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序章-2「明」(1/2)
我想試試殺人的感覺。
但又不想被任何人知道。不想有人拿這脅迫我。
好想過幸福的生活,幸福地一直殺人。
而我這樣的願望居然全部實現了。那天,就像作夢一樣。
那天我遇到了一點小意外,等注意到時已在陌生房間中醒來,兩件事接得像眨眼一樣順。完全沒有中間的記憶,使我怕得哭了起來。彷佛那段時間整個沒了,心裡亂得一塌糊塗。知道出了什麼事的,就只有我和在場的當事者,至今我還沒向任何人解釋,我也知道這樣肯定會有麻煩。
剛醒來那陣子,我精神仍恍恍惚惚,處在半睡半醒的模糊狀態,過了一周才終於恢復神智。結果我想起身時,發現兩隻手都動不了了,非常難受。無論怎麼用力都只會換來肩膀一陣痛,父母見我這樣也低頭哭泣,我一時間還搞不懂他們在哭什麼。
待治療結束,做了復健出了院,從前那對自由活動的手仍舊沒回來。手還接在我身上,只是在意外……其實也沒那麼誇張或嚴重,總之在那之後失去了所有功能。正確說來,就是我的意識和手不相連。
無論怎麼想、怎麼用力,手都像封在牆壁另一邊。
那面牆後看似一整片閃耀七彩光芒的沙礫,我鬱悶而緊繃的喉嚨彷佛快要裂開。這讓我終於切實感受到此後得這樣度過一生,我為了生活的不便而流淚。
拿不了筷子、綁不了頭髮,課本也難讀得要命。
曾經理所當然的事,都離我遙不可及。
我突然好討厭這個世界。
沒有說不完的怨言,就只是「好痛苦」三個字而已。
可是隨著成長、下顎與雙腳的訓練日漸累積,這份不滿也愈來愈稀薄,最後只看得見對我的巨大優勢。雖然難免有人會嘲笑或輕視我,但我得到了更多的同情。
失去雙手所帶來的最大優勢,恐怕就是這同情。
同情能使各種嫌疑遠離我。我成了會出現在眾人眼中,卻又看不見的人。
殺了人也完全沒人懷疑我的這個狀況,就是證明。
而另一項我以雙臂換來的優勢,巨大到足以決定我的人生。
我的願望都成真了。
假如神真的存在,表情想必也和我一樣吧。
因為除了祂以外,不該有人能這麼完美地滿足自己的欲望。
◆
聽得見腳步聲。急促的喘息,獨自在路上找到自己的歸屬。
可是我,消失不見了。
那晚,我失去了自己。
過去我所築起的一切、走過的路、未來的畫面。
全都霎時淡去,融入我以外的某樣東西,了無痕跡。
遇上那怪物,讓那一切都灰飛煙滅了。
那怪物,名叫春日透。
◆
人都是用手殺人。幾乎如此。
無論是下毒、斬首、在胸部開洞,還是從社會上抹消。
基本上都需要手,所以手不能動的我殺不了人。除非疑心病像推理小說里的偵探那麼重才可能推翻這個前提,不過那種人可以當作不存在。
「犯人就是我!」
躺著看懸疑小說之類的小光繃起臉不知在說些什麼。她把頭埋在黃色懶骨頭裡,雙腳晃來晃去的樣子實在蠢到不行。
姓星名光,聽起來像某牌白米的她臉頰變形,擠出來般軟趴趴地向前伸,簡直像她自甘墮落的象徵。看著看著,我好像也要軟掉了。
她家就在附近,所以我偶爾會來看看。上了高中以後,她從來沒上過學害我擔心了一下,結果發現她和平常一樣整天在床上打滾,姑且是安心了。不過糟糕的是我也被她的懶散氣氛感染,待到上學遲到實在是個問題。
只要和這傢伙在一起,幹勁就會一截一截掉。難道她是幹勁啃啃星人嗎?
