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小手段】(2/2)
那麼,香江電訊的成功機率就大了很多!
雖然有些卑鄙,但是星島電訊不遵守規則在先。
更何況,商場如戰場!
當然了,這些小手段不妨礙林祖輝去星島!
星島電訊。
總裁楊李的臉黑黑的,他沒有想到澳洲媒體不僅將星島電訊給批評了,連同背後的丹馬西也給批評了,一時間輿論大增。
甚至有在星島的投資經理批評道:「丹馬西智商很高,但情商較低。丹馬西長期在國內市場運營,幾乎不會受到國家所掌控媒體的監督。」
「收購已經對我們不利,大家來說說,該如何辦?」
總高管沉默!
良久,一名高管才說道:「目前兩家競爭者都需要澳府進行審批,只能通過官方進行一些解釋和活動,可能有一些效果。」
另外一名高管說道:「現在不是澳府那邊的態度,而是大東電報局不會願意以76億美金的價格出售給我們,想必香江電訊給到了80億美金以上。」
「這麼高的價格,香江電訊真是有錢啊!」
至少比星島電訊有錢,這是肯定的,畢竟香港有600多萬人口,新加坡才400萬人口。
去年,香港電訊的純利為120億港幣,妥妥的現金奶牛。
一場會議下來,星島電訊高管們並沒有達成太好的措施。
不夠這些人倒是沒有懷疑,這場輿論的背後有香江電訊的影子,他們只以為,澳洲媒體在抗議了香江電訊之後,又對星島電訊進行了抗議。
輿論歸輿論,但是阻擋不了Optus通訊被出售的命運,因為大東電報局自身難保,除了套現別無他法。
媒體再次報導出:以沃達豐、和記電訊組成的財團,也正在投標大東電報局手裡的Optus通訊。
一時間,輿論譁然。
不過也有媒體報導出,沃達豐參與投標,已經違反了『反壟斷法』。因為一旦沃達豐如果收購Optus通訊成功,他的移動業務占了52%以上,已經超過澳洲電訊局規定的46%,已經屬於壟斷範圍。
還有媒體指出,沃達豐是打算將100萬客戶轉讓給和記電訊,這樣一來便避開反托拉斯法。
這是第三家財團,加入競爭;這還不算完,第四家財團紐西蘭電訊也加入投標。
四家財團競購大東電報局手裡的Optus通訊,連林祖輝都沒有預料到。
重要的是,他覺得李超人有些不講手足之情,就連香江媒體都開始指責。
畢竟香江電訊代表著是香江,林祖輝也不算真正意義的老闆,畢竟按照層層控股計算,林祖輝僅持有香江電訊不到25%的權益。
最終,林祖輝決定放下這件事,全權交給艾維朗團隊進行攻關。
道理很簡單,他也需要淡化自己在香江電訊的影響力。而且他也明白,這件事拖個三五個月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他還是將精力轉移到別的投資上來。
說實話,這次收購澳洲Optus通訊,林祖輝沒有個人利益得失的觀念,純粹是想為香江電訊產業,甚至科技產業增加一筆潛力。
義大利,斐樂總部。
斐樂雖然在美國上市,但總部卻在義大利,因為這個品牌是義大利『斐樂兄弟』創立的,已經有80多年的歷史。
「BOSS,這位就是桑托斯總裁。」
「BOSS,很榮幸見到你!」
斐樂被巴林銀行收購之後,很快換上從美國聘請的職業經理人桑托斯,這是林祖輝第一次見到。
眾人來到會議室,林祖輝聽取大家的工作匯報。
桑托斯幹勁十足的說道:「BOSS,斐樂總部搬遷至美國,預計將在三個月內完成。與此同時,我們制定了的新策略:廢除走奢侈品的路線,對標耐克、阿迪;出售其餘業務控制成本」
聽完後,林祖輝點點頭,說道:「整體策略是對的,但還缺乏一些進攻性。我的提議是,既然是對標耐克和阿迪的價格,我們自然也要做專業籃球鞋、足球鞋;與此同時,斐樂的運動系列,要改變以往暮氣沉沉的設計,要增加年輕時尚的元素。」
桑托斯等人露出認可的表情,對於林祖輝提出不錯的建議,並沒有太多的意外。
「好的,BOSS,我們記下來了。」
林祖輝再說道:「還有收回韓國的冠名權,最好還要將經營權拿在手裡。」
桑托斯說道:「韓國那邊冠名權就在斐樂家族手裡,拿回很容易。但是那邊的經營,卻早已經自成體系,並進行了上市。」
林祖輝笑著說道:「股權非常鬆散,現任總裁實力不濟,直接在股市收購。當然,我了解過韓國總裁,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我們可以合作韓國的市場,但是必須由我們是大股東,並有權參與管理。」
惡意收購又如何,一家小企業,市值不過幾億港幣。
桑托斯認真的說道:「沒問題,我一定解決這個麻煩。對了BOSS,你如此大動作,是打算繼續加大投資斐樂?」
沒有錢,可就幹不了這麼大的事情。
林祖輝說道:「錢不是問題,我要的是世界前三運動品牌,和耐克、阿迪齊名的品牌。我做事,喜歡又信心!」
高管們紛紛受到感染,要知道眼前的這位足夠傳奇,西方的影響力都非常大。
「沒問題,我們一定成功!」桑托斯率先表態。
林祖輝露出一絲笑容,但非常沉穩。
他知道,光靠這些人,很難追上耐克、阿迪,畢竟相差十幾年的巔峰。
不過,林祖輝知道,代言是斐樂的一個BUG。
NBA、足球明星,撿漏,是斐樂的特點。
比如他已經改變主意,不去高價簽約詹姆斯,而去撿漏NBA明星。
他不記得選秀情況,但是他記得NBA球星誰是水貨,誰是低估的球星。比如明年的NBA選秀,狀元就是個超級水貨夸克布朗。
如果將選秀的幾十個人放在他面前,林祖輝只需要讓斐樂簽約後面的,但是卻打過全明星,非常出名的球員。
可以說,屆時斐樂手下一大堆全明星球員,而他們每年的代言費可能只是幾十萬美金到上百萬美金,屆時豈不是賺發了。
重要的是,可以避雷那些巔峰期太短的球星。
足球更不用說了,幾乎很容易簽約到大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