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2/2)
上自眉毛、下至嘴唇全都被厚厚的羊毛布料蓋住,仍然絲毫無法遮掩她的亮麗與美貌。
「呃,店長,剛才的女孩是……」
小野田指著店門口說道。我用近乎粗暴的力道,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說:
「哦,她在找書,只不過我們店裡沒有。別說這個了,《Young Jump》是放在收銀台前,因為今天是發售日。」
唯有這種時刻,我才會感謝完全不記工作內容的小野田。他打擾得正是時候。
回到裡間,我一面整理票據一面回想那個女孩所說的一字一句:荒川總經理,可以幫忙處理「這類問題」。
饒了我吧!
我拿起不知從幾天前就放在桌上的罐裝咖啡,一飲而盡。
那個「直人」已經不在了,現在存在的是「鯨堂書店」店長、落魄潦倒的宮內直人,只是個同名同姓的人而已。
當天晚上,結束打烊工作之後,我和陪我加班的吉村小姐一同走出店門。晚上十一點的靖國路上還有許多行人,車道也被等紅燈的車子淹沒。我望著林立於大樓旁的餐飲店,打算請她吃頓晚餐表達謝意。
「對了,小野田說……」吉村小姐說道:「中午有偶像來店裡,還面色凝重地向店長拜託事情。」
那個混小子。我內心大為憤慨。原來他聽見了?平時明明是個連講談社和光文社都會聽錯的呆瓜,為何偏偏在這種時候變得如此耳聰目明?
為了避免看來像在裝蒜,我使盡所有演技,擺出目瞪口呆的表情。
「偶像?不,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麼。是小野田誤會了吧?那小子本來就是個天兵。」
「就是說啊。我聽了也說:『怎麼可能?』可是他堅持他看到了。說得也是,誰會拜託店長辦事?」
謝謝你,小野田,謝謝你從平時就不得信任。
不過故事並未就此結束。正當我們邁開腳步時,一輛大得誇張的黑頭轎車在我們眼前停下來。引擎蓋前端閃閃發亮的展翅女神像,如鯨魚鬍鬚一般誇張的水箱罩──是勞斯萊斯幻影。
接著又是一輛,再來一輛。這兩輛是賓士,一樣是黑色的。
吉村小姐嘴巴半開,愣在原地,周圍行人也感受到不尋常的氣息停下腳步。三輛高級車一齊打開車門,一群身穿暗色系西裝的彪形大漢魚貫而出,在步道上列隊,行了個一絲不苟的最敬禮。我當時的心情,絕望到恨不得天空立刻降下隕石將一切炸毀的地步。
「直人先生,辛苦了!」
最左端那個格外壯碩的男人說道,抬起頭來。我認得他,他好像叫做茂森。其他人也慢了一拍地抬起頭來。
「突然找上門來,很抱
歉。老大要我們帶直人先生去見他,請上車吧。」
「……呃,呃,呃!」
不知幾時間躲到我背後的吉村小姐用抽搐的聲音小聲說道:
「店長,你、你做了什麼事?啊,真是的,誰教店長平時那麼散漫。」
「喂,女人!」右端的年輕癟三一面威嚇一面走過來。「竟敢對直人先生說這種沒禮貌的話。他可是……」
吉村小姐嚇得臉部扭曲,縮起脖子。
「喂,住手!」
我發出了連自己都感到驚訝的低沉聲音。接著,我故意深深地嘆一口氣,將憤怒推回胃袋底部。
我拿下沒有度數的眼鏡,插進大衣的胸前口袋裡。
「……好啦、好啦,我會去見他,快把這些誇張的車子從店門前移開。還有,別碰我的店員。」
「謝謝。」茂森微微低下頭來,打開勞斯萊斯的後車門。我扶起跌坐在步道上的吉村小姐,對她附耳說道:
「對不起,以後我再跟你說明。」
待我坐上車、關上車門後,勞斯萊斯便如發現獵物的殺人鯨般靜靜地奔馳。這真是個差勁透頂的夜晚。
我被帶往新宿御苑後方的辦公大樓,在地下停車場下車,在暗色系西裝大漢的團團包圍下搭上電梯。我的心境宛若保齡球的五號球瓶,最好有一顆重達千磅的巨大保齡球滾過來,把我以外的所有人全都撂倒──我開始做這番無謂的想像。
電梯門在十四樓開啟。