她那及腰長發似乎是睡覺翻身時壓到了身體和床中間,頭一抬就「啊嘎!」地皺起一張臉。「好痛好痛~」她摸摸被扯到的頭皮,這次換另一邊臉頰埋進懶骨頭而變形。話說我最近還沒看她站起來過。
「這樣才像我呀。」
她瞥瞥坐在床緣的我說。「是喔。」我隨口回答。
「你不去學校啊?」
「我今天也很健康地稍微感冒嘍。」
還故意咳了幾聲給我看。最後的噴嚏應該不是裝的吧。
不管是不是,不要對著我噴嘛。
「髒耶你。」
「我的口水是無菌的喔。」
「想騙誰啊。」
「感冒病菌全都在我身體裡乖乖的喔。喔~好乖好乖。」
她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這傢伙難道是某熊型吉祥物裡面那個人嗎?
不過雖然她開了那樣的玩笑,其實身體一點都不好。第一次見到人吐血的場面時,真是嚇壞我了。由於我有那種「能力」,實在看不太慣血沫。
小光吐血不是因為肺病,聽她說那不是醫院治得好的問題,所以不看醫生,只在房間裡休養。實際上如何,不是我該追究的事。既然小光她父母都沒說話,嗯,那我當然也就隨她去了。
小學時,我專門替經常請假的小光送班上發的東西,自然就成了好朋友。當時的她也是皮膚蒼白,裹著一身長發賴著床,埋在抱枕堆里,我還很羨慕她能經常請假,直到看見她吐血就不怎麼憧憬了。
「嗯……」
她瞪著書,眉頭略鎖。我不會主動去看書,沒有過那種表情。要看是辦得到,不過看電影輕鬆多了。
「是怎樣,犯人我先生自殺了嗎?」
「不是啦,我想煎個鬆餅。」
從臉就能看出她是開玩笑還是認真的。從眉毛高度來看,是認真的。
「……那就煎呀?」
「拉我起來。」
小光丟開書甩起手腳。我為什麼會和這傢伙作朋友呢?即使受到這種問題的苛責,我還是咬住後領拉起了她。和平常一樣輕。在床上坐起的小光將背轉過來,散開的頭髮蓋滿了那單薄的背,像外套的一部分。
「幫我綁頭髮。」
「好好好。」
我用拇趾勾住小光給我的發圈,穿過她束起的頭髮。再來只要以另一腳的拇趾扭一扭,穿過去,用嘴唇微調發圈的位置就行了。不用牙齒是因為怕咬斷,需要繃緊後頸,細緻地控制力道。
小光悠哉得很,我倒是快累壞了。
順道一提,我綁不了自己的頭髮。以前試過一次,結果差點把我大腿根和脖子的骨頭給卸了。看來我沒有瑜珈的天分。
綁好以後,小光的臉總算露出發叢。更長的瀏海將眉心左右分成兩半,雙眸對著我瞧。黑色濃烈的眼珠,在某些角度帶點淺淺的紫。
小光按起頭呻吟。
「頭好痛。」
「你睡太久了啦。」
小光綁成一束的頭髮左右猛搖,量多到像狐狸尾巴那樣。
「春日,你都能若無其事地做一些普通人好像會做卻又做不到的事耶。」
「是嗎?嗯,大概吧。」
我把腳趾開了開。的確,會用腳綁頭髮的人應該沒幾個吧。
「我也幫你煎一份,來吧。」
小光以飄忽的腳步走出房間,看得我都有點怕。
「可以嗎?你不是感冒了。」
讓她下床還講這種話有點晚就是了。
「沒有感冒啦,只是有那種感覺而已。」
「所以是怎樣……裝病?」
「很難聽耶~」
小光不滿地搖搖頭髮。
不然我該怎麼說?
