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之前哲學爭議的解析(2/2)
初戀可能要對方徹底功能障礙了,才會離。
七婚的可能只是對方持久時間低於二十分鐘,就忍不了。
你要說具體離婚的直接原因,當然是非常複雜的,上述一切理由都有可能。但離婚離多了,降低的是心理閾值抗性,這個大概率是沒問題的(當然我也不排除有些人離了七次婚還是貞潔烈男/女,待七婚對象如初戀。這些因為是個桉,不能跟朝代相提並論)
我接受一切對我說過的話的反駁,但不接受虛空索敵噴。
另外,上面這番話,只是學理解釋,屬於事實判斷,儘量不附帶價值判斷,也就是說,我並沒有貶低「耐受力低」,也沒說耐受力高好。
現代社會價值多元,如果有些人就是生性不羈愛自由,眼裡揉不得沙子,哪怕是初戀,依然選擇零容忍,被打了一下就要起訴家暴離婚,我也是支持的。
如果有人覺得,一個古代王朝,只要讓人民挨餓了,就該立刻滅亡,憑什麼讓人民再多忍忍再給它個機會,覺得能忍不是好事,那我也理解這種想法。
因為我說的「防止進入篡逆怪圈」的做法,確實不是一個治本的辦法,只是讓從上到野心家、下到農民軍領袖,在做造反決策之前多忌憚一些,讓他們多「忍」了。
至於忍了之後能不能改過自新,治標治本,這本來就不是統治合法性和正統論要解決的問題。
正統論的用途本來就是調節各方的忍耐力,不是解決滅亡問題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