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借錢?什麼借錢,這難道不是詐騙嗎?(1/2)
原本姜白還以為,胡凱只是想拖延拖延還錢的時間,但看到這鮮紅的感嘆號,姜白徹底醒悟過來。
這狗東西壓根兒就沒想著還錢!
不是拖延時間這麼簡單,而是不準備還了。
二十萬!
對於以前的姜白來說,那可是工作三年的工資。
對於現在的他而言,真的不算什麼。
但,這並不能成為某些人欠錢不還的理由。
哪怕姜白資產一百億,哪怕胡凱只欠了他一塊錢,只要不是姜白自願贈予,那對方就得還。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說破了天,也是這個理兒!
既然對方不準備還錢,那沒說的,起訴唄。
想到這裡,姜白直接穿好衣服出門,直奔精英律師事務所。
……
「你的意思是,想通過訴訟的形式來讓你這個朋友還錢?」
聽完了姜白的講述之後,羅大狀推了推眼鏡架,輕聲詢問道。
「那不是朋友,是被告。」
姜白點點頭,說道:「看他這架勢,擺明了是不準備還錢,我跟他扯皮估計也是浪費時間,所以我準備一步到位,直接起訴,讓法院來判決。」
「嗯,你這個思路是對的,藉助法律武器來討回欠款是最有效的,不過不一定非要起訴。」羅大狀說道。
姜白立刻問道:「還有別的辦法?」
「還有一種時間短,見效快的方法,那就是申請支付令。」
羅大狀解釋道:「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發布的,限令債務人履行支付義務,或者提出書面異議的法律文書。」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有規定,如果債權人跟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且支付令能夠送給債務人的,債權人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聞言,姜白沉吟片刻,說道:「所以說,這個支付令其實就是督促欠債的人向債主還錢的東西?」
「沒錯。」
「可這玩意兒真的有用嗎?對方擺明了就是要賴到底了,如果他不認怎麼辦?」姜白表達了他的憂慮。
羅大狀笑眯眯的說道:「支付令具有同生效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即具有拘束力、確定力和執行力。」
「簡單來說,只要人民法院給對方送達了支付令,對方就得在一定期限內給你還錢。」
「如果逾期沒有還清債務,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原來如此。」姜白恍然大悟。
他還是第一次聽說「支付令」這種東西,在此之外只知道「支付寶」。
「當然了,像你這種情況,完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要在訴訟時效內,人民法院就會受理。」
羅大狀說道:「而且你這個事情證據很充分,轉帳記錄聊天記錄什麼的都很齊全,基本上沒有敗訴的道理。」
「不過民事案件的律師費一般比較貴。」
代理民事訴訟、仲裁案件時,如果涉及財產關係,且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照一定比例採用差額累進位計算。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為5,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42;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4;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3;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2;
(6)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12;
(7)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1;
(8)5000萬元以上部分,
為05。
胡凱欠債金額為二十萬,也就是說如果姜白要起訴的話,光律師費就需要支付接近一萬塊。
初次之外,還有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而且需要在債務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還需要付出交通費、住宿費等。
總之這一套下來,基本上開銷在兩三萬以上了。
當然,勝訴之後可以由被告來承擔這筆費用。
「支付令比較快捷,也比較方便,算是給對方留一點顏面。」
「民事訴訟的話,需要你到對方那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比較麻煩,而且相當於徹底撕破臉。」
羅大狀看著姜白說道:「具體怎麼選,你自己決定。」
「起訴!必須起訴!」
姜白稍作思索便做出了決定:「我不僅要把錢要回來,也要讓大家看看他的真實面目!」
「省得其他人像我一樣,傻乎乎的給他借那麼多錢,完了還要不回來。」
給對方留顏面?
留個屁!
當胡凱把姜白拉黑的時候,兩人之間就已經沒有任何情面了。
沒說的,直接起訴干他丫的。
反正這事兒對於姜白來說也不算陌生。
「好,既然你決定了,那就放手去干吧。」
「去了山城,你可以找金牌律師事務所的趙凱旋律師,他很精通這類型案子。」
羅大狀說道。
「多謝羅大狀。」
姜白道了聲謝,便離開律所返回家中。
簡單收拾了點東西,網上訂了從龍城直飛山城的機票,然後開車直奔機場。
取登記牌,過安檢,檢票,登機!
兩個半小時後。
飛機降落在山城江北國際機場,滑行一段距離,緩緩停靠在航站樓旁。
姜白抵達山城!
在機場打了輛車進入市區,先找了家酒店住了下來。
晚上。
姜白去著名的解放碑步行街轉悠了一圈,領略了一下山城的風土人情。
這還是他第一次來山城。
計劃趁著這次的機會,好好的在山城遊玩一圈。
至於打官司……
順手的事兒嘛。
正所謂有話則長,無話則短。
很快,一夜過去。
金烏升起,玉兔落下。
新的一天到來。
姜白在酒店房間柔軟舒適的席夢思床墊上醒來,準備吃了早飯就去金牌律所,找那位趙凱旋律師諮詢一下。
羅大狀推薦的律師,那必須必的靠譜。
但就在姜白準備出門的時候,突然收到了一條威信消息。
「老白,你跟凱子你們倆是咋了?」
姜白愣了一下。
發來消息的人,是高中同學徐博文。
他也是姜白和胡凱共同的好朋友,在高中時期都是一個圈子裡的,關係很不錯。
姜白好奇的問道:「沒啥啊,怎麼突然這麼問?」
「你沒看到凱子發的朋友圈嗎?」
說完,徐博文發了一張截屏過來。
是胡凱發的朋友圈。
配文:我原本以為,我們的情誼好似一壇佳釀,會隨著時光的飛逝,越釀越純。卻沒想到,終究是我想錯了。這人心易變啊,某些人真的是有了幾個臭錢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也看不起以前的好朋友好兄弟了。唉,悲哀,真的太悲哀了。通過一件事,認清一個人,這樣也好,呵呵……呵呵呵……
緊接著,徐博文又發來一張圖片,是胡凱那條朋友圈的配圖。
圖片是威信聊天截圖。
裡面的主角就是姜白,那獨特的二哈頭像,以及暱稱都明明白白的顯示在圖片中。
沒有任何修飾,更別提馬賽克啥的。
唯一改變的,就是圖片中沒有了胡凱自己說的話。
應該是他從聊天框裡刪除掉了。
姜白:「胡凱,說好的還錢呢?」
姜白:「什麼時候還錢???」
姜白:「還錢!!!」
姜白:「別廢話了,趕緊還錢!」
姜白:「我最後問你一句,還不還錢!?」
這就是圖片上的全部內容。
單從這內容來看,不明白事情真相的人,很容易會覺得是姜白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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