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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8章 分權織經緯,契文定乾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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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7章 分權織經緯,契文定乾坤

在華夏古代王朝,如果削弱儒家,引入法家和墨家,使得儒家掌握『德治』主教化,法家制定『禮制』主律法,墨家注重『民本』主農工,在分出三個內核之後,是不是有可能建立起屬於華夏自身的,全新的一種三權分立的政治階級統治模式出來?

斐潛不知道能不能達成這樣的目標,但是他覺得可以試驗一下。

三權分立,並不是西洋獨有的概念。

華夏古代就有,但是也和後世的近現代的三權分立有很大的區別。

周朝就有『三監』制度,甚至試圖用祭祀權牽制行政權,以史官監督形成當代事功加上歷史評價的雙軌制約,但是最終麼,還是被周公推行的制禮作樂的體系所吸收。

漢代也同樣形成了三角形的博弈。皇帝和中外朝之間,然後加上了御史系統,不過也很顯然這種三角形在皇權獨大的情況下導致雙邊不穩。

在唐朝,以及唐朝之後,其實統治階級的中間管理層已經意識到皇權過大導致的危害性,連皇帝本人也心知肚明這一點,所以英明的皇帝都會有意識的抑制個人情緒,而偏向於理性的,多角度的解決國事之中出現的問題。

比如唐朝就出現了五花判事,宋朝的中書門下樞密院,明朝的內閣六部九卿等等……

但是華夏的三權分立,或者說類似於三權分立的維度和西方是有差異,也有相同點的。

首先華夏的權力來源,是從所謂上古時期的神秘天命,轉變成為周朝的祖宗血統,然後再到改變血統也可獲得的天子傳承,可以看出有一條非常清晰的傳遞脈絡,而對於西方來說,更像是原始部落的合議推選,橫向之間的選擇一個老大來當頭。

其次,因為其本身的來源不同,也導致了政治制度的目的不一樣。縱向的華夏權力,第一首要任務就是維持王朝的穩定,子傳孫萬萬代。雖然誰都知道這不可能,但是誰都想要多傳幾代。而西方主要就是利益保障,選取某人當老大,是因為某些利益的交換,當有新的利益出現的時候,隨時可以換老大。

最後,在華夏和西方的各種表面特徵,權力機構名稱,分管職能不同等等現象的掩護之下,但是實際上其核心本質都是利益,或是權柄的爭奪。

不管是華夏的縱向權威,還是西方的橫向契約,都是可以歸納為一點,獨裁,或是壟斷,必然會出問題。而追求壟斷,或者叫做大一統,又是每一個公司,組織,國家等等的必然追求。

斐潛認為,將皇帝扯下來自己坐上去,那麼無疑是將自己主動置放於舊有的輪迴體系之中,屠龍勇士轉職成為惡龍,然後等待下一個屠龍勇士的到來。

或許三五百年,或許時間更短。

所以斐潛就設想,華夏古代王朝如果削弱儒家,同時引入法家和墨家,分別讓儒家負責德治和教化,法家制定禮制和律法,墨家注重民本和農工,然後推衍這樣的制度,會有什麼演變,及其對古代華夏發展有沒有什麼新的意義?

斐潛一度想過,要約束皇帝的權力,但是隨後他在青龍寺的建設和討論的過程當中發現,實際上華夏之中,還有一個隱形的皇帝,那就是儒家。

於是斐潛就開始思考,如果歷史上儒家沒有成為主導思想,而是與其他學派結合,華夏的發展會有何不同。

有了這樣的前提,斐潛需要的就不僅僅是得到一個簡單的答案,而是希望能有一個系統的推衍,包括制度演變的具體階段、各學派的分工協作、可能的衝突與融合,以及對華夏後續經濟、科技、社會結構的影響。

於是乎,斐潛就回顧了歷史上的儒家、法家、墨家的核心思想,以及它們在實際歷史之中產生的影響。

墨家幾乎是被法家和儒家等,再加上統治階級聯手幹掉的。

畢竟原本墨家的思想實在是太超前了……

即便是在後世,普通的百姓也談不上什麼自由平等,需要普通百姓賣命的時候,大爺大伯大嬸子叫得一個親切,然後轉頭就是拿著針管準備來一針,表示這是『刺激』政策,就像是給牛馬抽血注射興奮劑一般。

