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被偏愛的都有恃無恐(2/2)
「這些證據是不夠的。」
「而且周毅,大數據殺熟里的問題不單單是殺熟,還有個人信息的過度收集,以及不正當競爭,甚至於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之類的壟斷行為……」
周毅陷入了沉思,他在過去還從來不清楚,大數據殺熟裡面會有這麼多的彎彎繞。
方大狀那句,你自己可能都不如大數據了解你自己,聽著都讓人覺得害怕。
「好了,今天就是隨便聊聊,不早了,咱們先回吧,你可以先和對方的客服再聊聊,看看他們會不會退你的房費。」
方大狀沒有多說什麼,甚至連怎麼取證都沒說。
周毅也沒問。
走出咖啡館,三人告辭,周毅一路回到家裡,隨即再次撥通了程度客服的電話。
「誒對,我是今天上午聯繫過你們的那個,麗華大酒店603,手機尾號9527,姓周,對,上午的時候你們說,是基於房間緊缺而進行的相應價格調整。」
「那麼好了,今天我用我朋友的手機搜索那個酒店,顯示的價格和酒店實際價格一樣,用我的手機搜索,還是之前的價格,你怎麼說?」
對面的客服趕緊道:「這個您稍等,我需要問問我們的同事。」
電話里沒了聲音,大概是幾分鐘後,客服又開口道:「您好先生,還在吧,我剛剛問了我們的同事,可能是系統出了問題,或者是您的手機緩存沒有消除,顯示的還是昨天的價格……」
「而昨天那個價格,剛剛我們經過調查後發現,確實是我們系統的原因,所以現在可以給您發放一張三十元現金紅包,可以在平台消費任何產品時候使用。」
「您看可以接受嗎?這個真的請您理解一下。」
又是類似於優惠券一樣的東西,現在各大平台都是這樣。
投訴了,出現問題,一般情況下都不說賠付,都是給券。
這券可不是真的現金,你只有在人家這平台才能用。
那意味著什麼,你只有再次消費,才可以把這現金紅包用出去。
不管怎麼說,平台都不會虧。
「我不接受,我還是上午的要求,你們已經構成了消費欺詐,所以我覺得應該適用退一賠三,而不是一張現金紅包就能解決的。」
因為之前旅遊的事,周某人現在就認準了退一賠三。
雖然他不知道是不是可以適用。
「很抱歉先生,這個確實沒辦法做到這樣的賠付,系統的問題我們也沒辦法,所以真的還請您理解一下。」
「我理解不了,所以你們是真的不賠對吧,那就別打電話了,浪費話費知道嗎?你們解決不了,那我就去找能解決問題的,消協,市場監管局,法院,總有一個能解決。」
「先生,您也不要有情緒,這個我們肯定得協商來解決的,這裡真的是沒辦法退一賠三,您看……」
「好了,就這樣吧!」
說完,周毅也懶得聽對方說什麼了,直接掛斷電話。
什麼都不賠,各種做不到,然後動不動就讓你理解,所以你們這些大企業啥時候能理解我們用戶呢?
魔都,某處寫字樓里,一堆的客服正在不斷地接打電話。
還是之前的情況,客服嘛,能外包就儘量外包,否則自己養一堆客服,那真的是要命呢。
客服白曉穎聽著電話里的盲音有了一瞬間的愣神,不過很快就恢復正常了。
這又是一個刺頭客人,不過無所謂,她們客服是幹嘛的,專門就是應對這些刺頭客人。
簡單的要求那解決的很快,而且還可能進行宣傳,但是複雜的要求,就得看命了。
稍微緩了緩,隔壁的同事湊過來道:「誒小白,你那投訴解決沒?」
白曉穎搖搖頭道:「沒呢,說要退一賠三,那咋可能嘛,現在又說要去投訴,要去起訴……」
說完,兩個客服齊齊笑了,做他們這行,聽到的威脅太多了。
上次居然還有人威脅說不解決問題就去哪裡哪裡告狀。
都讓人聽得想笑,你和一個企業的糾紛,你去告狀有什麼用。
至於說投訴,這個還靠點譜,很多人是真的會去投訴。
但是市場監管部門要進行處罰,也得有證據,很多人的投訴都缺乏關鍵證據。
而另外的起訴,那根本不可能。
至少白曉穎在這裡幹了一年,還沒遇到過真的起訴的。
這房費才幾個錢,就算真的退一賠三了,撐死了都不到一千塊,而打官司得花多少錢,沒人會這麼傻的。
不過呢,按照程序來說,收到這種威脅要起訴投訴的,那得上報。
很快白曉穎便將相應的情況上報,公司對於這些都有一套處理流程。
後續可能會有更高級別的客服進行溝通,但是白曉穎知道,退一賠三絕對不可能,或者說,任何商家面對退一賠三,都不可能直接答應。
你要麼去告,要麼去投訴,反正我是不可能直接答應的。
法院判下來我就認,說起來,這點賠償對於這麼大的公司來說真的是九牛一毛。
房間裡,周毅現在莫名地就很煩躁。
方大狀說了,這樣的事要想起訴,取證特別難。
而且花一堆的錢,可能最後的結果會很不盡如人意。
所以這些網際網路巨頭都是有恃無恐的,那個客服說的都是套話,當然,她只是打工人,和她說什麼都沒用。
不過也能反應出來,人家公司高層根本不在意這些。
再看看新聞,這些平台甚至聯合簽署過什麼承諾,說絕對不利用大數據殺熟。
可是呢,我們在生活中,從來都不會看別人怎麼說,而是要看他們怎麼做!
那自己現在該怎麼做呢?
…………
晚上的解渴章,感謝書友2018,書友2020,長長長長生,又一個新手,紙是魚樂,肥貓物語大哥,jian,書友2019,感謝幾位兄弟的打賞
然後前一張又有相關從業人員書友覺得不太對,這裡我就不再發單章解釋了,我這麼說吧,書里說大數據殺熟沒有贏的案子,但是實際有一個,只不過呢很多專家認為那不屬於大數據殺熟,我這裡是把那個案子和國內曝光的第一起大數據殺熟進行了結合,這都是實際案例,確實不是酒劍瞎編亂造,然後還有,很多兄弟不要著急,既然寫到了大數據殺熟,那肯定不會只把問題局限在酒店上,方大狀說的那句話仔細想想,問題不是單純的大數據殺熟。
還有一點,本書裡面出現的一些規定,一些很多人都沒聽過的法律,其實都是存在的,這個大家隨便搜一搜就能搜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