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他把快樂留給自已,悲傷全給讀者(2/2)
隨後,蘑菇屋二老,就帶著三位作家,去採購。
而遲余和張梓楓,兩人背著筐,在山間田野里悠哉悠哉,說是割草,其實就是玩,然後順手割一些草,再采一些花回去。
畢竟是要過詩意的棲居,而不是精疲力盡的生活。
時間也就是在這種,輕鬆隨意的氛圍里,慢慢流轉。
……
蘑菇屋來了作家,那話題,便大量地往文學上邊靠,這對於蘑菇屋的其他三位來說,可不是什麼簡單的事。
好在有遲余,總能接住他們的話。
大部分時間,就是幹活,然後吃飯,加上一點點娛樂,最後就是休息。
「你們這節目,也太爽了吧?」
早上,余樺坐在涼亭里喝茶,見遲余慢跑回來後,笑著說道:「要是我當年看到你們這麼舒服的話,估計也想著當藝人去了。」
「余樺老師,您真是因為不喜歡給人拔牙,覺得那些文化館的人舒服才開始寫作的嗎?」遲餘一直不太相信這個說辭。
因為太過接氣了。
如果是真的話,那就只能說明,學醫的似乎都比較容易開啟寫作之路。
比如迅哥兒,比如余樺,比如之庵,比如那個馮棠,都是一開始是學醫,後來變成了作家。
「是真的。」
余樺笑著點點頭:「我一來是真的煩透了給人拔牙,你也知道,那會兒不像是現在,一般來拔牙的,都是已經到了不得不拔的程度。我可能不止一次地說過,口腔是我見過的,世界上最沒有風景的地方。」
他說自已當時,已經在五年的牙醫生涯里,拔掉了1萬顆牙!
已經拔的有些麻木不仁了。
「我那會兒工作的時候,經常從窗戶看到外面大街上有一個人顯得很悠閒,好像沒事一樣,就很羨慕這種生活。」
「我有一次問他幹什麼的,回答說,他在文化館工作。」
余樺說道:「我一聽,當時就心動了,就問,怎樣才能到文化館工作。他告訴我說,會畫畫,會樂器,或者是會寫作也行!」
那會兒文化館,確實是這樣的。
尤其是那是八零年代,文化人、知識分子這些名詞,在社會上還是一種普遍意義上的褒義詞。
「所以您就開始寫小說了?」
遲余說道:「沒有像迅哥兒一樣,還糾結了許久?」
「哈哈,我想起來了,你演的那個迅哥兒簡直是太好了。我現在一閉上眼,想到迅哥兒這三個字,一下浮現的就是你的樣子。」
余樺笑著說道:「還有電視裡的寫《狂人日記》那一段,我一個寫小說的都給看哭了,簡直是太夢幻太美好了!」
遲余笑了笑:「都是導演和編劇做的好。」
余樺沒有再說這個,他說迴轉行的事:「那時我回家,覺得畫畫和樂器,我肯定是沒有那個才華,思前想後,不然就寫作吧!」
這個思前想後,也是真夠隨意的。
最簡單的排除法嘛。
隨後他又說,確定要寫作後,就苦練寫作,先找一個《人民文學》,看看裡邊什麼時候用冒號,什麼時候用逗號,什麼時候用句號,然後就開始寫作。
一開始自然是順暢的。
他從頂級的《收穫》《人民文學》這些文學雜誌開始投稿,不行就一路往下順,退稿都能堆滿一間屋子。
估計是誇張的說法。
最後終於成功,再後來,就有了《活著》!
連莫彥都如此評價他曾經的室友:「余樺是寫字最少、賺錢最多的作家,他是天才!」
當然,余樺也反過來評價莫彥的《生死疲勞》:「臥槽!寫的真特麼好!草!」
……
「臥槽!遲余的真特麼帥!草!」
當《殺破狼2》的第一版預告片千呼萬喚始出來後。
人們看著預告片裡,只出現了幾個鏡頭,卻帥的一塌糊塗的遲余,不僅留下了余樺式的彈幕。
「為什麼沒有打戲?不會,這又是一次詐騙電影吧?」
預告片裡邊,並沒有給遲余的打戲片段,所以一些人心底,就開始嘀咕了,會不會是,掛羊頭賣狗肉?