她父母都在工作,下了一樓也沒人。陽光照不進的走廊,都入春了也一樣讓腳底冷得發癢。我在小光的帶領下前往後頭廚房,按她的意思拉椅子坐下。
「就吃這個當中餐嘍。」
「嗯。」
小光往冰箱探了探,取出鬆餅粉,搖搖袋子檢查殘量。
「話說你家沒幫你準備中餐啊?」
「他們叫我自己弄。」
真搞不懂她父母對她是嚴還是不嚴。
我繼續看著小光弄鬆餅。她似乎都是自己做,手腳很俐落,拌粉的速度是平常想像不到地快,且快得令人擔心有沒有拌勻。
「對了……外面好像有點亂耶。」
小光將鬆餅糊倒進平底鍋,事不關己地說。實際上那的確不關她的事。
「亂?什麼意思?」
「有些人過了一晚就消失不見了。」
「這件事啊。」我儘量保持表情不變。以小光所能知道的而言,那並沒有錯。
「聽說一直有人失蹤,好像是外來的超能力
者搞的鬼嘛。」
距離上次殺人已有四天,我沒有任何引人注意的舉動,差不多可以再出動了吧。
「真的會是那麼單純嗎?」
小光看似沒多想地反問。她是把自己當作懸疑小說的主角了嗎?無論有沒有那個意思,她的疑問倒是沒錯。犯人就在這個鎮上。
「那你有什麼看法?」
「這個嘛……我目前只能說……」
小光檢查一下鬆餅的熟度,接著──
「晚上別出門比較好。」
她將鬆餅翻面,提供忠告。
頭髮一直在搖,別說是臉,就連她背部的反應都看不太出來。
不過從她瘦小的肩膀感覺起來,好像在偷看不怎麼關心那件事的我。
是我太敏感了嗎?
「我原本就不會晚上亂跑啦,總之我會注意的。」
「嗯。」
這話題就到此為止。不久,鬆餅就起鍋了。
她繼續煎,盛盤,再煎……「呃,等一下。」給我等等。
「你要煎幾片?」
「六片。我四你一。」
「還多一片耶。」
她沒理我。啪啪啪,小光按照宣言煎出六片,疊在盤子上。
小光的盤子有五片,我只有一片。
無論楓糖還是奶油,她都淋得滿滿的,盤裡一轉眼就變成了蜜池。「我也要這樣吃啊?」感覺還沒下肚就要火燒心了。
她也替我準備了一份刀叉,見到它們我才驚覺不妙。我不能在別人面前用那種東西進食。
因為我只要一切鬆餅,它就會「消失」。
「怎麼啦?你想要我的米○鼠叉子啊?」
可能是看我面有難色,小光舉起漆掉得很嚴重,只有鼻子和褲子還有黑色的叉子問。那好像是她以前就在用的東西,刀上也有同樣圖案。
「不是叉子的問題啦……不好意思,可以餵我嗎?」
這樣簡直是在對小光撒嬌,很難為情,但這是必要的犧牲。
「喔?怎麼啦?」
手拿刀叉「唰鏗!」地威嚇我的小光抬起了頭。發圈似乎在她煎鬆餅時鬆了,束起的頭髮恢復原狀,蓋住大半的臉。不過她還是隨著額頭的動作,將頭髮如瀑布般分成兩邊,露出淺紫色的眼。
眼睛睜得好圓,像見到奇觀一樣。
「沒有啊……只是有那種心情而已。」
我模仿小光之前的話回答。只是對我而言,說「那種心情」好像會招來誤會。
「是怎樣啊?」
「我已經回答過了,趕快餵我嘛。」
我如雛鳥似的張大嘴催。小光表情沒什麼變地笑著說:
「呵呵呵,多吃點喔。」
「這是在扮慈祥的奶奶嗎?」
感覺有點煩。我含下小光切成小塊送來的煎餅,咀嚼起來。
要讓臉頰萎縮的甜散得滿嘴都是。
「呵呵呵,沒有血緣關係的朋友的味道好吃嗎?」
煩耶。
全部吞下去之後,我點點頭。
「我好久沒吃這種東西了……好甜喔。」
「因為有滿滿的楓糖呀。」
說著,她又添了一堆,變得滿滿的了。再吃一口。
「呵呵呵。」
她似乎是懶了,沒再繼續說。因此,我直接說出感想:
「甜死了。」
「沒關係啦,女生就愛吃甜食嘛。」
小光的語氣和個性一樣不怎麼固定,大概是很隨便的人吧。
