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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斡旋受賄,對方律師這次真的要進去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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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仿佛看到一座金山在向自己招手。

頓時咧嘴笑了。

上次他被「忽悠」去做了法律援助,不但被那一百多個被告折磨得死去活來,關鍵是一根毛都沒撈到。

這次,一定要把握機會。

這單幹完,三居室直接換大平層!

「謝了,姜老弟。」張偉重重的拍了下姜白的肩膀。

「又欠我一頓飯襖。」

「某問題。」

「話說,」姜白眨了眨眼,說道:「咱這是不是也算開闢了一條『灰色產業鏈』,我起訴,你辯護,明年住上大別墅。」

「哈哈!」

幾人都笑了。

隨後,四個人到華盛大飯店搓了一頓。

在飯桌上,酒過三巡,菜過五味,自然還是要聊一些很刑的話題。

對此,姜白,張偉和羅大狀都是老司機了。

但孟波哪見過這場面,被嚇得「瑟瑟發抖」。

這是可以說的嗎?

這是可以聽的嗎?

這就是大牛的世界嗎?

霧草!

原來還可以這樣……

孟波表示漲姿勢了。

……

下午六點多。

姜白才迷迷瞪瞪回到家裡。

喝了點酒,但是不多。

洗了把臉之後,姜白便感覺自己清醒了不少。

走進書房準備錄製視頻。

事實上,在判決出爐的第一時間,就有很多自媒體已經第一時間蹭上這個熱點了。

相關詞條早已衝上熱搜。

追小偷致死二人被判無罪

專業的自媒體從業者,必須擁有敏銳的嗅覺。

很多人在開庭之前,就已經準備好了至少兩份文案――有罪一份,無罪一份。

除此之外,或許還準備了應對摺中判決的文案,比如免除刑事責任,但判處民事賠償等等。

有備無患嘛。

只要判決一出,直接選一份對應的文案秒發出去,搶占流量。

要是等結果出來了再動手寫文案,屎都吃不上熱乎的。

像姜白這種,打完官司不趕緊發視頻,反而出去吃吃喝喝的,簡直是自媒體從業者的恥辱。

但是沒辦法。

他就算發的再晚,這熱度也能隨隨便便超過其他人。

「呼――」

坐在電競椅上,姜白吐出一口酒氣,面對鏡頭開始講述。

不多嗶嗶,直接開門見山就把判決結果先甩了出來,後續還會在此處添加判決書。

隨後才開始講述起庭審過程中一些有趣的事情。

比如那個因為意外而偏移方向,卻立下大功的攝像頭。

比如羅大狀對因果關係和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深入理解。

又比如……某位斡旋受賄的原告律師。

視頻雖不長,但看點還是挺多的。

半小時後。

新鮮熱乎的視頻出爐了。

《見義勇為被告上法庭,到底什麼是正義?(下)》

上傳視頻後,姜白就仰面躺在書房的單人床上,擺成了一個「木」字沉沉睡去。

很快,書房內響起鼾聲。

而評論區也很快便熱火朝天。

【八級大狂風:對方律師這波操作我給82分,剩下的18分以666的形式給他,不怕他驕傲,因為他現在肯定顧不上驕傲。】

【蒼、紫月:哦吼,終於要真正意義上把對方律師送進去了嗎?上次那個杜律師貌似也只是被律協處罰,還是這位律師更強啊。話說,敲槌的什麼時候進去?】

【青秋未改:我把這個判決告訴了我爺爺,他笑得假牙都掉了。我爺爺說,這就對了,就應該這樣,還一個勁兒的夸咱們的公檢法敢作敢為,有擔當,是當代的青天大老爺!】

【吾有孟德之志:蕪湖~判決終於出來了,大快人心,真的大快人心。這要是up主和保安被判了刑,多少人的三觀都得崩碎了。】

【爺傲、奈我何:你可以永遠相信up主。】

【父液子承:見義勇為的案子結束了,我就想問問,那些嗷嗷待捕的網絡噴子什麼時候進去?】

【皮蛋瘦肉周:啥也不說了,點讚評論轉發三連支持!】

【……】

……

根據情緒守恆第一定律,當有人開心的齜牙樂呵的時候,肯定有人要哭了。

另一邊。

好不容易擺脫了曹丹彤母女倆,成功脫身的岳斌,剛回到自己的律所,屁股還沒坐熱呢。

就聽到一陣敲門聲響起。

岳斌抬頭一看,頓時愣住了。

門口站著兩名穿著制服的民警,神情嚴肅。

「警察同志,你們有什麼事兒嗎?」

岳斌緩緩站了起來。

兩個民警走進來,其中一人說道:「岳斌,我們是西湖區xx派出所民警,這是我們的證件。你涉嫌受賄,請跟我們回去協助調查。」

「什麼?受賄?這,搞錯了吧,我什麼時候受賄了?」

岳斌滿臉無辜,大聲叫屈:「我只是個律師啊,收錢幫人打官司這就是我的工作,警察同志, 你們可不能冤枉好人啊。」

「我收的錢都是諮詢費和律師費啊,怎麼還跟受賄扯上關係了呢?」

岳斌覺得自己可太冤枉了。

刑法中確實有「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這個罪名,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

也就是說,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成立受賄罪。

可岳斌不理解為啥自己會涉嫌受賄罪。

他是律師,錢是委託人給的,就算超過了正常的律師收費標準,那也頂多算違規行為,由律協或者司法局來處罰,怎麼還成立刑事犯罪了呢?

這時。

民警說的一句話,宛如冰水,衝著岳斌當頭澆下。

「岳律師,你知道斡旋受賄嗎?」

聞言,岳斌頓覺通體生寒。

他想起來了。

受賄罪裡面有一個特殊的表現形式叫「斡旋受賄」,想當年,岳斌參加司法考試的時候,有一道題就跟斡旋受賄有關係。

可……

多年過去,印象早就淡了。

而且這個罪名比較特殊,平時也接觸不到。

以至於岳斌忘得一乾二淨,在此之前他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居然,觸犯了刑法!

「好了岳律師,跟我們走吧,有什麼話回去咱們『細聊』。」民警催促道。

「咕嘟!」

「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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