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網購買到假貨,反手加購一百萬! > 第190章 斡旋受賄,對方律師這次真的要進去了

第190章 斡旋受賄,對方律師這次真的要進去了(1/2)

目錄

審判庭外。

曹丹彤母女倆直接把岳斌堵在了牆角。

「不是,我怎麼可能騙你們呢,我是你們的律師啊,我也希望這場官司能贏,真的!」

「可……有句話怎麼說來著,謀事在人,成事在天。」

「誰能想到對門的攝像頭恰好歪了拍到一切呢。」

「我盡力了,真的盡力了,但打官司就是這樣,沒有誰能夠保證一定可以贏。」

岳斌竭力解釋著。

然並卵。

「收錢的時候你可不是這麼說的,你拍著胸脯跟我保證說,至少可以給那兩個殺人犯砸個無期徒刑,現在你跟我說成事在天?」

「還有!當初是你信誓旦旦的說跟陪審員關係好,可以打點一下,我才額外給了你五萬塊錢。」

「我告訴你,既然那人沒有把事兒辦成,你得給我把錢要回來!」

韓莉一個勁兒的質問著。

聲音異常的尖銳響亮。

岳斌連忙做賊似的四處看了眼。

當看到身後不遠處的幾道身影后,他身軀一顫,瞳孔收縮。

臉色頓時就變了。

尤其是其中某個「鶴立雞群」的大高個更是顯眼,鏡片上反射著縷縷寒光。

霧草!

羅飛!?

岳斌心臟猛地一顫,連忙衝著韓莉說道:「你別亂說話啊姐姐,我可是律師,我學法律的,怎麼可能知法犯法!」

「我沒有給陪審員送錢!更沒有行賄!沒有的事兒!」

岳斌恨不得把韓莉的嘴縫上。

這娘們兒太特麼蠢了。

你有啥事兒咱出去說不行嗎?

非得在法院裡嗚嗚渣渣的。

「毀謗我啊,她在毀謗我啊!」

岳斌指著韓莉,看向羅大狀等人那邊,大聲辯解著。

「是!你是說過那錢不是給陪審員送的,可你說人情無價什麼的,問我要了五萬塊錢彌補你消耗了的人情。」

「我不管那錢是你拿了還是送人了,總之現在事兒沒辦成,你得把錢還給我!」

「rn,退錢!」

韓莉張牙舞爪的,曹丹彤也是雙手緊緊抓著岳斌的衣袖。

一副不退錢就不讓他走的架勢。

另一邊。

羅大狀推了推眼鏡架,臉上露出了一抹冷笑。

緩緩搖頭:「這人廢了。」

說完,瞥了岳斌一眼,轉身便走。

g?

姜白眨了眨眼,看向身旁的張偉:「張律師,啥情況啊?對方不是沒有行賄麼?這也刑?」

後者聳聳肩,向著岳斌那邊抬了抬下巴說道:「那傢伙或許沒有行賄,但他涉嫌了受賄。」

啥子?

姜白更加疑惑了:「這律師多收錢,也算受賄?」

「這就涉及受賄罪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斡旋受賄,或者叫間接受賄。」

張偉擺擺手說道:「走,我們邊走邊說。」

「這個斡旋受賄呢,跟普通的受賄是不一樣的,它存在三方當事人,即請託人,斡旋人和被斡旋人。」

「咱們國家是一個人情社會,很多人辦事兒習慣托人托關係。」

張偉笑著舉了個例子。

「比如說,我想找國家工作人員李四辦事兒,可我不認識李四,恰好呢,我跟張三是哥們兒,而張三跟李四是同學,他們倆能說上話。」

「所以啊,我就給張三送了五萬塊錢,讓他去找李四辦事兒,而李四看在張三的面子上,

幫我辦了事兒。」

「在這個事情當中,我是請託人,收錢的張三是斡旋人,李四是被斡旋人。」

「張三收了我的錢,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李四)職務上的便利,為我謀取不正當利益,並且索取或者收受我的財物,那麼張三就成立斡旋受賄罪。」

聽完了張偉的解釋,姜白這才恍然大悟。

他扭頭看了眼還在跟那對母女倆瘋狂拉扯的某律師。

嘴角挑起一道弧度。

真是王八辦走讀,鱉不住校(笑)了。

還律師呢,可真刑。

這時張偉一臉幸災樂禍的說道:「不知道那個陪審員有沒有實際幫岳斌辦事兒,但是看這情況,他至少是沒有明確拒絕。」

「我估計啊,處分是逃不掉了,說不定還得停職檢查什麼的。」

「嘿嘿……」

姜白:……

……

「姜先生,這次真是多虧了你,要不是你幫忙,或許我真的要背上殺人犯的罪名了……」

法院門口,孟波對著姜白千恩萬謝。

姜白笑著擺擺手:「咱倆難兄難弟,不用客氣,對方又不是只告你一個人。」

「而且,這一切也是當初你的一個善舉換來的。」

孟波微微一怔。

很快便反應過來。

姜白說的,是那次他幫忙開車的事情。

有時候,一個不經意的善舉,或許會給對方帶去巨大的幫助,也或許,冥冥之中會給自己帶來好運。

所以說。

勿以善小而不為。

同時,這一個個獄哥獄姐也說明了另一個道理。

勿以惡小而為之。

姜白突然想到了什麼,看向張偉說道:「張律師,你最近可要吃好喝好休息好,養精蓄銳,不久的將來,有你忙的時候。」

「嗯?什麼情況?」張偉疑惑。

「幾天前我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起訴了一千八百多個網絡噴子,估計再過幾天,這些被告就會陸續降臨龍城了。」

姜白咧嘴一笑,勾著張偉的肩膀說道:「這可是獨家內幕消息,知道的人不多,好好把握機會。」

霧草!

張偉呆愣當場。

一次性起訴一千八百多個人這種事情聽起來匪夷所思,但如果是姜白的話……

他瞥了某靚仔一眼。

咽了咽口水。

這傢伙還真是什麼驚世駭俗的事情都幹得出來啊。

上次一百多個被告已經打破龍城紀錄了。

這次一千八百多個,怕不是要打破全國紀錄?

根據最高院的最新指示,多名同案被告人不可以請同一個辯護人,就比如姜白和孟波的案子,兩人必須分別單獨委託辯護人。

但誹謗罪還不一樣。

這一千八百多個被告,就是一千八百多個案子。

每一個都是獨立的。

只不過考慮到這些案子相似度極高,所以法院多半還是會像上次一樣,集中審理。

也就是說。

理論上,這一千八百多個被告完全可以請同一個律師當辯護人。

張偉仿佛看到一座金山在向自己招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