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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 獅子與兔、還有臭鱖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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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只有小朋友才喜歡聽故事。

「你故事都沒說完,付什麼錢。」

童丹將服務生送來的涼拌折耳根貼心的放在好姐們面前,「兔子聽完是不是腿都軟了?它所有的家當加起來也不夠請一隻猴子寫半天字的。文明來了,森林擁有了森林法典,名義上對所有動物敞開,但門檻是用胡蘿蔔砌成的。」

方晴安安靜靜,貌美如花。

真別說。

不止是胖了。

好像皮膚也更好了。

童丹繼續感慨,「可憐兔子覺得未來光明,結果站在森林法典高高的門檻前,呆成了木雞。而森林裡像獅子那樣的強者,不僅在門裡有VIP休息室,甚至可以直接走到後台,跟大象法官喝茶聊天。

獅子合法的把所有兔子賴以為生的生產資料變成了自己的私產,從此以後,兔子們想吃胡蘿蔔就得給獅子打工。每天從天不亮干到天黑,累死累活,只能換回幾根胡蘿蔔勉強餬口,而獅子什麼都不用干,躺在家裡,整個莊園的胡蘿蔔,就源源不斷地運進它的山洞。

兔子沒被吃掉,只是從一個自由的兔子,變成了一個被奴役的兔子。」

能夠考上沙城最好的沙城中學,證明童丹的智商是沒有硬傷的,至於後面選擇上空乘學校——不是每個人都能吃的了學習的苦。

都不用方晴繼續講述,她都能自個延展故事的後續走向。

「所以,法律其實並不保護弱者,它只保護『擁有產權『的人。」

啤酒就肥腸,童丹享受的呼出口氣,在溫差的作用下霧化,成為市井煙火的一部分。

「獅子呢?應該不會善罷甘休吧?」

「還想聽得加錢了。」

「怎麼?你還階梯式收費啊?」

童丹笑罵,而後拍了拍自己的羊絨大衣荷包,「不差錢。」

見狀,口頭協議達成,方晴才細嚼慢咽,不慌不忙繼續這個森林裡的故事。

「迫於無奈,為了生存,兔子們只能選擇在獅子的莊園裡打工,日子過得很苦。其中有一隻比較聰明的兔子,叫兔A。

兔A發現,按照森林勞動法規定,自己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個小時,干一天活,獅子必須支付5根胡蘿蔔。但實際上,獅子讓它們每天干12個小時,只給3根胡蘿蔔。

兔A覺得,這回證據確鑿了。白紙黑字,獅子總不能抵賴吧?

於是它偷偷聯合了幾個兔子,又一次要去森林法院告獅子。

它們湊了很久,終於湊夠了請猴子寫字的錢。

開庭那天,獅子那邊,來了一整個狐狸律師團。」

童丹停下酒杯,又變得全神貫注。

「大象法官落座,莊嚴的宣布:庭審現在開始。」

方晴表情雲淡風輕,可語氣卻生動詼諧,引人入勝,基本功盡顯。

「獅子的狐狸律師團迅速拿出了一份合同,上面有兔A和所有兔子的爪印。

合同上寫著:

本人,XXX兔子,自願加入『獅子莊園奮鬥者計劃』。本人深刻理解,莊園的繁榮就是我個人的繁榮。為實現『兔生價值』,本人自願放棄休息時間,自願接受『績效胡蘿蔔』制度(即3根基礎胡蘿蔔+2根浮動胡蘿蔔)。

兔A當場就懵了。

它想起來了,剛進莊園的時候,獅子的管家——一隻狼,確實讓它們在一片樹葉上按過爪印。當時狼說,就是個『入職登記』,誰不按,誰就走兔。

當時幾百隻兔子排著隊,誰敢不按?誰又會去仔細看上面那些密密麻麻的字?

狐狸律師對著大象法官侃侃而談:法官大人,您看,這是『自願』簽署的協議。『奮鬥』,是這些兔子高尚的追求。我們莊園,只是為它們的追求,提供了一個平台。這完全符合『合同自由』原則。這是『森林合同法』所保護的。

大象法官聽得直點頭,最後,一敲槌子:獅子莊園行為,符合法律。兔子們的訴求,予以駁回。

兔A和它的夥伴們,輸得一敗塗地。

它們沒要回自己的胡蘿蔔,還因為誣告,被獅子開除了。

從此,再也沒有兔子敢反抗。」

童丹無聲咂了咂嘴。

看看。

事實和證據,是一回事嗎?

不。

徹頭徹尾的兩碼事。

甚至可能互相對立,截然相反。

「……所以,如果光靠麗城那家人的力量,不可能討回公道,因為他們和兔子一樣,只有事實,而獅子,有能力製造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童丹接話道。

晴格格看似什麼都沒有回答,其實什麼都回答了。

事實,是沒有意義的,兔子的頭上的汗,眼裡的淚,身體的痛苦,還有心裡流的血,在森林法庭上,一文不值。

論分量,還比不上一張簽了字的樹葉。

獅子,只需要用一份精心設計的合同,就可以輕鬆並且合理的把兔子所有的血淚合法化。

它可以把兔子的被逼無奈,解釋成自願選擇。

可以把兔子的被剝削,解釋成奮鬥精神。

它用森林法典,給兔子量身定做了一副枷鎖。然後在兔子告到森林法院的時候,深明大義的告訴兔子,是兔子自己,親手把枷鎖的鑰匙交給了它。

「你為什麼要把自己代入兔子。」

方晴看出了姐妹的情緒變化,笑著寬慰:「你又不是兔子。」

童丹撇嘴,「少來。我可沒資格當獅子。」

「那你起碼也是狼吧。」

「狼?」

方晴抽出兩張紙巾,擦拭桌面沾上的油漬,「獅子通過物權法與合同法,成了森林裡最富有的動物,但沒多久它就覺得直接管理那麼多兔子,太累了。

於是,它找到了森林裡的狼群。

獅子對頭狼說:我把我的莊園承包給你。你每年給我上交1萬斤胡蘿蔔。剩下的,都是你的。莊園裡的兔子,也都歸你管。」

童丹欲言又止,不過沒有打斷。

方晴將擦完油漬的紙巾放在一邊,「頭狼很高興,迅速簽了合同,從此,監工的角色就從獅子變成了狼。

狼為了交夠1萬斤胡蘿蔔,並且自己還能剩下點,肯定不能再延續獅子之前的管理模式。

於是獅子莊園迎來了新的改革。

原來兔子每天干12小時,現在變成了要干15小時。

原來每天給3根胡蘿蔔,現在給2根。

誰幹得慢,狼就直接上嘴咬。

兔子們很快苦不堪言,它們開始懷念起獅子當老闆的日子。雖然也苦,但至少獅子不咬它們。

於是水深火熱的兔子們又去找獅子哭訴。

獅子攤開爪子,一臉無辜:這可不關我的事啊。我跟狼簽的是承包合同,它只是我的合作夥伴,不是我的員工,它怎麼管理你們,是它的內部事務。你們應該去找狼啊。

兔子們緊接著去找狼,狼露出了鋒利的牙齒:合同是我跟獅子簽的,你們算什麼東西?不想干就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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