畢竟這種事情太多了。
電影裡邊有,小說裡邊,更多。
但是更多的,是期待下一部預告片。
實在是,雖然這可能不會是遲余的第一部打戲(如果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話),但是,肯定是遲余的第一部現代戲。
光是預告片的西裝三件套,就足以讓粉絲位興奮。
不得不說,宣發方把觀眾的心思拿捏的死死的,也把流量密碼拿捏的死死的。
而在一周後,當第二款預告片出來時,觀眾們集體高潮了。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
現在眾人只是在蘑菇屋裡,在不錄節目的時候,看了一遍預告片。
三位作家雖然年紀大了,但精神頭還很足,坐在亭子裡,吹著山風,喝著小酒,恣意灑脫。
「打戲拍著好玩嗎?」余樺問道。
遲余咧了咧嘴:「您要是說問像剛剛這部殺破狼里的,拳拳到肉的打法,確實挺爽的。要是那種慢動作,我覺得大概沒什麼意思吧。」
「拳拳到肉?」莫彥看了過來。
遲余正想說,何炯開口了:「您三位可能不知道,我聽吳兢說,拍這部戲,他自已打斷了好幾根骨頭,遲余也裂了兩根肋骨。」
「嘶!」
之庵倒吸一口冷氣:「肋骨都裂了,不疼嗎?」
遲余點點頭,又搖搖頭:「打的那會兒,老實講,沒感覺到疼,等拍完,抹紅花油的時候,才發現肋骨疼,拍片子才知道是裂了兩根。」
「也是夠拼命的。」余樺說道。
黃雷感慨道:「現在拼命的演員,已經越來越少了。要不然,你看電視裡,打戲越來越華麗漂亮了?」
「以前的老港片裡,我最喜歡看程龍的。」
余樺說:「尤其是後邊的那些花絮彩蛋,看著格外有趣。你看他各種不要命的方式,還有那個從高樓上跳下來的,光是看著都害怕。」
「電影嘛,大家都想看到一些,超越人類極限的東西。」
遲余笑了笑:「如果總是那些家長里短的,估計大家就不怎麼想去電影院了。這跟你們寫小說也差不多,總是要高於生活本身的。」
「有道理,喝一杯!」
余樺說道:「我發現,跟你說話,格外有趣。你讓我想起來了歌手李建,他說話也很有趣。」
李建啊,就是你怎麼看旭利亞局勢的那個李建。
江湖傳聞,李建和余樺,是雙向奔赴的好朋友。
余樺每次跟李建說,自已最近再讀什麼什麼書,李建就會馬上開始讀,然後兩人下一次見面時,他就能聊。
而李建出新歌,余樺也是最忠實的歌友。
「李建特別有意思,他之前參加芒果台的《我是歌王》,雖然沒有拿到歌手的稱號,但是收穫了段子王的稱號。」何炯說道。
「哈哈,我記得還有秋褲男神的。」余樺提醒了一句。
「對對對,還有秋褲男神。」
「哈哈哈哈!」
眾人在山風中的亭子裡聊天,這時,屋裡電話鈴聲響起。
「何老師,我去接吧。」遲余主動起身。
「哥,我跟你去。」張梓楓都快要坐困頓了。
她就像是那種,小時候家裡來了一群客人,然後大人們往往能聊天的深夜,她就坐在大家身邊,一句話也說不上,最後睏覺的孩子。
「這對兄妹,看著還真像那麼回事。」之庵說了一句。
「遲余可以,這孩子太沉穩了。」
余樺說道:「我見過一些跟他年紀差不多大小的,直到更大一些的,都三四十了,還天天把男兒至死是少年掛在嘴上,但行事卻是幼兒園水準。」
「什麼叫少年?」
「我覺得遲余這樣的,才真正是少年感。」
余樺的誇讚,遲余沒有聽到。
他此時正因為話筒里傳來的聲音,而短暫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