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我願意,我什麼都願意!(2/2)
一個小時後,劉康從看守所走了出來,作為律師,還是要以當事人的話為準。
他說可以接受任何條件,那就得聽他的。
所以離婚案件現在就可以先放一放,因為這屬於可以談的東西。
而且李昌明還說了,暫時他是沒辦法拿出錢來的,所以答應妻子的條件,讓劉康和親戚們說說,借點。
於是出來之後,劉康很快撥通了李昌悅的電話。
家裡,一堆人正在吃飯,家裡混的最好的就是李昌明,畢竟在京州有了家。
所以親戚們來了京州肯定是要住在他家的.
這種事現在其實不太常見了,很多人寧願住酒店也不想住親戚家,自己還覺得麻煩呢。
但有的人就願意.你要是拒絕了,以後回了老家,人家就會在哪裡說,你看那個誰誰誰,我們去了結果他們還讓我們住外面!…
正在此時手機響了,李昌悅拿起來說道:「喂,劉律師,見到我哥了嗎?他給你提供什麼有用的信息了嗎?」
其他親戚聽到這話,都閉上了嘴靜靜聽,想知道是什麼情況。
結果李昌悅聽著聽著頓時喊道:「我哥這麼說的?他,他咋這樣呢,咋什麼都願意,那人家都騎在他頭上欺負人了啊!」
啊?旁邊的老太太和親戚們都有點驚訝,有人開口道「昌悅,怎麼回事啊,人家律師說啥呢?」
李昌悅沒回答,繼續說道:「還想和我們借錢?不是,你咋和我哥說的,那合著我哥一分錢分不到,還得倒貼錢,還想讓我們幫忙出?」
「什麼律師啊你這!」
李昌悅一邊喊著一邊掛了電話,看了看家裡的親戚,猶豫一下還是將剛剛的情況說了出來。
重點就是,她哥願意答應對方的任何條件,只要對方撤訴,而且如果要賠錢,想讓他們幫忙借點。
這話說出來,其中一個親戚頓時不樂意了。
「他李昌明怎麼回事啊,這房子什麼的都不要了?他瘋了吧,還和我們借錢,我沒錢!」
「我也沒錢,這事弄得,丟人現眼,誰家離個婚一分錢分不到不說,還得倒貼錢啊,丟人」
「我就先回了,反正現在昌明也要離婚了,幫不到他.」
一時間,幾個親戚作鳥獸散,李昌悅在那裡倒是想走,但沒地兒走,她就在這裡住著的。
老太太說不出話來,只是在那裡哭著,哭自己苦命的兒子,日子怎麼過成了這樣。
劉康並沒有回所里,他只是在感慨,看守所里的李昌明好像很信任他的親戚,認為只要開了口,他這些親戚肯定會幫他。
因為他這些年沒少幫親戚們,來了京州有什麼事都是他幫著張羅。
畢竟有尹大姐的關係和錢在。
幫了這麼多年,那就算是石頭都該焐熱了,更不用說本來還是親戚,打斷骨頭連著筋呢。
所以李昌明很自信。
可剛剛那個電話劉康已經知道了,情況不是自己那位當事人想的那樣。
他那些親戚,包括他的妹妹,好像都不想借這個錢
甚至於他們都想讓李昌明打離婚官司,多分點錢。
第四百五十一章我願意,我什麼都願意!
