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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土地兼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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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流、無非就是減少人口,對內對外戰爭或天災罷了。」

「殿下引進了番薯,馬鈴薯、西紅柿等各種作物,又對外擴張,讓大明增添了上億畝土地,鼓勵百姓開墾出了數千萬畝荒地,這些你我都看在眼裡。」

「唉……」袁可立嘆了一口氣,緊接著又道:

「百姓的數量太多,士紳豪強兼併土地的速度太快。」

「泰昌元年開始下發的田地,有多少存在,因為這一場大旱被兼併走?」

「海外的上億畝耕地是多,可遷出去的人也多,不可能把沒地的,地少的人都分出去。」

「士紳這邊,殿下把握不住的話,天下遲早還是得亂。」

「不如一刀切?」孫承宗忍不住開口,所謂一刀切也就是打土豪分田地,可這種事情新興王朝能做,大明卻不能做。

這不是朱由檢想不想做的關係,而是涉及到有沒有人支持他做的關係。

分田地?分誰的地?是分齊王黨的地?還是燕山派的地?又或者是分五軍都督府的地?

在這個時代,土地就是生產資料,每個得了勢的人都需要它,沒有得勢的人更需要它,誰都不願意放手。

你朱由檢今日可以革了齊王黨的命來分田地,明日就有可能分燕山派的地,後天就有可能分五軍都督府的田地。

手下的將領看到這種情況,會不會心寒?兔死狐悲這種情況會不會發生?

除非政權和舊王朝一點關係都沒有,不然想要革命就是在沒打基礎的地基上蓋房子,遲早得垮。

因此,孫承宗說出這句話後也察覺到了不對,連忙改換口風道:

