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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5章:一個孩子10億美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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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委託人的任何變故都不影響信託資產的存在,受益人是通過享有信託受益權(而不是遺產本身)獲得利益及信託文件指定的管理權限。這樣一方面債權人無權對信託財產進行追索(除非信託財產為非法所得),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對家族財富可能產生的重大不利影響;另外也避免了委託人的家人將財富在短期內揮霍一空。

最為重要的是通過家族信託。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無法通過法庭判決來爭奪遺產,從而避免了相關法律糾紛。當然要實現這一點目的,需要提前規劃,等到財產將要被追索或凍結前再設立信託就會來不及了。

用信託避稅節稅,這也是亞伯的目的之一。事實上,在美利堅設立信託的重要目的是節稅。由此產生了不同的信託形式,包括:qtips,允許配偶繼承時免稅,委託人也可以改變受益人;qdots,允許非美利堅籍的配偶繼承時免稅;qprt。允許委託人贈與時對所贈與資產折價,以便享受稅收優惠;gst。可免除跨代傳遞稅等不同種類信託。

還有跨代信託和家族企業傳承,家族信託委託人為了好幾代人的利益設立信託,比如洛克菲勒家族等。另外,對於有家族企業的人士來說,更需要在有生之年實現高效、平穩的家族股權轉移和管理,並儘量避免無謂的股權結構變動,防止股權傳承導致不合格股東進入企業。

「在美利堅,很多家族企業都由家族信託經營管理或由其持有股權,可以保證家族成員對公司的控制權,實現股權結構的穩定、排除不合格股東;同時,引入對企業發展有巨大幫助的外部經理人管理企業事務,實現家族事業的基業長青。」

「當家族信託設立後,信託資產的管理和運用均以受託人的名義進行,除特殊情況外,委託人沒有權力義務對外界披露信託資產的運營情況。使用家族信託時,在委託人去世前,財產就已完成轉移,避免了遺產認證的過程。」

法蘭克·奧斯丁以非常易於理解的方式向亞伯介紹了家族信託的一些情況,還有一些現今存在的例子,有時候碰到亞伯聽不懂的專用名詞,則改用通俗易懂普通的類比:「事實上,受益於家族信託,全球財富500強排行榜上至少有一半的公司,其最初創始人的後代仍擁有較大話語權,比如沃爾頓家族,福特家族,星星星李家,lg具家,家樂福的哈雷家族等等!」

亞伯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隨後緩緩吐出一口氣,笑道:「這又是一個對我來說全然陌生的領域,也罷,時間久一點或許對他們來說更好一些,還能饋贈孫輩,惠澤更久!」

「關於這個信託計劃,老闆有什麼要求嗎?」法蘭克·奧斯丁問道。

亞伯緩緩答到:「我希望為我每一個孩子各自定製一套永久信託計劃,委託資金是一人十億美元!」

十億美元,嘖嘖……土豪啊!要是老闆以後多生幾個,那單單是這種永久信託基金,就大的可怕了。

法蘭克·奧斯丁略一沉吟,問道:「由集團設計信託計劃,再組建受託人委員會。還是直接交給第三方受託人?」

「我希望你給我一個專業的建議!」亞伯不答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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