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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6章 【活成自己最討厭的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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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匆匆,轉眼一個月時間過去。

從1991至1994年初,港府不斷制訂並完善平抑樓價、打擊炒賣的措施,主要內容有:

買家須付樓價5%作按金;

限制內部認購比率低於50%;

樓花轉售徵收2.75%厘印費;

將住宅樓字按揭率由9成降至7成;

向頻密買賣樓字的投資者徵收利得稅;

將提前贖回按揭貸款的罰金增至5萬港元或樓價的3%;

將500萬港元以上住宅的按揭率降至5成,

等等。

措施不可謂不嚴厲,然而收效甚微。

首先是地產商普遍認為,管制太死,不利於樓市的發展;

其次,地產商與某些銀行暗中勾結,陽奉陰違,擅自提高按揭成數;

再次,港府在執行過程中不力,並有帶頭炒高價格的嫌疑(趁高拍賣官地)。

結果,樓價愈炒愈高,高到置業者無法承受的地步。

輿論在指責地產商、炒家的同時,亦嚴厲地批評港府。

1994年第8期《今日港澳》指出:「從港府來看,土地拍賣價格越高,庫房收入就越多。以去年為例,全年賣地及因更改用途而補地價收益達422億港元,再加上與物業有關的收入,如差餉、地稅、印花稅、地產公司利得稅等,差不多已占港府總收入的70%。因此,政府土地拍賣往往選在地產市道最好之時,實際上對地價、樓價的攀升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對地產商而言,地價再高,最終還是要攤到消費者身上。」

地產商曾多次重申,管制太多,會造成樓市的蕭條。

地產商恰恰抓住港府的弱點,故港府口口聲聲嚴厲打擊,卻始終未動真格重拳出擊。

《快報》、《經濟日報》於1994年2月2日、3日發表文章,評論滙豐與恒生銀行收緊住宅樓宇按揭。

「目前香港樓價的升幅已如脫韁之馬,即使月收入數萬的夾心家庭(中產階級家庭),也惟有望樓興嘆;同時樓價暴漲使貧富之差更為懸殊,『置業安居,對普羅大眾來說,已漸成為『神話』。為求香港穩定繁榮,遏制樓價有其必要,但要得其法,尋求治本之道。治本之道,應是大量增加土地供應及加建公屋。」

港府對投放官地進入市場,始終持矛盾心理;大量增加土地供應,有利於平抑地價樓價。但是,這樣港府的土地就賣不了高價,必會減少財政收入。

港府希望的是「待高價而放盤」。

「供不應求與炒風熾熱,已成為一對怪胎。一方面市場供不應求引致炒風熾烈;而另一方面又因炒風熾烈導致空置單位增多,又再加劇市場供不應求的情況,形成一個惡性循環,令樓市連番攀升。」

輿論變得對地產商有利。

地產商紛紛開腔,指責政府有地不賣,屯積居奇。

新地公司郭炳江(郭得勝次子)公開發話:「樓價高並非不夠地,只系政府對圖則改用途,官僚程序『拖』死人而已。」

布政司(僅次於總督的最高行政長官)陳方安生慌忙表態,聲稱港府會增大土地的供應量。

政府下屬的消委會幫政府說話,指責地產商有樓不賣,屯積居奇。

立法局議員劉慧卿小罵幫大忙,批評港府養肥了幾個地產商,對平抑樓價束手無策。

議員張文光則直言不諱地譴責10多位地產商聯手控制土地和樓市:「有地不起樓,起樓不賣樓,賣樓為炒樓,炒樓變空樓。」

發展商最忌「造市」的流言,紛紛予以反擊。

連不輕易表態的李超人也憤然開金口:「近日各方君子紛紛指地產商囤積樓盤唔(不)賣,帶頭扯高樓價,這講法唔(不)公道,事關政府一批入伙紙(房產契約),發展商便賣樓盤,沒有發展商聯手操縱市場這件事。」

舌戰至1994年3月~4月間達到高朝。

這種極為荒廖的現象,不能再容忍下去!

1994年4月11日,星期一。

新時代集團的辦公室,林祖輝放下手中的報紙,心裡有些不是滋味。

曾經的他,對地產商炒高房價深感厭惡,對於護著那個地產經濟為主的團隊,也深深不滿。

那時候的他,看著城市空空的樓盤,心裡想著:明明空置率那麼高,為什麼一平方米就要那麼高的價格?

他想小房換大房,想了五六年都沒有換成,每天就盼著跌成白菜價,結果白菜漲價了,房子也沒有跌多少。

終究。

他活成了自己最討厭的那類人。

很快,他又安慰自己,香江房價高企,絕非地產商之主責,因素是各方面都有的。

港府、炒房者,才是罪魁禍首。

港府方面,財政70%以上靠正常,他們心裡是極其矛盾的;

炒房者,香江人本來就嗜賭,什麼東西都能拿來炒。

林祖輝臉上的表情變換了一下,然後拿起電話,撥通了一個號碼。

不一會,新時代集團總裁陳斌,恭恭敬敬的來到他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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