鋪著苔蘚綠地毯的地板,設有讀卡機的玻璃門,牆上是以間接照明打光的公司名稱標誌──說這是黑道的辦公室,有幾個人會相信?在「暴力團新法」一而再、再而三的修訂之下,不斷被取締的黑道組織努力經營企業,最後以這種模式定型下來。仔細一看,公司的標誌是將「月與九曜」紋章稍加改造而來;充滿時尚感的公司名稱「MOON RIVER」和奧黛麗·赫本主演的電影毫無關聯,單純是「月川組」的直譯。
我被帶往的會客室里擺設了甲冑,巨大的盆栽里種著松樹,還有寫得龍飛鳳舞、我根本看不懂的書法匾額,充滿黑道風格,這反而令我鬆一口氣。坐在沙發上等候我的灰發男子露出笑容,站了起來。從卡其色作務衣【注】底下,可看出他的個子雖然矮小,體格卻結實壯碩。【注1:原本是禪宗的僧侶處理日常雜務時的衣著,現為一般的日式家居服。】
「直人,歡迎、歡迎!」
我無視他伸出的手,在對側的沙發坐下來。
和替我帶路的小弟不同的另一批人分別站在兩邊的沙發後方,一邊各五個人,老實說,非常不方便談話,不過我只想快點解決這檔事回家,因此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說道:「就是你向荒川製作公司的總經理介紹我的嗎?桶谷先生。」
灰發男子露出了賊笑。
桶谷敬三,指定暴力團「月川組」的第三代頭目,不過,我不知道他在這間掩護用的公司里擔任什麼職位。
「沒錯。話說回來,聽說你滿口胡謅,把那孩子趕回去了?連荒川總經理都很傻眼呢。」
「當然啊。我已經引退了,結果你居然派了一打小弟來我的書店,根本是妨礙營業。還被我的店員看見了。」
站在後方的幾個小弟似乎對我的口氣感到不滿,露骨地皺眉歪唇瞪著我。
「我知道,所以我才先讓當事人自己去找你啊。本來以為當紅偶像去拜託你,你應該不會給人家吃閉門羹,至少會聽聽她怎麼說,誰知道……連我都很傻眼。」桶谷組長半是笑道:「還是你不知道她是誰?」
「怎麼可能不知道?欸,我靠處理地下糾紛賺零用錢已經是過去的事,現在我是書店店長,賣雜誌和寫真集都要仰賴桃坂琴美,當然立刻就認出她了。」
桃坂琴美是當紅五人偶像團體「Colorful Sisters」的中心人物,在團體中,她的人氣遠遠凌駕其他人之上;從銷售時點管理系統(Point Of Sales)的數據也可知曉,只要她上封面,當期雜誌的銷售量便會顯著提升。
「那你就聽聽她怎麼說啊。」
桶谷組長扯開嗓門。
「我說過,我已經引退了,臭老頭。」
「喂,小子!」
離我最近的小弟青筋暴現,抓住我的肩膀。
「我不知道你是誰,但是最好注意你的口──」
他沒能把話說完,因為我微微抬起腰來,抓住他的手,把他往正下方拽。大而無用的身體轉了半圈,背部狠狠摔到沙發上。我用腋下夾住他的手臂,使勁一扭,只聽見喀一聲,令人發寒的手感傳來。他發出不成聲的哀號,滾到沙髮腳下。
「啊,抱歉,習慣性地拆了關節。」
我踩住痛苦掙扎的男人背部,雙手抓住他往怪異角度彎曲的手臂,用力往下壓。一股令人發毛的手感再度傳來,男人痛得發不出聲音。
「你們幫個忙,送他去醫院吧。」
我對其他愣在原地啞然無語的小弟說道。「……啊,是!」有兩個人回過神來,合力抬起傷患,離開會客室。我吐了口氣,再度往沙發坐下。我並沒打算下那麼重的手。短短十年,似乎不足以消除長年養成的習慣──我恨恨地暗想。
「……真有你的,直人。」
待騷動平息後,桶谷若無其事地說道:
「功夫完全沒擱下。要是你再晚半秒鐘動手,我的手下就會打斷那小子的四、五根骨頭了。待會兒我叫那小子向你道謝。」
別說得好像是我救了他一樣。我隔著肩膀瞥了一眼,只見站在身後的兩個男人把戴著手指虎的拳頭藏回背後。黑道真的沒半個正常人。
「很多小弟不認識從前的你,你就原諒他的無禮吧。」
「如果全都把我忘了,我會更加感激。」
「這是強人所難啊,想想你過去做過的事吧。」
說得也是,我是自作自受。
「回到正題。我不知道是什麼糾紛,總之我已經金盆洗手。」
「荒川製作付起錢來可是很慷慨的喔。」
「不是錢的問題,我不缺錢。」
「書店店長這種時薪三千圓的無聊工作是在浪費你的才幹。」
我眯起眼睛,瞪著桶谷的臉。
