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我的狗被打死了,我還得給他賠錢!?(2/2)
可你要明白,這個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是正常人。
就比如陳雨桐。
她完全就是一副「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的架勢,氣勢洶洶的衝著姜白吼道:「你少在那兒廢話!我的伯爵那麼可愛,你居然殘忍的把他打死了,你必須賠錢,別想賴帳我告訴你!」
「你們大家都評評理,這個人,就是這個男的,他打死我的狗,難道不應該賠錢嗎?」
陳雨桐看向周圍。
但是這次卻沒有人支持她。
最開始大家之所以站在她這邊勸姜白,是因為他們不了解更多情況,本能覺得你把別人的狗打死了,多少總得賠點兒。
但看到現在就知道大概情況了。
這娘們兒遛狗不牽繩,狗發瘋咬人,要不是姜白把狗打死,說不定會有更多人受傷,說起來這事兒確實不是人家的問題。
而且她死不認錯就算了,居然還喊了個肌肉男過來要打人。
這不就太過分了麼?
路人是喜歡吃瓜,但不代表他們完全不辨是非黑白。
見無人回應,陳雨桐倆眼一瞪就要發飆。
「同志你別著急,我先了解下情況再說。」
老林安撫了一下陳雨桐,隨後便向本次事件另一個當事人趙蓓了解情況。
面對老林的詢問,趙蓓眨了眨眼,搖頭道:「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你不知道?」
老林眉頭一皺,說道:「小同志,我希望你可以如實相告。」
「那狗有沒有沖你叫喚,有沒有向你做出撲咬的動作,你怎麼會不知道呢?」
趙蓓不耐煩的說道:「哎呀你就別問我了,我都說了我不知道不知道!那狗又不是我的狗,也不是我打死的,跟我有什麼關係,你去問其他人就好了啊。」
她是典型的精緻利己主義者,絕對不會做這種可能會給自己帶來麻煩的事兒。
作證?
狗都不做!
反正雙方她都不認識,自己又沒有受傷,根本沒必要趟這趟渾水。
「小同志,你有義務配合我們的詢問。」老林沉聲道。
「你也說了是義務了啊,那就代表不是強制性的,反正我什麼都不知道,你去問其他人吧,我還有事,可以走了嗎?」
見趙蓓還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老林也是很無奈。
他真是不理解這個小姑娘到底是怎麼想的。
如果事情真如姜白所說,那麼就是姜白救了她。
就不說感恩戴德什麼的,至少你幫忙做個證說明一下情況不過分吧?
結果她可倒好,一問三不知,完全置身事外了。
老林嘆了口氣說道:「你先別走,這事情還沒解決呢,再等會兒。」
聽到老林的話,趙蓓那張批臉頓時就垮了下去。
「煩死了……」
姜白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裡,目光頓時變得冰冷無比。
這會兒張口閉口就是「不知道」、「沒關係」……
不是她被嚇得要死要活的時候了。
如果給姜白一個重來的機會,他絕對不會選擇出手。
有些人該救,有些人,不配!
如果趙蓓讓狗咬傷,或許還能看到她跟陳雨桐撕逼的畫面。
這種魔法對轟的場面,肯定很壯觀。
可惜了。
老林先讓趙蓓在旁邊等著,然後跟小陳開始詢問路人。
問了一圈下來,倒也有些收穫。
有好幾個路人證實,他們親眼看到大狗撲向姜白,然後姜白才撿起石頭去打狗。
打了一下,狗受了傷,卻沒有退縮反而再次衝上去。
然後就挨了第二下,嗚咽兩聲沒動靜了。
另外,
幾個目擊者雖然沒有看到狗攻擊趙蓓的畫面,但是看到她坐在地上,驚魂未定的樣子。
「師父,現在事情已經很明顯了,姜白說的是真的!」小陳湊到老林身旁小聲說道。
老林點頭道:「這個我當然知道,雖然沒有人看到狗攻擊那女孩子,但是他們的描述也能從側面證實姜白的說法。可惜這附近的監控恰好壞了還沒有修好,不然就更能說明情況了。」
說完,老林來到陳雨桐旁邊,說道:「同志,這個情況呢,我差不多了解清楚了。」
「你遛狗不牽繩是違法的。」
「而且那小伙子打死你的狗也是出於自保,從法律層面上來講,這叫緊急避險,也是無責的,所以……」
「你啥意思啊?」
陳雨桐頓時就不樂意了,瞪著老林道:「你是不是要偏袒他?」
老林耐著性子解釋道:「我絕對沒有偏袒,這事兒人家小伙子確實沒有責任。」
「不是,這憑什麼啊!」
「我的伯爵都死了,陪伴了我五年的伯爵死了,就是被他打死的,憑什麼他沒有責任?」
「不行!必須賠錢!」
陳雨桐態度異常堅決。
見狀姜白也是直接說道:「賠錢?我明確告訴你,我一分錢都不會賠給你!而且你還得給我賠錢!」
「你說什麼?你打死我的狗,還讓我賠錢,你沒搞錯吧?」陳雨桐滿臉的難以置信。
姜白一本正經的說道:「你的狗亂跑亂叫亂咬人把我嚇壞了,我現在還心跳得厲害,你作為狗主人,得賠償我精神損失費。不過你放心,我也不會訛你,你只需要給我賠償一塊錢就行。」
在《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了,自然人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等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
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當然,在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的時候,還應當考慮一些其他因素: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精神損失費本來就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在實務中只能是根據這些影響因素,由法官自由裁量來確定最終數額。
在本次事件當中,姜白確實可以主張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
不過由於他沒有受到實質性的人身傷害,也沒有出現精神問題,所以他的索賠很難得到支持,而且數額也必然不會大。
但是這有關係嗎?
這沒有關係!
反正姜白索賠又不是為了錢,他要的是一個理!
所以才會僅僅索賠一塊錢。
這一塊錢,就是理!
但陳雨桐顯然沒辦法接受。
她當即一擺手說道:「你還想反過來讓我賠錢,你在想屁吃!」
老林深深的看了姜白一眼。
不愧是你。
這事兒換做任何一個人,恐怕都會選擇協商賠錢,息事寧人。
畢竟沒人願意給自己招惹麻煩。
但姜白非但拒絕賠錢,反而還要求對方賠錢……
不愧是龍城最較真的男人。
老林想了想,看向陳雨桐說道:「這位女同志,你看他要的也不多,要不你就給他賠一塊錢吧。」
老林完全是為了陳雨桐好。
姜白是什麼人,被他送進去的人都有大幾千了!
如果陳雨桐繼續在這兒胡攪蠻纏,指不定姜白找個什麼由頭,就把她也送進去了。
這都是經驗之談啊。
當然,這話肯定不能直接說出來,所以老林也只能勸一勸了。
只可惜啊。
好良言難勸該死的鬼。
陳雨桐完全沒有接受老林的好意,反而還扯著嗓子吼了起來:「不是,你怎麼能這樣呢!」
「就算你們認識,你也不能這麼明目張胆的偏袒吧?」
「我養了五年的狗被他打死了啊,憑什麼不是他給我賠錢,反而是我給他賠錢!」
「我不服!
!」
陳雨桐氣急敗壞的樣子真的很醜。
老林道:「如果你不服,可以走法律途徑。」
姜白也走上前說道:「沒錯,你要是覺得警察同志處理得有問題,可以去起訴啊,你愛上哪告上哪告!」
「另外,如果你執意不賠償我精神損失費,我也會去法院起訴的。」
姜白微微一笑。
「我們,法庭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