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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第103章 想要為國捐軀的趙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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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忽然想起了一個辦法。

就是,向太后可能不會同意。

但他還是打算試一試!

他是天子,為國捐軀,理所應當!

假如啊假如說,他娶幾個趙思忠、趙醇忠兄弟的孫女為妃嬪。

那她們生下的孩子,就天然具備了吐蕃贊普和漢家阿舅的血脈和統治西蕃各族的合法性。

在畏服貴種的西蕃部族眼中,這是釋迦摩尼下凡了。

隔日,癸酉(初十)。

駕部員外郎賈種民上奏:臣奉旨督辦堤岸司撲買,依旨意,已將汴京城城外,汴河西諸堆垛場、場務、庫房撲買已畢,得錢三十二萬七千八百貫,乞送左藏。

隨上奏而來的,是一份份已經簽好的契書和相關公文。

於是,命下有司核定,然後才許押送左藏。

趙煦得知此事時,剛剛吃了早膳。

「三十二萬貫,這賈種民還算得力!」他輕聲評論著。

至少,比他上上輩子要好。

上上輩子,汴河堤岸司是直接罷廢不管,任由民間自行處置。

於是,全部落到了那些勛貴手中。

大宋不僅僅一毛錢好處沒撈到,還沾了一身腥。

當然了,也正是因為如此,後來趙煦親政,才能那麼輕鬆的將堤岸司所屬的一切財產完全收回。

現在,既然撲買了,那就得尊重契約,至少撲買租期內,不能隨便回收。

同日,中書省奏請,以市易法既罷,請兩宮恩典,派員清點市易務以來,天下城郭戶所積欠之市易務貸款、利息。

請以形勢戶免息七分,戶等財產三千貫以上,免息五分,三千貫以下免息三分為條例,並乞寬限至本年十二月,請令有司張榜公示,曉瑜人戶以聞。

這同樣是一個帶著韓絳個人風格的奏請。

做了幾十年的官,在歷任地方十餘年,韓絳太清楚,地方上特別是城市裡的城郭戶的情況了。

三千貫,就是一條劃分城郭戶財產的分水線(當然是大城市)。

三千貫以上,屬於小有積蓄,在城市中也有自己產業的手工業主、作坊主或者坐商。

三千貫以下,則還屬於積累階段,暫時還在打拼的階級。

可能地方情況不同,經濟不同,有所差異。

但不會差的過於離譜。

奏上,兩宮答曰:可。

乃命中書侍郎李清臣,會同監察御史劉拯、兵部員外郎杜常、太府少卿宋彭年督辦。

向太后把這個奏疏拿給趙煦看,趙煦看完也在心中贊道:「韓子華,真是能吏!」

就市易法的處置上來看,比趙煦上上輩子那位太母在司馬光建議下的處置辦法好得多——請以大姓利息七分,小姓全免,限期一月完成。

濃濃的司馬牛風格。

直接把城郭戶和鄉村戶對等起來。

將人數多寡而不是財產多寡作為劃分標準!

尤其是那個限期一月,讓很多人破防。

包括同屬於舊黨的不少大臣。

可人家不聽不聽,王八念經。

而韓絳上任,靠著這兩次德音下降,加上堤岸司撲買帶來的紅利。

趙煦感覺,起碼半年內,他的施政權威,應該是穩定的。

至於為什麼是半年?

因為半年以後,司馬光、呂公著肯定在都堂上會師了。

不過,當著向太后趙煦沒有任何表示,只是裝著認真學習、仔細識讀的樣子,不時的和向太后請教著其中的一些問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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