「事情怎麼做,殿下心裡應該是清楚的,他眼下按兵不動,或許是在等機會。」

「或許吧……」袁可立附和了一聲,但他心裡清楚,這個問題僅憑朱由檢一人是很難解決的。

這個問題從封建專制開始時就存在,但凡有人能解決這個問題,那王朝三百年大限就不會讓統治者畏懼了。

唯一沒有擴充土地,向外開拓,還延續了統治的是南宋,然而南宋走的實際上卻還是鼓勵百姓從商,然後加大各項稅收壓榨百姓。

朱由檢若是願意壓榨百姓,那他也就沒有必要和諸多黨派鬥爭多年了……

事實也證明了,朱由檢沒想過壓榨百姓來換取王朝延續這條路。

袁可立和孫承宗在議論朱由檢,而朱由檢卻站在齊王府那空曠寬廣的承運殿內,仰望頭頂上那面寬大的《大明坤輿總圖》。

孫傳庭遭遇這麼大阻力的原因,他比誰都清楚,畢竟就是他讓孫傳庭擔任的巡撫。

說到底,當時是他分身乏術,京城需要他,而地方也需要他。

這種情況下,他只能把孫傳庭當做是自己的分身,讓孫傳庭去做了一些本該是他,也只能是他去做的一些事情。

巡撫天下……

這件事如果是朱由檢自己做,下面的官員恨不得把嘴巴縫起來,沒有人敢站出來唱反調,但事情變成孫傳庭來做後,事情就不同了。

這就好比一個公司里,貪腐的人或許不敢在東窗事發後直面老闆,但他一定會對審計的人狺狺狂吠。

孫傳庭眼下和朱由檢站在一條線上,說到底,他們都是在對抗土地兼併這種大勢所趨的事情。

在大勢下,兩人的力量顯得微不足道。

土地兼併在古代,基本上是一個根本上無解的問題,因為土地在古代是唯一一種具有較高價值的財產。

當然、在某些局部場合中,牛羊牲畜、桑樹蠶絲、作坊商鋪也都是財產。

只是在更大的範圍內,唯一普遍和常見的財產形式就是土地。

如果一個人要借筆錢治病或者安葬家人,唯一可供出售或者擔保的財產也只能是土地。

如果一個人想要擴張自己的財富,唯一可供投資的去向也是土地。

如果一個人要送別人一份重禮,最貴重的禮物更是土地。

如果一個人去世了,最值得關注的遺產還得回到土地身上。

因此,只要有財富的流動,就必然有土地的流動,除非一個國家正常的財富流動完全靜止或者被徹底破壞,否則土地的流轉就是無法以任何人為手段阻攔的需求。

這裡的流動絕不僅限於土地所有權,而是指更多的層面。

朱由檢這樣的現代人對於土地的理解基本限於所有權和租賃權兩種形式,法律專業的還知道一些法定的用益物權形式。

然而,在他來到大明的這麼多年,實際上他大抵是清楚了解了土地在這個時代的價值。

一塊土地上可以變出田面/田底、死賣/活賣、死當/活當,短佃/永佃等各種法律規定的,或者當地風俗和習慣形成的交易模式和安排。

明代的交易習慣大致可以把土地分出兩層來處理,也就是田面和田底。

這兩層可以分別轉讓或者處置,而這些交易模式和安排並非《大明律》事先設計的,條款也未必得到朝廷和《大明律》的保護。

這種模式,是在《大明律》的框架下,為了滿足市場的實際需要,而被百姓和士紳豪強在自覺中、或不自覺中發明創造出來的。

有些安排的目的甚至就是為了規避和突破《大明律》的限制,比如明代附帶祖墳土地或者名義上屬於宗族的土地在各地也都有一些交易和流轉的辦法。

從朝廷的角度看,想要用死制度禁止活人搞一切財富流轉和土地交易,則是不可能實現的任務。

這是往細里說,若是再往大一點說,雖然農業社會是一種非常穩定的社會模式,但是農業本身其實極為脆弱。

即使是後世,農業仍是一種收入微薄、且極易受到旱澇、病蟲害等外部因素干擾和打擊的行業。

分散的自耕農想要長期維持正常農業生產和土地分配秩序的場景只存在於環境風調雨順、朝廷運轉良好的特定歷史時期中。

講得簡單粗暴點,哪怕沒有官府或者大地主等各種現實因素,也必然會有部分農戶因為天災、疾病、管理不當等各種原因破產,也必然會產生貧富分化。

只能說農戶擁有的土地越多,抗風險的能力相對越強。

不過反過來說,如果真的有這麼一段風調雨順的好時光,那麼不斷增長的人口和日漸繁榮的商業也會破壞靜態的土地分配秩序。

人均一兩畝土地的分配,哪怕再平均,實際上也很脆弱,這點和朱由檢分地給百姓,卻一直改善不了百姓的生存環境是相通的。

大旱前,朱由檢是保證了絕大多數百姓手裡都有兩畝到三畝耕地,少量甚至擁有十畝,二十畝。

然而,一場大旱下來,土地兼併的速度比朱由檢想的還要快。

他想抑制土地兼併,給百姓更大生存空間的想法和計劃,實際上因為三年時間的天災大旱,這個計劃在許多省份已經宣告破產。

計劃的失敗,讓他算是明白了許多道理。

在這個時代,想要維持一種穩定土地分配秩序,或多或少需要湊足五條硬性條件。

首先第一條就是風調雨順,沒有嚴重的旱澇,農業生產比較穩定。

第二條,朝廷的運作必須相對良好且維持成本不高,使得每個百姓可以享受一些起碼的官府福利,比如蠲免等福利,讓農戶分攤到的財政壓力比較低,相應抗風險能力比較強。

第三條、必須地多人少,土地供給比較充分,或者土地增長速度要和人口增長速度相當。

第四條,民間市場不活躍,土地流轉的需求比較低、百姓普遍貧窮以至於沒有可供流動的財富。

第五條,新作物的引進,使得土地糧食產量增加,這也變相延緩地多人少的問題。

這五條,基本上就解釋了為什麼很多封建王朝早期土地兼併問題不尖銳,就是因為上面這些條件相對比較容易被滿足。

只是這些條件其實都不是人力可以控制,所以想要設計一個政治制度來固定這些條件始終不變是做不到的。

朱由檢最開始能分地,是因為他帶著一群沒有土地的人分了土地。

但現在的問題是,他帶的那批人都分了土地,並且許多人還參與了天災下的土地兼併。

這種時候,他想用參與了土地兼併的人來解決土地兼併,這等同於是讓下面的人表演「我殺我自己」。

好在朱由檢給自己留了一條退路,這條退路也就是當初分田時制定的一條政策,即「土地屬於御馬監,土地不可買賣」。

說到底,分了那前前後後近兩億畝耕地的百姓,都是御馬監的佃戶,只不過他們的自主性比佃戶更大,上面沒有一個地主管著他們罷了。

不過,一旦朱由檢開始要管,那分出去的地,實際上是能追查回來的,因為這些地名義上都屬於「朝廷的地」。

這也是為什麼孫傳庭每去一個地方巡撫,都能抓到一批「大魚」的原因。

事情繞了回去,繞到了泰昌元年的局面。

當初的朱由檢需要培養一個不沾染太多利益的新興組織來解決土地兼併,給百姓分地,而現在的他又需要一個新興組織來將兼併土地的人給收拾,將被他們兼併的土地給吐出來。

孫傳庭目前是一個執行人,但他一個人的能力有限,能組織的規模也有限。

當然,更困難的點不是在怎麼對付人身上,而是怎麼對付天災上。

天災不消除,那即便朱由檢將田地都收上來分給百姓,但一場場大旱,再加上一場場人禍,百姓手裡的田地怎麼被分下去的,就會怎麼被兼併回去。

這場天災的時間太久,朱由檢等不了,因為等下去只能等出百姓造反,所以他只能先用一個辦法安撫百姓。

「工業革命……」

站在《大明坤輿總圖》下,朱由檢喃喃自語。

他的目光放在了南亞上面,因為這裡擁有全球五分之一的人口。

人口就是市場,這裡加上大明,以及大明的藩屬國,世界二分之一的文明人口都將會成為大明的經濟市場。

只要這種時候大明踏入工業革命,那土地兼併的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工業革命會把土地作為絕對生產資料的地位給拉下馬,到時候他再想動手,也就輕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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