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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好久不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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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六日,陰轉小雨。

或者可以說是雨夾雪,冷的嚇人。

周毅在幹嘛呢,周毅覺得今天是個黃道吉日,適合報警!

沒錯,經過了很長時間的努力之後,終於,條件成熟了,今天便是那五位老人和他們的家屬去報警的大日子。

自然,周毅肯定得和他們一起去。

就算是周毅,這次也感覺到了累,他是個開掛的沒錯,系統可以給他錢,但是卻不可能代替他把維權過程走完。

當初那麼多人想剝開他的肚子看看有幾碗粉,而現在,他在經過了這麼長時間的努力之後總算走到了現在。

法律有程序,程序也代表著正義,該有的程序必須要有!

別人造謠完拍拍屁股跑了,他想要維權,卻得付出十倍百倍的努力。

但是,他周毅就是個較真的人,哪怕再麻煩,也必須要維權到底,這個世界缺一些擺事實講道理的人,他周毅就願意做這個人!

方大狀親手整理的證據,都是證明他們的個人信息被冒用,而且對方涉嫌犯罪的證據。

一輛大商務車上,秦大爺等人早已經等著了。

「周先生,這次過去報警了我們就沒事了對吧?」秦愛國開口問道。

他們這次來的人不少,有人報銷嘛。

「當然,不過後面可能還會和你們了解情況,想回去也行,想繼續在京州玩也行。」

這就沒問題了,一行人直接來到了鐘樓派出所。

進了派出所依舊和到家一樣,巧了不是,這邊還是老周值班,看到周毅後眼珠子都要瞪出來了。

「咋又來了你,我跟你說我們這一年的加班太嚴重了知道不,頂不住了,伱不能去別的派出所報案嗎?」老周說道。

當然,這是開玩笑呢,和周毅已經很熟了,人民警察也是人。

「嗨周叔,這不是能者多勞嘛,而且今天不是我報案,是他們!」

周毅說著話指了指身後那有老有少的一群人。

老周看了看那因為進了派出所而十分拘謹的一群人,嘆口氣,隨即轉頭坐到了位置上。

「開始吧!」

秦愛國已經有點懵了,這人進來真的和到家一樣隨意,咋感覺不是個好人呢……

不過既然答應人家了,那就都得做!

很快秦愛國一行人開始走程序。

「所以你們是說,你們的身份信息都被人冒用來註冊帳號,然後還涉嫌犯罪是吧?」老周的眉頭皺了起來。

這些人表面上看起來天南海北的,但都有共通之處,都是老人,而且都沒什麼文化,都不上網。

老周這樣的老警察,那很快就想到了另一個問題上,這樣子冒用信息,還有這麼多共同點,裡面有沒有涉嫌買賣個人信息呢?會不會是團伙呢?

不行,這必須得深挖一下!

報警的過程很順利,但不是說馬上就能立案,老周他們開始了審核,審核的內容就是方大狀提供的證據。

一要證明存在誹謗罪,或許這個刑事自訴官司打下去有可能不會贏,因為對於老人這邊來說,辯點太多了。

但本身要的並不是判決,而是有誹謗行為,並且已經達到誹謗罪的情況存在!

二就是證明老人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只需要在邏輯中形成這麼一條證據鏈,那就可以立案。

審核了幾個小時之後,老人和他們的家屬被告知,審核通過,現在已經立案!

那現在就沒他們的事了,接下來安心等待公安部門進行偵查就行。

通過發博時間和設備信息等等內容,讓渣浪和運營商配合來定位IP等信息,這就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但是對於公安部門來說就很好辦。

尤其是現在,國家對於個人信息管理愈加嚴格的情況下,小滴都被幹了八十多個億的情況下,還有這樣肆無忌憚冒用他人信息違法犯罪的情況,這簡直就是在挑釁啊!

不用說,必須得干他一炮!

倒是渣浪,最近的日子很不好過,雖然周毅沒有主動傳出消息來,但是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他起訴渣浪,從渣浪得到了相關人的信息,結果卻都是老頭老太太,這消息已經傳出去了。

當時就把網上的一堆人給震的七葷八素!

