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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7章 天子斷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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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話,那就請回去生孩子吧。

治國這種事情,就不需要你操心了。

而王安石,顯然也知道這些。

故此,他隱居江寧後,就一直不問朝政。

直到趙煦登基,在趙煦的不斷暗示下,他才慢慢重新活躍起來。

想著這些事情,趙煦嘴角就微微翹起來。

一直以來,他在默默做的,就是當一個新黨眼中合格的聖人天子。

同時也做一個舊黨心中的『寬仁明君』。

主打就是一個不主動,不拒絕,不承認。

這種渣男策略,在如今的形勢下,非常好用。

「母后教誨的是……」趙煦迎著向太后的眼神,輕聲道:「今日,兒便與母后一起審閱諸卷宗吧!」

母子兩人,於是回到保慈宮的內寢,坐到那坐褥上,命人將都堂送來的相關卷宗奉上。

向太后首先挑選了一下,然後就拿出了一份卷宗,遞給趙煦:「六哥且先看看這份卷宗和大理寺的判詞……」

趙煦點點頭,接了過來,然後認真的看了一遍。

這份卷宗,就是陳留縣胥吏秦和毆殺良善李三用案的審理情況和判決結果。

根據審訊,秦和毆殺李三用『確係出於賊臣陳留縣押司德利唆使』『意在破壞朝廷大政,詆毀天子聖德』。

所以,依律,秦和以謀殺、誹謗君父、詛咒不臣等罪名,被判處腰斬棄市,並抄沒其全部家產。

當初那十多個跟著秦和,一起參與了毆殺李三用的胥吏,也被大理寺重拳出擊。

儘管,大理寺的卷宗上,也承認這些人『多不知賊吏之奸惡、賊官之陰邪』。

可他們終究是附逆了啊!

所以,最輕的也是刺配沙門島,遇赦不回!

其他人等,分別被處以斬首到絞刑不等的死刑。

看到這裡,趙煦抿起嘴唇來,指著卷宗上的那些判決文字,輕聲道:「母后,兒臣以為,大理寺在對這些從犯的判決,似乎過重了……」

「彼等,既『多不知賊吏之奸惡』更不知那賊臣德利之陰邪,兒以為,還是當予以寬從……」

趙煦在現代留學,學到的最重要的政治智慧之一就是——為君者應該讓自己活,也讓別人活。

假如,皇帝不讓別人活,那麼別人也可能不會讓皇帝活。

這樣的事情,在歷史上比比皆是。

向太后微笑的點點頭:「六哥是聖主明君,自當推恩於民!」

說著,她就喚來了一個內臣,命其取來硃筆。

「六哥,且在這卷宗上,寫下德音赦文吧!」

「嗯!」趙煦點點頭。

便拿起硃筆,將大理寺判罰的那些從犯,全部減罪。

刺配沙門島的,改為流一千里。

絞刑改成刺配,斬首改為絞。

想了想,他又提筆,圈起了對秦和的判罰,將凌遲改成斬首。

畢竟,殺人不過頭點地。

凌遲太過殘忍了!

但,這卷宗還沒有完,因為後面,還有大理寺對苦主李三用的弟弟妹妹狀告陳留縣的判詞。

這封判詞,判令有司,從抄沒的秦和家產中,截留錢一千五百貫、田產兩百一十畝,賠償給李三用的兩個弟弟和一個未婚配的妹妹。

並令這三兄妹,均分所得賠償。

判詞沒有問題,符合大宋當下的社會和刑律。

唯一的問題是……

沒人性!

因為,從卷宗可知,李三用那個未婚配的妹妹,還未滿十五。

然而,她卻能分到五百貫的賠償款和七十畝的土地。

這是什麼?

小兒持金於鬧市!

對人性而言,這種考驗太過苛刻了。

趙煦在現代,看過很多宋代地方的史料,在這些史料中,最常看到的是——父母死後,留下的幼子、幼女,基本都活不了!

暴病、急病、溺水、失足……

是這些可憐人最常見的結局。

但,他們真的是暴病、急病、溺水、失足嗎?

故此,趙煦將判詞圈起來,然後在旁邊寫到:朕聞禮曰:子婦無私貨,又觀《刑統.戶婚律》曰:諸應分田宅者,兄弟均分!此誠定分止爭之良法也!

李氏為良善李三用之胞妹,雖系女流,卻未有婚配,當屬本宗,依律均分田宅可也。

然其終有出嫁日!

朕循天理人情,用禮教宗法。

今判:

其一:李氏未出嫁,當與兄弟均分李三用之產。

其二:李氏出嫁,當將所得錢、產,歸於本宗。

其三:依律,出嫁女,當得其所當分家產之半為其妝奩。

其四:若李氏中道不幸,未曾出嫁而亡,則其所得訾產,依戶絕官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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