彥博一道,文扒皮一點脾氣都沒有。

趙禎更沒脾氣,他不但沒脾氣,而且還得討好范鎮,否則這貨哪天把他的旨意也封還回來,那就難受了。

當然,范鎮是「自己人」,不會沒事兒就為難趙禎。

而且,這個位子上一定要是「聽話的自己人」,最好是老好人吳育那樣。

吳春卿能在給事中歸班的位子上一蹲就是十年,憑的就是一個聽話,趙禎讓他幹什麼他就幹什麼。

可是,問題來了,要是不聽話怎麼辦?

生辦!!

非常難受。

比如,熙寧變法時期,也就是王安石差點把大宋折騰散架子那一次,知制誥就不太聽話。

王安石想把變法的堅定擁護者李定破格提拔為監察御史,皇帝自然同意,畢竟大家是「一個團隊的」。

可是,知制誥宋敏不幹了,李定這家貨人品有問題,名聲也很臭,這種人怎麼能做監察百僚,督導政令的言官呢?

於是,宋敏乾脆利落地把李定的任命詔書封還詞頭,直接把宰相和皇帝一起懟了。

而且,為了表示憤慨,宋敏還乾脆辭職不幹了。

呵呵,拗相公怕你這個?正巴不得把宋敏換下去,好讓李定上來呢。

結果,拗相公又失策了,新上來的蘇頌、李大臨也有脾氣,以「愛惜朝廷之法制」為由,又把李定的任命封還回去。

沒辦法了,拗相公只有「放大招」一途,把宋頌和李大臨全部罷免,找了個「聽話」的放在了知制誥位置上,李定的任命才算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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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聖旨走到這兒,終於可以往下走了。

過了知制誥這一關,下一步就是,起草好的聖旨便可進呈官家,御畫、錄黃,行下。

其實就是皇帝簽字畫押,抄送下發。這裡是官家的職責,當然沒問題。

可是,別以為這就完事兒了,這是下發,而非頒發。

下發到哪兒?

當然還有下一道坎兒,那就是發中書舍人手裡。

但是,中書舍人在拗相公開始折騰之前是「奉職官」,也就是虛職,不管事兒。

所以,一般下發到昭文館手裡,要昭文館大學士「宣行」方可生效。

「授所宣奉詔旨而行之!」

只要「內相」認為詔書不當,他是有權拒絕,「署敕行下」。

就是拒絕在錄黃上簽名,駁回詔書。

這就是為什麼大宋的內相一般都由首相兼任的原因,其權力的主要體現就在這裡。

......

那要是這道坎也過了呢?內相簽字,書行通過,則是詔書又會進入下一道程序,發至門下省給事中。

也就是又回到了草擬旨意的給事中歸班手裡,如果他要是覺得不妥,可以再一次駁回。

當然,這種情況基本不會發生,畢竟是他擬的旨,一般不會駁回。

這也就是為什麼趙禎讓給事中歸班兼任知制誥的原因,大宋官冗制繁,讓宰相兼內相,讓給事中歸班兼知制誥,是儘量在簡化程序。

......

如果給事中審核通過,即「書讀」通過,還需要門下省長官簽名。

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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