她自己也將沾滿楓糖的鬆餅一塊塊往嘴裡送,嚼得眼睛發亮,似乎很享受。垂下的頭髮看來很礙事,不時被她撥到一邊,但很快又跑回原位。提議幫她重綁,她卻只顧著吃,「嗯,唔……」地含糊應付。而且她完全忘記幫我切了。
吃完第三片,小光才終於抬頭看我。
「你可以用腳拿餐刀吧?」
「是可以。」
不能在人前用就是了。
「有什麼訣竅嗎?」
「訣竅?……把腳當手一樣用吧。」
當作手在腳的位置,套上手的感覺去用就行了。
是自己的認知分別了手和腳,普通人也是如此。
「喔~那反過來把手當成腳,倒立就簡單多了吧。」
小光往自己瘦弱的手臂瞥一眼。
「你試試看啊。」
接著她放下刀叉,蹲下來向前彎腰撐地,結果腳還沒伸出去就在廚房地上滾了一圈。小光就這麼保持著手腳都彎到一半的姿勢,盯著天花板發愣。
「老實說,我沒想到你會真的試。」
小光的眼睛向我一轉。
「不好意思,能請你……」
還沒等她說完,我已經把她咬起來了。感覺有點空虛。
雖然發生了這樣的事,鬆餅倒是吃得挺順利的。
到最後,最後一片我們一起平分了……搞什麼。
我書包放小光房間,於是她陪我回去拿,一進門就賴到床上說:
「春日你好厲害喔,可以自己站起來。」
「啊?」
「我已經沒辦法自己站起來了……」
鑽鑽鑽鑽。小光的上半身逐漸埋進枕堆里。我連阻止她的勁都提不起,想就這樣說聲「Goodbye」送她下潛。但最後她臉還剩一半留在外面就停了下來了,反倒讓人覺得扼腕。
「……………………………………」
我俯視小光半個身體埋進枕堆,忽而心想。
不知我砍人而被噴得全身是血時,看起來是否也像這樣。
「回家小心喔。」
「我不會回家,要去學校。等你想來,就來找我吧。」
小光拿小說遮住剩下的半張臉。
「再會了,約翰。」
那是哪位啊?我就此留下雙腳上下甩的小光,出了房門和家門。
她房間彷佛能將懶惰化為溫度,有種獨特的暖意。脫離那個空間,來到白天的強烈陽光下,蠟一般裹在我身上的感覺跟著開始融化。
我頂著太陽,閉目站了一會兒。
然後回頭。
有時候──真的只是有時候。
我會想像假如殺了小光或其他認識的人,自己會有怎樣的感覺。
如此想狠狠撕裂自身周遭環境的衝動,不時侵襲著我。
即使這衝動長久以來一直慫恿著我,目前我都克制住了。要是做出那種事,我現在這麼努力維持現況殺人就全白費了。
儘管如此,假如我會有按捺不住的一天……那倒也不壞。
因為那也是一個正當的理由。
我也許能從殺人中獲得快樂,但我想殺人總要有個理由。
胡亂殺人並不好。
如同食用其他生物的肉,得心懷感激。
既然我會奪走那個人的人生和心智,就得遵循某種規範才行。
◆
能從中感覺到自己的事物,就是我該負責的事物。
這我明白。
那當我再也感覺不到自己時,誰該來替我負責呢?
被捲入眩目的變化漩流而暈頭轉向的我,努力回想那天的事。
最先想到的,仍是姊姊的臉。
我家有兩個AKIRA,一個是我,一個是姊。兩個都是父母取的名字,只是漢字不同。我們並不是雙胞胎,所以單純是他們特別喜歡那個名字吧。都沒想過喊人時很麻煩嗎?每當媽媽在一樓喊人,總會讓我們很頭痛。
姊在這時總會讓人覺得不顧危險地加快動作,看得我捏把冷汗。可能是我即使和她生活了這麼多年,明知沒問題也仍會不由自主地看低她的關係吧。這裡有些表面話掩飾不了的緣由。
「阿明,怎麼了嗎?」
用踏台做運動而滿身是汗的姊姊察覺到我的視線。好敏銳。姊──姊姊雖是背對著我,卻看透背後一切似的那麼說,彷佛背後長了眼。
我當然不會說我看傻了,便端出事先準備好的藉口。
「你脖子上起了一點汗疹。」
「咦?不會吧,討厭。哪裡哪裡?」
姊姊中止晨間運動走過來,直要我指出位置。汗水淋漓而身體發紅的她毫無戒備地湊近,其周圍獨特的熱氣頓時包圍了我,讓我有點緊張。是我太過意識她嗎?
