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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全體獲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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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請做最後陳述。」

聽到法官的話,常俊毅茫然的眨了眨眼,又狠狠咽了下口水,這才艱難開口:「我,我錯了……」

「我真的,知道錯了……我從來沒有想害死人,就想賺點零花錢……」

「嗚嗚嗚……」

「求求你們了,我不想坐牢,我還年輕,我才十九歲啊,我不想坐牢……」

常俊毅哭得上氣不接下氣,都有點語無倫次了。

即便他不懂法也看得出來,這場庭審對自己極為不利。

極有可能面臨長達十五年的牢獄生涯!

這把他嚇得當場情緒崩潰。

但沒有人同情。

有人冷眼旁觀,有人面無表情,有人暗道一聲活該!

這會兒在那兒痛哭流涕悔不當初,早特麼幹啥去了?

哭,有用嗎?

懺悔,有用嗎?

人死不能復生!

一條生命逝去了,殺人兇手總得付出點代價。

候審大廳。

一種名為「絕望」的氣氛在持續蔓延、發酵。

常俊毅庭審失利,對於所有被告來說都是一個非常不好的消息。

公訴人力證因果關係存在,並且這個因果關係並不是直接指向「常俊毅」這個人,而是指向「網課B破」這個行為!

陳亞萍的死與網課B破行為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而所有被告又全部直接或間接參與了網課B破。

也就是說,所有被告都與陳亞萍的死有關,他們都得承擔法律責任。

只不過具體承擔多少,要根據各人情況不同進行具體分析。

大勢已去。

這場官司的大致走向基本已經確定了。

剩下這些人想翻盤,幾乎是不可能的!

審判庭內。

常俊毅還沒有陳述完,便趴在被告席的桌子上嚎啕大哭,身體一直在顫抖。

法官面無表情,目光冰冷,直接敲響法槌:「針對本桉被告人常俊毅的法庭調查到此結束。」

「法警將其暫且押下,待所有被告法庭調查結束之後,集中宣判。」

「現在,傳下一個被告上庭!」

立刻便有兩個法警上前,把常俊毅帶了下去。

他已經雙腿發軟,走不動道了。

幾乎是被架著帶離審判庭的。

緊接著,第二個被告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被告席位。

是個年輕女子,模樣也不錯,但此刻卻臉色慘白,面無血色,整個人都顯得非常絕望和頹廢。

她叫吳夢雪,今年二十一歲,ID「天降小仙女」。

在這七十六名被告中,吳夢雪絕對算得上是比較特殊的一個,因為她是參與網課B破次數最多的被告。

多達十八次!

除了她之外,排名第二的一個也才十三次。

這傢伙也算是一騎絕塵了。

至於具體的行為,就是放歌。

每次加入網課就開始播放歌曲,一曲播放完畢就退出去領取賞金。….

吳夢雪被指控的罪名只有一個——尋釁滋事罪。

因造成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且參與次數多,公訴人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七年。

「請被告陳述。」

法官莊嚴肅穆的聲音響起。

吳夢雪緩緩抬起頭,眼睛紅紅的,看上去楚楚可憐。

用當下很流行的話來形容,就是很有「破碎感」。

她深吸一口氣,鎖骨清晰

可見,開口道:「法官大人,我認為我沒罪!」

「我只是在網課里播放音樂,調解課堂氣氛而已,這怎麼就是尋釁滋事了呢?」

「音樂是人類靈魂的語言,是最能表達人類情感的藝術,也是最具有普遍性和感染力的方式。」

「在沉悶的課堂中播放音樂,這不是能讓大家上課更加輕鬆愉快嗎?」

吳夢雪站在被告席位上,急切的喊道:

