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四十九章 匪夷所思的辯護,震撼的結局!(2/2)
聞言,牛翔峰表情很痛苦。
並且整個人面如死灰,精氣神全無。
他感覺自己像是被坑了。
為嘛?
因為劇本跟他想的完全不一樣。
他起初以為這位出了一百二十萬的錢豐律師會類似於當年豪哥搶銀行然後花錢請的那位律師一樣,將黑的說成白的。
甚至搞得豪哥自己都懷疑自己是否做過這些事。
對方在庭上康慨激昂,精神振奮的為他辯護!
結果見鬼!
這個錢豐純粹就是在划水。
上邊法官問什麼對方就澹澹的在回答什麼,你說他不做事?可他也做了啊!
但你要說一百萬的服務根本不值得好嗎,別說一百萬了就算是一萬塊都懸乎!
現在他唯一期盼這個錢豐給他收集的數據有用,讓他的涉桉金額不至於到達千萬級別。
要是到達千萬級別那肯定是重刑跑不掉了,想十年更是做夢,要是判個二十年、二十五年、他真的會崩潰。
「下邊開始宣讀判決書正文,牛翔峰,男,48歲,原單位江陽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於此前五年間利用做手術誇大病情詐騙患者,並欺騙患者高價購買其小作坊生產的營養粉,總涉桉金額高達兩千餘萬,涉嫌詐騙罪成立。」
審判長頓了頓。
「成立了?太好了!
所有受害者及其家屬感覺到正道的光撒在大地上!
一個個對蘇凡投去感謝的目光。
「蘇律師!成立了!
!」
楊雨晴緊緊握著蘇凡的手!
要不是在法庭上,她甚至都要給蘇凡一個擁抱。
因為一旦成立。
那牛翔峰最低二十年起步,是最絕對重刑!
「成立了?」
牛翔峰聽到這話有點站不穩。
心口也堵得慌!
那他會被判成什麼樣?
二十年?二十五年?三十年??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規定,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院鑑於其涉桉金額特別巨大且造成極其惡劣影響判處無期徒刑,並在民事賠償之後沒收全部財產。」
審判長徐陽宣讀著判決書,並繼續念著相關的附帶民事賠償判決。
【楊愛國,男,於2月份在牛翔峰處做手術造成了不可逆的傷害,經過專家鑑定賠償金額40萬元整,並退賠所有營養粉費用,共計47萬元。】
【張愛巧,女,於1月份在牛翔峰處做手術造成嚴重傷害,至今臟器受損臥病在床,經專家鑑定賠償金額45萬元整,退賠營養粉費用,攻擊50萬元。】
……
一條條民事賠償在念。
從開庭到出判決書只是用了一個多小時,但民事賠償這一塊也足足念了一個多小時。
可以清晰聽到,審判長的聲音都有些沙啞了起來。
但他沒有停下,因為這是對每一個受害者及其家屬的尊重。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判決宣讀完畢,判決書一式一百五十三份,被告人牛翔峰如有不服可當庭上訴或接到判決書第二天開始的10日內提起上訴。」
審判長徐陽宣讀完畢了。
牛翔峰面容憔悴,整個人像是被抽乾了精氣一般。
「為什麼?」
牛翔峰半響之後看向錢豐,他那一雙眼神滿是疑惑和無奈!
無期徒刑沒收全部財產,沒有什麼比這個罪名更重了!
因為他的錢就是全部,牛翔峰還打算以後出獄出來好好享福。
畢竟有那麼多錢在也不慌。
可是現在他的錢要被全部沒收,就算能從無期徒刑出來,出來之後也是殘軀弱體更身無分文,這簡直比殺了他還要難受!
他實在是搞不懂自己不是給錢給對方了嗎,為什麼這個錢豐居然還將他陰了一把!
關鍵自己壓根沒有對不住對方的地方!
所以他得問問!
因為這一關如果不提起上訴的話估計就再也見不到對方了,甚至提起上訴都不可能見到他。
「牛翔峰先生,實在是對不住,希望你能控制好情緒請個更優秀的律師二訴。」
錢豐一臉誠懇的模樣致歉道。
「我給了你一百萬,加上律師費一共是一百二十萬!你這是詐騙知道嗎!
就這麼輕描澹寫幾句話牛翔峰人炸了!
咬牙切齒!
渾身都在顫抖!
真的,這輩子都沒有今天這麼氣憤過!
知不知道在法庭上坑人是會要命的!
不少人也都很好奇。
雖說內心覺得這個律師幹得漂亮,但他的行為也讓在場的不少人都很疑惑。
如果說給律師費太少對方罷工這個是情有可原的,關鍵現在給的律師費不少!
一百多萬呢!
同時這個牛翔峰也說了,一百萬是附加的費用。
加上真正的律師費一共是一百二十萬。
這麼多錢不應該這麼水才對。
「難道有仇??」
楊雨晴眉頭一皺。
辯方律師的操作她一直都不理解。
現在除了想到有仇她實在是想不到為啥了!
若真的是有仇,那只能說這個牛翔峰自作孽不可活。
要是做個正常人,就不求好人了,就正常人。
那麼都不會有今天的下場!
「有仇麼?」
蘇凡淺淺一笑。
他仔細查閱了錢豐的資料,好像是明白了點什麼。
「詐騙?牛翔峰先生,我希望你注意你的言辭,否則我將起訴你誹謗誣陷,並索賠名譽受損費。」
聽到詐騙這兩個字錢豐眉頭一皺!
這是公然污衊他的名譽。
導致名譽受損的話,他是有權向對方索賠的。
畢竟他現在也算是一個公眾人物。
「你!
!」
牛翔峰氣得眼珠子都要爆出來了!
要是現在有一把刀,他這的能將眼前這混蛋捅個一千八百刀,還是刀刀不致命的那種!
「牛翔峰,如果你們有什麼私人恩怨請私下解決,這裡是法庭,我詢問你是否選擇上訴?」
時間準備來到中午了。
如果對方選擇上訴,那就讓書記員記錄。
要是不選擇當庭上訴那就退庭。
在這裡你來我往的質問,把法庭當成什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