但眼睛下方痙攣般的顫動,告訴我那是出於我的真心。
「說到汗疹,雖然是我自己提的啦,不過姊姊,你對它知道多少?」
姊姊摸著脖子回答:
「一顆
一顆的。」
「是沒錯啦……」
「摸起來好噁心喔,我喜歡滑溜溜的。」
真是難懂的好惡。
或許姊姊這樣的人就是會變成那樣吧。
我叫明〈Akira〉,姊姊叫陽〈Akira〉,都姓明神,年紀差三歲。
她剪齊了輕柔得甚至感覺很脆弱的頭髮,驚人的好氣色為她更添風采。彷佛經過淬鍊的雙眸,有如沒有生物聚集的水面動也不動,不看我。
「阿明,來得及嗎?」
「咦?」我伸長脖子看看時鐘。「差不多該走了。」彼此彼此。
「這樣啊。」姊姊拿毛巾擦著臉,恬然一笑。
只是眼睛在這當中曖昧地轉動,往奇怪的方向看。
姊姊雙目失明,據說一歲半就失去了視力。
她自己好像不記得曾看過什麼,但仍能依稀想像出顏色是什麼感覺。我由衷希望那能為姊姊的黑暗帶來一點微薄的色彩。
姊姊說要衝個澡再出門就往浴室去了。聽了之後,我在家裡來回踱步遠離浴室,盡全力不去想。但即使像這樣假裝不在意也似乎會被她看破,怪恐怖的。
她一有空就會運動,說是身體太久不動就會變得很笨重,感覺跟在意胖瘦不太一樣。如同聊汗疹那時,我大多無法理解姊姊的感受。雖然嘴上會說懂,然而心裡從來不曾對同一件事有共鳴。這讓我很無奈,像種缺憾。
我整理好書包來到大門邊,見到坐在玄關的高大背影。是祖父。「早安。」祖父隨之轉頭,臉上皺紋夾起溫情。
「阿明啊,早啊。」
「要上勤啦?」
「是啊。」
祖父輕點個頭。他已經退休,這個「上勤」指的不是工作賺錢,而是參加鎮上老人的聚會。大家會在那裡交換鎮上新知,也是相當有意義的活動。
我是不太清楚,不過以祖父的立場看來,應該有很多事要為鎮上著想吧。
祖父是這個鎮的自治會會長,不曉得已經是第幾屆了。這種位子好像不會有人想搶,多年來都找不到接班人。再加上這陣子的問題,恐怕會讓敬而遠之的人更為增加吧。
「上學小心喔。」
「好。」
祖父叮嚀我一聲就走了。我幫他收起用過就丟在地上的鞋拔。
感覺這句「上學小心」比過去重很多。
約四天前,有些參與夜巡的自治會成員失蹤了。鑑於過去也有人在夜間失蹤,大家認為是同一犯人所為。或許是這個緣故,自治會活動變得很嚴肅,祖父的話也變少了。
而我,也很希望能早點趕走這個憂患。
「……犯罪,跟罪犯啊。」
這樣說出來感覺好像很遙遠,不太切實。
不過我是自治會長的孫子,這種話不能亂說就是了。
我猜想,犯人可能就是這鎮上的人。在這個出了事,大家都很警戒的狀況下,犯人仍能逍遙法外,就連被害者都找不到,需要對鎮上地形夠熟悉才做得到吧……但想歸想,這樣的看法似乎終究只是普通人的觀點。拘泥於常識的想像沒什麼參考價值。
因為,犯人恐怕是超能力者。
由於大家這麼認為,祖父等鎮上的大人才會睜大了眼到處搜尋犯人的蹤跡。一出門,肅殺之氣就繃得我很不舒服。除非是犯人自己,否則任何人都不會有欣賞落櫻紛紛的雅致吧。
超能力者必須徹底趕出人類社會才行。
一想到這樣的共識,我就忍不住用力握緊了拳。
同時指甲刺進掌心,觸動我想起那個情景。臉頰頓時一熱,意識著不在這裡的姊姊而急忙左右張望。明明沒有劇烈運動,汗水卻一陣又一陣地流,難受得不得了。
「人會遺忘很多事,所以才活得下去」這種話,根本是鬼扯。
誰也磨不滅犯錯的記憶,逃不出它的牢籠。
曾緊抓姊樸素內衣的我,至今仍在拍著我的肩。
「……可惡。」
我猛搔塞滿邪念的頭。我這是在做什麼,真為自己覺得噁心。
與其滿足自己的欲望,明明我現在更該以確保姊姊平安無事為優先。
