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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嗎?」
「不疼。」
「那就再燙會兒。記住,這是我給你留下的。」
其實都到那種地步了,做不做到最後一步並沒本質區別。但他偏偏要以此來證明他是個君子,好像她要靠那層膜以此為生似的。
菸頭在他皮膚上滋滋燃著,原來人的皮膚這麼脆弱,他也不例外,可她並不心疼,因為他不再是她的任何人,從今以後,她也不稀罕他是。她劈手奪過他手裡的煙,摁在她剛才揉皺了的襯衫上。他的襯衫剛才被她弄得皺巴巴的,上面的兩個扣子還開著。
又燙了一個洞。
「把剛才沒辦完的事情辦了吧,要不分得不清不楚的。」
她的手指摁著他胳膊上的煙疤,拿吸了煙的嘴去親他,以前她總要嚼片薄荷味口香糖的。現在她丟了小女孩的講究。兩個菸鬼抱在一起,氣味一點兒都不美好。
她把昨天他教給她的東西,如數還給了他,「豎、橫折、橫、撇、橫折鉤、撇、撇」,每一筆都要更用力些,不是寫在紙上,而是刻在碑上,用最尖刻的刀。
只要不是意亂情迷,她學這些也很快的。
她去拽他的腰帶。這一刻,她決定對自己的欲望誠實些,就像承認自己喜歡棉花糖。
她第一次吃棉花糖還是在省城,棉花糖很大,白蓬蓬的,富文玉從來反對她吃路邊攤,自然不許她吃路邊攤賣的棉花糖,她也很老實地聽話。那次是坐長途去省城聽音樂會,好像是勃拉姆斯專場,她記不太清了,富文玉要去見大客戶,把她一個人丟在音樂廳,會場的人對她很好,還破例允許她帶水壺進去,只是她一直擰不開,後來中場休息,有一個好看的中學生哥哥過來問她旁邊有座嗎,那是富文玉的座位,可惜富文玉不會來聽了。她怕先讓他坐了,他就不給她擰水壺,於是先把水壺遞給他擰。下半場,她不知怎地犯起了咳嗽,怕打擾到別人,忙捂住嘴,旁邊的哥哥遞給她兩粒薄荷味的潤喉糖,她吃了就不再咳了。
等到結束,她也沒等到富文玉來接,她很害怕,便懇求那個哥哥陪她等。為了表示感謝,她決定請他吃她的最愛——蜜三刀,可她沒有帶錢,只好曲線救國,讓他先買,等富文玉回來了再把錢還他。她用了五分鐘的時間講述蜜三刀是多麼好吃,蝴蝶酥也好吃,蝴蝶酥像無數個蝴蝶標本疊在一起,雖然描述很噁心,但真的好吃,芝麻酥好吃,千層酥好吃,都好吃,說著她的口水都要流出來,她炸著一頭自然卷,瞪著黑眼珠,用小肉手去拉他的衣角,「哥哥,咱們去買吧,要不就關門了。」
可他並沒有要去的意思,只是把她的水壺再一次擰開,讓她喝水。
她不死心,繼續去拉他的衣角,「那你喜歡吃什麼啊?我和你一起去買。」
他最後給她買了一個大棉花糖。
等富文玉回來,他沒打招呼就走了,她的棉花糖吃了一半,富文玉難得沖她發火,揪過她手裡的棉花糖扔到垃圾桶,「告訴你多少次了,陌生人買的東西不能吃!」她一直是個聽話的乖孩子,那天罕見的沒有聽話,穿著新買的藏藍色呢大衣,去扒大號垃圾桶。
她那時候記性不好,不記人名,臉也記不太清,只記食物,任何人,必須和吃的聯繫在一起,才能記得住。見到人第一反應不是王叔叔,而是做臘腸的叔叔,要撓著頭想好久才想到這做臘腸的叔叔姓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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