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破局之法,就在其中(1/2)
屋外風雪停歇。
趙綰的馬車已經離開了兩刻鐘。
李序走至書房,發現門扉虛掩著,於是輕輕推開,發現陳洛仍舊保持著端坐的姿勢,似乎從趙綰離開之後,便一直沒有改變。
「我先不去吃飯了,想安靜待會,讓他們給我留飯即可。」陳洛側過頭來,淡淡說道。
現在恰好是晚宴時間,按照平日的習慣,李序是會順路來叫上自己同去。
李序聽到回復,倒沒多問,只是點頭應道:「那行,我就先自己去了。」
說完這話,他退出書房,將門掩上。
人在處理難題的時候,極度需要思維連貫性。
相比花費半個時辰攻克一道難題,換成零零散散二三十次,每次思考兩三分鐘。
那麼效果會大打折扣。
顯然,趙大夫剛剛帶來了個複雜的問題。
看來伯玉得頭疼了。
等下我讓庖廚多留幾張熱餅吧。
……
隨著木門關上,發出嘎吱輕響,李序的腳步聲漸漸遠去,最終微不可聞。
陳洛重新將思緒拉回。
要知道自己與趙綰想要達成的目標,可不簡單。
它甚至涉及到封建社會延續兩千多年的鬥爭。
皇權與相權,天子與群臣。
歷史的最終走向,乃是君主專制形成,百官之首的丞相被廢除,而臣子上朝別說像現在這樣坐著,連站著都不成,得要跪著。
因此在臣子的位置上,對皇權進行制約,屬於逆著時代整體發展潮流而行。
當然,事無絕對。
臣子專權,乃至行廢立之舉的例子,並非沒有出現過。
但那都是在皇帝年幼,或者本身能力有限,掌握不了大權的時候出現。
若現在皇位上坐著的是劉盈這類皇帝,那麼陳洛根本不會擔憂。
當初呂雉駕崩,陳平他們甚至沒用什麼權術手段,就順利掌握了大半朝堂,劉盈甚至沒覺得有什麼異樣。
可劉徹就不一樣了。
以能力和權術手段來論,他在歷史上必進前十,甚至可以說是前五的有力競爭者。
如果他覺得朝堂不處於自己的掌控之中,而是被某位朝臣篡奪,無疑是會想辦法收回權力。
那名權臣基本不可能留有活路,最好的下場都是被賜死。
至於說做了什麼過分的事情,那麼整個家族都要遭受牽連。
因此陳洛讓自己或者趙綰扮演這樣的角色,以對抗皇帝的話,幾乎等同於在雪夜裡走山路,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否決掉最直接的方案之後,陳洛便是思考著如何通過更為隱密、完善的方式制衡皇權,將劉徹的權力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且不會讓他感覺不適。
陳洛抬手,揉了揉久坐導致微微發麻的小腿。
此事不好辦啊。
通過窗戶,他望著北風搖晃著枯枝,望著簌簌細雪掉落,望著數隻灰鳥結伴從空中掠過……
見著一幅幅畫面閃過,陳洛靈光一現,頓時冒出了個新奇的想法。
我之前的思路,似乎有些局限了啊。
劉徹想讓趙綰擔任丞相,是想消解丞相這個官職的影響力,從而實現加強皇權的目的,更進一步地掌控整個朝堂。
自己原先對皇權進行限制的想法,一直是見招拆招,按照劉徹的思路去走,用相權對抗皇權。
且先不說趙綰有沒有這個能力。
在封建時代,臣子和皇帝之間的對話,本身就不是在公平的規則下進行。
那麼自己何不突破窠臼,跳出框架呢?
要知道單獨某個臣子,某個派系是無法與皇帝抗衡的。
但如果利用皇帝本身去對皇帝進行限制,是不是就可以達成意想不到的效果呢?
陳洛的新思路看著有些玄乎,但其實並不複雜。
「皇帝」這一存在,看似是獨立的個體,但實際上並非只指坐在皇位上的那一個人。
歷朝歷代,無論是哪位皇帝,都不可能單獨處理全天下的政務,獨自製定所有的法律,親自指揮全部的戰爭。
哪怕是實權在握的皇帝,手底下亦是會有相當數量的親信,去踐行他的意志,執行他的政令。
比起影響劉徹的意志,通過他手下的親信,去用於限制他的行為,似乎就沒有那麼突兀了。
畢竟陳洛以及趙綰他們屢屢在關鍵節點,阻攔一些政令的下達,必然會讓劉徹感到不耐。
哪怕他們倆現在屬於近臣。
可這樣的事干多了,那麼聖眷總有用完的時候。
但如果換成二三十個人,輪流來做這事呢?
劉徹不可能每次早朝都會做出一些獨到專行的事情,需要臣子出面勸諫的情況,總歸是少數。
因此今日是這五六個人站出來,發聲勸說,下一次又換另外五六個人上書,表明劉徹的行為不太妥當。
這樣一來,他想要肆無忌憚的行使皇權,那恐怕就不行了。
當然,想要真正達成這個目標,需要注意兩個方面。
其一,就是上書勸諫的那些臣子,都要是劉徹信任的臣子,而且只在需要的時候進行勸諫,正常情況下,他們應當是劉徹的得力幫手。
這點乃是涉及到劉徹願不願意聽從他們建議。
要知道推行察舉制的時候,難道沒有守舊派上書,讓他停止察舉嗎?
劉徹置之不理。
臣子關係的親疏,關係到言語在他心中的份量。
其二,即是陳洛不可以直接干預那些臣子的行為,不能像與趙綰對話那樣,表明自己要限制皇權的根本目的。
大部分人在得知實情後,肯定不會願意這麼幹。
他們在官場上的前途,與皇帝的好惡相關。
鮮少有皇帝厭惡的臣子,能夠走到高位,享受兩千石的俸祿。
而且那些人最開始願意這麼做,但不代表他們願意一直這麼做,時間可以改變太多,何況陳洛想要長期了解二三十個人的心理想法,肯定不可能。
因此避免風險的最好辦法,那就是提前進行規避,不讓這些出面的臣子得知他們行為的真實目的。
可這樣一來,兩個重點之間似乎形成了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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