姊姊還有一件更值得我憂慮的事。
那是令人避諱的事。
招來混亂的事。
也是能開闢價值觀荒漠的事。
姊姊她,其實也是超能力者。
◆
我是一個超能力者。有個「超」字,感覺很強的樣子。
然而事實上沒那回事。我雖不曾與其他超能力者比較,但與我所聽說的能力規模相比,真的沒什麼了不起。
若以常見的A~E五段評量來分,我自評為D的中段。我的能力完全沒有破壞力,有效範圍又小,看起來也沒有成長性,頂多只有時效比人強吧。
可是在適材適用的層面上,恐怕沒有更適合我的能力了。
我傷害的東西都會隱形。
那就是我以雙手換來的「超能力」。
對於滿足我「不留下殺人證據」的欲求而言,我敢說那是最棒的能力。人是一種比自己所知更依賴視覺的生物,不會去看看不見的東西。
只要用這能力讓人隱形,就連濺出的血也全都看不見。只要準備一大塊沾滿了那些血的布,就能變成簡易隱形人逛大街了。很神奇地,只要進入隱形物體的內側,好像就算是它的一部分。可見不單純是隱形,還具有相對的規則。於是我進行了各項實驗,對這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把握,只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把握了幾成。明明能讓東西變透明,卻教人一點也看不透。
開始這麼想之後,我覺得這能力應該還有更多的應用方式。
但若就缺點而言,它實在是難搞到不行。
這個能力只要造成一點點傷痕就會引發,非常麻煩,甚至讓我慶幸自己手不能動,不會因為一時激動甩了手而使指甲刮傷皮膚。我也是人,經常受到情緒的影響。出乎意料的機率如同戲劇一般低落這點當然是很歡迎。可是這能力真的一點通融的餘地也沒有,使得我必須終日提高警覺,沒什麼可以放鬆的時候。
好比說,由於無法測試,我不曉得這能力會不會作用在自己身上,於是褲襪的保護絕不能省,以免腳趾甲抓傷自己。而更傷腦筋的就是趾甲的處理了,用指甲刀搞不好會害自己從此變成隱形人。而當然,趾甲是天天都會長的東西,既然不能放任它一直長下去,就結論而言,我是用火來處理。我已經做過實驗,隱形必須製造傷痕才會發動,以其它方式危害目標都無效。
有句俗話說「拿指甲當蠟燭」(註:比喻極度節儉或吝嗇),但實際會這麼做的人恐怕是少之又少吧。而我每次都只能忍著火燒,等燒焦的指甲一點點地剝落。
老實說,別人看了一定當我是變態,真的十分辛苦。
當然,我也可以請別人代勞,祖父就幫我剪過。只是我總是會想,畢竟我們無法預知自己什麼時候會孤立無援,凡事都要找一個不依賴他人的辦法。
而由於那是這麼容易發動的能力,殺人時非得一招斃命不可。
一旦傷得不夠就會製造隱形人,難找得很,所以日本刀那樣能夠深深刺入目標的兇器最適合我。就以口咬柄橫向刺出的動作而言,戰鬥匕首或菜刀都不夠長,要是肩膀先撞到人就完了。
看來,我邂逅那把日本刀真的是天註定。
不帶那把刀在街上走,總使我坐立難安。大白天、上學途中可以光明正大帶著刀昂首闊步的一天,究竟什麼時候才會到來呢?我常覺得我根本是生錯時代了。
模範生什麼的姑且不論,總之我平常總是努力裝成認真的學生,與遲到或蹺課距離遠得很。所以我現在有點緊張,不曉得平日上午這樣明目張胆地在街上走好不好,會不會被警察叫住。這讓我深刻感受到凡是沒有經驗的事,無論做什麼心裡都很不踏實。不過剛才有個穿著制服的女國中生與我擦身而過,讓我懷疑說不定這樣其實很普通。我以前也穿過同樣的制服,有點懷念。
還穿著那身制服的青澀年代,我沒有殺過人。
