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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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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時候記性不好,不記人名,臉也記不太清,只記食物,任何人,必須和吃的聯繫在一起,才能記得住。見到人第一反應不是王叔叔,而是做臘腸的叔叔,要撓著頭想好久才想到這做臘腸的叔叔姓王。

多年後,那張臉她早就記不清了,薄荷潤喉糖和棉花糖倒是記得清清楚楚。

她盯著顧垣,這張臉她大概會一直記著。

這跟她喜不喜歡他沒關係,跟他在紐約給她買了一杯棉花糖熱可可也沒關係,不外乎是因為他是第一個讓她這麼疼的人。

比身上烙十個疤才疼,她才在他身上留下兩個疤,算來算去,還是她虧了。

整個過程並沒有□□,她只是疼得想死。他的汗淌在她身上,她這麼怕冷的人,這麼冷的天,臉上竟也布上了一層細細的汗珠,不是熱的,是疼的。

後來疼著疼著就麻木了,只想睡覺,明天還要上課,她還有一堆事兒要做,也不知道宿舍辦公室會不會發來新的郵件。甜心和羅揚這對神仙眷侶真他媽是討厭透了,她回去還得免費觀看他倆的濃情蜜意。

顧垣用毯子把她裹好,幫她蓋上被子,又給她掖好被角,在她額頭上還親了一下。

大年初二凌晨五點,富小景從床上爬起來,去浴室洗去顧垣留在她身上的氣味。

五點半她叫顧垣去曼哈頓的唐人街去給她買豆漿,她還要吃小義大利的提拉米蘇,渾然不顧現在有沒有。

直到顧垣真的走了,富小景把盤子裡的薄荷雞蛋攪碎,又在上面叉了一個紙條:我們完蛋了。

屋裡的紅色顯得很諷刺,她把自己買的花倒進垃圾桶,顧垣送她的大捧大捧的花還在那兀自開著。

她背著包離開時又看了看桌子上搗碎的雞蛋,自嘲地笑了笑:富小景,你可真他媽幽默。

打開手機,刪除顧垣的號碼並拉黑。

從今天開始,他對她來說,再也不算是一個誘惑。

富小景的腿太疼,為了像正常那樣走路,每一步都要忍受疼痛,到了地鐵站,最裡面的衣服就濕透了。她的裙子被撕壞了,她把圍巾披在背上,打了個結,充作外套,外面的大衣還殘留著花的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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