「那位老師不幸去世,我很難過,也很遺憾,可這真的跟我沒有關係啊。」

「如果只是因為我播放音樂,就得為老師的死承擔責任,那以後誰還敢在公共場合播放音樂?」

旁邊的律師在吳夢雪開口說第一句話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擺爛了。

在第一場庭審失利的情況下,後續每個被告的處境本來就非常艱難。

結果吳夢雪一上場就來了這麼一出,直接讓原本就不樂觀的局勢,更加雪上加霜。

如果說此前是九死一生,那麼現在就是十死無生了。

律師表示,當事人不聽話那他也沒啥好辦法。

旁聽席上,姜白抱著胳膊坐看好戲。

這種被告死鴨子嘴硬的戲碼,他已經不記得自己看過多少次了,但還是百看不厭。

這樣的被告,請多來億點點。

不僅姜白愛看,眾多樂子人觀眾也非常喜歡這種戲份。

「鑑於被告不承認自己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接下來進入舉證質證和法庭調查階段。」

「公訴人,你有證據要出示嗎?」

法官的聲音傳來。

公訴人當即點頭:「有的。」

接著,一個U盤被提交法庭。

書記員把U盤插入電腦,開始播放裡面的文件。

這些是吳夢雪參與的十八次網課B破錄屏,聲音非常嘈雜,場面非常混亂。

公訴人舉起一份證明文件說道:「這是鑑定機構出具的權威鑑定報告,可以證明在證據中播放的歌曲,就是出自被告人吳夢雪的帳號!」

「那又怎麼樣?我都承認自己播放音樂了啊,但這根本就不是尋釁滋事!」

「什麼時候播放音樂都能被扣上尋釁滋事的帽子了?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我們國家會變成什麼樣子!」

「你看人家國外就非常開放,也非常開明,根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吳夢雪在那邊大聲喊著。

公訴人眉頭微皺,看了她一眼。

好好一個姑娘,盤靚條順模樣也不錯,怎麼就是腦子不好使呢?….

也不看看這是什麼場合,真是啥話都敢說。

「播放音樂是否屬於尋釁滋事,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具體情況。」

公訴人收回目光,澹澹開口道:

「在本桉中,被告人播放音樂的場合明顯不合適,那是網課,是課堂,老師在講課,學生在聽課,你覺得自己播放音樂沒問題?」

「再有,被告人播放的歌曲也比較特殊,《忐忑》、《死了都要愛》、《老司機帶帶我》等,基本都是一些神曲或者高音歌曲。」

「在課堂上播放一些舒緩的音樂,確實可以調解課堂氣氛,但你在課堂里播放《忐忑》……你覺得這合適嗎?」

面對公訴人的質問,吳夢雪啞口無言。

表面看上去,她只是在網課里播放歌曲,似乎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也得看她播放的是什麼歌曲!

試想一下,本來你好好的上課呢,突然廣播裡開始「啊啊啊啊噢噢噢噢」,你是什麼感受?

在這樣

的環境之下,老師如何正常講課?學生又如何正常聽課?

如果這還不算尋釁滋事,那什麼才算?

「不是,那音樂就沒有高低之分啊……」

吳夢雪硬著頭皮說道。

公訴人冷笑道:「你可以說音樂沒有高下之分,但總得注意場合吧?你覺猜猜如果你在別人葬禮上播放《好日子》會不會挨揍?」

話糙理不糙。

吳夢雪張了張嘴,卻不知道該說什麼。

本來她就不占理,更何況面對的還是一個經驗豐富,且受到高人指點的公訴人,怎麼可能占到一丁點兒的優勢?

「你,不是,你憑什麼……」

吳夢雪支吾了半天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氣急敗壞的瞪了律師一眼:「趙律師你倒是說話啊!我把你請來不是讓你當吉祥物的!」

趙律師清了清喉嚨,開口道:「我方當事人認罪!」

「你說什麼呢?我沒罪憑什麼要認罪!

!」

吳夢雪氣得臉都歪了。

趙律師沒有理會,依舊按照自己提前制定的辯護策略繼續說道:「但我方當事人滿足多條法定酌定的量刑情節,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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