「……你再侮辱我的工作試試看,就算是你,以後也只能靠全口假牙過活了。」
就連認得我的小弟也全身緊繃,散發出殺氣,只有桶谷本人依然好整以暇。
「抱歉,我不會再說這種話……不過你應該還欠我一份人情吧?就是妹妹的事。」
我微微睜大眼睛,身子倚向沙發的椅背。
「……你要為了這種事用掉那份人情?」
「什麼叫做這種事?」桶谷挑起眉毛。「愛怎麼用是我的自由。」
「好吧,我就聽聽內容。是什麼糾紛?月川組自己處理不就好了嗎?」
桶谷露出不悅的表情。
「要是能這麼做,我早就做了。人家是偶像,光是背後有黑道的影子就很危險,媒體可是隨時盯著她啊。」
我點了點頭。經紀公司背後必定有黑道撐腰已經是過去式,在任何資訊都能於轉眼間繞行地球七圈半的現代,社會大眾對於偶像純淨度的要求,可說是到了幾近病態的地步。
「詳情你去問本人吧。當然,這件事不能報警……直人,這是你的專業範疇。」
我的專業範疇是新宿三丁目大樓一樓那片被書架淹沒的三百坪空間啦,臭老頭。
哎,算了,我也不必親自處理,只要聽聽內容,介紹其他人給對方就行了。我認識的人里,總會有幾個手頭很緊、不惜干骯髒事來賺錢的人吧。
不過,有件事倒是令我耿耿於懷。唯獨這一點,我必須聽桶谷本人親口說明。
「桶谷先生,你為何這麼盡心盡力?你欠了荒川製作這麼大的人情嗎?」
面對這個問題,桶谷頭一次語塞。片刻過後,他才支支吾吾地回答:
「……我兒子是桃坂琴美的忠實粉絲。」
多虧我很能忍,才沒從沙發上滑下來。
「從她正式出道之前就很支持她,我是說我兒子。握手會從不缺席,我是說我兒子。聖誕公演的門票,也是動員我們組裡的所有小弟去買的,為了我兒子。我兒子說,一想到桃坂琴美要是出了什麼事,就連飯也吃不下。琴美是我的天使,為了琴琴,我什麼事都願意做……我兒子是這麼說的。」
「桶谷先生,我記得你只有一個女兒。」
桶谷沒有回答。
「你還叫她『琴琴』?」
桶谷什麼話也沒有回答。
「堂堂月川組組長,都一把年紀了還迷戀十幾歲的偶像?」
「這跟年齡有什麼關係!」
桶谷激動地說道。
「其實我很想親自幫琴琴解決問題!是怕她被寫負面報導才介紹你!可是你!可是你!卻把她趕回去!」
在桶谷的鐵拳數度敲擊下,厚厚的玻璃桌上多出一大道裂痕。接著,桶谷立刻打電話給荒川製作,在一番粗魯無文的對答後,他掛斷電話,將視線移回我身上。
「琴琴會再去找你一次。混蛋,混蛋混蛋!居然去找你兩次!好羨慕!」
年近花甲還能夠愛上聚光燈下的天使,你的青春活力才讓我羨慕咧。
在大批小弟的送行下,我離開MOON RIVER公司的辦公室。我在辦公室入口制止那些堅持開車送我回家的小伙子。
穿過玻璃門時,背後傳來竊竊私語聲。
「那個人是什麼來頭啊?和老大講話那麼不客氣。」
「還有剛剛的身手,我完全看不見他的動作。」
「哦,你們是外地來的,所以不知道。直人先生是──」
玻璃門關上,隔絕了對話。
是新宿三丁目「鯨堂書店」的店長──我無聲地回答他們。請多關照,下次來店的時候順便買本周刊漫畫《GORAKU》吧。
走出大樓,拿出智慧型手機一看,整個畫面都是吉村小姐的來電通知。日期已經變了,我有點遲疑,但還是主動打了通電話給她。
『──店長?』
電話彼端傳來她大吃一驚的聲音。
『你、你、你在哪裡?你被帶到哪裡去了?呃、呃,我是不是該去報警?還是叫救護車……』
「不,我沒事,他們沒對我怎麼樣。」
我是頭一次看到吉村小姐如此慌張失措。沒想到她會這麼擔心我,令我反而擔心起她。
「呃,嗯,欸,已經很晚了,這件事又不方便在電話里說,以後我再找時間跟你說吧。晚安。」
吉村小姐好像說了什麼,但我已經把智慧型手機從耳邊拿開。抱歉──我在心中喃喃說道,掛斷電話。
當紅偶像遇上不能報警的問題,是一件光是想像就覺得麻煩的事,但老實說,比起這件事,一想到明天又得在同一個職場和吉村小姐碰面、一起工作──而且還得設法矇混許多事──這個現實更讓我感到沉重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