親戚,真的是一個太過於複雜的話題,親戚和親戚之間的差別,有時候比人和狗之間的差別還大。
升米恩,斗米仇啊。
同樣的感慨也從尹大姐口中說了出來,她這會兒正在和劉康通電話。
這些年她是怎麼做的,結果是什麼樣的結局就不用說了。
之前也很多次和她這個丈夫說過,咱們不欠他們什麼,沒必要什麼事都熱心。
就不聽,自己幫了親戚,過年過節回去的時候聽著大家的吹捧會很舒服,很有面子
尹大姐沒有說不答應,只是告訴了劉康,她不提條件,讓李昌明自己來說。…
看看他能不能明白這些年對她虧欠了多少。
當然另外一個想法就是,那位方律師說過,不要輕易對別人說:你不給多少錢我就怎麼怎麼樣。
方大狀這麼說的目的很簡單,因為普通人沒辦法分辨清楚具體情況,那就乾脆不說。
不要像那些被明星們送進去的法盲女一樣,以為手裡有個把柄就有了提款機,什麼話都敢說,什麼錢都敢要。
周某人還是老樣子,他不會幹預自己員工的想法,接不接受調解都是他們自己的事。
反正方大狀已經有了他的案例,周欣然也有了實踐,霍鵬飛爽了一把,自己有了,大家都有光明的未來。
這是劉康的第二次會見。
李昌明滿臉希望道:「怎麼樣了劉律師,她答應了沒?」
劉康沉默了一下這才道:「李先生,您的妻子原則上答應調解但條件讓你提。」
「但這不是重點,而是而是您的那些親戚,沒有人願意借錢。」
他是從李昌明家裡來的,去了之後發現,李昌悅振振有詞,說自己賺的只夠自己花,沒錢。
其他親戚一個都不見了,只有李昌明的母親,那個嘴很毒而且不明白事理的老太太掏出了自己的所有錢。
劉康不知道說什麼好,他這段時間已經把情況都了解了,尤其是和尹大姐的交流中知道了這個老太太好像渾身都是問題。
但.在這關鍵的時候,只有她把所有的錢都掏了出來,不多,幾千塊。
貼身藏著的,包了好多層包裹,一次性拿了出來。
劉康將情況說給了李昌明,李昌明哭的涕泗橫流。
走到今天這一步能怪誰,怪他自己,也怪他媽。
但現在,伸出手拉他的也只有他媽。
哭完了,李昌明才說道:「劉律師,告訴寧華吧,只有這些錢了,她答應那就好,不答應我也沒辦法。」
尹大姐沒有答應,雖然劉康講的很動情,但尹大姐無法釋懷。
苦情劇里說,媳婦被百般欺負,完了之後發現婆婆其實並不是壞人,然後一家親。
但生活中的人並不是簡單用好人或者壞人就能區分的,尹大姐也並不覺得,對方道歉了,就能彌補之前的錯誤。
她在那樣室息的家中過了這麼多年,費心心血維持那個家,結果丈夫出軌,還家暴,這不是講個感動的故事就能怎麼樣的。
犯了錯就該受到懲罰!
一段時間後,自訴案件宣判,李昌明,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離婚訴訟案件開庭,很是自信的劉康在法庭上被霍鵬飛懟的一塌糊塗。
他找的理由在法庭上根
光明區法院支持了原告訴求,李昌明不單單要淨身出戶,還得賠償尹大姐相應的損失。
案件結束了,周毅的也終於做了出來。…
一些官媒已經開始報導,司法解釋發布之後的第一起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以案釋法的
第四百五十一章我願意,我什麼都願意!
經典案例。
就是直接告訴你,以後如果遇到家庭暴力了怎麼做,怎麼收集證據,怎麼去法院申請!
而且不需要你提出離婚訴訟,適用條件也廣泛了很多,同居期間,離婚之後,都可以基於家庭暴力來申請保護令!
與此同時,周某人的發布了。
「我們該如何應對家庭暴力!」
沒有之前那種很花的,周毅這次出乎意料地用了很嚴肅的標題。
校園霸凌,家庭暴力,這是兩個毒瘤中的毒瘤,周毅只希望,這能幫到更多的人。
當然,就在發出去的時候,光明區法院,笑的像是中了彩票似的張偉來到了立案大廳。
「刑事自訴?咋又是你們騰達?」
李昌悅在網上亂說,雖然因為周毅的原因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但並不代表就沒事了。
於是,張律師就中獎了,他很激動,只有過了這一關,他才算是真正的騰達人了。
網上的誹謗罪,只要符合司法解釋規定的轉發次數,那就是「情節嚴重」。
騰達員工的報仇,那都是從早到晚的
第四百五十一章我願意,我什麼都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