在華夏古代民智不高的情況下,墨家是必須要改的。

民本和農工,顯然更加適合墨家的定位,並且也不會太超前以至於扯到蛋。

法家麼,在秦朝的應用還是很成功的,只不過是類似於後世的軍事管制之下的計劃經濟,在戰爭暫停期間,就無法跟上百姓生活的需求,強行壓制必然就是嘭一下,宛如高壓鍋爆炸了。

在墨家徹底被敲死,法家被一桿子掃下船之後,笑到最後的當然就是儒家。

儒家撿起了留在船上的墨家和法家的包裹,然後扔掉了包裹皮,將法家和墨家的東西,藏到了自己的袖子裡。所以,將儒家拆分出來的前提條件,也是具備的,畢竟儒家之中有一些東西原本就是其他學派的。

因此,斐潛需要考慮的問題,就變成了三個學派在權力結構中的位置如何?

又如何避免衝突?

比如,法家重法律和集權,墨家強調平等和實用,儒家注重道德教化,這三者可能在統治方式上有矛盾的時候,要如何調和?

法家的嚴刑峻法與儒家的仁政德治如何調和?

墨家的民本和農工可能會推動科技和手工業發展,但古代中國重農抑商,這是否會改變國家的農業的根本?

如此,等等。

而且斐潛還需要考慮這種制度演變的不同階段會不會有什麼新的變化。

比如在初期,可能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權力之間覆蓋衝突的不多,分工也比較明確。然後到了中後期,就出現了三不管地帶,亦或是有油水的大家都想要搶,權利爭奪之下演變成為制度崩塌。

三者對外的時候無往不利,但是三者對內的時候,就像是在演武堂的拆台,也是同行才知道毒手應該下在何處。

土地兼併是王朝衰敗的主因之一,所以斐潛又需要重新設計土地制度。

要限制土地集中,促進公平分配。

單純的將土地回收,然後下發給普通的百姓民眾,並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因為百姓民眾是會增加的,而土地的增速,不管是哪朝哪代都是遠遠小於人口的增速,因此在所謂分發給屯田戶,或是自由民等方式,只能在建國初期人口稀薄的情況下進行,稍微過個幾十年,土地分發制度肯定就會崩壞。所以解決的辦法就兩條,一條是土地完全國有化,另外一條就是定期重新分配,但是這兩條路都有一個相同的問題,就是如何避免官僚腐敗是關鍵。

然後為了減緩和監督官僚的腐敗,三家分權的內部競爭就可以成為相互去除病灶的一種手段。

同時三家分權確保權力制衡,也可以防止任何一方獨大,但是這又需要有超出三家分權的上級機構,最高首腦,比如皇帝,或是丞相進行平衡或是裁決。

斐潛覺得,丞相或許會比皇帝好一些。

而要讓三家都有機會擔任丞相職務,就必須儘可能的平衡選舉選拔機構,比如進行科舉制的改革,讓不同學派的人進入官場的數量大致相當。

這一點又要求了官僚數量會比分立之前要多很多,所以經濟上面就要保證帝國官僚運作體系的費用足夠支出,也就需要發展工商業,減輕農業負擔,促進經濟多元化。墨家的技術推動和法家的法律規範可以促進手工業發展,保障商業的有序,也反過來減少了對土地的依賴。

財政制度方面,避免傳統的農業稅為主,可能需要貨幣化稅收,建立穩定的財政體系,防止財政崩潰。墨家的量化分析可能幫助預算管理,儒家和法家道德監督律法監察用來防止腐敗。

軍事方面,保持防禦性力量,防止軍閥割據,墨家的城防技術和法家的軍功制度結合,同時儒家的教化減少內部叛亂,以及對外的文化侵襲。

文化方面,維持儒家教化,但融合法墨思想,促進實用主義和道德的結合,防止思想僵化。

要在華夏古代王朝之中,構建出可持續的政治制度,就需突破傳統王朝的『土地=權力』綁定機制,建立動態均衡系統……

千頭萬緒,而落在筆端的,可能就是一條條簡單的律令。

『著令。』

斐潛和龐統商議到了後面,便是基本上理清楚了一些思路,然後開始布置起來。

『參律院重修《九章律》,編大漢法典。不求律法完美,只求有例可循。以十年為期,添補增刪。另設「明法台」,歸於參律院之下。以類講武堂,專述法例,巡判陳案,以平冤屈,復清明。』

『著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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