說實話,大家平日裡對於所謂的誹謗罪和侮辱罪等等刑事自訴,大部分都是通過阿毅的視頻了解的,在這之前,很多人甚至連這些東西都不知道。

什麼「告訴才受理的刑事案件」,刑事案件還得自己去告,這是一些人根本不知道的。

所以在經過了前面幾次的維權後大家都想著,以阿毅的較真性格肯定會起訴,到時候就能知道誰真誰假了。

然而,消息剛剛傳出來,一方就刪號跑路了,而阿毅也沒有任何消息,這件事也就沒多少人再關心。

卻沒想到,這邊又有消息傳出來,阿毅起訴了,這些帳號背後的人居然是七八十的老頭,這就算是傻子都不會信。

於是渣浪就被噴了,說你們天天搞什麼實名,結果有什麼用,人家還不是冒用信息。

如果單純被噴幾句也無所謂,反正平台早就被噴爛了,但是國家現在大力整治個人身份信息被買賣的事,這就有問題了。

再加上周毅以渣浪審核不嚴的緣由提起了訴訟,索要侵權損害賠償,這一件件事太多了……

不過,在這樣的情況下,網上的網友們還是發出了感慨,阿毅這次估計要栽了。

對不對,你費盡了心思又是起訴又是自訴的,想把人送進去,結果發現,那背後是個八十歲老人,你怎麼辦。

而且之前那些各種推波助瀾的大v們現在刪了微博,隻字不提之前的事,就好像根本沒有這樣的事發生,你會怎麼想。

也就是連著網暴起訴有了效果,周毅和方大狀沒人敢直截了當的罵。

「繼續較真啊,我就說這麼繼續較真下去總有人要陰他的,你看吧,不是說法律有用嗎,你倒是維權啊?」

「阿毅怎麼不說話了,這麼長時間了,這是不打算繼續發視頻了唄,這就是立人設的結果,你看看那些立人設的明星,有哪個能有好結果的。」

這樣類似的怪話已經出現了,雖然影響不大,但是看著總讓人噁心。

周毅的觀眾老爺們反駁了,但是他們更加好奇,咋還沒動靜呢?

答案是就是沒動靜,每一個經歷過維權的人都會知道,維權中最讓人受不了的不是這樣那樣的開支,而是漫長到讓很多人絕望的時間。

走法律途徑是很合理的事,但是周毅和方大狀之前也聊過,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你沒多少時間和金錢去打官司,去各種起訴,通過法律途徑理順各種關係的話,那麼最好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讓別人來找你!

當時方大狀還給周毅舉過一個例子,說一個房東,他的房子租給了租客,完了之後有一天心血來潮去自己的房子看了一眼,卻發現裡面住著的是一家沒見過的人。

而且已經住了不短的時間了。

原本以為是租客自己當二房東,卻不想人家直接把他的房子給賣了。

過戶沒,當然沒過戶,房產證還在自己手裡呢,因為房價便宜,所以這戶人就買了。

沒有過戶就敢付錢,社會上有沒有這麼傻的人呢,當然是有的。

那麼問題來了,他該怎麼辦,那個租客已經找不到了,還是之前那句話,這種時候你靠著個人的本事是根本找不到一個故意要躲的人!

如果按照法律途徑來看,你好像是可以直接起訴住在這裡的一家人,讓他們搬出去,但是他們可以辯稱是花了錢買的,到時候就會陷入扯皮之中。

但你說讓他們去找那個租客,也不好辦,因為他們基本上是找不到的,而且也不一定會去找,他們想著反正我住在這裡,錢也交了,那這就是我們的房子。

怎麼辦,先報警,說自己的房子被人強占了,那派出所出警肯定不會管,因為這一眼就看出來是民事糾紛,但是你要的是這個報警的記錄。

完了之後,去找開鎖公司,全程錄像留證據,把對方的東西挨個搬出來,因為你有房產證,在我們國家,不動產是登記制,房產證就是不動產權的體現!

那這個時候這戶人家就要罵娘了,他們會跟你鬧,但是房子這個東西,你有房產證,還住在這裡,那誰也沒這個權利把你趕出去。

然後,這戶人家只能選擇報警,自己被詐騙了,這個時候就得管了,警察找人,可比你去找人容易多了。

這戶人家冤嗎?很冤啊,花了錢買的房子,卻住不進去,但是沒過戶的房子你敢給錢,你很冤,但你又沒有那麼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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