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二百五十五章 魏律秦律?(1/2)
「對了,這個問題你怎麼看?」裘老將桌上的臥虎地秦簡資料換了一頁,用手點了點上面的竹簡高清照片:「這兩根,《為吏之道》當中的兩段。」
周至一看兩段文字,分別是:
●廿五年閏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相邦:民或棄邑居(),入人孤寡,徼人婦女,非邦之故也。自今以來,()門逆呂,贅()後父,勿令為戶,勿鼠田宇。三()之後,欲士士之,乃署其籍曰:故某慮贅某叟之乃孫。魏戶律
●廿五年閏再十二月丙午朔辛亥,◎告將軍:()門逆(),贅()後父,或()民不作,不治室屋,寡人弗欲。且殺之,不忍其宗族昆弟。今遣從軍,將軍勿恤視。享牛食士,賜之參飯而勿鼠餚。攻城用其不足,將軍以堙豪。魏奔命律
意思還是非常好理解的,周至琢磨了一下:「裘老你是想問這兩條律令的歸屬?」
「你小子!」裘老笑道:「還真是機伶。」
「這不明擺著的嗎,」周至指著兩段文字的末尾:「我雖然對睡虎地秦簡的資料研究的不夠細緻,但也看過研究報告的,直到裡邊的內容可以整理為十部分,包括:《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診式》《編年記》《語書》《為吏之道》、甲種與乙種《日書》。其中《語書》《效律》《封診式》《日書》為原書標題,其他其實是後來考古工作者為了工作方便定下來的命名。」
這篇內容並不長,以周至的古文功底,現讀也只需要一兩分鐘,不存在什麼難度:「這一篇,其實主要是講的官員需要具備的素質和處理政事時候的態度和方法,其實與儒家經典的《禮記》內容頗有相似。最特別的還是這最後兩條,摘抄的魏律。」
「裘老你是想問,這兩條律令是否是秦國在行法令,這本身決定了歷史上對『暴秦』二字定義的對錯問題。」
裘老笑道:「就是這個意思,從睡虎地竹簡的內容來看,推翻了很多我們以前對秦國的固有映象,很多法令看起來是溫和的,科學的,進步的,比如陳勝吳廣,還有劉邦,歷史記載都是因為趕赴徭役失期而造反或者逃亡的。但是按照竹簡上的記錄,失期的懲罰,其實也只是『罰甲』,並不致死。這點你是怎麼看的?」
「我認為在沒有得到確證的情況下,還是先不要急著推翻前人的定論為好,現在學界似乎還好,輿論似乎開始有此偏向,這種風氣其實不算太好。」周至皺眉道:「裘老你看這兒,這篇文章是發現於死者的腹部,無論是墓室結構還是人體,這都是最重要的一個位置,說明了墓主這位秦國吏員,對這篇文章的重視程度,因此這兩條記錄,不可能僅僅是簡單的抄錄,而應當將之視為於《為吏之道》其餘部分等效的文字。」
「再其次,我們要考慮到秦法淵源。」周至說道:「其實只要有歷史基礎的人都應該知道,春秋戰國時期的變法,其實一開始是從魏國李悝,楚國吳起等人推行起來的。」
「魏楚也因此一度強大起來,只可惜沒有能夠持久。」
「魏文侯死後,新統治者上位,魏國變法沒有能夠更好地維持下去。在此之前,還發生了商鞅入秦這件大事兒。」
「歷史明確記錄,商鞅入秦,攜帶這李悝的《法經》,這是一部法典,是李悝收錄當時各地法令,整理成書,請魏文侯作為魏國法令施行的法典。」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