那段不停鍛鍊下顎與雙腳,臥薪嘗膽的日子,不禁引人寄思。
經過一段微苦的巧遇,我順利到達學校,但不知該不該直接從正門進去,可是繞路又麻煩,最後還是走正門了。老師並沒有特地守在校門邊,這段通學路就這麼平安地結束。櫻花已幾乎從枝頭散落地面,被風吹成小小的漩渦。
現在正好是午休時間或即將結束,一群人吵吵鬧鬧地從學生餐廳蜂湧而出。從舉手投足和氛圍來看,看得出年級比我高。他們對於書包夾在腹側,走過教師停車場的我有點反應,不過也沒人多說什麼,瞥個一眼就往校舍走去。
我見過位在中心的男學生,記得是學生會長。
開學典禮時他上台致過詞,可是我很困,根本沒在聽。
會長几個背後的人流仍不停湧現,與春意投合的嘻笑聲不斷跳上他們頭頂,像一群玩鬧的小白兔。
我不禁停下來,望了他們一會兒。
人流另一側,白雲靜悄悄地飄著。抬頭一看,風卷向天際的聲音搔過耳後,遠離時帶起一陣耳鳴。
我為何會如此喜愛偶遇這種氣氛的感覺呢?
奇妙的感慨在我心靈深處蕩漾。
清涼的風,吹過不停流動的人與天空之間。
隨之湧上,像是讓臼齒躁動起來的舒爽感填滿了我。
無比的開闊感給我彷佛哪兒都去得了的巨大錯覺,心胸豁然開朗。乘著這般感受與春天的閒適風情,我昂首闊步。
「嗯!」
想殺人了。
◆
對我來說,姊姊簡直美得近乎女神,但我真正的感覺好像不是那樣。姊姊比較像我心中的一個標準,而不是頂點。我可說是透過姊姊的一舉一動來學習、理解女性是怎樣的生物,是只懂得拿她和其他人作比較的人。
但儘管如此,我想我掩飾得很不錯。
『喂,阿明。』
『嗯?喔。』
『明神同學?』
『來了來了。』
『學生會長?』
『我知道了。』
『阿明,來一下。』
『什麼事啊,爸?』
『阿明。』
『怎麼啦,姊姊?』
我擁有許多張面孔,而每一張都對外發揮得完美無缺。
大家也都是如此吧。人類創造不了只用一張面孔就能隨心所欲暢行天下的社會。必須為不同對象準備不同性格、步調、感情,乃是人類社會的定理。真心話埋在面具堆里就行了。
做不到而反彈、宣洩真心的人,只會被人們排擠。最後當不了人,不是淪為怪物就是升格為神。
拿我來說,就沒有一張是暴露本能,或者說真心的臉。
在我近乎崇拜的姊姊面前也是如此。
今年將滿二十一歲的姊姊,明神陽。
充滿與我的歪曲十分契合的美。不僅是外表,內在也擁有圓滿的美德。只要姊姊還在,我就不會離開這個家、離開她身邊。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能讓我主動離開這個我所能想像最完美的人。
姊姊失去了視力,而我只看得見姊姊。
豈不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嗎?好想抓個人來問問。
若要給這樣的姊姊挑一個缺點,也許可說是害我很難覺得姊姊以外的人有任何價值可言吧。怎麼說呢……例如,眼前這個人是我朋友,且面臨生命危險,但我一定會覺得就算這傢伙死了,只要姊姊在就沒差。這種事對一般人而言難以估量,但姊姊卻能輕易跳上那天平,然後戰勝對方。
我對姊姊引以為傲,也為可以這麼想而自豪。
同時,我皮膚一隅也感到危險而顫抖。
姊姊穿的鞋是誰做的?姊姊每天吃的食物是從哪來的?姊姊的生活也需要很多我以外的人。
不重視周遭的人,同樣也不受周遭重視。
因此,當我面臨抉擇而只能求助於根本不在場的姊姊,一定會陷入絕境。
這就是我感到的危險。
雖然無法接受,但現在的我就是如此。
倘若我更有力量,就能放心地只選擇姊姊一個了。
例如超能力。
……對了,我原本在想什麼?
啊,對對對,姊姊不僅外表出眾,還是個超能力者。她的能力是──
「啊,是春日透耶。」
一起走出學生餐廳的某個人說,我跟著看過去。
從午休的聯絡走廊望向停車場,能見到一個書包夾在腋下──應該說塞在腋下,看起來不太好走的女學生穿過正門。態度很堂皇,沒有慚愧的樣子。長長的袖子含著她整條手,制服也不合身,上半身看起來大了一圈。她似乎注意到我們的視線,眼睛往這裡轉。
「她的手好像不能動耶。」
另一人說。
「……好像是耶。」
「好可憐喔。」
「是啊。」輕薄的同情,搏得我輕薄的同意。
我知道鎮上有這麼一號人物。小學時,她曾因用嘴含筆抄筆記而蔚為話題。小我兩年級的她,原來也來這間學校念書了。反正她多半不會參加我這個社團,不會有交集,我也對她沒興趣。
「不過在新生裡面,她算滿可愛的嘛。」
另一人的想法,使我不禁懷疑自己的耳朵。
「會嗎?」
哪裡啊?我好不容易才沒讓這問題曝光。
即使離這麼遠,我也能清楚看見她皮膚粗糙、眼形不寧,輪廓不夠圓潤,和其他女人一樣,在我眼中是那麼地醜陋。或許是拿姊姊作標準的緣故,我怎麼看都是那樣。
她與姊姊同性,我自然會給予一定的尊重。
會顧及班上同學或大人的想法,不曾對女人無禮。
但與姊姊相比,她就只是個女人。不是女性也不是女孩。
所以回到教室時,我已忘了自己剛看過一眼的新生何名何姓。
……對了,我原本在想什麼?
想針對姊姊聊的、思考的太多,一時整理不來。
今天我也是想著姊姊,聽下午的課。
這對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也是取得心靈寧靜的唯一方法。
至少,直到今天都是如此。
◆
午休過後,我一臉理所當然地加入打掃行列,結果朋友馬上就「喂喂喂,你是怎樣?」地上前關切,說些以為我是請假結果蹺課之類有的沒的。我沒連打掃都閃掉就不錯了,怎麼不誇我一下?我半開玩笑地這麼想。
我隨便應付幾句,然後到了放學。
下午課堂上,我滿腦子都在想今晚怎麼安排。
這是常有的事。
心情有如晚餐都是我愛吃的菜,眼前一片光明。
我往整天都沒人坐的空位瞥一眼,離開教室,混在從樓上流瀉而下的學長姊中前往鞋櫃。我的櫃位不是照五十音排,特別設在最下層。其實將室內鞋踢進最上層鞋櫃對我來說也不是問題,不過讓人以為我行動有障礙比較方便,所以就接受學校的好意了。
表現得太能幹,只會徒增我殺人的嫌疑。
「喔?」
一出校舍,天上就掉下一顆黑白雙色的太陽。
沒進門的足球直往這飛來,速度並不快,在我前面幾步的位置落地。啊,彈好高。我起初不認為會打中我,因而嚇了一跳。或許是落點在柏油地而不是土的關係。速度雖然不快,但這樣會打中我的臉。怎麼辦,頭錘回去?於是我往額頭用力。
就在這時,一隻從旁竄來的腳向右踢開了它。
讓我又嚇了一跳。
是學生會長的腳。
足球飛向正門,跳起的會長隨後落地。
看來我是得救了。那隻腳對我的心臟負擔比較大就是了。
不用手擋,而是用比較難控制的腳踢球是因為一時情急,還是單純耍帥呢?會長那一踢引來周圍學長半開玩笑的一陣拍手。他靦腆地搔搔頭,我這被害者也覺得有點難為情。
「謝謝學長。」
儘管如此,我還是沒忘記他學年比我高,鄭重道謝。會長輕揮個手就逃也似的跑開,撿回那顆球還給足球社員。可能是還有社團活動吧,他接著者往體育館走,並轉頭往半途與他同行的女生問候,那張側臉感覺很薄弱。
會幫我,是因為知道我的事吧,雖然有點誇張。
算是種過剩的關心,與輕蔑一樣常見。
雖然他幫了我,但我就是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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